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驻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我国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目录 1 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2 企业法人的特征 3 相关条目 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公司制企业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法人企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企业。 企业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公司制企业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 (2)有独立的财产。法人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是它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法人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一致的财产总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号,是它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企业法人是一个经济组织,组织必须有一个有序的组织机构,组织的功能才能发挥。企业法人的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企业法人必须有场所,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二是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4)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件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只能由它自己承担;三是有能力承担。企业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是否拥有独立财产为基础的。公司制企业由多个投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其它法人)出资,依法定程序设立,所有投资主体的出资形成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与投资主体的其它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自然人一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企业法人的特征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负有提供使用价值和获取价值的功能,企业法人的营利性要求其享有独立的自主权和经营权。 (二)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所有或经营的财产。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是其独立经营和承担责任的基础。 (三)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是企业的基本特征。 相关条目 法人企业 非企业法人
什么是企业治理制度 企业治理制度即企业法人治理制度:是指为维护以股东为核心的权益主体的利益,对企业的权力制衡关系和决策系统所作出的制度安排。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对企业法人治理制度概念的基本理解。 (1)企业法人治理制度的目标与依据就是维护以股东为核心的相关权益主体的利益。 (2)企业法人治理制度所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各相关权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为保证企业绩效最大化而建立的科学决策系统。 (3)企业法人治理制度的基本构成为: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见图-1)。 图-1企业法人治理制度构成分析 目录 1 企业治理制度的重要性 2 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3参考文献 企业治理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治理制度的三个重要性。 (1) 改革与完善企业治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2) 企业治理制度构成现代企业管理系统的关键环节。 (3) 企业治理制度对企业绩效起决定作用。 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 (1)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领导层关于权力与利益的分配与制衡的关系及规制决策的机构与权责体系。 (2)公司治理机制是指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功能与权益关系、决策运作的机理。 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结构。分别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狭义:公司治理结构是解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问题,主要是指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和员工之间建立的权力与利益的分配与制衡的关系及规制决策的体系。 广义:公司治理结构是用来协调公司的所有权益主体之间的制衡关系的体系。因此,它包括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结构是指公司与其外部各权益主体之间权益制衡关系的体系。 现代公司治理的系统模式(见图-2)。 图-2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管理学基础.第七章,企业管理与改革.第二节,企业制度与改革.渤海大学.第五版.2008年修订
什么是企业档案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编辑] 目录 1企业档案的价值作用 2企业档案的管理模式 3企业档案存在的问题 4企业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5参考文献 企业档案的价值作用 一、企业科学决策的依据 企业档案跟踪现代化的足迹,而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又是决策,决策恰恰又是建立在企业庞大、完整、可靠的信息流基础上。 优秀企业家的共同特点就是善于将过去的、现在的各类情况、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现实的客观条件及主观条件加以比较,然后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做出科学的判断。在做出科学判断决策之前所参考的情况和数据,不外乎是从档案信息中得到的。如企业通过这些信息资料,能够积累、掌握、判断企业内部、外部情况。企业内部情况一般指生产能力、技术潜力、物质条件、人才储备等等;企业外部情况,诸如本行业、本系统、市场环境等。企业可以通过大量的、可靠的、历史的、现实的档案信息资源来加以比较、分析、研究,最终预见企业活动的未来发展和变化,这样可以审时度势地做出科学的决策,制订出切合实际的企业方针和企业发展规划。 二、企业效益的体现 在当前企业现代化、标准化建设中,主要考核产品质量,物质消耗,经济效益三项指标,实际上也是企业档案效益的具体体现。企业档案是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综合效益的反映,它广泛渗透和直接间接作用于企业活动的各个环节,无论是从领导决策、规划制订、方案论证,还是从设备引进、产品设计、工艺技术改造以及市场信息反馈等等,其效益日益鲜明地显示出来。 三、企业的重要资源 在企业众多的资源中,企业档案信息资源是一项重要的资源,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其权威性高于和有别于其他资源,它是企业信息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它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包含着企业方针,规定等方面的政策信息;产品、设备、基建等改造方面的技术信息;以及有关人才培养和人才信息;还有会计核算信息;企业发展史料信息等。这些信息除在本企业提供利用、产生效益外,它还具有交流转让作用,通过双向交流,使档案有了增殖价值,就等于一条信息转为二条信息,最终获得了各自需要的相当等价的效益。由此看来,企业档案既是企业从事现实活动的重要资源,又是企业发展的真实纪录。它既有较大的利用价值,又具有可靠的史料价值。 企业档案从发挥作用的性质来分,它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情报功能。企业情报中又可分为技术情报和经济情报,如企业的技术档案、生产档案、设备档案、产品、工艺图纸等本身就是重要的技术或经济情报。如何开发好企业档案信息情报资源,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二是参考功能。档案中记载了企业各种生产活动的情况、成果、经验和教训。从自然资源、生产手段到生产过程以及计划管理和生产技术等各方面的信息,可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科学依据和参考材料。当今日益增多的科学技术档案,更是进行企业现代化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管理的重要条件。但是,无论普通档案,还是科学技术等专门档案,总的来说,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的方面反映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情况,都能为以企业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咨询研究、统计监督的情报信息,对制订企业总规划、经济计划,检查和总结生产情况,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防止灾害等等,都是重要的参考材料。三是凭证功能。企业档案是一种具有本源性的信息,因为它是企业活动直接地、原始地产物,它不是人们有意编造的,也不是根据个人的好恶或某种需要而修改加工的。它的可靠性足以见证、查证、证明某一事实。我们通常见到的诸如合同协议、单据凭证、规章条例等,就具有这一功能。 综上所述,企业档案作为企业这一特定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企业本身的体制以及企业管理和改革等活动有着密切关系,而企业本身的体制以及企业管理的不断深化又必然会对企业档案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良好的档案意识,定能对企业档案信息工作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强化档案工作意识,企业档案工作就会蓬勃发展。 ">编辑] 企业档案的管理模式 一、企业档案管理模式 企业档案管理模式有三种类型: 一是档案分散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将企业各种门类的档案分别保存在各有关部门。如文书档案保存在办公部门,会计档案保存在财务部门,科技档案保存在生产技术部门等 这种分散管理模式虽然暂时方便了各部门工作的利用,但从长远看不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档案信息资源的综台开发利用。 二是档案集中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将企业文书、科技、会计等各种门类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它实际上是一个企业单位档案信 的综合体,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作为企业单位整个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承担着企业全部档案信 资谭的储存、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发挥统一管理档案和对内、对外组织档案信息流通的作用。这种模式是目前企业普遍采用的。 三是信息一体化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集档案、科技情报、科技图书资料等各种信息于一体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企业内部统一的信息管理中心。在这十信息一体化的统一机构内部,一方面实行档案同其它信息载体分别管理,另一方面实行各种信息的联合开发,使各种信息内外沟通,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统一的开放型信息鹱舍体。 以上三种模式,前两种模式属于单一的档案信息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的客观条件,是在档案工作恢复、整顿时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档案工作所处的地位、环境和业务建设的需要,比较强调工作机构的独立, 便档案工作的正常展开。在当时的条件下,是适应客观需要的,也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发展。但在新形势面前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单一的档案管理模式由于所贮存信息的单一性、所反映内容的滞后性、所提供信息的局限性,已难 适应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和满足企业对各种信息的需求。信息一体化管理模式集各种信息于一体进行综合管理、开发,具有信息来源的广泛性、信息贮存的集中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输出的综合性等特点,不仅能满足企业对各种信息的需求,适应企业走向市场的需要,而且有利于档案事业的发展。 二、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的现实选择 通过分析比较,可以看出,信息一体化管理模式有很强的生命力,是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的现实选择。 (一)信息一体化管理适应了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生存、发展,就必须掌握综舍、有效、及时的各种信息,这是客观的需要。特别是现代化大工业和信息社会,越来越需要有价值的综台信息。 实现一体化管理后,企业档案、情报、图书、资料等信息都集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可 成为企业领导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二)一体化管理,可 加速企业信息管理现代化进程。利用电脑是企业发展的总趋势,高速、高效、高保密、高集中。但目前太多数企业档案工作处于分散管理,要各自购买计算机等现代设备,由于价格较贵,受经费所限而无法购置 有些单位虽然添置了现代设备,但各自为政,效率不高,造成浪费。实行一体化管理,可对现有设备集中使用,对信息进行综合丹析开发,实现各种信息输入、计算、分析、检索的自动化,赢得时闻,增加效益,从而加速企业信息管理现代化进程。 (三)一体化管理,符合精干、高效的原则。在企业深化改革,转机建制过程中,几乎所有企业都本着“理顺、精干、高效 的原则,对原有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了撒井和精简。将原来分散管理的档案、情报、图书、资料实行一体化管理,是顺应企业深化改革需要的,还可以节省人力,集中资金和设备,以最少的投人争取较大的效益。 三、信息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信息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建立需要一定过程和一定条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解决好以下几十问题: (一)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结构的优化。信息一体化管理部门是一个集经济知识、信息知识、科技知识、语言知识等多元知识结构的部门。作为综合信息管理人员,除具备以上各种知识外,还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在工作方法上不能因循守旧,安于现状,要思路敏捷,善于思考,不断探索新途径。在人员结构上,应从企业发展商品经济这一角度出发,选择不同专业、不同层孜,对生产、技术、科研和经营等活动比较熟悉或有一定经验的人员。同时还要配备强有力的领导来统一组织协调,做好档案、情报、图书、资料等各项工作的开发和有机结合,避免貌合神离。 (二)要切实做好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目的在于搞好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要在综合开发上做文章,在服务上下功夫,提高开发能力和功能,开拓服务顿域,开剖开发利用的新途径,真正做到信息的开发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的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相结合,与企业效益相结合,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发展提供超前、优质 有效的服务。 ">编辑] 企业档案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档案工作缺乏长期性、连续性的发展规则 企业档案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进行了档案的达标升级工作。但达标工作作为一项运动,一次考试在进行,整个过程加班加点,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达标以后,就出现后力不足,没有长期性和连续性,再由于部分干部对档案综合管理的参与程度不够,对档案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不足,甚至有部分还认为档案室就是资料没有地方存放了就放的地方,档案室在某些人眼中成了废纸仓库,造成了档案工作有领导、无计划;在任务、无落实;有形式、无效果。档案工作缺乏应有的长期性和连续性的发展规则。 (二)档案工作缺乏制度化的管理程序 当前企业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档案收集不规范。在收集过程中,制度形同虚设,想交就交,不想交就不交,档案收集考核不明确;二是档案整理不规范。企业近几年发展较快,新档案人员不断进入,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在立卷过程中有的没有按照卷内文件目录顺序进行排序组卷,卷内目录与实际整理文件不相符,卷内资料漏失现象比较普遍。此外,在立卷时间上,有时会累积起来一次立卷,既不符合事毕立卷要求,又不利于查找利用;三是档案综合管理力度不够。由于现在综合档案管理室以一个班组存在,在行政上无法对各大部进行管理,在进行这项工作时,须向主管领导汇报,但主管领导一般都是兼任,本身的各项工作时间都较紧张,档案人员要想向领导说明一项工作较为困难,各项工作开展起来也较为困难,现在某些部门自设资料库,给档案的综合管理也造成困难。四是档案利用不规范。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借阅内松外紧,借出的档案没有按期归还。 (三)缺乏运用办公自动化对档案管理方法进行更新改造 目前,一般档案管理都是采用一台微机一套软件的管理办法,档案管理与提供利用远远适应不了档案网络化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手段的落后,给档案工作带来消极后果,主要是落后的档案管理技术跟不上日益增长的档案利用需求。造成档案技术落后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部分领导缺乏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足够认识,财力投入少;二是一些单位虽然购买了不少先进的档案管理设备,但由于档案管理人员操作不熟练,导致先进设备没有起到先进作用。三是,领导重视不够,虽有微机和档案网络,但档案并没有录入电脑,还按手工在进行工作。 ">编辑] 企业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档案虽然是一个庞大的信息库,但它是一种原生的信息资源,各种信息零散地储存在众多的单堆资料中,只有根据需要,把相关信息系统地、规范地整理出来,通过加工整理才能更好地发挥档案的信息作用,实现其价值。档案管理作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企业发挥着不可磨灭的成绩。要充分发挥管理的作用,才能使之更好地为企业中心工作做好服务。 (一)抓好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五个统一” 抓好组织建设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一是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间的档案工作,为档案工作的综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到厂长办公室的议事日程,年初有部署,年底有总结,平时有检查指导,并接受上级和地方档案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发展,档案部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规划计划,统一检查指导和统一培训交流。 (二)档案工作要有计划和目标 档案工作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必须增强档案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制定出有指导性的档案发展规则。为此,领导干部要意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把档案工作提上工作日程,研究及过问档案的具体工作,要结合当今数码技术及网络发展的新趋势,加大技术投入,制定出既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又有合乎实际的工作计划。 (三)加强档案基础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档案工作。 在档案基础管理中,要坚持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工作,从领导机制到管理体系,从规章制度到档案管理,在组织上、制度上要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完整的管理办法,为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档案贵在利用,重在管理,对每年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按时完成。 (四)加强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一是要明确档案管理负责人,专职、兼职档案员的岗位职责。在各部门选拔素质较高的人员为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形成覆盖企业的档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企业档案管理标准》的要求,依据《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编制各种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完善,对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归档范围、保存期限,保密文件收发、存档、销毁等各个环节工作程序要做出明确规定。对档案设施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上墙,保证档案管理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行进。 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档案管理的质量,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使档案管理人员掌握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档案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的力度,一是要积极参加上级和地方档案管理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班,举办档案管理培训班 ,新人进入要进行岗位培训。二是要派档案管理员到档案管理先进单位认真观摩学习,使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特别是要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的培训,档案信息化是档案现代化的必经之路,要想指导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好,首先要求档案管理员要懂得计算机相关知识,达到灵活运用,并掌握所应用的系统软件的功能。四是鼓励档案人员自学,要岗位成长,要为档案人员订购关于档案的有关刊物,鼓励专(兼)职档案员开展自学活动。五是加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把档案管理纳入综合目标量化考核范围内进行考核,档案工作的成效要与档案人员的工资挂钩,能够有效地促进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我们要把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作为搞好档案工作重要环节来常抓不懈,要提高档案人员对搞好档案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档案人员的责任心、责任感,为搞好档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搞好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资源的充分利用 运用高新科技对档案工作进行创新、改造,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是顺应当今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新趋势,应大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传统的档案管理方法进行创新:(1)要广泛采用电子计算机、扫描仪等数码技术对档案进行无纸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效率;(2)借助系统本身的局域网络,开发网上档案业务,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六)增大档案宣传力度,增强全员档案意识 一是积极参加地方档案部门举办的各类宣传活动;二是在本单位的半年、年终工作会议上,由办公室提供材料,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向全员宣讲;三是档案室要办好自己的宣传栏,大力宣传档案的作用及重要性。四是增加《档案法》的宣传力度,要全员懂法。 档案管理的目的,在于服务和利用,因此要增强档案工作与生产发展的贴近度,根据发展需要,可编写《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据汇编》、等资料,更好地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和应尽的职能,为生产部门提供更好的服务。 企业档案作为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重要历史凭证,在各项工作中起着越来越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我们应重视这项工作,使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 张春玲.谈企业档案的价值作用.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年28期 ↑ 刘瑞书.浅议企业档案的管理模式.石家庄市职工业余大学.档案天地2001年2期 ↑ 3.0 3.1 朱方芳.浅谈企业档案的综合管理.机电兵船档案2009年4期
什么是企业国际化经营? 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是指企业为了寻求更大的市场、寻找更好的资源、追逐更高的利润,而突破一个国家的界限,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从事生产、销售、服务等活动。 目录 1 企业国际化的动因 2 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分析 3 国际化经营战略选择 4国际企业全球化战略的种类 5 中国企业的全球化之路 企业国际化的动因 不同的企业走向国际化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出于各自不同的考虑,受到各种不同因素的驱使。但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从根本上说都是出于整体战略的考虑,即为了寻求更大范围的竞争优势。企业国际化的动因包括三个: (一)为现有的产品和服务寻找新的顾客。 企业从事国际化活动最直接的动因是开发海外市场,在国内市场趋于饱和时为现有的产品和服务寻找新的顾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同国家的消费者在需求偏好和消费习惯上有趋同的倾向,这使得企业有可能将产品和服务推向更广阔的市场。 (二)寻找低成本的资源。 企业在海外市场寻找更优质和更低廉的资源,以降低生产成本,获得低成本优势。可以带来低成本优势的资源主要包括原材料、劳动力和技术。 (三)打造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是企业比竞争对手更优秀的根本性的原因。企业将经营活动领域从单一的国内市场扩展到海外市场,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学习新的技术、管理经验,积累对顾客需求的认识,由此打造出更强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分析 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远比国内环境更为复杂和多变。国际经营环境的复杂多变性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交织而成的,包括政治法律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所以,企业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必须对环境变量给予更加充分的重视,要在深入考察各环境变量的基础上精心准备应对之策。 (一)政治法律因素。 国际化经营中涉及的政治法律因素主要包含: 1.政治制度; 2.国家安全; 3.商品检验法规; 4.劳工法案; 5.知识产品保护。 (二)经济因素。 需要特别予以重视的经济因素包括: 1.经济体制; 2.经济发展水平; 3.经济稳定性; 4.汇率变化; 5.税收政策; 6.通货膨胀率。 (三)社会文化因素。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社会文化。民族文化是一个国家的居民共有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塑造了国民的行为方式和认知世界的方式。民族文化和企业文化哪一个对员工的影响更大?研究表明,民族文化对员工的影响大于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必须深入地了解东道国当地的文化,并以尊重、包容的态度融入当地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在国际化进程中,企业面对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在不同国家的多样化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国际化战略。 国际化经营战略选择 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选择包括两部分的内容:一是本公司的国际化战略;二是选择适当的国际市场进入方式。 (一)国际化战略。 企业的国际化战略是公司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的发展规划,是跨国公司为了把公司的成长纳入有序轨道,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环境适应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决策的总称。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国际化进程,决定企业国际化的未来发展态势。 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可以分为本国中心战略、多国中心战略和全球中心战略三种。 1.本国中心战略。在母公司的利益和价值判断下做出的经营战略,其目的在于以高度一体化的形象和实力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获得竞争优势。这一战略的特点是母公司集中进行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协调,管理模式高度集中,经营决策权由母公司控制。这种战略的优点是集中管理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支出,缺点是产品对东道国当地市场的需求适应能力差。 2.多国中心战略。在统一的经营原则和目标的指导下,按照各东道国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生产和经营。母公司主要承担总体战略的制定和经营目标分解,对海外子公司实施目标控制和财务监督;海外的子公司拥有较大的经营决策权,可以根据当地的市场变化做出迅速的反应。这种战略的优点是对东道国当地市场的需求适应能力好,市场反应速度快,缺点是增加了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协调难度。 3.全球中心战略。全球中心战略是将全球视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获取最佳的资源并在全世界销售产品。采用全球中心战略的企业通过全球决策系统把各个子公司连接起来,通过全球商务网络实现资源获取和产品销售。这种战略既考虑到东道国的具体需求差异,又可以顾及跨国公司的整体利益,已经成为企业国际化战略的主要发展趋势。但是这种战略也有缺陷,对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求高,管理资金投入大。 (二)进入国际市场的方式。 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方式可以通过进出口商品、许可协议、并购、合资以及建立新的全资子公司。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对于公司能否达成预定的国际化经营目标至关重要。 国际企业全球化战略的种类 国际企业的全球化战略有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从初始阶段到完全的国际化经营阶段,国际企业的经营战略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产品出口战略;契约协议战略;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国际战略联盟。这四种战略表现了国际企业的纵向成长轨迹,但四者又不是可以完全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存的关系。 产品出口战略 产品出口战略不仅为试探国际市场行情的中小企业所广为采用,对于大企业,这一战略也是国际经营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全球化战略的起点,为更深层意义上的国际合作奠定了基础。 对于大多数国际企业而言,通过出口直接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依然是一项重要的战略。然而维持国内生产基地,大力推动出口的本质特征已发生变化。比如从本土出口越来越少,而从建在其它国家的工厂的出口却在增加。这证明在全球经济市场中出口战略的日趋复杂性以及这一战略与其它战略之间所存在的密不可分的关系。 ·优点 1、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了国内市场萎缩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通过将国内产品直销海外,企业可保持对研究、设计和生产决策的很高程度的控制;而若生产设施分建在世界几个地区,或企业与国外公司有某种形式的经营瓜葛,这种宏观控制关系就不分有这样牢固。维持对研究与生产决策的紧密控制,对企业至关重要。因为这有利于保护关键性技术,并促进产品快速更新换代。 3、 出口战略使企业能够保持国内生产规模,继续利用国内生产资源。 ·缺点 1、企业必须对付外国市场的各种障碍,如关税及各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等。 2、汇率方面的不定期波动也使得国内企业在出口贸易上面临风险。 3、国外进口商保持成功的合作关系比较困难或代价高昂。 4、出口所需支付的各种名目的开支也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契约协议战略 通过签订合作性契约协议这一贸易关系形式可以使企业无须在外国领土上进行大规模资金、技术投入也能在国际市场上分获一杯羹,成为国际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的又一选择。这种战略在用来避开外国政府设置的进口限制或投资障碍等方面成效卓然,同样也是国际企业建立更高层次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前奏曲。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合作性契约协议主要有许可证贸易、特许经营和分包这三种形式。 1.许可证贸易 指通过签订许可合同(Licensing Contract),由享有专利产品、服务或技术的输出方将一定限度的生产和销售权出售给输入方,输入方支付给输出方专利权使用费。 国际许可证贸易最初是在不同国家中的垄断企业之间进行,互换许可证以避免二者在竞争中形成直接冲突。最近在高新技术企业中,许可证贸易成为弥补研发费用的有效途径。 ·优点: (1)不必耗费大量投资即可从现有的产品或技术中获利。 (2)它是穿透国外市场障碍的有力武器。 ·缺点: (1)控制程度低 (2)培育竞争对手 2.特许经营(Franchising) 是许可证贸易的一种变体,特许权转让方将整个经营系统或服务系统转让给独立的经营者,后者则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Franchising fee)。 在美国,特许经营正成为增长最快的贸易形式。 ·优点: (1)它是不需大规模资金投入即可打入国际市场的十分快捷的方法。 (2)通过出售一揽子特种经营权,提高了特许专业公司的知名度。 (3)特许经营使用费往往被记入到企业所收到的“预付款”中,可以说这是企业所获得的一笔十分可观的额外营业基金收入。 ·缺点: (1)特许经营主要适用于那些服务行业,而对于高技术产业或一般制造业则不适宜,也很难推而广之。 (2)与许可证贸易相似,一旦特许经营协议签字生效后,管理上也易于出现失控现象,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干预经济或政局不稳等给监控当地经营活动带来困难。再则,文化和语言障碍也有可能抑制特许经营在国外的有效发展。 3.分包(Sub-letting) 是指一家企业将一具体的生产任务或将企业某一经营部门承包给另一家公司。 ·优点: (1)精悍主业 (2)降低成本 (3)获得技术竞争优势。 ·缺点: (1)自身生产能力的弱化,以及引致辞的将来企业整体运营的灵活性和管理控制能力的下降。 (2)生产经营的空洞化。 对外直接投资战略 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是指企业在国外进行的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的投资。其最大特点是投资者对所投资的企业拥有经营控制权,即投资者在所投资的国外企业中拥有控股权,能够行使表决权,并在经营管理中享有发言权。 对外直接投资已成为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发动机。对外直接投资的蓬勃发展主要得益于世界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信息技术革命的日新月异,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只要这一趋势不变,国际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仍将作为全球化的引擎,推动世界经济向前发展。 国际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进行扩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取新建(Greenfield)的办法;另一是兼并和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的办法。 1.新建企业(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 即独资企业,其所有权全部属于投资者,投资者提供全部资金,独立经营,获取全部利润。 ·优点: 有效克服进口限制,比出口能更深入地打入目标国市场,营利机会要比使用许可证贸易更多。并且可以更深入地熟悉当地的销售网络和经营方法。 ·缺点: 创建新企业耗资大、速度慢、周期长、不确定性大。 特别是在许多国家实施各种吸引外资政策的影响下,新建企业成为国际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的一种重要方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的日益显现,新建企业在FDI中的主体地位已为另一种形式--合并与收购所取代。 2.跨国并购(M&A)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与收购的总称,前者是指在竞争中占优势的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全部财产,合并组成一家企业的行为;后者是指一家企业通过公开收购另一家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获取该企业控制权和经营权的行为。 目前国际企业的跨国并购领域广泛、规模巨大。这种空前的并购规模将有可能导致一个行业、一个区域甚至全球经济模式的重大转变。 ·优点: (1)并购可以使企业迅速进入目标国市场。 (2)并购可以迅速扩大产品种类。 (3)并购与“当地化”战略相辅相成。 (4)并购可以从被“吃”企业的资产价值低估中获取好处。 ·缺点: (1)并购过程中价值评估困难。 (2)各国企业在地理、传统、文化、企业形象等方面存在差异,并购很难使两个企业间的差异很快得到大的改善,并购后往往会出现貌合神离的局面,导致企业面临经营控制不灵的风险。 (3)企业并购使企业出现两极分化,会造成“太少的企业、太少的竞争和太高的价格”的格局,从而形成产品市场价格上涨,要素市场失业者众多,而企业则会出现惰性滋生,创新动机减弱,以及因规模过大而产生效率低下等问题。 国际战略联盟 国际战略联盟是指某个企业的结盟对象超越了国界,在世界范围内与自己发展有利的企业结成合作伙伴。这些企业的联盟是为了资源共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质上是以合作代替对抗,是更高形式的、更为激烈竞争的开始。 1897年通用电气公司的创始人托马斯爱迪生与科宁玻璃制业联合建立了一个合作企业。东芝公司也早在1906年就开始热衷于建立联合企业。而缔结国际战略联盟最早是在1979年,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与日本马自达汽车公司结成第一家国际战略联盟。 1.国际战略联盟的形成条件 ·各自的比较优势 ·相近的战略目标 ·独立的法人资格 ·长期的合作伙伴 ·联盟的协同效应 ·面向全球的市场导向 2.国际战略联盟的类型 ·研究开发战略联盟 具有充分独立性的两个或多个国际企业,共同开发新技术和共同研制某种新产品,共同提供、共同分享开发所需资源、共担风险,共享研制所产生的利益,但不组成经营实体。 ·制造生产战略联盟 国际企业间通过相互提供用作生产投入品的零部件及相关技术而进行合作的一种形式。这一联盟将合作领域转移到了中游--产品的制造生产。在生产制造战略联盟中,常见是产品品牌的联盟。 ·联合销售战略联盟 国际企业间达成相互销售对方产品(或合作生产的产品)的协议。这是联盟合作领域进入下游所产生的状态。 ·合资企业战略联盟 是指国际企业将各自不同的资产组合在一起,共同生产、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3.优点 (1)提升竞争力。 (2)分担风险并获得规模和范围经济。 (3)扩张市场。 (4)防止竞争过度。 (5)挑战“大企业病” 4.缺点 (1)合作难度大。 (2)利益平衡很难达到。 (3)合作开发的技术被滥用。 中国企业的全球化之路 (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入新阶段。 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全国出口总值达到10245.1亿美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3.7%,其中出口5464.2亿美元,增长31.3%,进口4780.8亿美元,增长16.0%;累计贸易顺差683.4亿美元。对外贸易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3.5个百分点。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增长。海外并购活动进入活跃期。 (二)中国企业国际化面临的主要障碍。 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虽然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国际化程度还不高,发展还不成熟,同全球著名跨国公司的国际化经营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影响中国企业国际化水平提高的主要障碍包括以下方面: 1.资金障碍。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障碍,导致发展速度低,投资规模小,生产经营不成规模,海外并购对象质量不高等情况长期存在。 2.人才障碍。国际化企业需要国际化的人才,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面临国际化人才匮乏的突出问题。国内企业现有人才不能适应海外市场,这是目前最令企业头疼的问题。由于缺乏具有国际化经营经验的营销人才、国际经营管理人才、法律人才,金融人才,严重限制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3.管理障碍。国际化经营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中国企业普遍缺乏跨国管理的经验,组织现有的管理能力很难适应企业国际化的需要。管理障碍突出表现在:一没有全球化的组织架构;二缺乏跨文化整合能力;三不具备全球化思维模式。 4.品牌障碍。品牌价值是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如何让自己的品牌得到海外消费者的认可,是几乎所有中国企业必须跨越的障碍。 中国企业国际化的途径 中国企业国际化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培养国际化经营人才。 2.建立全球组织架构。 3.进行跨文化整合。 4.从事国际品牌推广。 5.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什么是企业动态关系网 企业动态关系网是以企业为中心向上游和下游及其他相关方向延伸的各种关系网络。它包括市场链关系和市场链链外关系。市场链关系包括买方—卖方关系、供应商关系等。围绕市场链的是各种链外关系,包括与有关的个人、组织和协会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扩大了市场链,使之形成一个关系网。市场链及市场链链外关系还隐含另一性质关系:知识和影响关系,包括企业间或企业与顾客间的学习联盟,以及企业与个人、协会的相关关系。 目录 1企业动态关系网的理论基础 2企业动态关系网的运行维度 3参考文献 企业动态关系网的理论基础 企业动态关系网形成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交易费用理论、嵌入理论和能力分工理论。 1.交易费用理论。 Richardson(1972)从交易费用角度对企业制度、市场组织以及它们之间的替代关系进行了研究。Richardson将经济活动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替带性活动”和“互补性活动”。“替带性活动”是指依存于同一能力的活动;“互补性活动”是指以一定规模和专业化程度为条件,与其他活动相匹配的活动。在企业和市场这两种基本制度形式之间,存在着迄今为止一直被人们忽视的第三种组织经济活动的制度形式,即“组织间协调”,这种经济活动的类型是非替代性的、但却是互补性的活动。 2.嵌入理论(Theory of Embeddedness)。 Grant(1991)认为一切经济行为都嵌入在人际关系网络中,交易行为是在社会互动中作出的。经济生活中还普遍存在着基于信任的交易,即交易来自交易双方的互信,而信任的产生则依赖于长期的互动。这种基于信任的同盟关系如果被制度化,则交易双方便成为长期盟友,进而演变为网络式组织。Grant的嵌入理论提出了组织间信任的问题,并指出这种信任关系具有防止欺诈、节省交易成本的功能,减少了收集信息的成本并促进了合作的可能性。 3.能力分工理论。 企业动态关系网是基于核心能力基础之上的多企业联合体,企业能力分工理论强调企业自身特殊资源在竞争优势形成中的决定任用,企业的发展机会和拓展空间则将是自身特殊资源使用范围在市场上的扩散(Teece,1997)。当每个企业都按照自身的知识状况、能力特征向专门化角度发展时,这实际上是企业层次上的能力分工过程。当企业所需的某种稀缺资源被其他企业所独占,资源的可获得性较差,企业往往要求与拥有这一资源的其他组织建立合作关系,获得所需的经营资源。 企业动态关系网的运行维度 基于以上交易费用理论、嵌入理论和能力分工理论,企业动态关系网的运行需要有三个维度的支撑体系,即结构维度、契约维度和技术维度。 1.结构维度 (1)网络结点特性。动态关系网络组织是一个由活性结点(结点具有决策能力)及结点之间的立体联结方式与信息沟通方式构成的具有网络结构的整体系统。结点对流经它的信息具有处理能力,结点活性与决策能力是网络组织的必要特征。网络组织的构成硬件可理解为网络组织的结点及结点间的联系,软件为各结点内运作机制与整个网络组织运作、管理与创新机制,还包括共同遵守的网络组织协议。网络组织依靠网络组织协议运行,在遵守协议前提下可自愿进入、退出。 (2)网络边界。网络组织不一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而是为了特定的目标或项目由人、团队、组织构成的超越结点的组织。组织结点的构成会随着网络组织的运作进程、目标完成状况或项目进展增减、调整。网络组织边界超越一般组织边界,具有可渗透性和模糊性。网络组织根据组织目标选择构成结点,结点的核心能力、互补优势及整合程度决定网络组织具有特定领域、围绕特定目标的超级功能。网络组织由于借助信息通信技术,使得网络组织运作可以超越结点边界、时间和空间限制。超越结点是网络组织作为超组织模式的特征和网络组织环境适应能力的保证。 2.契约维度。 '契约是实施企业动态关系网管理的基础。企业动态关系网不单纯是企业,又不单纯是市场,而具有“半市场,半企业”的特性。因此,它的运作不是在纯市场的平台上,而是对市场的公共性、独立性向相反方向的改造,使其成为具有一定私有性、专用性、可控性的不完全市场。改造的方式和结果则和企业动态关系网的契约性质相关。没有契约,各成员企业就会处于分散、独立的状态,组织间无法在核心能力结构上互相补充。 从中心结点企业的角度来看,在企业动态关系网管理中,其成员组织拥有私自信息或信息优势(作为代理人),而中心结点企业相对处于信息逆势(作为委托人)。因此,中心结点企业必须通过设计契约来约束成员组织的行为。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对契约进行设计为解决动态关系网中的“有害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方法。 3.技术维度。 作为一个新的管理模式,企业动态关系网络模式的运行需要众多技术体系的支撑。支撑动态关系网运作的技术基础主要有以下两种: (1)企业建模与仿真化技术。对企业动态关系网进行建模并通过对企业模型的仿真优化方法与分析优化方法,解决动态网络组织建立过程中的主要优化问题是合理建立动态关系网的要求。主要有:建立反映企业动态关系网过程、功能、信息、资源、组织多视图的模型,全面、完整地描述企业动态关系网的构成及成员企业的信息;建立企业动态关系网的描述和建模工具,提供模型的仿真或仿真工具的接口。 (2)模糊控制。由于企业动态关系网络系统的内涵和外延都比传统管理要复杂得多,一方面,动态关系网管理系统内部出现了许多难以精确定量描述的要素,而且这些要素还常常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决定着管理行为的最终效果。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动态关系网管理打破了传统管理系统的边界,从而使许多问题的边界难以确定。即很多问题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非此即彼”关系,而是“亦此亦彼”的中间状态。大量“亦此亦彼”的中间状态问题的存在,无法按照传统的标准将问题划分为确切的某一类型,而只能通过模糊处理,依据隶属度来进行相应的判断和控制。模糊控制理论为企业动态关系网管理提供了方法基础。 结构维度、契约维度和技术维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之间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整体,结构维度以技术维度和契约维度为基础。结构维度使技术维度、契约维度本身具有实际运用价值。契约维度本身没有意义,它通过结构维度起作用。因为需要动态关系网运作的结构支撑,才不得不需要契约支撑。技术维度除了本身的技术价值外,它的更大价值在于使结构维度得以运转。在三大维度中,技术、契约更具有基础性的平台作用,而结构更具有应用性的操作作用。 参考文献 ↑ 王斌.企业动态关系网及其运行维度的研究.企业经济.2006年第12期
什么是代理投票 所谓代理投票是指股票所有人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 大股东一般都会自己参加股东会,用不着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需要投票的通常是小股东。小股东由于股份比较少,人数众多,又散居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不少股东不愿为出席股东会而支出巨额的交通、食宿费用,及其行使表决权所花的时间,更有不少股东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代理投票制度遂应运而生。由此可见,代理投票制度的初衷,是帮助小股东实现其意志,维护其权益。 目录 1各国关于代理投票的立法 2完善我国投票代理制度 3相关条目 各国关于代理投票的立法 代理投票制度在许多国家的公司法中都有规定,例如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关于委托代理程序及权限,西方各国主要有如下规定: (1)委托书应明确叙述所征求代理的事项。美国一些州的法律规定,未记载入委托书的事项,代理人无权代理投票,这一规定排除了“全权代理”的授权,优点是股东权利得以保障,缺点是代理人对于由其他股东提议的事项,或会议中的临时动议均无权代理,将使委托书的价值大受减损。 (2)关于代理期限,一般都规定一次授权只限于当次股东会有效,而且规定征求人不得征求不填委托日期的委托书,也不得约定提出委托书的日期即为委托的日期。股东在授权之后,还可以下令撤回委托,如股东自己到会,委托书也自动撤消。 (3)英国证交所还对上市公司规定,委托书的格式应有让股东表达正反意思的机会。由于同一代理人所代理的股东中,对某一候选人或某项议案可能有赞成或反对的不同选择,所以代理人在股东会应把赞成票和反对票分开投票并同时投出。但一般的委托书不让股东对某事项直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只让股东决定是否让征集人代为投票。 (4)所有的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股东投票权可以委托、代理,但不可以转让、购买,“拉票”的代理人不可以收买股东。 关于代理投票中代理人的资格界定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在代理人的资格界定具体操作上规定各不相同,如法国规定代理人应是股东配偶或另一股东,意大利规定董事、审计员、公司及其子公司雇员、银行或其他债权机构和团体不得成为代理人,比利时则规定代理人不必是股东,但是更多的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对代理人的资格没有具体限制。 应被理解为不限于股东。 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也有有关代理投票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得于每次股东大会出其公司印发之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一人同时受两个以上股东委托时,其代理人之表决权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表决权的百分之三,超过之表决权,不予计算。一股东出具一委托书,并以委托一人为限,应于股东大会开会5日前送达公司。委托书有重复,以最先送达者为准,但已声明撤销委托者不在此限。” 完善我国投票代理制度 我国《公司法》108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我国《公司法》的这第 108条允许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这对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还是颇有意义的。但是,这一规定过于笼统,不便于操作。另外,《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41 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5条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代理投票制度也有规定,但相比之下,法律的设计还不明确、不完善。为了有效地保护小股东利益,笔者认为,我国代理投票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首先,明确代理权授予期间。按台湾公司法的规定,代理权于每次股东大会前分别授予,不得一次为长期的授权,以免产生代理人长期控制代理权直至控制公司的弊端。“无限期的授权委托投票显然会导致投票权与股份所有权的永久性分离,这正是法律所要严格禁止的”。 我国《公司法》在修订时也应该规定,股东于每次股东大会前出具委托书,于股东大会召开前送达公司(以便于公司登记)。 其次,关于代理人表决权限制的规定:代理人表决权限制,即一人受多人委托时,其表决权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定限额,否则,超过部分不予计算。表决权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特定代理人可以通过有意识地征集少数股东的表决权授权,积少成多,以此在股东大会上对抗大股东,平衡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 ”另一方面,代理人同样可以利用集中的表决权形成控制利益以达到操纵公司股东大会的目的。对代理人表决权进行限制,可防止一个代理人过多集中公司股东的表决权而操纵股东大会,作出不利于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决议。台湾公司法关于代理人表决权的限制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 再次,关于一股东以一委托人为限的规定:该规定可避免表决权计算上的困难,也可以避免同一股东的不同代理人因意见不同而难以表决。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应予以完善。 最后,关于代理人资格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08条对于行使表决权的代理人资格并未作出规定。由于行使表决权代理的事务比较繁杂,我国《公司法》在解释上可认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作为各该股东的代理人出席股东会。 相关条目 累积投票制 直接投票制 股东对话 股东决议
什么是代偿取回权 代偿取回权是指当取回权的标的财产被非法转让时,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取回转让所得的对待给付财产。 一般取回权,是以取回物仍然存在于破产人处为基础而成立、行使的。如取回物因破产人或破产管理人的处分行为已不复存在,一般取回权则随之消灭。取回权人只能将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从而受到损失。一些国家如德国、日本的破产法,为维持公平起见,便设置了代偿取回权。 目录 1代偿取回权的相关规定 2相关条目 代偿取回权的相关规定 根据破产法有关代偿取回权的规定,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将取回权的标的财产非法转让,但尚未接受对待给付财产的,取回权人可以请求将对待给付财产的请求权移转给自己。但如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经接受对待给付财产,则取回权人只能将对破产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将取回权的标的财产非法转让,破产管理人尚未接受对待给付财产的,取回权人可以请求将对待给付财产的请求权移转给自己,破产管理人已经接受对待给付财产的,取回权人可以请求取回该对待给付财产。日本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将取回权的标的财产转让,已经接受对待给付财产时,如对待给付的特定属性尚未失去,并存在于破产财团中,取回权人可以对其行使取回权。如接受的对待给付财产是没有特定属性的货币时,取回权人可以将该货币数额作为财团债权。 相关条目 代偿取回权 行纪人取回权 出卖人取回权
什么是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破产是商品经济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也是市场运行的一种必要的机制。我国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是为保证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采用的法律保障措施。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该法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3个月之日起开始试行,即自1988年11月1日起试行。为保证《破产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11月7日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正确理解和执行《破产法》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此后,为了深化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指导并规范国有企业破产的试点工作,国务院于1994年10月25日下发了《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破产财产的处置、银行贷款损失的处理等重要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从而使破产的实施更具有可操作性。 目录 1 企业破产法的使用范围 企业破产法的使用范围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