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近乎每一年,国家发改委(计委)都要管一管药品市场中的高价现象。但是 降价死,如此之多的“降价通知”,除了能反映出相关部门貌似尽职尽责的“乐此不疲”外,还反衬出了单纯降价行为的“西西弗斯命运”——但凡是被降价的药品,在市场上都很快会遇到“买不到”的现象,人们习惯上称之为“降价死”。 降价―消失―出现新药品―再降价―再消失,这好像是一个永不停歇的循环运动。 当一种商品的利润低于其他商品时,销售方自然会选择利润高的商品作为推销的重点。普通百姓对于药品也习惯于“价格高药效就好”的惯性思维。两者共同作用之下,被降价的药品就会逐渐被市场抛弃。日积月累,市场上的降价药也被会被高价药取代。历次降价 第1次降价1998年5月21日,国家计委决定放开维生素C、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4种药品价格。 第2次降价1998年12月11日,国家计委下发通知,决定对青霉素钠盐粉针实行政府指导价格。 第3次降价2000年10月26日,国家计委调整氨苄青霉素和羟氨苄青霉素口服制剂等部分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 第4次降价2000年11月21日,国家计委按照药品通用名称提出乙类药品的零售价格指导意见。 第5次降价2001年4月19日,国家计委公布了阿莫西林等69种抗感染类 讽刺降价死的漫画药品价格。 第6次降价2001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公布38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降价金额约30亿元。 第7次降价2001年12月15日,国家计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制定了30种抗感染类药品定价方案。 第8次降价2001年12月15日,国家计委制定了4种抗感染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价格。 第9次降价2002年5月24日,国家计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制定公布262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 第10次降价2002年9月24日,国家计委办公厅决定适当调整制定盐酸布桂嗪等4种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价格。 第11次降价2002年12月10日,国家计委办公厅制定了阿司匹林等24种药品单独定价方案。 第12次降价2002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最后一批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格。 第13次降价2003年9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制定公布107种中成药价格的通知》,此次公布价格的107种中成药均为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品种。 第14次降价2004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会降低包括阿莫西林等共24个品种药品价格,最高降幅达到56%,降价金额约35亿元。 第15次降价2004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制定了18种药品的单独定价方案。 第16次降价2005年4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部分计划免疫药品价格的通知》,决定调整卡介苗等部分计划免疫药品的含税出厂价格。 第17次降价2005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在医药企业的激烈反对声中宣布,从10月10日起,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第18次降价2006年6月5日,国家发改委降低67种抗肿瘤药品的零售价格,同时规定医疗机构销售这67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价率必须严格限制在15%以内。 第19次降价2006年8月28日,国家发改委对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的零售价进行调整,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30%,最大降幅76.8%。 第20次降价2006年1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第21次降价2007年1月26日,全国药品零售机构开始对354种药品执行新价格。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20%,最大降幅85%。 第22次降价2007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平均降价幅度15%,最大降价幅度达到81%。 第23次降价2007年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追风透骨片等188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共涉及600多个具体剂型规格品,降价幅度最大的为52%降价金额16亿元左右。 第24次降价2009年10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正式开始执行。此次价格调整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其中,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第25次降价2011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从即日起部分药品降价,特别是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现象 降价药遭市场“非正常淘汰” ,老百姓需要的都是些“老药品”,如阿莫西林、头孢曲松钠、酵母片等,其中大多为政府明令降价的药品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降价死的背后是利益诱惑在作怪可是药房到市场采购后发现,70%的“老药”特别是降价药早已没有了货源,“老药柜台”一问世就处于难以为继的窘境。这是药品代理商在作祟:调低价格降低了代理商的利润空间,而每个药企都有许多个代理商,他们的惯用手法是“停止供货”和“药品重生”:随着降价药消失,一夜之间又生出了很多“新药”,如已经不常见的普通红霉素药品,“重生”后市场上有47种名称,价格是普通红霉素的10倍,“其实它们的区别就是添加剂不同,但只要换了名,仍能得到‘新药’批准,每一次降价给百姓带来的利益都被代理商们迅速消化。”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赵博文说:“从1997年到2006年,政府对药品降价次数多达19次,降价金额近400亿元,其降价范围之广、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但这么大力度的降价,百姓还是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疑难病症专家委员会委员赵学铭说,不论哪种药,只要一宣布降价,不久就会在市场上消失。据了解,之前一些药品降价后,便销声匿迹了,取而代之的是价格更高的同类药。 不过针对此种现象,2011年有多个省的发改委表示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比如四川省发改委特别强调称,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调整价格后药品销售数量产生明显变化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不执行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市民若发现经营者超出公布价格销售药品,可拨打12358举报。实质 “老药”变“新药”的背后,实质是“老药”变“新价”。比如一种名为巴米尔泡腾片的药品,其实就是阿司匹林改的,但价格却从几分钱一片变到了1块钱一片,“老药”“新药”一字之差,价格却相差几十倍。 就其本质,恰是制度设计的缺陷。与一般消费品不同,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药品价格也不能完全走市场化道路。即使在高度市场化的国家,也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由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用形象的比喻,就是以“有形之手”从源头上把基本药物的价格管住。原因垄断经营 “降价死”是中国药品市场的独有特色。这与中国时下实行的药品生产和销售制度不无关系。中国有六七千家药品生产商,在生产方面,这个数字表征着激烈的竞争现状。但在“无形的手”的作用下,生产领域绝不是诱发“降价死”的主要原因。中国药品的销售组织还主要是以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机构,而这些机构又绝大部分被国有体制所垄断。医疗机构的垄断经营模式决定了他们在选择药品时的强势地位,他们当然愿意选择高利润药品而放弃降价的药品。利益的驱动 表现在形式上,就是许多医院存在大量“吃回扣”的现象。医生为了“回扣”故意开高价方、开偏方,从而疏远本应占领市场主体的低价药。药品价格越低,越是卖不出去,这是因为老百姓对于药品的消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由于有回扣、利润诱惑,医生自然开那些利润高的药品,价格低、利润小的药品也就很少能为百姓使用。代理商和医疗机构不进降价药、低价药,药品生产企业也就只好停止生产。 例如用于增加免疫功能的“胸腺肽注射液”,进口的700元一瓶,合资生产的200元一瓶,国产的五六元钱一瓶,药效基本一样,但由于医院用国产药只有几角钱的利润,所以基本不进货,长此以往,国产的“胸腺肽注射液”就将被淘汰。体制问题 当前实行的“医药不分”的体制,使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发生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这种利益把药企和医生拉向了“价重于效、价高于效、价先于效”的道路,促使他们向利益倾斜,不改变这个体制,百姓仍要吃高价药。新药审批不严 中国每年几乎都要批准1万多种新药。一种新药的申报资料至少要1米多高,如果1万种都是新药,资料厚度就有10公里高,审批人员不可能在一年内看完这么多的资料,目前所谓的‘新药’并不是新研发的药,而是老药换了身新衣服。解决措施处方药政府定价 中国现行的药品定价机制,一是市场定价,再一个就是政府定价。即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由物价管理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没有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价格由生产者说了算,企业怎么说,物价部门就怎么定。而纳入政府定价的药品数量仅占我国全部上市药品数量的10%,其余的基本上属于市场定价。可以说,价格虚高的药品大都属于市场定价药品。处方药政府定价,至少有两大好处。首先,禁止了药企乱定价、乱报价,使药价逐渐回归理性。此前,广东省实行 “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一家企业生产的肺宁丸(0.2g)报价为36.68元,结果被专家“砍”到0.13元,降价幅度达99.66%。市场定药价之害,可见一斑。其次,切断了降价药“变身”后路,有利于避免药品“降价死”。体制改革 政府定价也只是制定最高限价,在“以药养医”体制下,15%的加价权仍在诱惑着医疗机构偏爱高价药。由于不同企业加工工艺、剂型、包装、质量品牌、生产成本不尽相同,相互之间在进入医疗机构时又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因此药价最终不仅有差异,而且可能差异很大。即使药价透明了,医疗机构用药不合理、选择高价药的矛盾也没有彻底解决。 “以药养医”还可能导致药企不正当、无序竞争,产生医疗腐败之祸。为使药品顺利进入医疗机构,这样那样的提成、回扣势必增加药品的成本,而这部分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无一例外地还得落在患者身上。所以要让药价真正体现其价值,仍须痛下决心,改变“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
载体营销 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提出的一种模式。其基本经营理念为:先进理念+完美平台(营销的承接整体)+完善服务+良好信誉+优质产品=巨大商机。 虽然它也产品也面向具体的消费者,不过要借助于具体的终端,以终端为平台来销售产品,比如酒店的客房咖啡、KTV包厢香水。 不过该营销模式多用于中高档产品,因为普通模式无法适应。
定义 转印门是防盗门的一种。一般家用防盗门的有两种: 一是喷塑的,颜色较为单一; 二是转印的,木纹色较多。制作流程 未知特点 待完善缺点 一、转印门达不到国家环保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规定:居室空气中甲醛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8毫克/立方米。 因为转印门表面要喷罩光漆,而罩光漆需要用稀料稀释,稀料的成份就是甲醛,所以很多转印门甲醛的含量都超过0.5毫克/立方米,超国家标准6倍以上。劣质转印门内部使用脲醛胶水,有害化学成分含量更高,长期缓慢释放对人体的伤害更大。 二、转印门防火、防盗、隔音性能差 转印门所用的罩光漆和稀料都是易燃物品,而且浙江厂家都填充蜂巢纸,所以无防火性可言。并且浙江转印门大多用0.6毫米以下厚度黑钢板,且没有内骨,防盗作用形同虚设。蜂巢纸内芯密度松散对隔音没有任何作用。 三、转印门表面涂层物理性能差 由于转印门制作过程要经过反复几次的烘烤,贴转印纸时需要用刀划开,都容易损伤涂层,所以涂层接合性较差。 因为涂层要经过3遍以上的高温烘烤和降温,并且经过1遍以上水洗,加之钢板和塑粉的热膨胀系数不一样,也会影响涂层接合性。 实验表明转印门的表面的附着力及耐候性均比粉末喷涂及覆膜板门低75%以上。 四、转印门木纹纹路缺乏立体感 由于转印门工艺是要打磨、水洗、罩光,视觉效果差,缺乏立体感。 由于转印门所用转印纸上的色彩颜料不能完全渗入塑粉涂层中,而且热转印后有1次水磨去胶的过程会损伤涂层表面,所以转印门木纹纹理不清晰,达不到覆膜板的效果。 五、转印门 “易褪色、掉漆” 目前,转印门工艺的普遍流程都是:聚醚型环氧塑粉喷涂→烘烤→转印→烘烤→撕纸、打磨→除尘→罩光→烘烤,使用一段时间后,容易发生褪色、掉漆现象,原因有: 1.由于采用成本较低的聚醚型环氧塑粉,所以容易产生塑粉粉化现象; 2.转印纸是在以纸作为载体,用油墨印刷上去,再通过其易迁移的特点在一定温度下转印到塑粉底上面,其油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花纹的褪色快慢速度; 3.转印门上使用的普通罩光漆没有耐紫外线功能。 综上所述,环氧塑粉底→转印纸→罩光漆的搭配是造成易掉漆、易褪色的主要原因。罩光漆没吸收紫外线或反射紫外线的作用,所以紫外线可以直接穿透罩光漆到达塑粉表面造成塑粉粉化、转印效果褪色,塑粉粉化后上面的罩光漆无法有效附着,故会产生脱落现象。 六、转印门内部易生锈 因为转印门制作过程会整体泡在水中进行,并且板材为普通冷轧板,没有经过镀锌处理,所以板材接触水后,容易氧化生锈。特别是渗入转印门内部的水长时间不能干燥,会出现从门体内部向外锈蚀现象。 七、转印门局部无木纹纹路 由于某些部位如:门框竖框与横框连接处、门框气密槽处、门扇H料处、封边处、铰链缺口处等贴纸时无法做到有效粘合,所以转印后会有严重的局部木纹纹路缺失现象。 八、转印门使用寿命不长 转印门的缺点是寿命不长,板材多使用0.6㎜以下的冷轧板,易变形,垂头,并且填充低强度的蜂巢纸,再加上易生锈、涂层物理性能差、不防火、隔音性差等因素,所以寿命远低于木纹门。
简介 随行就市定价法:又称流行水准定价法,它是指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为保存实力采取按同行竞争者的产品价格定价的方法。这种定价法特别适合于完全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 随行就市定价法这种“随大流”的定价方法,主要适用于需求弹性比较小或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如大米、面粉、食油以及某些日常用品。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企业把价格定高了,就会失去顾客;而把价格定低了,需求和利润也不会增加。所以,随行就市是一种较为稳妥的定价方法。也是竞争导向定价方法中广为流行的一种。原因 企业在竞争中采用这种方法有以下几个原因:① 避免竞争激化。② 有些产品成本核算较难,随行就市定价是本行业众多企业在长时间内摸索出来的价格,与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大体符合,容易得到合理的利润。③ 如果制定与其他竞争企业不同的价格是希望比其他竞争企业得到更多的利润,但能否如意却没有很大的把握,就贸然制定不同价格,可能会弄巧成拙。④ 某些产品的特点只适用随行就市定价,如均质产品市场。均质产品指同类商品之间没有很大差异,购买者对产品的要求、对有关销售措施的反应都大体相似。行业价格是由购买者与销售者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对于产品差异比较大的市场,则不存在行业价格,企业定价与自己产品的特色相适应。形式 随行就市定价法定价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随同行业中处领先地位的大企业价格的波动而同水平波动;另一种是随同行业产品平均价格水准的波动而同水平波动。在竞争激烈、市场供求复杂的情况下,单个企业难以了解消费者和竞争者对价格变化的反应,采用随行就市的定价方法能为企业节省调研费用,而且可以避免贸然变价所带来的风险;各行业价格保持一致也易于同行竞争者之间和平共处,避免价格战和竞争者之间的报复,也有利于在和谐的气氛中促进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 采用这种方法既可以追随市场领先者定价,也可以采用市场的一般价格水平定价。这要视企业产品的特征,及其产品的市场差异性而定。比如,在类似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上,企业只能按既定价格出售商品,而毫无控价能力。此时,企业多采用随行就市定价法,即将自己的价格始终与市场价格水平保持一致,并通过数量调整的方式来追逐市场价格的变化,通过降低流通费用来获得必要的利润。 一些小型企业多采取随行就市定价法。它们变动自己的价格,与其说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变化或成本变化,不如说是依据市场领导者的价格变动。有些企业可以支付一些微小的赠品或微小的折扣,但是它们保持的是适量的差异。
概述 顾客满意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最早的文献可追溯到1965年Cardozo发表的“顾客的投入、期望和满意的实验研究”。早期的研究大量摄取了社会学、心理学方面的理论,直到现在,大部分的理论仍然是以认知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目前,顾客满意研究在欧美国家已日趋成熟。 美国营销专家劳特朋教授在1990年提出了4c的整合营销理论,被认为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重新设定了市场营销组合的四个基本要素:即顾客 (Consumer)、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和沟通(Communication)。它强调企业首先应该把追求顾客满意放在第一位,其次是努力降低顾客的购买成本,然后要充分注意到顾客购买过程中的便利性,而不是从企业的角度来决定销售渠道策略,最后还应以消费者为中心实施有效的营销沟通。内容 4C理论是由美国营销专家劳特朋教授在1990年提出的,它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重新设定了市场营销组合的四个基本要素:即消费者(Consumer)、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和沟通(Communication)。它强调企业首先应该把追求顾客满意放在第一位,其次是努力降低顾客的购买成本,然后要充分注意到顾客购买过程中的便利性,而不是从企业的角度来决定销售渠道策略,最后还应以消费者为中心实施有效的营销沟通。与产品导向的4P理论相比,4C理论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它重视顾客导向,以追求顾客满意为目标,这实际上是当今消费者在营销中越来越居主动地位的市场对企业的必然要求。 (一)顾客(Customer):零售企业直接面向顾客,因而更应该考虑顾客的需要和欲望,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零售观念,将“以顾客为中心”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市场营销活动的整个过程。零售企业应站在顾客的立场上,帮助顾客组织挑选商品货源;按照顾客的需要及购买行为的要求,组织商品销售;研究顾客的购买行为,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更注重对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成本(Cost):顾客在购买某一商品时,除耗费一定的资金外,还要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体力,这些构成了顾客总成本。所以,顾客总成本包括货币成本、时间成本、精神成本和体力成本等。由于顾客在购买商品时,总希望把有关成本包括货币、时间、精神和体力等降到最低限度,以使自己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因此,零售企业必须考虑顾客为满足需求而愿意支付的“顾客总成本”。努力降低顾客购买的总成本,如降低商品进价成本和市场营销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价格,以减少顾客的货币成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减少顾客的时间支出,节约顾客的购买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向顾客提供详尽的信息、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减少顾客精神和体力的耗费。 (三)便利(Convenient):最大程度地便利消费者,是目前处于过度竞争状况的零售企业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如上所述,零售企业在选择地理位置时,应考虑地区抉择、区域抉择、地点抉择等因素,尤其应考虑“消费者的易接近性”这一因素,使消费者容易达到商店。即使是远程的消费者,也能通过便利的交通接近商店。同时,在商店的设计和布局上要考虑方便消费者进出、上下,方便消费者参观、浏览、挑选,方便消费者付款结算等等。 (四)沟通(Communication):零售企业为了创立竞争优势,必须不断地与消费者沟通。与消费者沟通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店地点、商品、服务、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影响消费者的态度与偏好,说服消费者光顾商店、购买商品;在消费者的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当今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环境中,零售企业的管理者应该认识到:与消费者沟通比选择适当的商品、价格、地点、促销更为重要,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这一营销理念也深刻地反映在企业营销活动中。在4C理念的指导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关注市场和消费者,与顾客建立一种更为密切的和动态的关系。1999年5月,大名鼎鼎的微软公司在其首席执行官巴尔默德主持下,也开始了一次全面的战略调整,使微软公司不再只跟着公司技术专家的指挥棒转,而是更加关注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我国的科龙、恒基伟业和联想等企业通过营销变革,实施以4C策略为理论基础的整合营销方式,成为了4C理论实践的先行者和受益者。家电行业中,“价格为王”、“成本为师”都是业内的共识,以前都是生产厂家掌握定价权,企业的定价权完全是从企业的利润率出发,没有真正从消费者的“成本观”出发,这就是为什么高端彩电普及不快的原因。而现在消费者考虑价格的前提就是自己的“花多少钱买这个产品才值”。于是作为销售终端的苏宁电器专门有人研究消费者的购物“成本”,以此来要求厂家“定价”,这种按照消费者的“成本观”来对厂商制定价格要求的做法就是对追求顾客满意的4C理论的实践。 但从企业的实际应用和市场发展趋势看,4C理论依然存在不足: 首先,4C理论以消费者为导向,着重寻找消费者需求,满足消费者需求,而市场经济还存在竞争导向,企业不仅要看到需求,而且还需要更多地注意到竞争对手。冷静分析自身在竞争中的优劣势并采取相应的策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于不败之地。 其次,在4C理论的引导下,企业往往失之于被动适应顾客的需求,往往令他们失去了自己的方向,为被动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付出更大的成本,如何将消费者需求与企业长期获得利润结合起来是4C理论有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市场的发展及其对4P和4C的回应,需要企业从更高层次建立与顾客之间的更有效的长期关系。于是出现了4R营销理论,不仅仅停留在满足市场需求和追求顾客满意,而是以建立顾客忠诚为最高目标,对4P和4C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与补充。顾客满意理论研究的文献回顾顾客满意形成机制的研究 对满意形成(Formation)或过程(Process)的研究,构成了满意研究的基础和基本形式,至今仍是满意研究的主流。这类研究分析满意的各种起因因素和顾客受这些因素影响形成满意感的过程,这样一个过程就构成一个模型(Model)。每一种模型都试图对研究对象满意的形成机制作出最佳的解释,起因因素的增减和变化导致模型的修正乃至重建。在所有的满意模型中,有一种最为基本的期望模型,我们称之为经典顾客满意模型,它是顾客满意理论的基础,后来的大多数模型,如绩效模型、公平模型等,都是在其基础上建立的。顾客满意与消费行为关系的研究 这类研究包括对满意与购买意向、满意与口头传播、满意与品牌忠诚等关系的研究。关于满意与购买意向,一般认为,满意能够通过态度这一中介变量影响购买意向,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满意可以直接影响购买意向。口头传播是一种对企业影响很大的消费行为,因而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颇多。一般认为,负面的信息比正面的信息更容易被消费者口头传播,但是Holmes等人的研究却发现,满意的顾客较不满意者更有进行这一活动的倾向。Richins 则发现,当出现较严重的问题,或顾客抱怨得不到处理时,不满意的顾客更容易抱怨。关于顾客满意与顾客忠诚的关系,Blomer等人认为,满意水平与品牌忠诚正相关,Oliver则认为,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不是必然的直接关系,顾客满意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转变为顾客忠诚。顾客满意度的研究 此类研究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形成一套包括影响顾客满意各种因素在内的指标体系,通过这一体系可以测量顾客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满意程度。通过满意度的定期测量和纵向比较,可以帮助企业找出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的切入点;通过满意度的横向比较,则可找出与同业竞争者相比的优势与劣势。满意度研究的基础是第一类研究中的绩效模型,即认为顾客是根据产品各个属性的绩效 (Performance)形成满意判断的。在实际操作中,对满意度的测量经常遵循以下步骤:了解顾客对产品的评价因素,通常表现为产品的各种属性特点;让顾客对每个属性就企业和竞争者的产品进行评价;让顾客对企业的总体满意度进行评价。顾客满意理论模型的分析比较 由于顾客满意研究探索的是顾客的心理特征和心理活动过程,以发现其中的科学规律,即这一心理过程中的因果关系,因此,顾客满意模型是一种因果关系模型(Causal Model),它是对形成顾客满意评价过程中的各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抽象模拟的结果。在众多的顾客满意模型中,期望模型表现了一种最基本的顾客满意形成过程,通过在期望模型中引入新的变量,如绩效、公平等等,又发展出一系列其他的重要模型。期望模型 期望模型是期望—不一致模型(Expectation-Dis/confirm/iation)的简称,其理论依据来自70年代的社会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1972年Olshavsky和Miller发表的“顾客期望、产品绩效与感知产品质量”一文和 1973年Anderson发表的“顾客不满意:期望与感知质量不一致的效应”一文,都探查了期望—不一致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两项研究与稍前 Cardozo的实验研究一起,构成了这一模型的基础。 期望模型认为,满意是通过一个二阶段的过程实现的。在购买前,顾客会对产品的绩效,即产品将会提供的各种利益和效用,形成“期望”,顾客进行了购买以后,则会将消费产品所获得的真实绩效水平与购买前的期望进行比较,由此形成二者之间的差距或称为“不一致”,这是第一阶段。在第二阶段,顾客由“不一致”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满意”反应:当实际绩效与期望相同即“不一致”为零时,顾客产生“适度的满意”(Moderate Satisfaction);当实际绩效超过期望即“不一致”为正时,导致“满意”;而当实际绩效达不到期望即“不一致”为负时,导致“不满意”。因此,期望模型中包括期望、不一致和满意三个基本的变量,期望是顾客对产品绩效的预期,不一致是绩效与期望之差,其中绩效是顾客所获得的利益,满意则是顾客的最终态度和评价。期望模型是顾客满意理论的基础。 1982年,Churchill等人研究发现,不同类别的产品对期望模型有不同的符合程度,例如,非耐用品较符合期望模型,对耐用品来说,则存在二个显著的特点:期望的影响变小;绩效的影响显著增大,因此,人们开始在期望模型的基础上探索其他类型的模型。绩效模型 绩效通常指顾客所获得的产品效用的总和。在期望模型中,期望是满意形成的基本前因,绩效则是与期望进行比较的一项标准,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而在绩效模型中,绩效则是满意的主要前因,此时的期望对满意仍有影响,但这种影响相对要小得多;绩效模型认为,产品的属性为顾客带来的利益,即满足顾客需要的程度,直接决定了顾客的满意水平。因此,产品绩效越高,顾客就越满意,反之顾客则越不满意。1988年Tse等人发表的“顾客满意模型:拓展”一文,为这一模型提供了实证支持。关于期望模型和绩效模型在不同行业和产品中的不同适用情况,有学者研究发现,绩效的信息相对于期望越强越清晰,则感知绩效对满意的正面影响就越大;相反,绩效的信息越弱越含糊,则期望对满意的作用就会增大,例如,耐用品绩效的信息比其他产品更为强烈,因此绩效的作用也更强。此外,绩效模型经常被用于整体满意水平测量体系的研究,因此是各行业满意度指标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公平模型 在社会学、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中,公平(Equity)是一个受到了相当关注的概念。随着满意研究的发展,部分学者开始将公平作为一个起因变量纳入顾客满意的形成过程之中。1978年,Huppertzle tal发表的“在市场中衡量公平的构成因素:“满意和不满意顾客对投入和产出的感知”一文,属于相关文献中较早的一篇。此后,Fisk(1985),Oliver(1988)等人又作了一系列的研究,结果表明,顾客对产品是否满意,不仅取决于期望与绩效之间的比较,还取决于顾客是否认为交易公平合理。当顾客感到自己获得的效用与投入之比,与产品提供商的这一比例相同时,就会感到公平和满意。公平程度越高,顾客就越满意,反之,公平程度越低,顾客就越不满意。尽管在理论上,公平的重要性已得到认可,但将这样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量化却存在困难(Harris 1983),因此在实际应用中,也很难推广。有些学者则对某一方面的公平进行了研究,如Ruth(1999)等人引入“支付公平”来研究价格公平部分对满意的影响。与期望模型和绩效模型相比,公平模型更加关注顾客的投入部分,从而使顾客满意的概念与“价值”有了密切的关系。 以上是顾客满意模型研究中较有代表性的三类模型,除此以外,还存在其他很多模型,这些模型有的引入新的变量,如标准、使用量等等,并研究其对满意的影响,如Richard等人(1996)将欲望作为满意的前因变量,有的则对传统模型进行了修正和发展,如Amy等人(1999)提出的涉及服务失败及恢复的满意模型。还有的学者对满意本身的内容和性质进行深入的研究,如Oliver(1989)将满意划分为满足、愉快、新奇、解脱和惊喜五个层次。这说明,随着满意研究的不断深入,满意模型在认知学的基础上,开始加入了更多难以把握的情感内容,从而在理性模型中加入了感性成分,这无疑会使满意模型更加完善,也更加接近人的本性。
靶向营销是指将企业产品营销通过靶向系统集中于靶向目标、有的放矢,是一种针对性较强、营销成本较低的营销方式,为目前营销趋势下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产品扩张之路。 1靶向营销的来源 靶向营销最初源于医学上的靶向作用,意指一种狭义的营销渠道,随着现代企业对营销投资回报比、产品宣传的可衡量性,沟通的时效性等要求,从营销的途径、专一性和持效性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故还应广义地包括所有具靶向性的营销。 2靶向营销的分类 靶向营销可按行业不同分为医药、食品、化工、房产等等行业;按受众不同分为厂家、商家、客户等;按渠道不同又可分为直销、代销、批发、终端等多种;按地域等也可划分为多种。 3靶向营销的特点 靶向营销具有以下特点:使产品营销具有集中性、专一性,增加对目标客户的宣传指向和强化,最大程度提高宣传的准确到达率,过滤无效信息,降低宣传成本。 4靶向营销如何介定 首先是靶:目标要准,资源要集,营销才能事半功倍。 其次是向:精准的宣传推广策略,完善的系统化渗透。 再次就是市场资源的精确收集和细分研究。 随着营销的进一步发展,日渐激烈的竞争必将对企业营销提出更高求,而靶向营销做为一种细分营销也将发挥出其不可替代的价值魅力。
概述 非市场出清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出现需求冲击或供给冲击后,工资和价格不能迅速调整到使市场出清的状态。缓慢的工资和价格调整使经济回到实际产量等于正常产量的状态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处于持续的非均衡状态。非市场出清假设 新古典经济学坚持市场出清假设,从而把供给与需求相等作为经济运行的常态。非市场出清假设是新凯恩斯主义最重要的假设,这一假设来自原凯恩斯主义。非市场出清假设使新凯恩斯主义和市场出清原凯恩斯主义具有相同的基础。 新凯恩斯主义和原凯恩斯主义都坚持非市场出清的假设,但两者的非市场出清理论存在着重大差别,其表现为: (1)原凯恩斯主义坚持非市场出清的假设,但认为其原因是名义工资刚性;而新凯恩斯主义非市场出清模型假定工资和价格有粘性,即工资和价格不是不能调整,而是可以调整的,只是调整十分缓慢,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 (2)新凯恩斯主义模型添加了原凯恩斯主义模型所忽略的两个假设:一是经济当事人最大化原则,即厂商追逐利润最大化和家庭追求效用最大化,这一假设源于传统的微观经济学;二是理性预期,这一假设来自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经济当事人最大化原则和理性预期的假设使新凯恩斯主义突破了原凯恩斯主义的理论框架。
霸市:[to corner the market]垄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