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债市场化 国债市场化是指按照市场规则建设国债市场,实现国债的发行和交易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它对金融市场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债市场化,其实质就是在国债运作中引入市场机制。">编辑]国债市场化建设的意义及作用 1.国债市场化建设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结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利率期限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央行现存的有效措施是利用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来控制货币供应量。但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的必要基础是要一个总盘量大、流通性好的国债市场。再进一步分析,在利率市场化后的利率体系中,需要有一种基准利率,它能真实反映资金成本,避免资金的错误配置。基准利率是其他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西方国家国债利率就是基准利率,国债利率是制定其它金融产品价格的基础,国际金融市场上许多金融产品的价格是美国国债利率加上一个息差来决定的,国债几乎是任何投资组合里不可缺少的产品。当期国债发行投标利率是参照当时国债市场上其他国债的利率,而我国则需要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这导致我国国债发行利率居高不下。 随着我国这几年国债市场化建设的加快,选择国债利率作为市场化利率中的基准利率有了一定的基础:一是国债已经成为我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衔接点,进入二级市场的国债是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金融商品,选择国债二级市场的价格即国债收益率为基准利率,具有基础性特征。二是我国国债发行规模扩大及发行方式市场化,使国债在质和量上都有突破,这不仅促进了国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也为国债二级市场收益率的定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三是国债二级市场上形成的收益率可以说完全是市场自身作用的结果,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市场上利率的基本走势。四是市场开始以国债收益率为参考价格。在国债发行中投标者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的收益率状况,二级市场收益率已不自觉地起到了基准利率的作用。五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不仅推动金融机构问国债现券交易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利率的自由化,也为利率市场化提供了运作平台,促进了利率传导机制的改革。六是公开市场业务已成为我国中央银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市场利率有了现实基础。因此,促进国债二级市场的发展,提高国债流动性,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2.国债市场化建设有利于拓展国债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 世界各国国债市场的演进史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债是一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点,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拓展国债的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从实际出发克服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国债的流动性,无论对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还是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国债的利率通常是货币市场最敏感的指数,间接地对市场利率发生影响;其次,在中央银行通过卖出或买进国债,调节货币供应量,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再次,国债以公开投标方式发行,其价格足以反映市场短期资金供求状况,从中可以窥见市场短期利率变动的趋势,有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决定。">编辑]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国债市场规模偏小。 发达国家国债占GDP比重在50% 以上乃至超过100% ,我国国债占GDP比重原来在10% 以下,近年来方提高到15%左右。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国债市场远大于股票市场,美国每天国债市场交易规模是股票交易规模的7倍左右,日本达到几十倍,我国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高,尤其是国债市场的发展滞后于股票市场,这样一个规模小、发育度低的国债市场难以承担起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 2.国债结构不合理。 首先,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结构较为单一,种类少,与其他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有关资料表明,澳大利亚国债品种达31种,加拿大为20种,英国为17种,瑞士为8种,而我国目前为止可以上市流通的国债只有5种左右。结构单一的状况,十分不利于适应投资者不同类型的投资要求,也制约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其次,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也不合理,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已20多个年头,但国债期限大多以2至5年期的债券为主,1年期以内和6年期以上的国债所占比重均不到10%,而2至5年的中期国债则占80%以上,而且多数不能上市流通,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容易由于适应性调节中弹性余地狭窄而导致偿还债务的高峰,加大偿债风险。 3.国债发行方式市场化程度不高。 1991年,我国第一次实行国债承购包销方式。但是在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以前,承购包销中关于价格的谈判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购包销。1994年和1995年,我引入了国际通行的一级自营制度,然而,除了国有商业银行以外,其他一级自营商自有资金的规模都不大,随着国债的发行规模越来越大,对这些自营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便往往对国债一级自营商实行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通过各级机构,下达承购包销。1996年,我国国债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招标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国债发行的市场化程度。但由于无纸化国债通过交易所买卖,投资者必须开立一级证券账户,因此给个人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 4.国债市场分割严重。 可流通的国债市场分割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在不同市场之间债券不能自由转移,资金不能自由流动,投资者不能自由跨市场交易,从而降低了国债市场流动性。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供给方资金充裕,而资金需求方主要是弥补金融机构头寸不足,需求弱于供给;商业银行不允许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国债市场的主体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资金供给方实力有限,而交易需求中相当一部分是弥补短期资金不足,获得新股申购资金,每当新股发行时资金需求大于资金供给。两个市场的分隔,一方面是降低了流动性,不利于资金运用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形成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 5.国债二级市场流动不强。 国债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反映着市场的活跃程度,衡量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标准,主要是市场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表明市场越活跃。当前我国发行的国债中,多数品种不能上市流通,沪深两地国债市场可流通的国债存量规模不到1000亿元。此外,我国国债场外市场发展滞后,国债场外市场是国债市场的一个重要层次。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国债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在场外市场实现的。例如,美国国债生产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债市场,其二级市场交易量的99%是通过场外市场实现的。而我国国债的二级交易市场基本限于证券交易所中,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居主导地位,占上市流通量的90% 以上。当前,国债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微不足道。 6.国债参与者定位偏低。 在国债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国债持有者通常以专业机构、政府部门为主,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较低。美国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仅为10%左右,日本也不超过30%。而目前我国国债的持有者中,个人投资者的比例大约在6o%以上。长期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不持有国债,专业银行很少承购国债,国外投资者基本不允许购买国债。这种极为单一的国债持有者结构,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在这种持有者格局下,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外资一旦准备积极进人,很可能造成我国国债市场动荡不安,进而很可能使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严格限制外资对我国国债市场的介入。 7.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力度薄弱。 近年来,我国已经利用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卖出国债,不但可以调节货币供应量,还可以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化和整个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总需求状况。但由于我国国债品种单一,流通盘子较小,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还受到很大限制。特别是场外交易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公开市场业务的进行。这是因为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吞吐国债的数量相当大,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撮合成交不现实,而场外市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编辑]推进国债市场化建设的对策 1.保持国债增发幅度,扩大国债市场规模。 国债市场在货币市场中功能位置与作用大小,与它的规模紧密联系。规模较小的在各类金融资产中所占比重较低的国债市场,它的金融功能作用必然是有限的。有了一定规模的国债存量,国债流通的活跃才有基础,债券市场才能在货币市场占有一定地位。 从今后发展趋势看,国债市场规模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我国政府仍将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持续增长。鉴于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尚未形成正常的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制,储蓄投资转化的差额,仍需要通过国债形式消化,以免因此而导致经济增长下降,增发国债有资金来源又有资金需求,增发的合理性大于不增发的合理性。其二,当债务预算体制采取国债还本付息全部通过下一年发行新债给予解决的时候,会形成国债的自动增长机制,即每年的债息支出使得国债按复利增长轨迹不断增加。当债券利息改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付之后,这种按复利自动增长机制消失,国债规模必须通过增发方能扩大。 2.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增加国债交易供给。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不能互补形成统一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交易主体的分割。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在种类上比原先丰富了许多,包括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分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等。交易主体趋同的不合理状况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相当一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不仅扩大了市场规模,而且通过市场交易主体多元化,缓解了市场资金供求不协调的矛盾,推动了市场发展和交易活跃,同时也意味着两个市场决然割裂局面被改变。因而,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放开市场准人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吸收不同类型的机构包括房改基金、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机构进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3.调整国债品种结构,创造国债品种多元化。 不同的国债投资者对于国债期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商业银行愿意多持短期国债,以满足流动性需要;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喜欢较长期的国债;个人投资者则偏爱中期国债。因而政府发行国债要合理安排它的品种期限结构,如果国债的期限结构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投资者就会要求额外的收益补偿,从而增加国债的发行成本。实际上发行短期国债一举三得,首先可以活跃国债流通市场,增加国债的流动性,拓展国债的金融工具功能;其次可以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一般来说,短期国债的利率总是低于长期国债的利率,由短期滚动成长期,利率成本会随之下降;其三,国库资金收支在月度间是不均衡的,一般是上半年收大于支,下半年支大于收,有了短期债券,便于按照预计的临时资金短缺,有计划地做月度间的调度安排,在国库资金较紧月份发些短期国债并在国库资金宽裕月份归还,从而避免国库沉淀资金过多而造成的资金使用浪费,实现国债发行与国库资金的协调配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二级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流动性。 (1)积极建立做市商制度,引入同业经纪人。做市商制度已被国际债券市场证明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尤其是促进现货交易的有效手段。近一两年来,我国已有少数商业银行尝试在市场上进行双边报价,积累了一些经验。规范与完善这项制度应当成为主管部门在市场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促进大宗交易和适应部分市场参与者希望在交易达成前不暴露身份的商业经营要求,应当参照国际运作规则引入同业经纪人制度。 (2)完善国债清算机制,尽快实现“券款对付”。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国家自动支付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债券过户与资金清算一直未能同步进行,既增大了结算风险,也影响了市场运作的效率。进入wro后,且不论外资机构进入市场因结算条件不利可能会导致的风险,就连许多国内投资者也会因结算风险而裹足不前。因此,加紧支付系统的建设,并使债券结算系统与之相匹配,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努力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统一托管体系。目前,两个市场的债券是分别登记托管、分别结算。实现统一托管结算,可以实现两个市场逻辑上和运作中的统一,不仅有利于合理的市场价格的形成,恰当发挥两个市场各自的优势,减少因体制原因造成的投机现象,而且可以使市场参与者获得以一个账户同时参与两个市场的便利,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 5.恢复国债期货交易,逐步引入国债衍生金融工具。 国债期货是一种高级形式的金融衍生金融工具,我国国债期货在1993-1995年试点期间,因“327”、“319”事件而暂停。应该承认,虽然国债期货具有明显的高投机性,但它在促进国债发行、活跃国债现货市场、提高投资者的金融意识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产生的利率浮动,孕育了国债期货重现江湖的土壤。当然,要恢复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完善服务,提高员工素质,健全法制,强化对经纪公司与交易所的监管,建立健全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扶植套期保值队伍,同时借鉴国际国债市场的经验与教训,并根据中国国情进行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的创新。 6.推进市场信息和法治建设,保障监管的可操作性。 (I)加快市场信息建设。提高市场信息集散与揭示的水平,是发展市场、规范市场、提高监管水平的需要。随着市场参与者、交易品种等方面的扩展与深化,市场信息需求正逐步增大,应当充分重视,采取措施,建设专业的国债信息系统及报价系统,培育专业信息服务商。 (2)加强国债的法制建设。要维护国债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统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债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必须立法先行。只有加强国债法制建设,才有利于发挥国债市场在大金融系统的功能,才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国债运行机制。当前,应加紧制定《国债法》来明确国债的性质,控制国债的规模,理顺国债收入与国家预算的关系;制定《国家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做市商管理办法》,来规范国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行为,以确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国债回购交易办法》,为回购市场定位;制定《国债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为国债投资基金的设立创造充分条件。">编辑]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目标 国债市场化是指按照市场规则建设国债市场,实现国债的发行和交易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它对金融市场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债市场化建设的总目标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国债市场上资金充分有效的融通和流动,发挥市场机制在台理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政府通过国债市场有效地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国债市场化建设目标具体可以体现在以下功能要求上。 第一,方便市场参与者的交易。 国债市场的参与者有数千万个人和数万或十几万机构投者资,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目标之一是要给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极其方便的以国债为工具的交易场所。市场参与者的目标通常有两个,一是投资国债资产获取收益,二是把国馈资产变现或利用国债资产融资,从而满足其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要求。国债市场建设要能方便人们交易,即当个人或机构有闲置资金时, 不论其资金数额大小, 闳置时间长短,都能方便地投资于国债; 当个人或机构需用资金时, 不论其所需用资金数额大小、时间长短,都能很方便地把国债变现或利用国债融通资金,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偏好程度也是不同的, 一部分市场投资者偏好高收益和高风险, 而多数投资者则有躲避风险的习惯,市场要能够提供多种品种和工具供选择与组合, 即国债市场充分起到给投资者提供获益和资金融通场所的作用。 第二,便于政府筹集资金和财政政策的实施。 财政部作为资金筹集方,希望能从国债市场上方便地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其一是保证国债发行成功, 以确保国家经济建设或弥补财政赤字的资金的筹集。如果国债市场不能保证发行任务的完成,筹集不到应有资金,则政府又会走到行政发行方式的老路上去。其二是要求提高发行效率,缩短发行时间,降低发行成本。如果国债市场筹资成本很高, 国家就会背上沉重的还本付息负担,这样国家就会撇开国债市场,另辟国债发行的途径。另外,政府发行国债也是执行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词控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债发行规模的大小,品种的齐全,短、中、长期的构成,市场工具的多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等都会对市场货币的流动性发生影响,从而对宏观经济发生作用,发达的国债市场能使国家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产生有效的扩张和紧缩作用。 第三,便于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管理。 商业银行持有国债除满足其收益性要求之外,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其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银行资产通常在法定存款准备金之外还保留一定数量的备付金t以保证满足客户随时支付和提现的需要。这部分备付金资产没有收益,或收益很低,银行通常按最低限度保留,但保留太少又会影响银行流动性管理。因此,银行希望有一种收益性较好、流动性很强、能够随时变现的资产作为二级准备金保留, 以备在备付金不足时随时变为备付金。由于银行贷款的流动性较差,不能随时满足变现的要求。国债一方面有较好的收益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如果国债市场发达,国债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银行则可把国债作为二级准备金保留。当银行备付金过多时,可把一部分备付金转变为国债,当银行备付金不足时, 可把国债转变为备付金。银行对二级准备金的持有要求国债市场能够随时满足银行对国债和各付金相互转换的要求。 第四,便于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其内容是通过买进或卖出国债以调节货币的供应量。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特点是灵活、精巧、规模好把握、易于改变方向,对社会经济的攫动较小,是央行三大政策工具中使用最频繁的一项工具。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要求国债市场建设能够满足央行业务操作的需要。一方面, 商业银行应成为国债主要需求者之一,持有相当数量的国债储备,这样才能满足央行吞吐国债调节商业银行准备金比例,从而调节货币供应的目标。另一方面, 国债市场的发展应具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弹性,确保央行货币政策通过国债市场的层层传导发挥其功能作用。参考文献↑ 1.0 1.1 1.2 莫凡.我国国债市场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5期↑ 王俊舫.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目标和措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0年2期
什么是国债发行价格 国债的发行价格是指政府债券的出售价格或购买价格,即政府债券的发行价格不一定就是票面值,可以低于票面值发行,少数情况下也可以高于票面值发行.所以就有一个发行的行市问题。按照国债发行价格与其票面值的关系,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发行价格。国债发行价格的分类 (1)平价发行就是政府债券按票面值出售。认购者按国债票面值支付购金。政府按票面值取得收入,到期亦按票面值还本。政府债券按照票面值出售,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市场利率要与国债发行利率大体一致。如市场利率高于国债利率,按票面值出售便无法找到认购者或承购者。市场利率低于国债利率,按票面值出售,财政将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二是政府的信用必须良好。惟有在政府信用良好的条件下,人们才会乐于按票面值认购.国债发行任务的完成才能有足够的保障。 (2)折价发行就是政府债券以低于票面值的价格出售,即认购者按低于票面值的价格支付购金政府按这一折价取得收入,到期仍按票面值还本。债券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值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压低行市(压低发行价格)比提高国债的利息率、更能掩盖财政桔据的实际情况,不致引起市场利息率随之上升而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在发行任务较重的情况下,为了鼓励投资者踊跃认购而用减价的方式给予额外利益,是更重要的原因。 (3)溢价发行就是政府债券以超过票面值的价格出售,即认购者按高于票面值的价格支付购金政府按这“增价取得收入,到期则按票面值还本。政府债券能按高于票面值的价格出售,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才能办到:一是国债利息率高,高于市场利息率以致认购者有利可图;二是国债利率原与市场利率大体相当.但当债券出售时,市场利率出现下降,以致政府有可能提高债券出售价格。 比较上述三种发行价格,从政府财政的角度看,第一种价格即平价发行可以说是最为有利的。首先,采用这种价格发行国债,政府可按事先规定的票面值取得预期收人,又按此偿还本金,除需按正常的利息率支付一定的债息外,不会给政府财政带来额外负担。其次,按照票面值出售债券,不会对市场利率带来上涨或下降的压力,抛开政府经济政策的因素不论,这是有利于经济的稳定的。而且,债券面额与发行价格一致,还有助于避免债券的投机之弊。第三种发行价格即溢价发行,虽可在发行价格上为政府带来一些价差收入,但因溢价只有在国债利率高于市场利率的情况下才能办到,财政也要为此承受高利支出,而且,由于其收入不规则,也不利于财政收支的计划管理。至于第二种发行价格即折价发行,则既不能为财政按票面值带来预期收入,偿还本金支出又要大于实际国债收入,而且还有可能影响市场利率的稳定,于财政更为不利。
什么是国债发行 国债发行指政府将国债计划变为行动,使债务推销出去并获得相应资金的过程。国债发行是国债流通或国债运行的起点。国债发行应遵循一定的原则。">编辑]国债发行的原则 (一)需要原则 首先是财政运行对国债的需求,即一国财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对国债筹资的需求就越大。不难发现,国债连年发行和财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对如影随形的经济现象。其次是社会(企业和居民)对国债的需求。政府应据此来设计债券种类、期限和规模。 (二)负担限额原则 即从法律上规定发行额度,使国债发行被限定在国民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低成本原则 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采用低费用的发行方式。 (四)稳定经济原则 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并有利于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编辑]国债发行的方式 国债发行的核心环节是确定国债发行的方式或方法。主要有公募法、包销法、公卖法和摊派法四种。 (一)公募法 公募法又称直接发行法,指由财政部门或其委托其他部门(如银行、邮局)向社会公众直接公开募集国债的方法。其优点是发行面较广,可广泛吸引社会闲散资金;缺点是发行时间较长,发行成本较高,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出现因认购人不积极而推销不出去的可能。 (二)包销法 包销法又称承受法或间接发行法,指政府按一定条件与金融机构协商并由其先全部承购,再转向社会推销的方法。在包销法下,若金融机构不能将全部国债销售出去,则其差额部分由金融机构自己承担。其优点是手续简便,发行时间缩短,有利政府迅速筹集资金;其缺点是易于产生大量投机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包销法是政府将国债发行权和发行风险向金融机构转让的一种方式。 (三)公卖法 公卖法又称销售发行法,是指政府将国债委托证券市场代销的发行方式。此方式类似于公募法,但两者的区别在于:公募法下的债券价格由政府事先确定并固定;公卖法下的债券价格由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决定,并且不断波动变化。公卖法的优点是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证券市场推销债券和募集资金,且可以通过国债的买卖来调节资金供求和货币流通。其缺点亦很明显:容易为证券投机者利用,国债收入受证券行市的影响而不很稳定。 (四)摊派法 指政府根据情况通过行政性力量来分配国债认购任务指标的一种强制性发行方式。其优点是能够保证既定收入和有计划地调度社会资金;其缺点是损害国债信誉,带来长期发行困难,与信用的自愿原则不相符。参考文献↑ 1.0 1.1 马国贤.财政学原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
什么是国债偿还方式 国债偿还方式是指在兼顾国家财政的偿还能力和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决定选择什么样的偿还方法或如何搭配使用几种偿还方法来完成债务清偿工作。 国债偿还方式的类型 偿还大体可以分为:期满偿还、期中偿还和延期偿还三种。 期中偿还按偿还的数额比例又分为全额偿还和部分偿还。部分偿还按偿还时间又分为定期偿还和随时偿还。国债偿还的具体办法很多,主要有买销法、减债基金偿还法、定期抽签法、比例偿还法、按次偿还法、课税偿还法、预算列款偿还法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用。
什么是国债借债率 国债借债率是指当年国债发行额与同期GDP的比率。">编辑] 国债借债率的计算 国债借债率高,反映本国当年债务增量对当年GDP提供的举债资源利用程度高,也反映当年债务增量对当年GDP形成的负担压力大。一般说,国债借债率应与债务负担率匹配使用,如一国的债务负担率低,其国债借债率可适当提高,反之,则应严格控制。目前国际上国债借债率通常以10%为控制上限。相关条目国债负担率参考文献↑ 朱海洋.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通用教材 财政与金融 (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01月第2版.
什么是居民应债能力 居民应债能力是指国债余额占当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例。这是从居民的储蓄水平来考察国债发行规模的重要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 居民应债力=(国债余额/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0% 从短期来看,国债发行取决于居民应债力(特别是在我国,主要对居民发行。)如果国债能够以市场利率发行,说明国债发行并没有超过界限。">编辑]居民应债能力的现状 居民应债能力是指当年个人认购的国债总额与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例,是衡量国债规模的重要指标,数值的大小反映了居民应债能力的高低,表明政府举债可能性和政策选择余地的不同。 九十年代,我国居民的应债能力一直在1%上下波动,其中,1990年、1991年两年在1%之上,然后逐年下落,至1994年跌到谷底, 后两年缓慢攀升,到1996年基本上是平衡运行,波动较小。 据有关资料,1990—1997年居民储蓄存款增长既快且稳,年均增长32.7%,除个别年份有较大波动外,总体上是平衡的,基本上介于 29—39%之间。虽然存在着统计不准的因素,但我国居民的储蓄平稳增长仍是不争的事实。而国债规模也是年年递增,但是居民购买的国债总额的增长幅度总体上慢于居民储蓄存款的增长率,所以居民应债能力一直在低水平徘徊。 ">编辑]居民应债能力提高的必要性 运用国债政策来调控经济,必须要使国债保持适度的规模。前面的分析表明:当前中国的居民应债能力太低,尚不足1%,在资本市场不很发达的亚洲国家,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动员居民的储蓄来完成的。特别是在我国,大量储蓄不能转化为投资,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增长。在中国经济受到外部冲击和内部进行调整的形势下,提高居民的应债能力是必然的政策选择。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求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解除、货币政策作用依然不甚明显的形势下,扩大内需,改善供给的需求决定了1999年仍然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扩张性财政政策,即扩大政府公共支出,通过乘数效用,达到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目的。政府公共支出的资金一般是通过发行国债以有偿的形式取得,而不是用税收等经常性公共收入来支付,因为在通过宏观调控来熨平经济周期的过程中,政府的支出一般是资本性支出而非经常性支出,根据成本效益补偿原则,当期的成本由当期的收益来补偿,所以以国债的形式来取得资金最为恰当。世界各国反周期操作的成功实践证实了在经济陷入低谷时“财政最重要”的凯恩斯主义观点的正确性。中国目前居民应债能力的低下,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熨平经济周期的要求。因为中国实行的借新债还旧债的国债政策,它并没有象西方发达国家那般设立国债偿债基金,用经常性收入(税收)来偿还。在国债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真正用来调控经济的国债收入除去归还旧债之后所剩无几。所以增加国债的发行量,使居民应债能力同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同步(或超常)增长既是顺势而作,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从另一个方面讲,在经济不景气时,居民持币观望,缺乏投资愿望,储蓄不能转化为投资(1996年,中国国内储蓄和国内投资的差额是1459.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13%),政府有义务采取政策使二者顺利转化。 (二)机构投资能力不足 不可否认,在国债市场的快速形成和稳定发展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是一支十分重要的推动力量。中国国债市场上出现的“平淡观望———抢购 ———惜售———脱销———盲目狂热投标”的非理性行为表明目前我国尚缺乏理性的、稳定型的投资力量,因此,许多学者提出大力发展国债的机构投资者,以加速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完善。但是在缺乏法律制度乃至道德的规范和约束的条件下,如果再加上广大投资者缺乏投资意识,机构投资者很难在市场上发挥平抑物价的作用(何德旭1998)。 同时,中国的投资基金运作存在着“羊群效应”,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机构大户往往成为“投机大户”。在“唯利是图”的大环境下,它并不天生具有稳定国债市场的功能。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更是不应对它抱有太大的幻想。因为机构投资的发展是以金融市场的充分发展为前提的, 亚洲金融危机的出现使得中国不得不放慢金融市场化的步伐转而加强对金融体制内部的改造。这说明离机构投资良性发展的路还很长。当前承购国债的主力非居民个人莫属。从现实经济的运行来考查,也是如此。企业从整体上看多是净负债部门,即使有多余的资金也不应去购买国债,因为中国国债的流动性远远不能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对企业资金的要求。机关本身是靠财政拨款的,它持有国债是公共资金的体内循环,实为画蛇添足。个人在经济中处于净盈余的地位,应是国债的主要持有者。至于说中国目前的机构投资者,一是其资金有限,比如,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但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决定了这一部分资金与几万亿的居民储蓄存款相比,是小巫见大巫。而且,由于管理体制的不严,大量的社保资金被挪用———这些资金显然不会用于购买国债。二是1998年国有银行认购了国债发行的大部分,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前面的分析。 首先,2700亿国债收入的取得是用来弥补四大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的。乃自己事自己做,在情理之中;其次1000亿国债,不能认为是银行主动改善资产结构的举措。虽然国债是商业银行的第二储备,持有大量国债是各国金融机构的通常做法,但此类国债的最大特点是期限较短,流动性强,10年期的国债如果不是以行政命令来要求银行承购,决无它法。随着银行成为真正的企业,此种做法将无法实施。因此,这仅仅是一个特例。事实上居民持有国债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大有潜力可挖。 居民应债能力提高的可行性 (一)公债资产效应的存在公债资产效应是指公债作为持有者的一种能增加财富的资产,公债余额的累积将影响到持有者的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在低公债———收入比率的国家个人不能预测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所需要的未来纳税义务,因此,公债发行的增加使得家庭感到更富有了,于是增加了消费需求。从动态角度来看,债券的存量越大,家庭就会感到越富有,也就越想消费。也就是说在存在着严重的国债幻觉的环境下,大量发行国债不会使债务人感到自己未来的税收负担加重。实际上在中国居民个人购买国债,更多的是持有一种投资的心态。以复杂性、不可预见性和时间安排不规律性为特征的税收制度阻碍了消费者获得他们总体税收负担的全部信息,其无法准确地确定减税部分的储蓄数额以备未来的纳税义务,而往往低估他们的实际税收负担。这正是中国大量发行国债而个人购买踊跃的根本原因。 (二)超金边债券的利诱国债之所以被称为金边债券,是因为其安全性好,即风险小,而并非收益高所致。我国目前的国债具有以下几点特征:一是安全性好,以国家信誉(税收收入)作担保,不会出现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现象,是金边债券。二是收益高,国债利率一般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 并且还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是超金边债券。如此,债权人持有超金边债券时,风险与收益是不对称的,在将风险外化给政府的同时,自己独享高收益。这一畸形的资产定价模式,是吸引公众投资的最好方式。 (三)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中国居民储蓄存款的快速增长决定了中国公众应债能力还大有潜力。从第一部分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居民应债能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公众存款的增长造成的,而过度的储蓄增长还造成了储蓄不能转化为投资。中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自1994年突破20000亿大关之后,便一路突飞猛进,至1997年即达到创纪录的46280亿元。与GDP的相关系数为0.62,即居民储蓄存款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2%(赵富昌1998)。无论从其总量、增长速度、与GDP的相关度,还是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评论来看,居民储蓄都过高。巨大的储蓄剩余是公众应债的主要资金来源。 ">编辑]居民应债能力提高的制约因素 (一)财政因素 (1)财政债务重负。中国财政已经不堪重负,不宜再大量发行国债。因为从中国经济“软着陆”之后,财政正在寻求一种平衡的运行机制,首当其冲的便是大规模地消减财政赤字,但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这一进程放慢了步伐。政府反危机时采用国债这一政策,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政府的债务偿付到了不得不借助于国际社会的援手时,财政风险就转化了货币风险,进而引起金融动荡。中国政府实行的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曾被认为是防范亚洲金融风险的成功举措。在财政自身难保的形势下,巨额债务缠身的危险决定了提高国债的规模进而提高居民应债能力无异于饮鸠止渴。它只能是权宜之计而决不能长久。 (2)超金边债券的风险。超金边债券是政府吸引公众投资的有力武器,也是使政府陷入泥潭的罪魁祸首。超金边债券是起了加速债务规模膨胀的作用的。它不仅使效率的权衡机制受到损害,而且会使国债的规模以几何级数增长。长此以往,国债规模势必失控,由此导致的财政危机和需求膨胀以及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的风险在所难免(张馨1997)。“超金边债券”如同催化剂一般使这一过程加速。 (3)国债幻觉的消失。随着税收信息不对称的逐步减少和居民纳税意识的提高,公众的国债幻觉也在不断的消失。人们不再认为持有国债是增加一笔财富,而认识到可能会增加未来的税收负担。经济学家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在高公债——收入比率的国家,李嘉图等价定理成立(达拉马格斯1988)。出于福利最大化的考虑,减少国债的购买量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二)金融因素 (1)强迫储蓄和异常储蓄。 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随着经济决策权力的分散化和风险由集中控制向分散化的转变,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居民进行强迫储蓄成为必然。强迫储蓄可以认为是由于自愿事先储蓄、持币待购和谨慎性动机而进行的储蓄,它主要包括:在制度变迁预期下为了预防不测之需的谨慎性储蓄,如养老、防病、失业的储蓄;商品使用价值的特性决定的储蓄,如居民为住宅这一最大的耐用消费品而进行的储蓄;)为即期消费易腐性而又是生活必需的商品进行储蓄;教育制度的改革使得父母必须为子女的教育进行储蓄。 异常储蓄是指由于税款的流失,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以及国家金融资产转移到个人手中而形成的储蓄,(刘保军1998)。随着国家金融存款实名制工程的逐步完成,居民储蓄存款在很大程度上便得以明示。这样一来,居民用来应债的资金来源便不如现在这般充足。居民的实际应债能力便会大大提高,进一步提高它的余地便不会太大。 (2)过度储蓄的风险。 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一致性,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是软约束,加上中国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政府和企业职工之间存在着隐含的”社会契约”,使得国有银行在政府干预下难以对不能归还贷款的国有企业行使“退出”的惩罚权力,(张军1994)。银行贷款回收不利,使得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越积越多。而与此同时,居民对国有银行的债权却是硬约束,这一软一硬内含着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国有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它不会倒闭,在凭借垄断地位获取利润的同时,它将不良贷款的风险外化给政府,即政府最终要对居民存款负全部责任,这必然会加大财政风险。众所周知,当前财政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在财政无偿性收入比重下降的形势下,发债还钱成了唯一的途径。在资本市场不健全的同时,居民将银行储蓄变现,转而投资国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国有银行的性质决定了他实质上是在利用国家的信用吸储,在银行信用崩溃之时,同样依靠国家信用发行的国债还能有几人去买?居民此时的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居民应债能力的提高。 (3)货币替代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国内居民对外币的需求大幅上升,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以及对资本管制的不对称性(即对资本流入管制较松,而对资本外流管制较严)都促使这种需求转化为现实的资本替代。就其绝对量来说,1994年3月中国居民的个人金融资产约为2.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美元资产占了130多亿,而到了1996年底,美元资产已上升为200多亿元。中国政府承诺人民币不会贬值的诺言,随着周边市场“示范效应”的扩散,居民的信心开始有所动摇。在连续数次降息之后,人民币名义利率已经低于同期美元存款名义利率,在“货币幻觉”的作用下,对人民币贬值的预期加速了资本的外流。据估算,1995年和1996年资本外流的数额已经达到了272.386亿美元和212.807亿美元,(李扬 1998),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数量一定有所增加。从长远看,这是侵害居民应债能力的一大隐患。">编辑]居民应债能力提高的措施 (一)振兴财政,完善财政体制,提高无偿性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无偿性财政收入比重的相对提高是降低财政债务重负的根本措施,也是提高居民应债能力的基础,为此应该做到:(1)按照国际惯例,将预算外财政收支纳入预算内,使预算完整统一。(2)加快费税归位的步伐,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3)完善分税制体系,同时修改预算法,允许地方发行地方公债,降低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提高政府的偿债能力。 (二)加强国债管理,释放超金边债券的风险 超金边债券过高利率的主要成因是国债这一金融资产流动性缺乏。因为根据资产定价原理,流动性与收益是成反比例关系的,一方面在安全性差别不大的情况下,流动性远远不及银行存款的国债只有提高利率才可能吸引居民购买;另一方面,在国债的推销和偿还中,承销商面临的主要是由于流动性差造成的应债者有能力而不应的风险。为降低风险,通过和发行方的层层博奕,提高了手续费率。这进一步提高了融资的成本,在借新债还旧债的过程中,国债规模虽然扩大了,但真正用于调控经济的却很少。提高国债的流动性主要应从改善国债的结构入手:(1)期限上长短结合,使国债流量和存量比例合适,防止债务集中;(2) 品种多样化,增大投资者的选择余地,等等。 (三)改革金融、国企、社会保障等制度,增强居民应债能力 首先,改革金融制度,加强金融监管,降低储蓄风险,防止资本外逃。加快银行商业化进程,加强金融监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防止风险的扩大;同时,加强外汇管制,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稳定人民币汇率,防止涉外金融风险,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但这仅是权宜之计,最根本的方式是提高经济增长率,以高收益和低风险来防止资本外逃。 其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产权明确,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改制和管理并重,提高经济效益。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政府偿还债务提供资金来源,又可以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降低过度储蓄的风险。最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可以减少居民储蓄养老的社会压力,住房和教育制度的改革,可以促使人们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从而使得居民真正的应债能力得以明示,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参照系。相关条目社会应债能力参考文献↑ 1.0 1.1 1.2 魏凤春.提高居民应债能力的几点看法.2003-10-17 ↑ 魏凤春,于红鑫.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比较分析.战略与管理
什么是国库券贴现 国库券贴现是指持券人在国库券兑付期之前,因特殊情况急需用款时,将国库券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扣除未到期贴现利息,付给现金的一种办法。 为解决购券人急需用款的问题,国务院决定,个人购买的1985年国库券保存二年后可以向银行贴现,单位购买的国库券,均不能办理贴现。">编辑] 国库券贴现的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85年6月颁布的《1985年国库券贴现办法》,就国库券如何贴现问题作一介绍: (1)国库券的贴现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指定所属分支行及城市办事处、分理处,农村营业所办理; (2)持券人办理贴现需持本单位证明和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并填写国库券贴现申请单。 (3)贴现率由小国人民银行规定,1985年国库券的贴现率为月息12.93%。各办理贴现业务的澴行邪必须按照统一的贴现率执行,不得自由变更。 (4)贴现期从贴现月份算起,截至国库券到期月份止。贴现利息按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银行付现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银行付现金额=国库券到期本息之和-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国库券到期本息之和×贴现率×贴现期; 国库券到期本息之和=本金+本金×期限(年)×年息。 某人手持1985午闷库券150元,于1987年11月26日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月息12.93‰。试计算银行付现金额(注:1985年国库券个人利率为9%,偿还期限定为5年)。 本例题可分三步骤: 第一步,计算国库券到期本息之和。 因为国库券本金为150元,利率为年息9%,偿还期为5年。所以: 国库券到期本息之和=150+150×9%×5 =217.50元 第二步,计算贴现利息。 因为1985年国库券于1990年6月底到期,而持券人于是1987年11月到银行贴现。所以: 贴现期=2个月(1987年)+12个月(1990年)+12个月(1989年)+6个月(1990年)=32个月 贴现利息=217.50×12.93‰×32 =2.812275× 32 =89.9928≈89.99元 第三步,计算银行付现金额。 根据第一步,第二步计算结果,很容易得出: 银行付现金额=217.50-89.99=127.51元 国库券贴现与票据贴现的异同点 相同之处 在于都是其持有人以未到期票券向银行申请融通资金的行为。 不同之处 (1)对象不同。国库券贴现只限个人,企事业单位不得申请贴现。而票据贴现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办理。 (2)期限不同。票据未到期前均可以办理贴现,而根据198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九八五国库券贴现办法》规定国库券存期必须满2年以上才能办理贴现。 (3)从贴现银行看,贴现银行可持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以取得信贷资金;而国库券则不能办理再贴现业务。 (4)扣贴现利息依据的基础不同。票据以票面额为基础;国库券则应在票据额的基础上加上到期的利息,即以国库券到期的本利之和为基础。参考文献↑ 夏锦良主编.公债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04月第1版.
什么是国库券发行 国库券发行是指国家财政当局发行国库券的方式及过程:西方国家的国库券发行,一般由财政部委托中央银行办理。大多采用拍卖方式在市场公开招标,发行价格由投标者经过竞争而定。国库券一般采用贴现方式发行,即票面不记明利率,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额。发行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发行,发行数量由财政部门根据各种宏观经济变量和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而定,我国的国库券发行也是由国家财政部委托中央银行牵头,各大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额度由国务院确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国库券发行将逐渐按国际惯例办理。国库券发行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相关条目国库券市场国库券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