什么是道义劝告 所谓“道义劝告”,指中央银行利用其声望与地位,对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经常发出通告,指示或与各金融体系的负责人举行面谈,劝告其遵守政府政策,自动采取若干相应措施。 道义劝告既能控制信用的总量,也能调整信用的构成,在质和量的方面均起作用。中央银行的道义劝告不具有强制性,而是将货币政策的意向与金融状况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出,使其能自动地根据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采取相应措施。 在我国,自1987年开始央行与商行建立了比较稳定的行长、部主任碰头会制度。一方面商行报告即期的信贷业务进展情况,央行则向商行说明对经济金融形势看法,通报货币政策意向,提出商行改进信贷管理建议。道义劝告的优缺点 道义劝导工具的优点是较为灵活,无须劳民伤财花费行政费用。其缺点是没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其效果视各金融机构是否与中央银行合作而定。 例如,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期,中央银行劝导各金融机构自动约束放款或提高利率;在房地产与股票市场投机过度时劝告各金融机构收缩这两个市场的信贷规模;在国际收支出现赤字的情况下,劝告金融机提高利率或减少海外贷款等等。
理论概述 金融中介理论JohnChant将金融中介理论分为新论与旧论,“新论”主要是对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平行发展做出的回应。也就是说,随着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金融中介理论的研究以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新论”对金融中介提供的各种不同的转形服务进行了更细致的识别与分析;更深入地探寻金融中介如何运用资源以博取有用信息、克服交易成本从而通过改变风险与收益的对比来实现这些转形。新论中,又要涉及第一代和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的不同观点。 前者的代表Gurley&Shaw认为,金融中介利用了借贷中规模经济的好处,他们以远低于大多数个人贷款者的单位成本进行初级证券投资和管理。BenstonGeorge认为存在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场,是金融中介产生并存在的理由。 后者的代表Boyd&Smith认为信息获取和交易监督上的比较优势使金融中介得以形成;Bencivenga&Smith认为当事人随机的流动性需要导致了金融中介的形成;Dutta&Kapur认为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和流动性约束导致了金融中介的形成。 事实上,金融中介发展到现在已突破了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的范式约束,开始强调风险管理、参与成本和价值增加的影响,使金融中介理论从消极观点(中介把储蓄转化为投资)向积极观点转变(在转换资产的过程中,中介为最终储蓄者和投资者提供了增加值)。关于这一点,后面有详细的论述。 “旧论”将金融中介提供的服务等同于资产的转形,金融中介向客户发行债权,而这些债权与其自身持有的资产具有不同的特点。把金融中介视为被动的资产组合管理者,只能根据他们在市场上所面对的风险与收益情况完成组合的选择。事实上,新论与旧论的区分不是很明确,因为任何一种理论的形成与发展都是在以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旧之间很难截然分开。 理论发展 (一)古典的金融中介理论 古典的金融中介理论包括相互对立的两种理论即信用媒介论和信用创造论。早期对金融中介进行研究的可能是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约翰·穆勒等人的信用媒介论。其基本观点是: 1、货币只是简单的交换媒介和一种便利交换的工具,这是信用媒介论的全部理论基础; 2、信用仅仅是转移和再分配现有资本的一种工具,并不能创造出新的资本; 3、银行的作用在于媒介信用,而不是创造信用; 4、银行必须在首先接受存款的基础上才能实施放款; 5、银行通过充当信用媒介,发挥着转移和再分配社会现实的资本,提高资本效益的作用。 信用媒介论的出现是由当时客观经济基础决定的,有它合理的成份。但是它排除了银行超过其吸收的存款数量而进行贷款的可能,这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就不十分正确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银行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由普通的中介者变成万能的垄断者。面对这一现实,简单朴素的信用媒介论无法解释。于是信用创造论便应运而生。 信用创造论的基本观点是:银行的功能在于为社会创造信用。银行能够超过它吸收的存款额进行放款,而且能够用放款的办法创造存款。因此,银行的资产业务优先于负债业务,且资产业务决定负债业务。银行通过信用创造,能为社会创造出新的资本,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信用创造说的先驱者是18世纪的约翰•劳,主要代表人物是19世纪末的麦克鲁德和20世纪初的熊彼特和哈恩等人。信用创造论从技术上描述了银行信用对货币流通的经济过程的影响,并且提出了信用制度下货币供应方式和货币倍数扩张的原理,这对中央银行制度的完善和对货币量的调控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后来的经济学家深入研究货币信用起了很好的启发作用。但是,信用创造论的“信用即财富、货币即资本”,“银行无限创造信用”的观点则是错误的。 上述古典的金融中介理论实际上只是说明了银行的部分职能,但是没有论及银行存在的原因,这可能是受当时经济金融环境及认识能力所限。 (二)20世纪初叶至60年代的金融中介理论 20世纪前期,对金融中介理论的研究进展不大,一般的研究都是把金融中介作为既定的要素。当然,也存在例外,Fisher发现,每个家庭都有一个跨时消费效用函数,在缺乏外部交易的情况下,每个家庭的消费效用函数将在两个时期间效用的边际替代率等于相同两个时期间家庭内部“生产”的边际转换率的那一点达到最佳。后来,人们对此做了引申并概括为Fisher分离定理。如果进一步引入消费者信贷,则会使家庭消费储蓄的个量和总量轨迹发生改变,且这种改变具有帕累托最优改进的性质。这个所谓的“内部信贷市场”观点实际上凸现了金融中介的功能,即消费者信贷市场的存在会改变家庭的总效用和福利水平。Fisher的贡献开启了金融中介重要性的理论闸门,对后来经济学家产生了影响。 然而,长期以来认为金融中介对经济不产生影响的观点一直存在,远有萨伊,近有Arrow,Debreu、Friedman&Schwartz和真实经济周期模型的信奉者。在Arrow,Debreu提出的包含银行部门的一般均衡模型中,均衡时,银行的利润为0,且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组成和规模对其他经济部门无任何影响,企业和家庭通过市场相互作用,金融中介不扮演任何角色。当市场是完美的和完全的时候,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效率,不存在可由中介改进福利的余地。而且MM定理用到此处会得出资本结构无关紧要的论断,家庭能够构建资产组合以抵消中介持有的任何头寸,中介不能创造价值。 Friedman&Schwartz认为由中央银行控制的货币供给是最为关键的金融变量,这也就意味着,银行在货币创造功能之外不会发挥其他功能,包括中介功能。Modigliani&Miller提出的所谓“MM定理”以及随后发展起来的“真实商业周期模型”中,都可导出金融中介是多余的或者无关紧要的结论。上述的金融中介无关紧要的论断明显的与现实不符。历史上,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金融市场上已经扮演了中心角色,即使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中介的发展也会导致金融市场本身的发展。以后的研究者正是在对上述模型的前提进行修正的情况下,认为信息成本、交易成本、参与成本和风险管理等是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 (三)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新论 新金融中介理论利用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最新成果,以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为主线,对金融中介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了它们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克服不对称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以比市场更低的成本提供服务。 Gurley&Shaw、BenstonGeorge、Mishkin以及随后的许多经济学家强调了交易成本的作用。Leland&Pyle、Diamond、Campbell&Kracaw、Mishkin=等经济学家则强调金融中介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的作用。Merton、Merton&Bodie提出了金融中介的“功能观”。Allen&Santomero强调了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的重要性。Scholtens&Wensveen提出价值增加应是金融中介理论的焦点。 理论内容 这一部分详细论述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金融中介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过程。以影响中介形成与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中线论述。 (一)不确定性与金融中介 跨期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可分为个人不确定性和社会不确定性,当面向个人的不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结合起来,即从结果上表现为经济社会总体的不确定性时,社会不确定性就产生了。假定无论社会不确定性还是个人不确定性都是经济社会所固有的,从某种意义讲,个人并不能通过其他资源的使用就减少这些成本。 Bryant和Diamond&Dybvig研究了在个人面临消费不确定性时银行类中介的作用。在他们的研究中,银行负债是作为平滑消费波动的机制而出现的,而不是执行交易媒介的功能。银行为家庭提供防范影响消费需求(路径)的意外流动性冲击的保险手段。 Diamond&Dybvig模型(以下简称DD模型)的前提假设为:假定从投资机会中获得的支付与消费者的期望消费路径不一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是随机的。除非他们通过中介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消费冲击,否则满足这些随机消费需求会要求消费者提前结束投资。Diamond&Dybvig模型认为在投资者面对独立流动性冲击的经济中,金融中介提供的存款合同可改进市场配置。而市场不能为防范流动性提供完全保险,因而不能导致有效的资源配置。实际上,DD模型的金融中介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风险保障。投资者可以利用金融中介来提高自己在孤立状态下备用投资的可能性。一方面,他可以避免投资机会中固有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消费需要中固有的风险。在DD模型中,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投资者之间可直接订立合约,以获得与利用金融中介相同的投资结果。但是,由于道德风险的原因,这样的私人合约会最终走向解体。 Diamond&Dybvig假定活期存款是不能交易的,且没有考虑其他证券市场。Jacklin和Haubrich&King也认为金融中介的存在依赖于上述假定。Hellwig和vonThadden考察了在Diamond&Dybvig模型中加入其他条件时银行的功能问题。为了回应Jacklin、Haubrich&King、Hellwig和vonThadden,Diamond发展了一个包含银行和证券市场的模型,考虑了在市场上代理人有限参与的情况。文章的重点是关于银行流动性的提供和市场深度的相互作用。代理人参与证券市场越多,银行提供额外流动性的能力越弱。 Allen&Gale考虑了金融中介的不同的平滑功能,也就是所提供的平滑跨代风险转移机制。在迭代模型中,市场是不完全的,但是Allen&Gale指出,长期存在的金融中介是提供这种跨期平滑作用的制度机制。中介持有所有资产,为每一代人提供存款合约。在积累了大量储备之后,中介为每一代人的存款提供独立于真实红利实现情况的不变收益。 上述分析主要是针对个人的消费风险所引起的不确定性。投资不确定性会引起风险厌恶型的投资者进行多样化投资,而金融中介可以减少个人持有多样化组合的成本。 (二)交易成本与金融中介 交易成本曾经是解释金融中介存在的一个主要因素,正如BenstonGeorge所述:“这一行业(指金融中介业)存在的原因在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货币交易成本、搜寻成本、监督和审计成本等。其中搜寻成本、监督和审计成本放在信息与金融中介部分介绍。 新金融中介理论的先驱格利和肖及其后继者BenstonGeorge和Fama认为,由于金融资产交易技术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罗—德布鲁范式中理想的无磨擦的完全信息金融市场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参与金融交易;金融中介可视为单个借贷者在交易中克服交易成本、寻求规模经济的联合,并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于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思路,从而开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利用技术上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也可以这样说,规模经济和(或)范围经济起源于交易成本。若存在与任何金融资产交易相关的固定交易成本,那么,和直接融资情况下借贷双方一对一的交易相比,通过金融中介的交易就可以利用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之所以有规模经济存在,是因为在金融市场上,当交易量增加时,一项交易的总成本增加得很少。从整个社会的储蓄投资过程看,中介手段有助于提高储蓄和投资水平以及在各种可能的投资机会之间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储蓄,这被称之为金融中介的“分配技术”。同时,金融中介还可通过协调借贷双方不同的金融需求而进一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并且依靠中介过程创造出各种受到借贷双方欢迎的新型金融资产,这被称之为“中介技术”。 Klein认为多样化成本是出现金融中介的必要条件,并且注意到这“提供了一种聚合资财的经济刺激,而中介机构则是如此聚合资财的合乎逻辑的工具”。Kane&Buser研究了美国商业银行持有证券的多样化程度。金融中介的规模经济还表现在它能更好地开发专门技术来降低交易成本。互助基金、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开发了计算机专门技术,使之能以极低的成本提供多种便利的服务。 另一类型的规模经济与流动性保险相关。按照大数法则,大的投资者联合将能够投资于流动性弱但收益性高的证券,并且保持足够流动性以满足单个投资者的需要。这一讨论并非仅仅适用于银行业,对保险活动或存货管理同样有效。 Freixas&Rochet认为范围经济主要涉及支付和存款服务之间,无论在经验还是理论层次上,范围经济并不易准确陈述。AnthonySaunders指出金融中介形成的产品间成本协同节约的能力为范围经济。比如说,计算机化可以使有关客户和他们需求的重要信息得以储存和共同使用。技术使得金融机构共同使用自己的资源投入(如资本和劳动力),以较低的成本(所谓较低的价格是与这些金融服务产品各自独立生产时相比)生产出一系列金融服务产品。 80年代以来有大量文献考察了不同金融服务行业中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关于银行,除了最小规模的银行外,许多早期的研究都没能发现规模经济。最近,由于数据的完善和测量技术的提高,人们发现规模在$1亿到$50亿之间的银行存在规模经济。关于范围经济,不论是在存款、贷款及以其他传统银行产品业务中找证据,还是从表内与表外业务中找证据,有关成本互补的证据最多只是很弱。对非银行金融业的研究相对较少,几乎都说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不存在。 (三)信息不对称与金融中介 运用信息不对称来解释金融中介的存在,是20世纪70年代金融中介理论的热点。我们通常认为关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文献可追溯到Leland&Pyle或更早到Akerlof。但Stiger把这一问题追溯到Keynes(1936)的关于借款者的风险和贷款者的风险的区别。在回顾了Keynes关于诸如获得借款人的知识和监督他们在贷款期间的行为的“信息成本”的分析之后,Stiger得出一个经典的定义:“信息成本是指从无知到无所不知转变的成本,而很少有交易者能够负担全过程的成本”。新的文献通过确认融资过程中获得信息资源的困难,把以信息成本为基础的金融中介理论导向一个更加基础的水平。 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的一方对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的现象。例如,对于贷款项目的潜在收益和风险,借款者通常比贷款者了解得更多一些。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两者都会导致金融市场失灵。 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一个办法是让私人来生产和销售信息。也就是一小部分人生产信息而成为知情者,然后把信息出售给不知情者。然而,这引入了“可信度问题”,Hirshleifer首先指出了这一问题:即不可能使信息生产者可信地保证他事实上生产了有价值的信息。一个相关的问题涉及信息的再出售。如果信息生产者可信地生产了有价值的信息,然后卖给另一代理人,但没有办法阻止第二个代理人把该信息卖给第三方,以致第四方等。换句话说,信息的购买者在不必减少自己对信息的使用的情况下把它卖给别人或与人共享。这是所谓的“剽窃问题”(appropriabilityproblem)。信息生产者不能完全得到信息生产的回报,这使得信息生产不经济。信息生产中的再出售和剽窃问题激发了金融中介的产生。Leland&Pyle首次提出中介可以克服可信度问题。中介通过将它自己的财富投资在资产中以可信地生产信息,这表明它所生产的信息是有价值的。Leland&Pyle建议金融中介通过发行证券和将收益投资到证券组合中使得中介成为私人知情者,这样能有效地解决信息生产中的可信度和剽窃问题。从其委托监督模型出发,Diamond从Leland&Pyle模型得出相对于企业主的成本来说,分散化可降低中介的显示成本。在Leland&Pyle之后,许多文献尤其著名的是Campbll&Kracaw也探讨金融中介存在以生产潜在投资的信息,这些信息在资本市场上不能有效的生产出来。然而,最完整的论述代理人联盟能够生产潜在投资的事前信息的是Boyd&Prescott。在Boyd&Prescott模型中,代理人可以评价他自己的项目,然后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支付特定回报的证券。或者,代理人联盟可以提供给投资者一个组合回报。金融中介就是这样的代理人联盟,它可以评价项目,投资到必定会产生高回报的项目,从项目组合中分享回报。金融中介(尤其是银行)之所以能从信息生产中获利,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它们主要发放私人贷款,而不是购买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证券,这避免了“搭便车问题”。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逆向选择导致的成本为:在贷款之前,贷款人在逆向选择环境下对合适的投资项目和借款人进行搜寻和核实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的成本,即搜寻成本和核实成本。Chan(1983)建立了一个模型,认为金融中介的优势是能将搜寻投资机会的成本分散于众多投资者之间,因为在不存在金融中介的场合,每个投资者都要独立支付一笔搜寻成本,而金融中介则可以在不同投资项目之间进行广泛的搜寻,一旦找到了某个有效益的项目,还可与其他投资者一同分享。即金融中介在项目搜寻方面存在规模经济。核实成本是对投资效益进行评估的成本,要进行评估就要采取措施,就要花一笔费用。核实成本的效果是落实所取得投资效益,投资效益是“不能轻易地在投资者中间分享的”。意思是投资效益不容易直接分配给各个投资者,要分配给各个投资者,只能通过金融媒介体。金融媒介体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就在于投资效益的一部分能够让自己的客户分享。Broecker研究了逆向选择环境下进行的项目筛选问题。 解决道德风险的办法是增加监督,而监督是有成本的,如果由大量的小的贷款人直接监督借款人,成本会很高,而且同样会产生“搭便车问题”。而银行监督则具有规模经济,所以把它委托给一个特定的机构—银行是有效率的。银行相对于其他金融中介的另一个优势是:由于企业通常在银行开户,银行就可以直接得到重要的信息,银行就可以通过观察企业的存款和取款来评定企业的金融状况。Diamond首次对金融中介的存在作了一致性的解释。Diamond模型中的金融中介“监督”借款人。Hellwig对此进行了研究。Holmstrom&Triole研究了在项目实施期间防止借款人的道德风险问题。Townsend,Gale提出了处罚或审计违约借款者的问题。Winton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即银行资本的作用问题,他指出银行资本是完成委托监督功能的另一机制。同时,中介贷款时所解决的任何能够增加价值的问题同样也是借款给金融中介的一方面临的问题。在Diamond模型中,中介代表借款给中介的投资者监督借款人。但是贷款给中介的贷款人自己不得不直接监督中介。这个所谓的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如何解决?Diamond是第一个认识到并解决这一问题的人。更准确地说,“监督监督人”的问题是指:如果监督中介的成本低于贷款人直接贷款给借款人的成本和所导致的监督成本,则借款给中介会减少监督成本。Diamond的基本结论显示,随着中介规模的增大,如果中介按所承诺的监督借款人,它就会按承诺的支付存款人。如果不是这样,中介会遭受非金钱的惩罚即破产或声誉损失。如果贷款的回报是相互随机独立的,Krasa&Villanil应用大偏差定理表明:只要存款人的监督成本不随银行规模成指数增长,对大银行充分监督的期望成本趋于0。其他的关于银行类中介的理论观点强调了长期承诺关系的优点。认为银行会通过建立长期承诺机制来减少投资者、经营者和雇员之间的道德风险。 (四)金融中介的功能观 对于金融中介有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一种方法视现存的金融中介为给定,认为公共政策的目标就是帮助现有的机构生存和兴旺,把这种分析方法简称为机构观;另一种分析方法则不同,视金融中介运作的功能为给定,并探索运作这些功能的最佳机构结构,这种方法称为功能观。Jensen&Meckling,Greembaum&Higgins都不同程度的论述了金融中介的功能,但系统的论述金融中介的功能并把它提升到金融中介的功能观层次的是Bodie&Merton、Merton&Bodie和Merton的分析。金融中介功能观大大地拓展了金融中介理论的视野,从而把金融中介理论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金融中介功能观的核心内容可表述为: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亦即在地域和时间跨度上变化较小;机构的形式随功能而变化,即机构之间的创新和竞争最终会导致金融系统执行各项职能的效率的提高。而且功能观首先要问金融体系需要行使哪些经济功能,然后去寻求一种最好的组织机构,而一种组织机构是否最好,则又进一步取决于时机和现有的技术。 当然,这里关注的焦点并不在于金融中介功能的具体内容,而是金融机构的动态变化。Merton承认,近年来,金融体系结构把金融机构分为透明的各类证券市场、半透明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不透明的传统金融中介如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发生变化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新设计证券的大量涌现,计算机和电讯技术的进步也使得不同证券的大宗交易得以顺利完成,部分原因是由于金融理论的重要进步,所有这些都大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结果,导致金融市场交易量大幅提高,从而替代了金融中介的某些职能。中介与市场在金融产品的提供上是竞争的,而技术进步与交易成本的持续下降加剧了这种竞争的强度。Finnerty对金融产品创新的大量事件的考察表明,最初由中介提供的金融产品最终都走向了市场,这种范式隐含着:金融中介(特别是非透明中介如银行)正在被金融市场的制度性安排所替代。上述观点对于金融中介总体来说是不成立的,中介除了提供定制的产品和服务的明显功能以外,还具有重要的创造与检验新产品的潜在功能。Merton根据金融产品的性质对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作了具体“分工”。相比之下,金融市场倾向于交易标准化的或者说成熟的金融产品,这种金融产品能服务于大量的消费者,并在定价时能被交易所充分理解;而金融中介则更适合于量小的新金融产品,这些新产品一般而言是高度定做的,只针对那些具有特殊金融需求的消费者,因此信息也是完全不对称的。中介和和市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中介通过创造出构成新市场基础的产品和加大市场上已有产品的交易量来帮助市场成长。反过来,市场通过降低生产产品的成本帮助中介创造新的更加个性化的产品。当我们静态地审视某一特殊产品的活动时,中介和市场的确是两个相互竞争的制度。然而当我们动态地看待金融系统的演进时,两者又恰恰是互补性的制度,在功能的发挥上彼此加强、相互促进。从这种意义上讲,Merton对金融中介理论的贡献是真正具有建设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 功能需求的稳定性使Oldfield&Santomero认为金融服务,如发行、配置、支付、及融资,比提供服务的机构和满足客户要求所提供的特定产品都要稳定。Eichberger&Harper也为我们理解中介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在他们看来,金融制度发展的特征实际上就是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之间持续的竞争,金融制度演进的历史也就成为人们试图调和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竞争性关系的历史。 (五)风险管理、参与成本和金融中介 Allen&Santomero(1998)认为现有的文献过分强调了中介在减少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方面的作用。他们指出,中介是风险转移的推进器和处理日益复杂的金融工具及市场难题的推进器(Facilitators)。同时指出,为参与金融活动提供便利是金融中介的一项重要服务。减少参与成本(即学习有效利用市场并日复一日地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的成本。)对理解已在金融市场发生了的变化是事关重要的。Merton增加了金融部门的另外一个功能。他认为金融中介具有在不同参与者之间分配风险的能力。在这里,金融中介的主要增值能力在于它们具有以最低成本有效地分配风险的功能。金融中介可以通过动态交易战略创造大量的合成资产。其业务日渐集中于风险的交易和各种金融合约风险的捆绑和拆分。 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传统的金融市场扩大了,新的金融市场产生了,交易成本也降低了,信息变得便宜和容易得到,但却没有伴随着中介的减少。反而,金融市场广度与深度的扩展却是中介和企业增加运用这些金融工具的结果,也就是说,金融市场的扩大并没有使人们对金融中介的依赖程度降低,反而,个人参与金融市场的方式急剧转向通过各种中介。因此,传统的以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为基础的金融中介理论对此现象的解释就存在问题。 针对银行等金融中介业务的变化,Allen&Santomero在归纳银行新业务后认为,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业务。Scholtens&Wensveen则认为,风险管理从诞生起就是银行的核心业务,银行总是持有风险资产并管理它。而随着银行新业务的拓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这一职能大大加强了。管理风险现在是,而且一直是金融中介的生计所在。依靠在信息生成和处理上的专业化以及分散个体信贷和期间风险,中介一直能够吸收风险。针对金融中介职能的变化,Allen&Santomero认为,原有的金融中介理论视野过于狭窄,需要用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来解释现代金融中介的存在。他们认为,在传统的以银行业为基础的经济中,金融市场的作用并不显著,银行管理风险的办法是将风险跨期平滑化:在资金充裕的时候吸收大量短期流动性资产,而在资金短缺时用它们作为流动性风险的缓冲剂。但是,近20年来,金融市场的发展对银行业形成的冲击,使这种风险管理办法难以为继了。因为金融市场给投资者提供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因而使资金从银行流入金融市场。为了生存,银行不得不对其风险管理办法动手术:银行等金融中介绕开分业经营的限制,开拓新业务,进入新市场,进行金融创新,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向“全能银行”转变。这样,与传统的信贷业务比例下降相伴随,银行开始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进行资产交易和风险管理代理人的角色。参与成本可以解释银行的职能转变。 所谓参与成本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指花在参与风险管理和决策上的时间。Allen&Santomero指出,最近20年来,随着人们特别是专业人士的单位时间收入的提高,他们花在风险管理和决策上的时间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了; 二是指由于金融创新,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使得非金融从业人员了解金融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 投资者学习某种金融工具需要花费固定成本,既然如此,虽然交易成本与信息成本可能已经大为下降,但由于伴随着上述固定成本,投资者的最佳选择仍然是只持有有限的资产,King&Leape提供了相应的经验证据。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个人参与金融资产交易和风险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而金融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可以利用其专业优势,代理人们进行风险交易和管理,从而大大减少参与成本。在这里,金融中介的职能主要是代理金融资产交易和风险管理,已不同于传统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职能了。 (六)价值增加、客户导向与金融中介 Scholtens&Wensveen基本同意Allen&Santomero的观点,但是认为他们的分析并不全面。尽管市场不断向完美市场逼近,信息价格不断下降,但不对称信息和交易成本仍然是中介起作用的重要因素。Scholtens&Wensveen认为参与成本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金融业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巨大变化,诸如共同基金的发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广泛使用。在他们看来,这些金融产品迅速发展的关键仍然是风险而不是参与成本,金融中介理论必须拓展其目前的研究边界。应当放弃静态的完美市场范式,采用更为动态的概念,金融中介理论应当包括金融创新的动态过程和在此基础上的市场差异化。金融中介不是居于最终储蓄者和投资者之间充当“代理人”,以减少像不对称信息和参与成本之类的市场非完美性,而是一个独立行事的市场主体。它能够创造金融产品,并通过转换财务风险、期限、规模、地点和流动性而为客户提供增加值。因此价值增值是现代金融中介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从而理应成为金融中介理论的核心。当然,价值增值是通过降低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扩展金融服务来实现的。 基于此,Scholtens&Wensveen的这种所谓的补充理论自然强调金融中介的顾客导向而不是信息不对称。也就是说,金融中介本身就是向顾客出售金融服务并从中获利的,而传统理论所谓的节约交易成本、消除信息不对称以及参与成本等则属于上述过程的伴随效应。总之,这种补充理论与传统理论相比,后者强调成本,而前者则强调价值;后者强调信息不对称,而前者强调顾客导向。 结论和启示 金融理论与实务在金融理论中,对金融中介的存在性的解释是最基础的部分,然而相对来说,这也是受到较少关注的领域,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大部分经济、金融学家都是把金融中介作为既定的组织。现有的金融中介理论是伴随着金融业的实践而发展的。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体现出这样一个过程:即不断地向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模型中加入现实因素。首先是以金融中介技术上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来解释金融中介的存在;但随着金融交易技术进步,这种解释的说服力明显下降。于是,新金融中介理论开始寻求更基本的原因。借助于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交易成本一度成为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核心概念。但是,随着近十多年来金融中介职能的转变,人们开始寻求交易成本之外的其他原因,典型的如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构成了金融中介演化的客观要求,而制度、法律和技术则构成了中介演化的现实条件。所有这些也构成了金融中介理论的主要内容。 从金融中介理论本身来说,一方面,金融中介理论尤其是金融中介新论发展的时间不长,无论是古典理论,还是新论中的不确定性、风险、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参与成本都只是部分的解释了金融中介的存在性;另一方面,现有的金融中介理论都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的,虽然这些理论到后来尤其是Scholtens&Wensveen和Merton那里已经开始注重演进与结构变化的所谓动态视角,但也只是一种十分有限的扩展,或者说只是把原来分割和静态的市场与中介的关系加以整合,从总体上讲,仍然是以市场体制作为背景和条件的。而没有考虑到不发达经济/转轨经济的制度背景。McKinnon和张杰作了初步的尝试。张杰认为合理解释转轨经济条件下金融中介的理论和假说一定是一种更为一般的理论,而不是更为特殊的理论范式。这同时意味着,金融中介理论将在解释转轨经济金融中介问题的过程中获得创新与发展的新机遇。 对于金融中介的正确认识也有助于政府的管制。如果像新金融中介理论所分析的那样,金融中介的职能不仅仅是资产转型的话,那么对金融中介的管制以及管制方法就应当有所改变。比如说,在金融中介系统中,产品创新和金融基础设施演进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政府行为能够减轻金融产品和金融基础设施之间的冲突,中介也可能加重它们之间的冲突,关键在于政府的管制政策。Merton、Bodie等人认为在快速变化的时代,与机构观相比,金融系统的功能应更有用,更便于政府的金融管制。这是因为: 第一,功能观把注意力集中在预测未来将最有效发挥中介功能的机构结构上。依据这样的预测,政府能够制定必要的政策以促进机构结构的必要变化,而不是试图维护和保留现存的机构结构。 第二,随着交易技术的发展和交易成本的降低,金融中介的产品和服务的界限日益模糊。但是从功能角度看,产品和服务则是相对稳定的。 第三,功能管制还会减少机构致力于“管制套利”的机会。 第四,由于功能管制不要求管制或管制主体的同时修正,因而功能管制便于推进机构结构的必要变革。对商业银行来说,只有从功能观点出发进行不断的创新,寻找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比较优势的产品和业务,才能生存下去。 金融中介的功能观对金融理论研究、金融改革、金融市场发展等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博迪认为,中国可以跨越一步,即抛开传统的中介体系,利用最廉价的技术建立一个配置资本的整体框架。他进一步表明,我们必须抛弃银行,不要试图设置一个已经证明是十分脆弱的体系,改革的重点是建立提供金融功能的机制,而不必模仿西方国家,一一建立西方国家已有的各种金融机构。而默顿也曾表态,博迪的上述观点基本上可以代表他的看法,同时认为,如果中国直接采用最先进的金融技术去设计自己的金融体系,而非单纯效仿现有的金融体系,它就能实现一个飞跃,远远超过现有体系的效率。然而,一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都是随着时间而逐渐演变形成的,都有其存在的经济社会环境,而不理解这一点就会犯类似“大跃进”的错误。所以对上述观点,我们不敢苟同。因此,必须以中介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实情并适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来设计金融政策。[1]
可用资金是投资者存放在股指期货账户内可用于提取现金和开新仓的资金部分,根据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盘中试结算风控制度,结算后,投资者会因为持仓浮动盈亏,平仓盈亏、交易手续费及持仓保证金的变化情况,导致账户内可用资金的相应变化,当可用资金出现负值时,投资者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范强行平仓风险。
金融协调理论是在 金融协调理论充分把握经济发展变迁中普遍存在的互补性和报酬递增的现实条件下,以金融效率为中心,运用系统分析和动态分析的方法,研究金融及其构成要素的发展变化规律,它们的收益、成本、风险状态和运动规律,并研究由此决定的内部效应与溢出效应,揭示金融内部构成要素之间,金融与经济增长,金融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构造金融协调运行的政策调控体系,以促进金融与经济高效、有序、稳定、健康发展。 提出的背景 1.亚洲金融危机及随之而来的全球经济动荡,在实践上对传统的金融理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这种挑战迫切要求金融理论的创新。 2.传统金融理论是传统经济下的产物,是与20世纪工业经济时代相适应,其研究对象是经济运行环境相对稳定下的资源配置问题。21世纪的经济是经济金融化、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是高科技迅速发展的知识经济,高科技和新金融成为支持和拉动现代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由于知识积累、专业分化、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大,所以这种经济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协调问题。其研究对象是在经济协调基础上动态资源有效配置。经济金融协调成为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条件。 3.由于现代经济中信用关系普及,债务关系的相互依存,金融资产规模膨胀,并成为联结现在和未来的动态资产配置的主要因素,现代经济协调首要问题便是金融协调问题。 基础 从哲学角度看,金融协调符合任何事物发展的规律;从经济学角度看,金融协调符合均衡发展理论;从国家和社会安全角度看,金融协调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1.哲学基础 金融协调的中心点是效率,金融协调的方法论是动态的、系统地、和谐地实现经济的运行,其中包括了金融各要素与社会经济各主体的博弈在内,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目标。其哲学基础,首先是中庸哲学。中者,中正、中和;庸者,用也,即“允执其中”。既然要坚持中,就要把握两端,也就是矛盾的对立面。协调,就是对立的统一,取 金融协调理论中正的立场,避免忽左忽右两个极端。在经济博弈中,矛盾的双方在统一体中,事物还处于量变过程,没有达到质变时,就要承认矛盾的存在,使矛盾的统一协调地保持下来。矛盾的统一是量变,矛盾的转化才是质变。 2.经济学基础 经济理论是在对经济实践抽象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抽象经常是以舍弃一些不太重要的因素为代价,但经济活动变迁也会使原来不太重要的因素变成经济活动的主要因素和决定因素,这时就要求对原有的经济理论进行扬弃,实现经济理论的创新。传统的经济理论将研究的重点放在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上,其理论基础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其研究方法是边际分析方法;其研究目的是要论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经济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这样在研究中就忽视了经济的演化和变迁问题,当然在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这种舍弃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传统经济理论就很难回答现实经济生活提出的问题,特别是与经济发展,经济变迁相关的动态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便产生了以分析经济变迁为主要内容的演化经济学的复活,并从古典经济学著作中找到它的理论渊源。 内容 1.关于经济中的互补性问题 这里所说的“互补性”,与外部性的概念基本相似,但又有些差异,它不仅强调金钱的外部性,更强调技术的外部性和市场的相互依赖性,它是指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一般规律,由经济发展中分工的不断发展而形成的企业与企业、产业与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由于迂回经济所构成的生产过程的分解和扩张而形成的分工,使得一个企业或产业的发展,更多地受到其相关的一系列企业和产业的发展状况的影响。单一企业和产业的成本,更多与相关企业和产业数量相关,从而形成企业整体的相关关系。从经济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越发展,经济活动的互补性和外部性也越普遍。外部性的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看不见的手”范式的悖论越来越多,从而也就在更大程度上要求从协调的角度来处理和解决经济问题。 2.关于报酬递增问题 经济发展中的报酬递增,是指在社会分工下引致的市场规模扩大,从而进一步引起新的分工的经济演化进程中,专业化分工所导致的报酬增加情况。报酬递增突破了新古典学派以报酬不变为基础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式,并把动态的、非均衡的经济进化思想引入经济学分析之中。由于有市场扩大分工深化条件下的报酬递增,我们才能了解金融活动,金融制度在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扩大投资和扩大市场中的作用,这可能是我们真正把握金融在现代经济中作用的一条新途径。 3.关于金融效率 这里我们提出以金融效率为中心,是在把握金融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围绕金融活动的效果,从宏观的系统的观点和动态的长期的观点来研究金融和经济的关系,特别是研究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经济演进所产生的促进作用。在这里,我们一方面强调金融效率在整个金融理论中的特殊地位,这是传统金融理论研究中忽视的一个问题,而这一问题正是构成了我们正确认识金融与经济,正确处理金融问题的关键;另一方面,我们强调金融效率的宏观性和动态性,这与单一关注金融的微观盈利性和静态盈利状况是不同的。 4.关于金融溢出效应 金融溢出效应是指金融各构成要素或作为一个整体的产业,其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不相一致的外部性的关系。金融的这种溢出性或者说外部性的表现,必须运用协调的思想和方法,才能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力量,实现其激励和约束的相容作用。 5.关于协调和均衡 我们认为,金融协调并不是一种静态的均衡状态,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种动态均衡是在发展中均衡,那么就可能出现整个均衡与局部不均衡并存;或长期均衡与短期不均衡并存。金融资源在内部的流动,包括各层次上或各相关要素之间的博弈,从而推动长期和整体的均衡,使金融与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当外部规则发生变化时,会产生新的博弈,这又将会推出新的均衡或协调。 6.关于国际金融协调 金融协调当然包括国际金融的协调。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加显示出现代金融脆弱性和金融协调的重要性。 几点初步突破 金融协调理论从协调问题出发研究金融,从而使得金融成为与时间变迁相联系的有历史阶段性的金融,使金融成为处于经济生活中而又内生于经济系统中的金融,这样也就更接近于金融的本来面目。这种研究问题的方法和角度的转移,必然带来金融理论的变革。在此,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些问题来反映金融协调理论所带来的金融理论的突破。 1.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连通和联动:泡沫经济的根源之一 现实中的货币不仅仅服务于商品市场,也服务于金融市场的交易。随着经济金融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市场越来越脱离了商品市场的制约,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自身的特有规律,这种趋势也带来货币流通及经济运行态势的显著变化。金融市场的功能主要在于提供作为激励机制的信息和投资资源配置相关的信息。但若是金融市场的投机因素过大,就会妨碍其基本功能的发挥,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经济理论已经表明,金融市场由于受到预期的影响,只要预期形成,它 金融协调理论本身可以在某一区域内的任何一点达到供求均衡,而没有一个具有帕累托效率的供求均衡点。当人们预期价格上涨时,市场便会吸引大量的资金,拾升价格,并强化原有的预期,直到人们的预期发生改变。而在投机性的金融市场上,非理性的投机者增多,他们对资产价格走势的判断,逐步脱离经济基本面,此时金融市场就成为凯恩斯比喻的“选美比赛”。这种选美比赛中的问题不在于预测谁最漂亮,而在于猜测裁判认为谁最漂亮。即股市中的中坚力量的预期将成为股市中的决定因素。由于金融市场中参与者构成变化,市场结构发生变化,此时,在金融市场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利用资金实力对市场操纵。拥有雄厚资金实力者,可以通过造市,诱导别人的预期,并利用散户的“从众”心理,以其预期来获取赢利,这样,资金实力成为投机性金融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所以,投机性金融市场的特点是对资金的追求,从而使其成为多余资金的“吸纳源”。当经济持续发展时,就会导致金融市场上价格上涨预期的形成。此时,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成为一个连通器,资金由商品市场流向金融市场,促使金融市场价格上升。而商品市场出现资金短缺,银行体系便向其注入资金,维持商品市场购销两旺、价格平稳的局面。中央银行通过监测M2和控制商品物价水平,并没有发现超量货币供应的迹象。随着金融市场价格的进一步上涨,资金转移更为加深,甚至于资金会溢出金融市场而进入房地产市场等投机性领域,经济出现一派繁荣景象。但金融市场的资产价格不能无限地偏离其基本价值的支持。当偏离越来越大时,预期反转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几乎任何信息都可能使泡沫崩溃。当泡沫崩溃的一天真的来临时,价格便会急剧下跌,金融市场发生动荡。个别获利了结的庄家大户抽款拆资,而多数客户被高位套牢,资金连通受阻,债务链发生危机,银行紧缩,信心受挫,市场低迷,经济陷入困境。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投机者对资金的过量需求会成为商品市场的冲击源,如果中央银行割裂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资金联动关系,只盯着商品市场的物价水平,并将其作为调控货币供给量的标志,就很难控制泡沫经济的形成与崩溃。所以,协调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关系,将股票市场的价格纳入中央银行的监控指标,才有可能防范泡沫经济的发生。运用金融协调理论就可以正确地看出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的这种连通与联动关系,摆脱现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中的误区。 2.需求不足与金融协调问题 金融往往同需求有着密切的关系,而需求的扩张和萎缩就会带来经济的波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经历的经济周期,都可以看到金融政策发挥作用的痕迹。有的学者曾运用1979~1997年的实际投资增长与GNP实际增长作相关分析,从中发现,其相关系数高达79.5%,即GNP实际增长的波动的79.5%可以通过投资来解释。名义投资与名义GNP更是高度相关,相关系数达99%,这说明在1979~1997年里,投资是引起国民生产总值波动的主要因素,二者波动幅度基本一致,呈现出非常强的正相关性。而且由于投资处于“饥渴”状态,投资需求非常巨大,所以投资便只受到资金可得量的制约。金融放松控制,资金可供量增加,投资便增加,GNP增长速度加快。反之,实施紧缩银根政策,控制金融,投资便会减少,GNP增长速度便会回落。所以利用金融政策,通过控制国有部门的投资,带动非国有部门投资的变化,比较顺利地实现了经济政策的调控目的。但是,1998年的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机制发生了改变。由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出口需求下降,为实现经济增长8%的目标,政府改变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通过降低利率,改变存款准备金制度,放松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控制等措施,并没有带来投资的扩张,甚至于国有部门的投资扩张也不明显。 1998年下半年,政府通过启动扩张性财政政策,才使国有部门的投资大幅增加,但非国有部门投资并未跟进,最终199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加7.8%, 1999年GNP仍保持回落势头。对于1998年以来经济运行态势,其主要问题可概括为有效需求不足与通货紧缩问题,对此理论界已经给了很多探讨,其中不乏有许多真知灼见;而在此,我们主要研究金融协调与经济运行的关系: 金融协调理论第一,就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来说,虽然金融对经济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我们认为,金融并不是外在于经济的一个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它是内生于经济的,这也就决定了金融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实际上,西方经济学界已经有人指出,货币政策可以有效地控制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但它对摆脱萧条作用有限,因为经济的复苏不仅靠资金的供给,更需要对未来预期和信心的恢复。看到金融的局限性,有利于我们正确地利用金融服务于经济。 1998年以来,经济的持续滑坡,从另一个角度可以说明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转变时期,即由原来粗放的投资拉动型的经济转向效益型、需求拉动型的经济。在经济结构转变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的回落应该是一种正常现象。 第二,1998年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特点是民间部门投资不再跟随国有部门投资变化,融资渠道的制约可能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非国有部门以获得30%的信贷资金来源,却支撑了GNP增长的70%以上,国有企业依靠70%以上的信贷资金,却只有GNP增长贡献的30%,这被理论界称为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不对称性。但是更深层次的问题,则在于非国有部门利用其制度优势,在经济活动中以各种方式获得了通过国有部门没有有效利用的信贷资金,这样,才支撑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不完善的市场交易是这种看不见的资金转移的主要渠道。所以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部分地是建立在国有经济的低效率基础之上的。国有经济部门的低效率性,对非国有经济部门提供了盈利机会,投资机会以及资金来源。当要求国有经济部门“三年脱困”,并加强控制后,就会对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构成影响。加之,银行经营风险加大,不对国有部门放款,同时对非国有经济部门的融资渠道没有建立,这样,就进一步导致了非国有部门投资形成能力下降。这是融资渠道、融资割据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的反映,因此要促进非国有部门投资增加,必须构造与其相适应的融资渠道。 第三,非国有经济部门或称民间部门投资没有跟随财政投资而增加的另一个原因,是民间部门的投资机会缺乏。就市场竞争能力来说,由于有制度优势,民营经济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和适应市场的能力,它比国有经济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当国有经济部门出现“软预算约束”时,其开支处于无度状态,民营经济所面对的市场机遇较多,在较高的回报率的刺激下,投资进入成本较低。而当国有部门在改革的压力下,减少制度漏洞,无效开支减少时,民营经济的投资机会减少,市场前景影响投资,从而陷入投资减少——市场机会减少——投资减少的恶性循环中。加上这次财政支出主要集中于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无法有效地扩大民营经济的投资机会和市场预期,使得经济迟迟不能得到恢复。这同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协调了各个方面的市场预期和投资状况,刺激其后的经济繁荣形成鲜明对比。所以,与其说它是一个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不如说是一个产业结构转型问题和供给问题。如果能够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带动整个产业或主导产业间的同时扩张,经济很容易摆脱衰退和萧条,而走向繁荣。而这一点正是融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相互发挥作用的领域。 第四,这次经济滑坡同消费需求不足有很大关系,而其中的大部分消费不足是由未来支出不确定性增大和缺乏消费信贷的流动性短缺而造成的。金融机构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消费信贷,是解决经济主体,特别是消费者,收入与支出不协调的主要途径。协调这种金融业务是经济保持良性循环的内在要求。上述便是我们运用金融协调理论,分析经济理论界的两大热点问题,泡沫经济和通货紧缩所得出的初步性的结论,但仅此也可以看出金融协调理论的意义。事实上,运用金融协调理论,分析其他金融现象,也会得出一些新颖的观点。如美国监管制度演变中所反映的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结构和行为方式的改变对金融业稳健和效率目标的影响,实际上表明了其金融监管制度的变化是金融市场组织机构变化的内在要求,是金融监管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的产物。如金融约束理论的提出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战略与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产物,是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的扬弃,是强调协调与适应的过度经济学在金融领域的反映,等等。 评价 总之,金融协调理论是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科技高速发展,经济高速变化和波动性加剧的要求,研究金融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相统一的金融理论,是对传统金融理论的“扬弃”和发展。我们现在没有必要,也不想改写整个金融学,我们要做的和想做的只是在传统金融理论基础上的前进,通过逐步探索实践已经给我们提出来的需要重新认识的理论问题,金融协调理论仅仅是这方面的一个尝试。
逾期贷款 已超过了偿还期限,但借款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放款。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什么是逾期贷款 所谓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逾期贷款率1 逾期贷款率是指逾期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 逾期贷款率是用于反映贷款按期归还情况,它是从是否按期还款的角度反映贷款使用效益情况和资产风险程序。监控逾期贷款率,目的是促进银行对逾期贷款尽快妥善处理。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法律适用2一、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方式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已经废止的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对逾期贷款支付利息并加收罚息均作了明确规定,1995年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后有关计息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1999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规定得较为详细,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此类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批复。 依照上述规定,联系审判实际,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按合同期内利率约定计收。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借款方支付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违反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其中民间借贷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便可按其利率约定计算逾期贷款的逾期利息。二是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利息。这种计息方式,对借款合同履行期内的贷款利率仍然遵照原约定,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对于逾期后的贷款利率则按人民银行确定的不同时期所调整的利率,采取分段计息的办法计算逾期利息,在收取逾期利息的同时,按一定比例加收罚息,或按人民银行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随罚息调整分段计算罚息。同时,对合同履行期内和逾期后的贷款采取按季结息(其中一年内短期贷款还可按月结息),每季结息日为季末月20日,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的,其利息计算复利。 上述两种计息方式中,民间借贷一般适用前一种,后一种计息方式中的复利计收不适用民间借贷。银行借款合同一般适用后一种,对前一种计息方式,法律并未禁止。两种计息方式各有其特点,按约定计收逾期利息,虽然能充分体现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意思自治原则,计算方法简便,但若逾期期限长,遇国家利率调整幅度大时,可能会导致利息计收的过高或过低,有违公平的民法精神,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虽然能恰当地反映逾期借款应付利息的情形,但实施过程中过于繁琐。二、逾期贷款利息计算与裁判 首先,如何确定计息期间。关于利息的计算应当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复利应自按约或按规定结息付息时拖欠之日起计算,并无疑问,但利息或复利应计算至何时,则规定并不明确。 一种意见认为,逾期贷款利息和拖欠利息的复利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日,借款方当事人不按期偿付借款本息,承担违约民事责任的底线应为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日,一旦判决确定了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后就不允许借款人继续拖欠,这是法院判决的强制性、拘束力、执行力所在,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仍不清偿,则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迟延履行法院判决的责任,即支付加倍利息的迟延履行金,如果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前借款方提前清偿,则应在判决基础上相应减少利息支付。这属于借款双方的自行和解,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另一种意见认为逾期贷款利息及复利应计算到借款实际清偿之日,借款方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清偿,不仅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相对贷款方来说,同样也是违约行为的继续。一种行为两种性质,贷款方针对借款方便享有给付迟延履行金和违约金两种请求权,并允许选择其一。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逾期贷款利息应计算至贷款方当事人的起诉日。因为人民法院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审查评判,应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法院判决结果不得超出诉讼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范围;贷款方起诉时,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借款方应支付借款及利息的数额,就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认定,即法院受理时借款方所拖欠贷款方的借款本息,只应到起诉时止,此后属诉讼中及判决后迟延而增加的,不属起诉时双方诉争的事实范围。如果允许借款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甚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后仍拖欠,那么法院事实的认定是否确定?如在判决时,就考虑到借款方可能不按确定的期限履行,那么,判决书的拘束力何在?判决后,借款方随着履行的迟延而支付贷款利息数增加,那么判决结果的确定性何在?因而应以起诉日为判决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限。人行对逾期贷款利率(罚息)的历次调整 1996年5月1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四至六调整为日万分之四 ——发布时间:1996年5月2日;文号:银发(1996)156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8年12月7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四调整为日万分之三 ——发布时间:1998年12月5日;文号:银发(1998)586号;名称:《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9年6月10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三调整为日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7.56%) ——发布时间:1999年6月9日;文号:银发(1999)192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004年1月1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二点一调整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发布时间:2003年12月10日;文号:银发(2003)251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1.型态分析 股价经过一段时间的上升后下跌,然后再上升再下跌,上升的高点较上次为高,下跌的低点亦较上次的低点为低。整个型态以狭窄的波动开始,然后和上下两方扩大,如果我们把上下的高点和低点分别连接起来,就可以画出一个镜中反照的三角形状,这便是喇叭形。 成交量方面,喇叭型在整个型态形成的过程中,保持着高而且不规则的成交。喇叭型分为上升型和下降型,其含义一样。 2.市场含义 整个型态是因为投资者冲动的投资情绪所造成,通常在长期性上升的最后阶段出现,这是一个缺乏理性和失去控制的市场,投资者受到市场炽烈的投机风气或传言所感染,当股价上升时便 疯狂追上,但他们对市场的前景(或公司前景)却一无所知,又或是没有信心,所以当股价下跌时又盲目地加入抛售行列。他们冲动和杂乱无章的行动,使得股价不正常地大上大落,形成上升时,高点较上次为高,低点则较上次为低。至于不规则而巨额的成交,正反映出投资激动的买卖情绪。 这型态说明大跌市来临前的先兆,因此喇叭型可说是一个下跌型态,暗示升蕣将到尽头,可是型态却没有明确指出跌市出现的时间。只有当下限跌破时,型态便可确定,未离市的投资者就该马上沽出撤离了。 3.要点提示 (1)一个标准的喇叭型应该有三个高点,二个底点。这三个高点一个比一个高,中间的二个低点则一个较一个低;当股价从第三个高点回跌,其回落的低点较前一个低点为低时,可以假设型态的成立。和头肩顶一样,喇叭型属于“五点转向”型态,故此一个较平缓的喇叭型也可视之为一个有较高右肩和下倾颈线的头肩式走势。 (2)这型态并没有最少跌幅的量度公式估计未来跌势,但一般来说,祳幅都是很大。 (3)这型态也有可能会向上突破,尤其在喇叭型的顶部是由两个同一水平的高点连成,如果股价以高成交量向上突破(收市价超越阻力水平百分之三),那么这型态最初预期的分析意义就要修正,它显示前面上升的趋势仍会持续,未来的升幅将十分可观。这是因为当喇叭型向上冲破时,理论上是一次消耗性上升的开始,显示市场激动的投资情绪进一步扩大,投资者已完全失去理性的控制,疯狂地不计价追入。当购买力消耗完结后,股价最终便大幅跌下来。 喇叭型是由投资者冲动和不理性的情绪造成的,因此它绝少在跌市的底部出现,诗因是股价经过一段时间的下跌之后,投资意愿薄弱,因此它在低沉的市场气氛中,不可能形成这型态。
概念 伯南科和格特勒认为,投资水平依赖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状况:较高的现金流量和资产净值对于投资有直接或间接的正面影响,直接的影响是冈为它增加了内部融资的来源,间接的影响是因为它提供_更多的抵押品而减少外部融资成本。当企业遭受到经济中的正向冲击或负向冲击,其净值随之升高或降低时,经由信贷市场的作用会将这种冲击对经济的影响放大,这种效应称为金融加速器效应。 因为代理成本是反经济周期变化的——在经济萧条时上升,在经济扩张时下降——所以它们在经济周期中有放大效应,伯南科等人把这种周期的放大效应称为金融加速器(financialaccelerator)机制。伯南科和格特勒在1989年发表的《代理成本、净值与经济波动》一文,后来被认为是包含了金融加速器思想的经典文二献。在这篇文献里,伯南科和格特勒对真实经济周期模型(RBC模型)进行了修改,推出了一个简单的新古典经济周期模型,并以此来说明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直到1996年这种机制才被伯南科和格特勒正式称为金融加速器。于信贷市场摩擦的存在,除非企业外部融资全部抵押担保,否则,外部融资的成本高于内部融资,存在有外部融资的升水。外部融资升水的程度和企业净值呈反比关系,因此企业资产负债状况的改变能够引起投资的变化,投资的改变会进一步引起下一期产量的变化,从而造成经济波动。 实证研究 金融加速器机制作用的重要特征是它的双重不对称特点:资产负债表对公司投资的影响在经济下降时期比繁荣时期大,对小公司的作用比对大公司的作用大。许多西方经济学家运用实际数据对此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可以归纳为:资产负债表的状况是企业投资支出的重要决定因素;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状况与企业投资支出的相关度在经济低迷时期比在其他时期更高;对大企业与对小企业投资的影响是不同的。Gertler和Gilchrist指出,金融传导机制的作用在经济繁荣时期与在经济下降时期是不对称的,金融传导机制对小的企业的作用更明显。 一些研究者提供了美国在实际冲击或货币冲击后这类不对称影响的实证证据。Gertler和Gilchfist发现小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除以利息费用)对存货投资的影响在经济周期过程中是不对称的:在经济低迷时期高,在经济繁荣时期低。OlinerRudebush发现在货币政策紧缩后,小企业的现金流与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度比大企业的高。欧洲也有这类证据。Rondi,Sack,Schiantarelli和Sembenelli研究了意大利的企业,表明在货币政策紧缩之后,小企业的存货和投资量对利息保障倍数更敏感。Guariglia发现英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Vermeulen考察了1983—1997年之间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欧元区的四个最大国家)的投资,较全面地实证研究了金融加速器机制作用的特征。他得出的论是:资产负债表对投的影响在九十年代初经济下降时期是显著的,状况差的资产负债表能放大货币政策的冲击,并且对公司的投资支出有负面的影响。金融加速器对不同规模公司的影响力度也是不同的,在经济周期的不同时期金融加速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有很明显的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状况差的小公司的投资受到的影响最大,对中等规模的公司和大公司,在非经济低迷时期金融加速器没有起作用,然而在经济低迷时期,资产负债表状况差的公司就成了金融加速器的牺牲品。在经济低迷时期,没有发现金融加速器对大公司的影响。Gertler、Gilchfist和Natalucci在一个小规模开放宏观经济模型中,把金融加速器机制与货币名义价格刚性结合起来,研究了货币政策外部约束与金融加速器的关系,发现金融加速器机制的影响在固定利率条件下比在弹性利率条件下更强。 理论发展 (一)BGG模型 伯南科和格特勒等人在提出金融加速器模型之后,1996年他们把金融加速器机制引入到新凯恩斯标准动态模型中,提出了BGG模型(Bernanke,Gertler和Gilchfistmodel,1999年正式称此模型为BGG模型)。BGG模型不同于新凯恩斯标准动态模型之处是:它假定信贷市场存在摩擦问题,即在信贷关系中存在信息、激励等问题。这些摩擦的存在就导致产生金融加速器,而金融加速器影响产出动态。尤其是,在BGG模型中,信贷市场摩擦使得无抵押的外部融资比内部融资更昂贵。外部融资的溢价影响了资本的全部成本,也影响了企业的实际投资决策。技术突破、新材料的发现等对经济产生冲击,并改善经济基本面。 这类冲击对产出、就业等宏观经济量产生直接影响。然而,在BGG模型中,这类冲击还有间接影响,即来自于相关股价的上升所产生的影响。更高的股价改善了资产负债表的状况,减少了外部融资成本并进一步刺激了投资。投资的增长也可能导致股价的上涨和现金流的增加。因此,金融加速器提高了初始冲击埘经济的影响。金融加速器机制对货币政策的运作也有重要的启示:如同在传统的分析框架下,在BGG模型中,名义价格刚性的存在使得中央银行在某种程度上能控制短期实际利率。并且,除了通常的新古典渠道(即实际利率影响支出)外,在BGG模型中,利率还有另外的影响——来自于对借款者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宽松的货币政策,如降低利率使股价上升,就能改善借款者的财务状况,从而减少外部融资成本。这种成本的减少就给投资又一个刺激。通过BGG模型,发现这种机制提供的额外刺激对于解释货币政策的数量效应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有弹性的通胀目标政策 1999年伯南科和格特勒等人把BGG模型进行了一定的拓展,研究了货币政策与资产价格波动的关系。他们把股价变动是由基本经济因素引起的假设,拓展为股价变动是由基本经济因素或非基本经济因素引起,然后分析股价波动通过金融加速器如何影响实体经济(投资和产出等宏观经济变量),并提出了有弹性的通胀目标(flexibleinflation—targeting)政策,回答了货币政策应该如何应对股票等资产价格的变动。 他们认为,在短期货币政策管理的背景下,中央银行应该把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作为在一个统一的政策框架下追求的目标,并且是高度补充和相互一致的目标。尤其是,达到这两个货币政策目标的最好政策框架是有弹性的通胀目标。通胀目标方法规定,中央银行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货币政策,以抵消刚出现的通货膨胀或紧缩压力。更重要的是,为了当前的目的,通胀目标方法意味着,货币政策不应该对股票等资产价格的变化做出反应,除非已到了预示通货膨胀预期变化的程度。因为一系列原因,稳定资产价格的企图从本质上讲是有疑问的,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几乎不能确定资产价格的某个变动是源于基本经济因素还是非基本经济因素,或两个因素都有。而有弹性的通胀目标政策通过关注资产价格变动带来的通胀或紧缩压力,中央银行不必考虑是不是基本因素的原因,就能对资产价格膨胀或破裂做出有效的反应。同时,还能避免历史上的相关风险,即泡沫一旦被刺破,经济就很容易陷入恐慌。最后,通胀目标也有助于维护稳定的宏观形势,因为采取有弹性的通货膨胀目标政策时,利率在资产价格膨胀时趋于升高,利率在资产价格破裂时下降,所以这种货币政策能减少潜在金融恐慌的出现。[1]
指期货,外汇市场上原本做多的投资者(看多先买入)在交易方向和持有的头寸反向发展时被迫平仓或反手做空(卖出)的行为.由于原来投资者是做多,签下期货合同时的方向是买入,平仓时就需要将其卖出.这样一来,原来的多头变成了空头,对价格下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某一品种的期货数量比较小,一方的资金又充足,就有可能不断拉高(或压低)价格,迫使对手强制平仓,使价格继续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