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ice of one country's currency expressed in another country's currency. In other words, the rate at which one currency can be exchanged for another. For example, the higher the exchange rate for one euro in terms of one yen, the lower the relative value of the yen. |||In most financial papers, currencies are expressed in terms of U.S. dollars, while the dollar is commonly compared to the Japanese yen, the British pound and the euro. As of the beginning of 2006, the exchange rate of one U.S. dollar for one euro was about 0.84, which means that one dollar can be exchanged for 0.84 euros.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简介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Shandong Electric Power Group Corp.)主要承担规划、建设、运营山东电网,为山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电力供应,优化全省电力资源配置的重要责任。公司直接服务客户763万户,供电人口9300余万。公司现有员工4.03万人。公司下属17个市供电公司和超高压公司、电力基建等31家企业。对全省90个趸售县供电企业实行代管。 2008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顽强拼搏,众志成城,克服困难,圆满完成支援湖南抗冰抢险、四川抗震救灾、青岛奥帆赛保电、支援北京奥运保电、有序用电等重大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7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4%。公司售电量完成184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7%。 截至2008年底,山东电网拥有500千伏变电容量2525万千伏安,线路4886公里;拥有220千伏变电容量6555万千伏安,线路14549公里。山东电网初步形成“五横两纵”500千伏主网架,全省实现每县建有220千伏变电站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设河北黄骅-山东滨州双回500千伏联网工程,宁东至青岛±66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到2010年,山东接纳省外来电能力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到2020年,山东电网将紧密融入国家特高压电网。建成以三个特高压交流落点为重要支撑,四个直流落点深入负荷中心,以覆盖全省所有市地的“五横两纵”500千伏环网为主网架,以220千伏环网为市域电网主网架的坚强电网。山东电网将具有较强受电能力和较高稳定水平,电网结构清晰、技术先进、运行灵活、安全可靠,实现各级电网全面协调发展。 目录 1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发展战略 2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企业文化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发展战略 “十一五”公司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 “十一五”时期,公司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立足科学发展,坚持效益至上,推进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方式转变,公司的安全保障能力、资源配置能力、资产盈利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信息化水平、优质服务水平、职工队伍素质和公司品牌形象显著提高,在坚持“四个服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作用显著提高,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率先初步建成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现代公司。 到2010年,公司220千伏以上变电容量达到 10787万千伏安,输电线路达到23799公里,年均分别增长14.3%和10.1%;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280亿千瓦时,售电量2200亿千瓦时;电力销售收入超过 828亿元,实现利税超过45亿元;城市和农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以上,客户满意率达到98%以上;线损率达到4.88%,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35.5万元/人.年。“十一五”末,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 “十一五”期间,推动公司发展要对以下六个方面高度重视: 一、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二、坚持“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 三、坚持公司发展与电网发展协调统一。 四、坚持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 五、坚持科教强企战略。 六、坚持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2009年公司工作的总的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总的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电网发展要有新突破、经营管理要有新举措、体制机制建设要有新进展、科技创新要有新成果、队伍建设要上新水平、优质服务要有新提升”的工作要求,以确保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推进“两个转变”为主线、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保证,坚持继承创新,依法治企,健康发展,求真务实,全面提升公司工作,深入推进“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 电网建设改造投资110亿元,建成投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1690万千伏安、线路2492公里。售电量完成1883亿千瓦时,力争完成1890亿千瓦时。线损率完成5.15%。在购、销电价得不到疏导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全口径亏损控制在18.84亿元以内,资产负债率控制在83.04%以下。电费回收率完成100%。全面兑现服务承诺,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供电服务万无一失。城市、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38%和99.828%以上;城市、农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791%和 98.55%。不发生电网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人员责任事故,不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不稳定事件。 工作重点: 一、巩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确保全省电力供应 二、以“外电入鲁”为重点,推动电网协调发展 三、大力增供扩销,提高服务水平 四、坚持稳健经营,努力降本增效 五、依法从严治企,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六、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 七、加强和规范综合单位、多经企业管理 八、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九、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企业文化 企业精神: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 企业理念: 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 核心价值观: 诚信、责任、创新、奉献。 公司宗旨: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什么是工资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 工资指导线可以采用工资增长相对数(即工资增长率)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工资增长绝对数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对数与绝对数相结合的办法。 工资指导线的构成 工资指导线包括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基准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代表了一般的水平;工资增长上线也可称为预警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答应达到的最高幅度;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可以是零增长也可以是负增长。 1、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这类企业应按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的要求,妥善安排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 2、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它是政府答应企业工资增长的最高限额,所有企业都必须自觉遵守、不得突破。 3、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但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最低工资规定。 对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核定工资基数、审批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时要考虑与工资指导线相衔接。 工资指导线制定原则和依据 1、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两低于"原则。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应保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有相应的增长。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既要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又要抑制工资增长的盲目攀比心理和过高的增资行为,逐步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3)坚持分级治理、分类调控原则。 4)坚持新、老制度互相衔接原则。在制定工资指导线方案时,通盘考虑与现行工效挂钩(包干)、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审批等制度的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形成一个有效的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体系。 5)坚持协商原则。在测算制定工资指导线时征求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的意见。 2、工资指导线水平的制定依据。 工资指导线水平的制定应以当地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本地区年度经济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增长水平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国家、本省宏观经济环境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本省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对外贸易状况等相关因素。 工资指导线的作用 1、引导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资增长适度。政府运用宏观经济状况分析和经济发展猜测办法,制定相应的工资政策来指导企业内部分配,让企业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导向、正确进行工资决策,以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适度增长,达到调动职工积极性,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增加企业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 2、指导非公有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试行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水平。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是试点企业与职工双方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主要依据,企业与职工双方工资增长的意见均应围绕工资指导线提出,劳动部门依照工资指导线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协议工资进行指导和协调。 3、促进劳动力市场均衡价格的逐步形成。通过试行工资预警线等办法,限制过高收入,非凡对垄断性行业、企业及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流通领域各类公司、商业性金融公司(机构)的职工收入加以控制,以解决工资分配中盲目攀比的问题,使平均工资率逐步成为劳动力市场价格的信号。 4、逐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通过实施工资指导线,监测工资总量、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使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促进政府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工资指导线的使用与要求 工资指导线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不同的调控办法: 1、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在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资分配。各企业工资增长均不得突破指导线的上线。 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垄断性行业和企业,按照国家宏观调控阶段性从紧的要求,根据有关政策,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 2、非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应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尚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也应依据工资指导线确定工资,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基准线水平;效益好的企业,可以相应提高工资增长幅度。 3、其他企业。年度工资增长水平,不能低于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下线。 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企业应在政府颁布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依据工资指导线编制或调整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非国有企业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所有企业都要依据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填写《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并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签章。其中,中心驻地方企业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可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签章,或由主管部门委托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签章。 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分配自我约束机制,加强人工成本治理和人工成本约束,使本企业工资增长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 工资指导线的实行意义 1、指导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与职工双方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均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和协调。 2、促进劳动力市场均衡价格形成。通过试行工资指导线制度,设置工资增长预警线,减缓垄断性企业或行业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现象,以缓解行业或企业间职工工资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使平均工资率逐步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衔接,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3、完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通过实施工资指导线,监测工资总量、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使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促进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什么是对物抗辩 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票据债权人所作的抗辩。又称为绝对抗辩、客观抗辩。如票据缺乏法定的必要记载事项、背书不连续、票据伪造时,被伪造的签章人提出的抗辩、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等等基于票据本身所作的抗辩。 目录 1对物抗辩的情况 2对物抗辩的分类 3对物抗辩与对人抗辩的异同 4相关条目 对物抗辩的情况 ①票据欠缺应记载的内容; ②票据到期日未到; ③票据已经依法付款; ④票据经判决为无效; ⑤票款已依法提存; ⑥欠缺票据行为能力; ⑦票据系伪造及变造; ⑧票据因时效而消灭; ⑨与票据记载不符的抗辩等。 对于前五项,任何票据债务人都有权拒绝支付票款。对于后四项,只限于特定债务人可以对所有债权人进行抗辩。比如对于伪造票据,由于被伪造者并未在票据上签字,因而被伪造者可以对任何债权人进行抗辩。 对物抗辩的分类 依抗辩发生原因的不同,对物抗辩可以分为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三类。 1、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 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上所存在的一定记载内容而发生的对物抗辩。由于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权利的内容均依票据上记载确定,因而,票据义务人当然也依票据记载履行义务。当依票据上记载可不履行义务时,即能提出抗辩主张。在通常情况下,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一切票据债务人均可主张。 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票据要件记载的抗辩,也称为票据行为形式的抗辩。这主要是在票据欠缺法定必要事项的记载时,或者有法定禁止记载事项,导致票据无效时,票据义务人据以提出的抗辩。 (2)背书不连续的抗辩。在背书记载不连续的时候,持票人不能以此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票据义务人即可提出抗辩。 (3)票据尚未到期的抗辩。票据上所载付款期尚未到来时,持票人如果请求付款,票据义务人得提出抗辩。 (4)票据债权消灭记载的抗辩。票据上已明确记载其债权已清偿,或者记载已抵销、免除或提存时,该票据债权即为消灭,票据债务人可提出抗辩。 (5)票据失效的抗辩。票据遗失而经公示催告程序,由法院依法进行除权判决后,该票据即丧失效力,任何人均不得依该票据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2、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 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所赖以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欠缺、无相应效力而发生的对物抗辩。在通常情况下,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只有特定票据债务人方可主张。 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票据伪造、变造的抗辩。票据的伪造即行为人签名的伪造,由于该签名系由伪造者所为,而非被伪造者所为,因而,签名被伪造者对票据不负任何责任,得提出抗辩。票据的变造即票据记载事项的变更,在票据变造前签名者,仅依变造前的票据记载承担责任,对于变造后的票据得提出抗辩。 (2)无行为能力人的抗辩。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因其不具备票据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地为有效的票据行为,因而,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票据行为,得主张无效而提出抗辩。 (3)无权代理的抗辩。对于他人未经本人授权而代理本人所为的票据行为,本人就该票据不承担任何责任,可提出非为本人而为的抗辩。 3、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 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虽曾存在,但基于某种情况已归于消灭而发生的对物抗辩。在通常情况下,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也只有特定的票据债务人才可以主张。 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票据债务因时效而消灭的抗辩。在法律规定的票据时效已经到来时,票据权利人不得再依票据而主张权利,而票据义务人亦得就此主张抗辩。 (2)票据债务因保全手续欠缺而消灭的抗辩。在票据权利人应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才以促、保全自己的票据权利的场合,例如持票人须在规定的期间内作成拒绝证书,才能保全对前手的追索权的场合,票据权利人未能履行该保全手续时,即丧失其权利,而票据义务人得因此主张抗辩。 对物抗辩与对人抗辩的异同 两者的主要相同点: ①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是票据抗辩的两种类型,都是票据债务人依据合法事由拒绝对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的权利,都是与票据权利相对立的权利,对公平保障票据债务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②与民法上的抗辩相比,两者都具有两项明显的特点:可以根本否认请求人的请求权;在一般情形下不具有抗辩的延续性。 两者的主要不同点: ①适用的抗辩规则有所不同。在票据抗辩的限制与不限制方面,对物抗辩是对世抗辩,票据抗辩力不受切断,亦即不受票据抗辩限制规则的限制;对人抗辩是相对抗辩,受票据抗辩限制规则的限制。 ②被抗辩的持票人范围不同。对物抗辩是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抗辩,故其被对抗的主体是不特定持票人;而对人抗辩是对特定持票人的抗辩。 ③抗辩事由的性质不同。对物抗辩的抗辩事由,一般都是票据上事项或者票据行为本身或者其所派生的事项,例如,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抗辩事由归纳起来无非两类:票据无效或者票据权利已经消灭。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抗辩事由,都是票据行为或者票据代理行为本身或者所生的瑕疵。而对人抗辩的抗辩事由,一般为票据外事项尤其是票据基础关系中的事项。 相关条目 对人抗辩 票据抗辩
什么是阴包阳 阴包阳指一根阴线将前一根阳线全部吞没,通常表示空头占据绝对优势,后市很可能继续下跌。这个组合属于市场上所说的穿头破脚的一种。在不同的走势阶段,阴包阳也还是有不同的市场含义。另外,阴包阳不一定就是两根K线的组合,也可以是一根阴线包裹前面多根小阳线。 阴包阳的要点 1.前期股价大幅上涨,主力随时有出逃的可能。 2.阴包阳形成前成交量明显放大,说明主力可能已经部分出逃。 3.阴包阳后股价继续下跌则跌势确认。 阴包阳的实例分析 如图所示,中鼎股份在高位长时间震荡蓄势后终于发力突破横盘区域,股价加速上行,看起来好像非常像超级牛股。但没几天股价便冲高回落,此后多次冲高不过,说明做多动能不足,投资者应小心了。2009年8月11日,该股再次冲高无果,收出小阳线。次日该股小幅高开后急转直下,收出一根穿头破脚的中阴线,把前日阳线完全包裹起来了,说明空头全力出击,多头毫无抵抗,走势完全变化,投资者应及时出局。该股后市大幅下跌。
An exchange rate mechanism is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fixed currency exchange rate margins. However, there is variability of the currency exchange rates within the confines of the upper and lower end of the margins. This currency exchange rate mechanism is also commonly called a semi-pegged currency system. |||The most notable exchange rate mechanism was the one that was in effect in Europe. The goal of the European Exchage Rate Mechanism was to reduce exchange rate variability and achieve monetary stability in Europe prior to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single currency - the euro - on January 1, 1999.
职位素描 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 (1)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有关资料; (2)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 (3)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4)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及评价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5)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服务。 职位解析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以期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建立安全评价制度。2002年以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评价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目前,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已经发展到初步成熟的阶段,形成了覆盖生产经营活动各个阶段,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在内的安全评价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自身的安全发展,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安全评价这一安全治理手段。 截至2007年9月,全国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已达5万人,从业人员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在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吸引了众多科研和应用型人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已形成一支稳定的队伍。他们为安全生产提供着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服务,这种技术服务虽然被定位为第三方提供的"社会中介服务",但它在安全生产领域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安全评价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将为促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职位贴士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的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7年以上; (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安全评价师资格考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 包括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两部分,分两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的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合格标准各为60分。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考试不设补考。考试合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 职位攻略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什么是非经营性资产剥离 按照剥离业务中资产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来分,资产剥离也可以划分为经营性资产剥离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 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是指被剥离的资产与企业的经营业务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属于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如企业的食堂、医院、幼儿园、学校等。非经营性资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影响了企业的整体效益,在现在竞争越演越烈的情况下,企业需要集中资源和精力发展业务。因此近年来,对非经营资产的剥离是我国企业资产剥离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目录 1 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模式 2 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原则 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模式 1、独立实体模式 将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出去后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单位,由自身独立运作,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原则加以经营管理。这种模式适合于那些具有盈利能力的非经营性资产。 2、代管模式 非经营性资产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经营管理。代管模式最大优点是简便易行,实施的阻力和矛盾较小,对社会和提供该服务的职工的冲击较小。但也存在缺点,例如,该部分资产的托管责任无法精确确定,该部分资产和企业资产的关系也难以划清,同时收费标准难以确定。 3、控股公司管理模式 企业改制中,剥离出去的非经营性资产由控股公司直接管理或成立服务性实体公司,由非经营性资产组成的实体公司或企业为控股公司提供有偿服务,按照社会服务标准收取费用。这种剥离模式是一种暂时性措施。 4、政府接管模式 由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接管剥离出去的非经营性资产,对其进行统筹安排,纳入统一的社会服务体系之中,其补贴由国家财政提供。该模式的关键之处在于人员的安置问题。这种方式比较适合目前改制的情况。 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原则 1、经济性原则 由于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状况不同,并非任何非经营性资产剥离之后都会给企业带来正面效益。有些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后,又要对职工提供相关的补贴,反而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负担。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原则确定是否进行剥离。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仔细分析非经营性资产应当坚决予以剥离;对于剥离效果不佳或者留在企业内部对企业长远发展还有积极作用的资产,应予保留。这样处理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体现经济性原则。 2、区别对待原则 对于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应当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例如,企业的实际特点、所处的社会环境、被剥离资产的独立营运能力和盈力能力。在确定了进行剥离后,不能不加分析地采取统一的步骤或方案,应当对不同条件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选择合适的资产剥离的方法和模式,以达到最佳经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