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Allianz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原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开业的欧洲合资寿险公司。中德安联由全球最大保险集团之一的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和中国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于1999年1月25日在上海正式开业。 凭借国际风险管理和本土金融领域技术的最佳结合,中德安联以度身定造的保险方案,专业的培训系统和诚信的服务态度盛誉市场。公司通过代理人团队、银行、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在内的多渠道营销模式,为个人及团体客户提供全面完善的专业保险金融服务,范围覆盖养老、投资、教育、医疗、意外等各领域,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 以国内领先合资寿险公司为目标,中德安联不断加快在中国的发展步伐,并以全国性保险公司的规模纵深拓展,迅速在各地建立营销服务网络。 展望未来,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不断参与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发展,以更先进、更全面的国际化标准服务全国的消费者,以此为中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和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安联保险集团(10张) 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Group):欧洲最大的保险公司,全球最大的保险和资产管理集团之一。一、安联集团概况介绍1、安联的实力与地位 安联保险集团于1890年在德国柏林成立,至今已有120年的悠久历史,现总部设于德国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市,是目前德国最大的金融集团,也是欧洲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以营业收入规模计,安联目前仅次于大众汽车公司,是德国第2大企业,在整个欧洲也名列前10。 作为一家世界领先的综合性保险和资产管理公司,安联集团的业务遍及所有的金融领域,范围包括寿险和健康险、财产险和责任险,再保险领域中所有险种以及风险管理咨询,并在全球范围内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其中,集团最重要的保险业务广泛分布于全球77个国家和地区,总客户数量超过8000万,其中亚太地区占1/4,集团有70%的保费收入来自于德国以外地区;在32个国家和地区当中安联的保费收入位居当地保险市场的前5名,是欧洲保费收入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 同时,资产管理业务在近年来已成为安联集团业务发展的重心之一,通过并购等一系列手段,安联现已跻身于世界五大资产管理集团,业务主要分布于欧洲、美国和亚太部分地区,纳入管理的资产总额(包括集团自有资产及第三方资产)已超过14000亿欧元。目前,全世界约有18万名安联集团的员工在为客户提供服务。安联保险公司拥有雄厚实力的安联集团作为全球金融行业的巨头,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当中长期位居前列。其中,2009年安联以1260亿美元的营业总收入名列世界500强第20位,比前一年上升了2位,在保险行业当中排名第1,泛金融企业当中排名第3(仅次于荷兰国际集团和比利时德克夏银行);在2010年最新公布的500强排名当中,安联集团仍位居第20位,在保险企业中排名第3,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此外,安联的净利润在欧洲最大的三家保险公司当中(法国安盛、意大利忠利、德国安联,均位居2010世界500强的前20名)位居第一。 同样,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安联还是全球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在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 公布的2010年度全球最佳品牌排名当中,安联名列第67位,在所有金融企业当中排名第2;当年安联的品牌价值为49亿欧元。 凭借在全球保险和金融服务领域中的坚实地位和雄厚财力,安联集团拥有全球信用等级评审机构如标准普尔(Standard&Poor)和美国保险评审机构A.M.Best所评定的高等信用评级,分别为AA+和A++。此外,安联集团还是欧洲三大股票交易指数之一——法兰克福DAX30指数的成份股,是欧洲股票交易市场上主要蓝筹股之一,截止2011年3月18日,该公司股价约为94欧元,总市值约420多亿欧元。2、安联的经营业绩 业务多元化是安联集团的发展特征之一。在遭遇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多元化的业务保证了安联盈利的持续性,2009财政年度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仍然实现了稳健的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74亿欧元(约合126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5.2%,其中寿险和健康险、财产和责任险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08亿和425亿欧元;实现净利润47亿欧元(约合6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2%;宣布的每股现金红利为4.10欧元,比上年增加17%。集团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继续提高,2009财年底集团偿付率达164%,比上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年末集团资产管理总额突破12000亿欧元,其中客户委托管理的第三方资产总额达到了9260亿欧元,比上年末增加了31%,再创历史新高。 进入2010年以来,安联集团各项业务指标表现依然稳健。根据初步测算数据显示,2010年安联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达1065亿欧元(约合147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9.3%,其中寿险和健康险业务实现总收入571亿欧元,较上年增长12.5%。在经营利润大幅度增长至82亿欧元的情况下,集团的纯利润也创出近年新高,达到52.09亿欧元(约合7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2.0%。同时,集团偿付能力继续提升,2010年末安联偿付比率达173%,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 此外,2010年安联集团的资产管理业务也创下了新纪录,截至2010年度末,安联集团管理的资产总额已达15180亿欧元,较上年增长26.2%,其中第三方资产总额达11640亿欧元,较上年增长25.7%。股东权益亦较上年增长10.9%,达445亿欧元。安联集团董事会将向监事会提议将当年每股分红由上年的4.10欧元提高至4.50欧元。 在赔付支出方面,2010年由于受全球频发自然灾害的影响,安联集团共向客户支付了10亿欧元的自然灾害赔付。二、安联著名的理赔案例 安联保险集团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全球性著名保险公司,拥有深厚的保险业务经验积淀,曾在许多著名的历史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 在公司创立不久,就成功赔付了1906年美国旧金山大地震对一些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1912年著名的“泰坦尼克号”大型邮轮不幸沉没,安联作为邮轮的承保人,需要给付7500万英镑的保险金,这超出了当时安联的支付能力,毕竟那时安联才创立不过20余年,但公司毅然通过出售和抵押资产、发动股东拿出自有资产等方式筹措保险金,完成了保险合同规定的给付责任。1985年原联邦德国曾遭遇一次历史罕见的冰雹袭击,大量的房屋、财产受到损毁,理赔申请接踵而至,在这种情况下,安联作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决定,那就是赔付额在20万马克以下的申请免去理赔调查,直接开具支票,以尽快帮助客户弥补损失、重建家园,这创造了史无前例的理赔速度。2001年美国“911事件“发生之后,安联集团成为赔付额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累计净赔付达15亿欧元之多,而当年集团仍实现了16亿欧元的净收益,这表明安联在重大的灾难事件后有雄厚的实力来应对客户因巨大经济损失造成的赔付。2002年欧洲大范围水灾,安联集团的赔付额达7.6亿欧元;同年美国的新奥尔良飓风灾害,安联集团的赔付额约为6亿美元;2007年6、7月间的英国水灾当中,安联的赔付额也超过了1亿欧元;同年7月发生在德国的冰雹和洪水也使安联赔付给客户共计5500万欧元。在2008年的5 12汶川地震发生之后,安联集团在第一时间就预见到四川地区客户的损失,为了能尽快向客户提供理赔,安联集团总部迅速向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拨付了上千万元资金用于客户的理赔服务,四川分公司成立了紧急服务小组前往灾区,主动联系投保人及被保人核查情况。 作为世界领先的保险集团,安联不光专注于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理赔服务,还积极致力于客户安全与保障体系的建立。安联的国际旅行意外保险是25个申根国家大使馆的推荐产品,集团旗下的蒙迪埃尔救援公司(Mondial Assistance Group)是全球最大的救援集团,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第三方紧急救援机构都建立了合作关系,开通了24小时紧急救援热线,提供英语和当地主要语言服务,可以为购买了国际旅行意外产品的客户在国外旅行途中遭遇意外和疾病时提供雪中送炭的救助。三、安联的历史和发展现状1、安联的诞生与发展历程 1890年Wilhelm Finck和Carl Thieme两位德国人在柏林市共同创立了安联保险公司,当时的业务主要以货运保险为主。在公司初创时期,安联就十分注重业务的创新性,积极设计新险种,现在的一些保险品种就是由安联开创的。例如1900年在Wilhelm Finck先生的主导下,安联在保险行业中率先开办了工程险业务,在该领域安联一直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多年来陆续承保了全球各地许多重大工程项目。 通过收购国内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销售网络等一系列措施,安联很快跃升为德国保险界的先导,并积极寻求向外发展。1893年安联英国伦敦开设了第一家海外分支机构。至1913年安联的保费收入当中已有1/5来自于德国以外国家。 一战结束后,安联开始发展寿险业务,1922年在与几家大型寿险公司谈判失败后,安联仅用10天的时间就成立了自己的寿险子公司——安联人寿保险银行公司,并且发展相当迅速,1927年即成为欧洲第一大寿险公司。同样在1927年,安联还收购了当时德国最大的意外险和责任险公司斯图加特协会保险。这样,通过新业务部门的设立和并购,安联成为了一家综合性的保险服务商。 不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安联的业务受到了沉重打击,连总部大楼也毁于战火。 然而,两次世界大战都没能击倒生命力顽强的安联。1949年安联将总部由柏林迁至慕尼黑,重新建起了总部大楼,开始了二战后的恢复期。随着1950-70年代联邦德国经济的迅猛增长,一跃成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安联保险集团也在此期间实现了飞速的发展,巩固了自己德国第一大保险公司的地位。 从1950年代起,安联开始恢复国际业务,先后在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开设分公司,不断在德国境外扩大业务规模:1959年安联开始进入法国市场,1966年起又在意大利拓展业务。不过直到1970年,安联的国外保费收入仍只占到总收入的3.2%,显示国际化的进程并不乐观。其后,安联开始加快海外扩张步伐,自1975年起先后在英国、西班牙、荷兰、法国和美国等国开设了法人保险公司。 1980-90年代西方经济陷入了“滞胀”,一些企业的经营业绩显著下滑,掀起了一阵并购的热潮,安联也加快了企业并购的步伐。1984年安联收购了意大利第二大保险公司RAS超过一半的股权;1989年又收购了法国保险商VIA/Rhin Moselle公司65%的股份;同年借助东欧剧变之机还收购了东德和匈牙利的垄断性保险公司;1990年安联则以11亿美元的出价收购了时为美国第11大财产险公司的消防队员基金保险,此次并购使安联在美国的保费收入增长了3倍;收购瑞士保险公司Elvia的举动让安联在瑞士市场上成为第五大保险服务商;收购专营汽车保险的Lloyd Adriatico则令安联在意大利市场的地位更加巩固。除此之外,还有像英国的Cornhill、美国的USA人寿、以及总部位于开罗的阿拉伯国际保险(AIIC)等保险公司在近20年当中陆续加盟安联。在诸多并购案的决策当中,安联十分注重收购对象是否能填补区域或者业务上的空白领域,这使安联的收购大部分都对公司发展起到了正面作用,海外业务比重有了大幅提升,在1989年就已占到总保费的40%,之后这一比例还在不断攀升。 1998年初,安联出资45亿欧元成功收购了法国第三大损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第八大人寿保险公司—— AGF保险集团57.6%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作为法国主要保险商之一,AGF当年同时还是巴黎证交所CAC40指数的成份股之一,截至2007年完全收购该公司并停止在巴黎证交所挂牌交易为止,安联为这一并购案总共投入了约143亿欧元。除此之外,安联还在2006年以59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了RAS剩余的44.5%股份。 目前,安联在欧美成熟市场当中,已形成了德国、意大利、法国、美国四大主体市场,仅在意大利的年保费收入即达140亿欧元。同时,安联还将新兴市场中的亚太、中东和北非地区作为下一阶段重点发展的区域。 在亚太地区,安联集团经过多年来的精心经营,现在已拥有强大的业务网络,并在几乎所有的重要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1996年安联整合该地区业务后,将地区总部设于新加坡。此后,为了加强在亚太区的市场地位,安联的举措不断: 1996年安联在印度尼西亚开设了集团在亚太地区的第一家寿险分公司; 1998年底,安联收购了澳大利亚第七大保险公司MMI的全部股份,使其成为安联的全资子公司; 在亚太其它地区,安联持股89%的安宜信用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正式开业;同年5月,安联收购了在韩国排名第四的第一人寿保险公司后成为韩国最大的外国保险公司;6月,安联在中国台湾收购了两家保险公司从而进入台湾保险市场;7月,安联在越南获得经营非寿险业务的许可证成为当地首家外商全资保险公司。 2001年,安联收购了马来西亚的华侨保险,成立安联普通保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在2001-2004年间,该公司在大马保险行业的排名从第13位上升至第7位;2007年易名为安联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在2001年,安联还与印度著名的家族企业巴贾吉集团组建了一家合资企业,到目前客户数量已超过1300万,年保费收入突破了20亿欧元,位居安联亚太区各国之首。 2007年安联(台湾)人寿实现的保费收入位列宝岛外资寿险公司之首,也是安联人寿全球第七大分公司。在保诚、ING等欧洲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陆续退出台湾市场之际,安联却显示出对华人保险市场良好的适应性,取得了不俗业绩。 目前,安联集团在亚太地区已拥有超过2200万客户,其中印度、中国台湾、澳大利亚和韩国的业务量位居该地区前四位,在2009年累计保费收入达85亿欧元。2010年上半年安联亚太区共实现规模保费收入56亿欧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其中在台湾的业务量居亚太地区之首。2、安联新业务的拓展 为了把公司发展成为一家国际性的金融综合服务提供商,在1998年安联作出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性决策:集团将把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集团独立的核心业务加以大力发展。2000年,安联出资33亿美元收购了美国太平洋人寿旗下PIMCO Advisor(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70%的股份,当时该公司管理着2560亿美元资产,是美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随后安联又以22亿美元将Nicholas Applegate收归旗下。借助这两起大型并购案,安联仅用了两年时间就由资产管理领域的空白变为掌管6000亿美元资产的强者,这标志着安联集团由单一的保险公司向多元化的金融集团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如今,安联旗下的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债券型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像全球“债券之王”比尔-格罗斯这样的投资专家,2007年该公司还聘请了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作为经济顾问,主要负责资产管理咨询;安联旗下的另一家资产管理企业德盛安联资产管理(Allianz Global Investors)目前是全球第三大资产管理公司和第一大主动型资产管理公司。 现在,安联在全球范围内管理着超过400只开放式基金,种类涵盖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这些基金投资于全球主要地区的金融市场,客户 既包括公共养老基金、中央银行、保险公司、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及慈善团体,还包括各类金融服务机构与个人投资者,资产管理市场以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亚太地区为主。中国社保基金于2006年也成为安联集团的客户,安联旗下的PIMCO与德盛安联作为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的管理人一共取得了15%的投资份额,这标志着安联集团的资产管理能力也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认可与信任。 由于安联管理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涉及面很广,因此安联的投资运作一向以稳健为首要目标,选择投资项目时非常严谨,“草根研究”是安联旗下基金做投资决策时主要运用的方法。所谓“草根研究”,即行业研究员要长期亲临上市公司的生产、销售环节开展实地调研。譬如,要购买一只药物制造商的股票,研究员或分析师并不是首先根据财务报表数据分析其基本面,而是对医院的医务工作者进行大量访向,询问他们是否会为病人开出此类药物、这个药疗效怎么样等等。通过类似的大量访问写出调查研究报告,判断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成长前景,进而反证该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1987年,安联购入了一只业绩非常优秀的游戏机生产企业的股票,该公司的电子游戏机等玩具当时风靡儿童市场。但有一天,当安联的首席投资执行官回到家中时,发现女儿已经改为热衷玩另一种品牌的游戏机了,并告诉爸爸其他小朋友也都像他一样不玩以前那家公司生产的游戏机了,因为有些过时了。由此,安联认为透过财务报表来判断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具有一定时滞性,当其产品从鼎盛走向衰退之初,并不能立刻从报表上反映,仅仅根据财务数据可能会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于是,他开始着手建立一只非金融研究团队,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跟踪、调研和分析的流程和方法,用于对传统的以财务报表分析为主的金融研究的补充和反证。 1999年12月,安联旗下的草根研究员通过对大量的市场实地调研,发现2000年英国和美国市场对高档红酒需求的增长极为强劲,而其中澳大利亚southcorp公司生产的高档红酒,虽然每瓶价格比市场同类产品高出12澳元,但仍然最受消费者喜爱。因此草根研究员向公司相关行业的研究员发出报告,提请行业研究员给予关注。草根研究员在随后一年中,密切跟踪红酒市场的发展动态,证实southcorp确实在所有竞争者中独占鳌头。其后,该公司同本国的rosemount estates公司合并,草根研究员发现,合并后该公司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加强,而且其高价位的营销策略也并没有影响到他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由此,行业研究员分析认为,该公司未来的收入和利润都将是高速增长,具备巨大的投资价值。最后,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团队的分析做出了投资决策。而该公司股票后来的市场表现,则证明了研究团队判断的正确,为安联集团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安联的草根研究团队遍布世界各地,分别由医生、律师和经销商等组成。“草根研究”理论和方法也已逐步完善,并在安联集团的全球范围作为系统的“独门兵器”予以运用,对投资收益贡献良多。 ——(以上有关“草根研究”的介绍摘自《中国经济周刊》2004年第12期) 在2001年,安联还尝试进入银行业领域,它们以235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了德国第三大银行德累斯顿银行。这次收购使安联实现了金融混业经营,并且资产总额首次突破了1万亿欧元,成为仅次于花旗、美国国际集团和汇丰集团的世界第四大金融集团。 不过由于当时西方经济不景气,加上安联集团本身对银行业务不熟悉,对困难估计不足,在风险管理方面出现了失误,合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使安联财务状况有所恶化,并在2002年出现了亏损,事物的发展令安联感到难以控制,其后展开了一系列的资源整合,规划了财产险、寿险、资产管理和银行四大板块的核心业务,顺利走出了周期性低谷,年净利润一度升至79.66亿欧元(2007年),在当年全球保险公司中名列第3位。 由于德累斯顿银行始终未能与安联形成有效整合,在2008年3月安联以98亿欧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德国商业银行,同时还获得了该行的资产管理部门Cominvest,以及长达15年的独家代理银行保险销售权。并购完成后安联不再直接经营银行业务,但成为德国商业银行最大的股东,而该银行的资产总额也超过德意志银行成为德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双方在银行保险等方面将开展更紧密的合作。3、安联在全球的影响力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安联在全球许多领域的影响力也是与日俱增,这得益于公司拥有的雄厚实力和100多年历史的积累。 作为德国第二大企业和最大的金融机构,安联与大众汽车、德意志银行、慕尼黑再保险、西门子电气、曼恩重工等德国行业巨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与德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之间存在着既竞争又合作的复杂关系,对本国经济起着重量级影响。 作为一家全球范围内享有盛名的保险业巨头,安联一直在为世界500强当中上百家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包括IBM、可口可乐、波音、宝马汽车、阿尔卡特等跨国巨头。 作为国际主要的工业险承保人之一,安联在世界各地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工程师。这些专家不仅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还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为他们设计特殊保险保障。设在慕尼黑市近郊的安联技术中心是世界保险企业唯一的专业研究机构,专门从事工业事故的研究预防和机动车安全性的改良。该中心以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研究成果和技术经验为工业客户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汽车安全气囊的诞生同安联技术中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另外,在一些德国汽车制造商的产品研发也得到了安联技术中心提供的支持,比如大众高尔夫6代的安全系统研发就得自大众汽车与安联技术中心的合作。 安联承保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遍布世界各地,例如马来西亚452米高的国家石油公司双子塔、曼谷地铁、印尼发电厂、丹麦与瑞典之间的跨海大桥、美国旧金山金门大桥、德国法兰克福歌剧院、新加坡轻轨等。 安联集团还介入了许多好莱坞和宝莱坞电影的拍摄与制作,《泰坦尼克号》、《哈利-波特》等大片的拍摄和制作过程当中耗费了巨大的投入,设备、道具和人员需要强有力的公司提供保障以防范风险,它们的制片方都是安联集团的客户;第81届奥斯卡的79 部获奖提名影片当中,有46部影片的拍摄和制作购买了安联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消防队员基金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 安联还是一家优秀而专业的投资者,在多年的业务拓展过程当中,与全球许多个行业的巨子建立了亲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它持有西门子电气、巴斯夫化工、大众汽车、拜尔制药、道达尔石油、宝马汽车等多个世界著名工业集团的股份,同时也投资于德意志银行、慕尼黑再保险、巴黎银行等知名的金融机构,凸显了作为金融巨头的影响力。 安联还作为主赞助商出资冠名了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主赛场——位于慕尼黑市的Allianz-Arena大球场,目前该球场是德甲豪门拜仁慕尼黑与慕尼黑1860两队共用主场。安联球场(白色)安联球场(全景)安联球场(红色)此外,安联保险集团还常年赞助世界一级方程式汽车赛及威廉姆斯车队(Williams F1Team),代表全球最高水准的莱德杯(Ryder Cup)高尔夫对抗赛和美洲杯帆船赛(America’s Cup)等经典体育赛事。四、安联与中国大事记 早在1910年,初创不久的安联就与中国建立了关系,当年公司于上海成立了在华首个办事处,活动在东南沿海的部分港口城市,与部分德国在华企业及商人开展业务往来,后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双方联系一度中断。 1970年代末中国保险业刚开始恢复之际,安联董事会代表团就于1979年访问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部,建立了同中国保险界的联系。此次访问后不久,安联集团同人保正式签订了关于再保险和保险技术传输的合作协议,成为首家与中国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的国际保险公司,后来安联还陆续与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技术传输合作协议,为改革开放后中国保险业的起步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安联集团于1993年12月在北京开设了第一家代表处;1994年又在上海和广州分别成立了代表处。在安联上海代表处,有来自总部设于欧洲的安联风险咨询和顾问公司的技术专家提供的有关技术和风险管理的咨询。在同济大学,安联出资建立了中德学院安联保险教研室提供保险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旗下的德累斯顿银行也设立了教研室提供金融专业研究课程。(现任安联集团董事的蔡德礼先生曾祖父就是同济大学前身“德文医学堂”的创办人之一) 1998年底,安联在华的寿险业务经营机构——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获准营业,这是欧洲保险公司在华第一家企业,安联拥有该合资公司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2002年安联集团与国内知名券商国泰君安证券在上海合资成立了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这是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2003年安联集团在华的财产险经营机构安联保险广州分公司成立。 2003年安联集团旗下的蒙迪埃尔救援集团在北京开设独资公司,正式进入中国。 2006年安联集团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出资10亿美元认购了该行发行的64.32亿H股;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安联在华银保业务最重要的合作伙伴。 2006年安联大众人寿保险公司变更为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安联仍持有有51%的股份,继续保持控股地位;同时,在引进了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信托作为合资伙伴后,安联在华分支机构的社会认知度得到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寿险业务。目前中德安联已在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四川、山东、北京等地开设了分公司,今后数年内还将扩展到湖北、福建等地。 2006年安联集团旗下的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Allianz Global Investors)和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PIMCO) 均成为全国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的10家管理机构之一,合计取得15%的社保基金海外投资份额。 2007年安联集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成立了安联银保学院,共同培训银行保险专业的管理人才与销售人才。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安联集团积极帮助灾区进行恢复重建工作,先后在四川德阳绵竹市捐资修建了安联齐福小学、安联齐福幼儿园和安联孝德小学、安联孝德幼儿园。 2009年安联集团作为太平洋保险公司引进的基础投资者,出资1.5亿美元认购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港发行的H股,同时在养老金、再保险等业务上达成了一系列非约束性合作意向。 2009年9月中德安联人寿保险的注册资本增资申请获中国保监会批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4亿元增至20亿元。 2010年1月安联保险广州分公司通过中国保监会审批,改为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并于7月份开始正式营业。由一家分公司变身为安联集团独资运营的法人保险公司后,安联集团今后起可在全国各地开设分支机构拓展财产险业务,而之前的广州分公司仅能在广东省境内开展业务。 2010年9月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2.2亿元。 2011年1月10日,安联集团对外公布该公司日前又斥资8.55亿美元增持太平洋保险公司H股。目前,安联集团已持有太保2.4亿H股,持股比例占太保H股的10.4%,占太保全部流通股份(A+H)的2.8%。此举标志着安联进一步加强了对太保的长期投资。 长期以来,安联以其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与中国的金融、保险界保持着密切合作,有力地保障了一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如大亚湾核电站、二滩水电站、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上海的大众汽车工厂、上海地铁一、二号线、广州地铁一号线、香港新机场、上海金茂大厦、日照电厂等大型项目均由安联集团承保。同时,安联集团还积极发展中国其它领域的重要客户,其中包括联想、海尔、康佳、美的等国内知名企业。此外,不少在华投资的德国企业也为员工选购安联的团体保险产品。而在海外投资发展的中国企业也将安联的产品纳入了视野,例如2009年中钢集团印尼矿业就在安联印尼分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包括意外、健康等五类保障产品。 中德安联作为安联在华寿险业务的经营机构,在发展过程中还充分利用了安联作为一家全球化企业的优势,积极引进安联在其它地区的优秀产品,例如2009年中德安联推出的新产品Super Fit(超级随心),其产品形态即来自东南亚近邻泰国。曾担任过安联(泰国)人寿CEO的英国人Wilf Blackburn(柏思安)在2009年初出任中德安联CEO之后,将这款在泰国销售良好的产品引进到中国并加以改进,力图在产品创新上领先于国内其它保险公司。 今天,安联保险集团在华已经拥有了包括寿险、非寿险、信用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在内的全部核心业务,是目前唯一一家获得了寿险和非寿险两项业务在华经营许可的欧洲保险公司,安联在中国的公司包括: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营寿险)、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经营财产险)、安宜信用保险有限公司(香港)、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基本上囊括了安联所有的核心业务。附录2010年财富世界500强主要保险和再保险公司 公司名称2009年营业总收入(亿美元)排名国家/地区安盛集团(AXA Group)1752.579法国忠利保险(Assicurazioni Generali)1260.1219意大利安联集团(Allianz)1259.9920德国美国国际集团(AIG Group)1031.8941美国英杰华集团(Aviava)921.4053英国保诚集团(Prudential)750.1072英国慕尼黑再保险(Munich Re Group)747.6473德国生命保险(Nippon Life Insurance)720.5175日本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702.7283瑞士法通保险(Legal & General)682.9090英国法国国家人寿保险(CNP Assurances)665.5695法国荷兰全球人寿保险(AEGON)645.06103荷兰州立农业保险公司(State Farm Insurance)614.80109美国中国人寿保险(China Life Insurance)570.19118中国第一生命保险(Dai-ichi Mutual Life Insurance)570.18119日本明治安田生命保险(Meiji Yasuda Life Insurance)452.62158日本住友生命保险(Sumitomo Life Insurance)437.80166日本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Met Life)410.98174美国东京海上控股株式会社(Tokio Marine Holdings)384.58186日本宏利金融集团(Manulife Financial)351.44208加拿大奢卫保险公司(Old Mutual plc.)340.72220英国纽约人寿保险(New York Life Insurance)340.14221美国好事达保险公司(Allstate)320.13233美国利宝相互保险(Liberty Mutual Ins. Group)310.94243美国 注:1、排名在250位以后略。 2、美国国际集团、保诚、法通、荷兰全球人寿等几家保险公司在2009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没有进入500强,此次为重新入榜。 3、没有列入的部分企业其实也有保险业务,但因为不是最重要或者比重最大的主业没有摘录。例如排名第12位的荷兰国际集团(ING)的前身是一家保险公司,不过目前其银行业务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了保险业;排名第41位的伯克希尔哈撒韦是一家保险和多元化投资的集团。2009年财富世界500强主要保险和再保险公司 公司名称 2008年营业总收入(亿美元)排名 国家/地区 安联集团(Allianz)1423.94620德国忠利保险(Assicurazioni Generali)1031.0347意大利安盛集团(AXA Group)802.5773法国慕尼黑再保险(Munich Re Group)675.15495德国生命保险(Nippon Life Insurance)666.21196日本州立农业保险公司(State Farm Insurance)613.434111日本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Met Life)550.85132美国中国人寿保险(China Life Insurance)545.341133中国第一生命保险(Dai-ichi Mutual Life Insurance)520.125139日本法国国家人寿保险(CNP Assurances)384.817196法国明治安田生命保险(Meiji Yasuda Life Insurance)380.825197日本住友生命保险(Sumitomo Life Insurance)363.076217日本英杰华集团(Aviava)355.058221英国加拿大鲍尔集团(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351.25226加拿大东京海上控股株式会社(Tokio Marine Holdings)348.70231日本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323.49255瑞士纽约人寿保险(New York Life Insurance)314.162269美国安泰保险金融集团(Aetna)309.507276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Manulife Financial)309.475276加拿大国泰人寿保险(Cathay Life Insurance)298.522291中国台湾好事达保险公司(Allstate)293.94295美国利宝相互保险(Liberty Mutual Ins. Group)288.55304美国 排名在之后的保险公司略.。德国法兰克福证交所DAX30指数成份股 阿迪达斯体育用品安联集团巴斯夫化工拜耳制药宝马汽车德意志商业银行戴姆勒汽车汉莎航空德国邮政银行德国电信德国意昂电力集团费森尤斯医药器械抵押不动产控股汉高化学英飞凌科技半导体林德集团曼恩重工集团默克制药麦德龙商业慕尼黑再保险莱茵集团SAP软件萨尔茨吉特钢铁西门子电气蒂森-克虏伯K+S农业化学大众汽车德国证券交易所德国商业银行大陆汽车零部件及轮胎股份 注:法兰克福DAX指数是反映欧洲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Frankfurt Stock Exchange)股价走势状况最主要的证券交易指数,与伦敦金融时报指数齐名,也是全球最主要的证券指数之一。该指数由德意志证券交易集团编制,以市值加权的方法计算股价平均指数,样本股当中选取了30家德国最主要的上市公司,涵盖了传统的能源、钢铁、化学化工,以及房地产、金融保险、半导体等新兴的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所有的样本公司均为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
基本信息 作 者: 粟芳 著 出版时间: 2009-1-1 字 数: 254000 版 次: 1 页 数: 207 开 本: 16开 印 次: 1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64203214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个人理财 >> 保险 定价:¥29.00作者简介 粟芳,经济学博士、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书记,国际从业资格教育学院院长,金融保险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保障与保险论坛副秘书长。中国理财标准委员会理财规划师(CFP/AFP)保险模块资深讲师。曾任香港岭南大学管理学系讲师。在上海财经大学担任“财产保险”、“风险理论”、“非寿险精算”、“保险产品设计”、“保险信息管理”、“保险营销”、“保险学原理”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在保险规划、非寿险、非寿险精算领域有很深的研究,著有《中国非寿险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研究》、《机动车辆保险制度与费率》、《保险营销》、《保险信息管理》、《保险学》、《非寿险精算》等书,并且还在国际SSCI刊物、《金融研究》、《财经研究》、《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保险研究》等国内外各种刊物和国际会议上发表了六十多篇文章。目录 前言第一篇 家庭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个人与家庭的风险分析 (一)风险的定义 (二)风险的特征 (三)风险的构成 (四)个人与家庭的风险 二、个人与家庭风险管理的步骤及方法 (一)风险识别 (二)风险评估 (三)选择风险管理的方法 (四)实施、监控与调整 三、保险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保险与救济 (二)保险与储蓄 (三)保险与互助保险 (四)保险与社会保险 (五)保险与社会福利 四、保险的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五、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微观作用 (一)提供风险保障,安定人民的生活 (二)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 (三)在遗产与赠与筹划中具有避税的作用 (四)使投保人延迟缴纳所得税 (五)解决家庭资金的流动性问题第二篇 家庭财产的保险规划 一、家庭财产的风险识别 (一)家庭财产的分类 (二)家庭财产面对的风险 (三)家庭财产风险的影响结果 二、家庭财产风险的评估 (一)家庭财产风险的风险因素 (二)家庭财产风险的评估 三、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简介 (一)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的种类 (二)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的标的 (三)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产品 四、家庭财产保险规划 (一)恰当估计损失金额,避免不足额投保 (二)避免超额投保与重复投保 (三)根据不同角色选购保险产品 五、保险组合方案 (一)全面保障方案 (二)经济保障方案 (三)基本保障方案 六、案例分析 (一)公寓式房屋财产保险规划——低收入 (二)公寓式房屋财产保险规划——中等收入 (三)别墅式房屋财产保险规划——高收入第三篇 机动车辆风险的保险规划 一、家庭用机动车辆的风险识别 (一)自然灾害 (二)意外事故 二、家庭用机动车辆风险的影响结果 (一)财产损失 (二)人员伤亡 (三)人员伤亡赔偿标准 三、家庭用机动车辆风险因素 (一)车的因素 (二)人的因素 (三)地域因素 四、家庭用机动车辆的风险评估 (一)安全层次 (二)次安全层次 (三)不安全层次 五、机动车辆保险产品简介 (一)机动车辆责任保险 (二)机动车辆财产保险 (三)机动车辆附加保险 六、家庭用机动车辆的保险规划 (一)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的确定 (二)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额的确定 (三)基本险——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 (四)基本险——车损险免赔额的确定 (五)附加险的选择搭配 七、保险组合方案 (一)最低保障方案 (二)基本保障方案 (三)经济保障方案 (四)新车、贵车保障方案 (五)全面保障方案 八、案例分析 (一)新手新车 (二)老手新车 (三)新手旧车 (四)老手老车第四篇 个人与家庭责任的保险规划 一、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的法律常识 (一)责任风险的含义 (二)责任风险的法律常识 二、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的识别 (一)个人 (二)房产 (三)机动车 (四)动产 三、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的评估 (一)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的风险因素 (二)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的风险评估 (三)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的损失程度分析 四、家庭责任保险产品简介 (一)家庭第三者责任保险 (二)高空坠物责任险 (三)家养宠物责任保险 (四)家政服务人员责任保险 (五)出租人责任险 (六)自行车责任保险 五、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的保险规划 (一)可保的个人与家庭责任风险 (二)合理选择责任保险产品 六、案例分析 (一)低风险家庭 (二)高风险家庭第五篇 个人与家庭人身风险的保险规划 一、个人与家庭人身风险分析 (一)风险的种类分析 (二)风险的关联分析 (三)风险与年龄的关系分析 (四)人生不同阶段的收支与风险分析 (五)购买人身保险的原则 二、个人与家庭人身风险的评估 (一)分析家庭角色和家庭责任,确定应保障的风险 (二)确定保障金额 (三)分析已有的保障情况 (四)分析保障缺口,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应当购买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 三、个人与家庭人身风险的规避——保险 (一)人身保险产品简介 (二)选择、搭配保险产品 (三)调整保险规划 四、典型案例分析 (一)单身者的保险需求(温饱型、中产型和富裕型) (二)新婚家庭的保险需求 (三)典型三口之家的保险需求 (四)三口之家的保险需求(全职太太) (五)单亲家庭的保险需求 (六)丁克家庭的保险需求 (七)三口之家的保险需求(已婚中年型) (八)退休老年家庭的保险需求(中产型) (九)退休老年家庭的保险需求(富裕型)书摘插图 第一篇 家庭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个人与家庭的风险分析 (一)风险的定义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每个家庭和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一帆风顺、永远太平,都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说: 房屋及其他家庭财产可能因火灾而受到损毁的风险; 家里的水管破裂可能使家中的木地板受损的风险; 如果已经购买了汽车,则汽车有可能被盗,或者在行驶时撞上大树而受损的风险; 自己的车辆可能会撞坏另一车辆,从而要对受伤的被撞司机、被撞坏的汽车甚至受伤司机的收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自己家的狗在外面玩耍时咬伤了邻居家孩子的手,从而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台风狂吹时,把家中外墙的空调外机刮倒,将停在地面的汽车砸坏了,因此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家庭成员可能生病而发生巨额的医疗费用的风险; 家庭成员可能由于疏忽而发生交通事故,因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或残疾的风险; 这些风险给大家带来了许多伤害,不仅仅是经济的伤害,更多的还是感情的伤害。
宣告死亡的概念 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宣告死亡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a:下落不明满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c: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死亡宣告的撤消 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消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 , 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 1.宣告失踪并非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谓的下落不明不必须以宣告失踪来确认) 2.申请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即使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也只能宣告失踪. 3.同一顺序有的要求宣告失踪,有的要求宣告死亡的,应宣告死亡.条件 法律规定 1.有失踪事实。有失踪事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 下落不明。(2)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这个期限为4年,从下落不明事实的次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期限为 2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如果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可以马上申请宣告死亡。 2.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根据《民通意见》第25 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一定的顺序,如果前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不宣告失踪人死亡,则后面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不得宣告失踪人死亡。利害关系人的顺序为:(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以被申请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既可以是已经被宣告失踪的人,也可以是未经宣告失踪的人。 例如:甲下落不明已满5年,其妻子乙提出要求离婚,甲所在单位丙则要求宣告甲死亡。在此例中,由于乙只是要求离婚,说明乙不打算宣告死亡,而配偶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故丙申请宣告甲死亡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3.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宣告死亡只能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做出宣告死亡的决定。宣告死亡用特别程序审理,由被宣告死亡人住所地或者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对下落不明的失踪人发出公告,公告期为1 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但没有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仍为1年。公告期满后,应当根据情况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驳回申请的判决。如果宣告死亡的,判决生效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时间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33条的规定,宣告死亡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的状况。按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即达到了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期限。 2?宣告死亡的申请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没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对失踪人做出死亡宣告。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死亡宣告须由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必须由人民法院做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公民死亡。公告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展业证》一般是指《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展业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及号码; (二)《资格证书》编号; (三)《展业证》编号; (四)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 (五)保险公司名称; (六)保险营销员编号; (七)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 (八)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展业证》的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不得超出所属保险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少儿教育险的分类 从产品保障期限来看,主要分为终身型和非终身型。非终身型教育金保险一般属于真正的“专款专用”型的教育金产品,也就是说,在保险金的返还上,完全是针对儿童的教育阶段而定,通常会在孩子进入高中、进入大学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始每年返还资金,到孩子大学毕业或创业阶段再一次性返还一笔费用以及账户价值,以帮助孩子在每一个教育的重要阶段都能获得一笔稳定的资金支持。但终身型儿童险会考虑到一个人一生的变化,教育金仅是其中考虑问题之一。少儿教育险的特点 1、专款专用。子女教育要设立专门的账户,就像个人养老金账户用在退休规划;住房公积金账户用在购房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专款专用。 2、没有时间弹性。子女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上学(如7岁左右上小学,18岁左右上大学),不能因为没有足够的学费而延期。 3、没有费用弹性。各阶段的基本学费相对固定,这些费用对每一个学生都是相同的。 4、持续周期长,总费用庞大。子女从小到大将近20年的持续教育支出,总金额可能比购房支出还多。 5、阶段性高支出。比如大学教育,平均每个孩子每年2万,4年就是8万元;出国留学费用,总价15万元以上。这些费用支付周期短,支付费用高都需要有提前的财务准备。 6、额外费用差距大,必须准备充足。子女的资质不同,整个教育过程中的相关花费差距很大,所以宁可多准备不能少准备。少儿教育险的功能 1、“保费豁免”功能 所谓“保费豁免”功能就是一旦投保的家长遭受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所有未交保费,子女还可以继续得到保障和资助。 2、强制储蓄的功能 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期和孩子未来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来为孩子选择险种和金额,一旦为孩子建立了教育保险计划,就必须每年存入约定的金额,从而保证这个储蓄计划一定能够完成。 3、教育金保险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和意外伤害以及高度残疾等方面的保障。所以一旦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残等风险,不能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计划,则保险公司则会豁免投保人以后应交的保险费,相当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交纳保费,而保单原应享有的权益不便,仍然能够给孩子提供以后受教育的费用。 4、教育保险同时也具有理财分红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它一般分多次给付,回报期相对较长。少儿教育金保险的现金返还方式 少儿教育金保险现金返还方式一般可分三种: 第一种是从缴费之日起,每隔几年返还一定数额; 第二种是从特定时间点开始每年返还,如从孩子进入高中开始或者进入大学开始; 第三种是在约定时间点一次性返还,如进入大学或大学毕业。少儿教育险的投保建议 从保障内容上看,教育金保险通常仅仅能够提供身故保障,意外伤害、疾病等都不在保险的范围内。所以,家长还应考虑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选择附加保障高的意外险、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保险等。这样就不至于出现买了保险却没有保障的尴尬。 另外,教育险应选具有投资功能的险种,如分红型产品、投连型产品等。分红型教育险收益并不高,但以稳定见长,保障功能非常明确。投连型教育险,增值账户预期收益较为可观,但风险也相对比较大。购买少儿教育险的注意事项 1、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 2、应问清楚豁免条款范围。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3、购买教育金保险须小心流动性风险。教育金保险的缺陷在于其流动性较差,而且保费通常比较高,资金一旦投入,需要按合同约定定期支付保费给保险公司,属于一项长期投资。 4、购买教育金保险时应兼顾保障功能,以应付小孩未来可能的疾病、伤残和死亡等风险; 5、家长在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时应巧用组合,即在小学4年级前采用教育金保险来做教育规划,在小学4年级后可采用“教育保险+教育储蓄”的组合方式。 6、教育金保险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和意外伤害以及高度残疾等方面的保障。 7、一旦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残等风险,不能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计划,则保险公司则会豁免投保人以后应交的保险费,相当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交纳保费,而保单原应享有的权益不便,仍然能够给孩子提供以后受教育的费用。
简介 少儿保险,简单地说就是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与成人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从保障的意义上说,成人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创造收入的能力,而少年儿童尚少儿保险不具备创造收入的能力。所以,为避免人寿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很多国家都对少儿保险的寿险保额规定上限,中国法律的规定是5万元(京沪穗等少数经济发达城市是10万元)。但含寿险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不受此限制。种类 儿童具有生理和经济特点而导致其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不同的保险来转移。 目前市面上少儿险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少儿意外伤害险、少儿健康医疗险及少儿教育储蓄险,这也是根据孩子面临的三大风险来定的。这些产品的共同特征就是在孩子成少儿保险长阶段,就开始给他们提供健康及教育储蓄保障。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教育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少儿健康医疗保险 健康医疗保险可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风险,预防儿童在罹患疾病后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优质、快速的医疗服务。 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儿童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和缺乏规避危险的意识等特点决定了儿童的意外伤害事故较其他人群高。该类保险可以积极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外部突发的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风险。 少儿教育金规划 孩子的教育是一件大事,是父母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教育的过程是持续的,背后所需要付出的经济代价是高额和巨大的,需尽早准备。这就要求父母为孩子将来的教育费用作长期性的准备计划,带有强制储蓄的概念,以确保孩子将来获得高质量教育所需的资金。特点 1、可以让教育金得到有效的保证:少儿教育保险通常具有两全的功能,保险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通常是所缴保险费的几倍,平安无事则给付教育金。还可以附加一些健康保障。万一父母发生严重的不测,也可以保证给付教育金,而且豁免以后的应交保费。这一点是银行存款所无法比拟的。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少儿保险 2、额度高。教育储蓄帐户最高限额为2万,而少儿保险中的教育金投保上限达300万。教育选择越来越广泛,教育费用也越来越高,因此,高额的教育金能够更好地满足广泛的教育需求。 3、期限长。教育储蓄只有一年、三年和六年三种存期,而少儿保险的缴费期最长可以达十八年。在教育金相同的情况下,交费期限越长,每次缴纳的钱就越少,从而减缓生活压力。 4、教育金种类多。教育储蓄零存整取,一般只能作为一项教育金;而少儿保险的教育金种类齐全,包含初中、高中和大学教育金,并且可以自由组合。 5、适用范围广。教育储蓄的对象是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的学生,而少儿保险的对象是出生满60天至17周岁的群体。因此,有更广泛的群体可以享受少儿保险的好处。 6、便捷性强。教育储蓄采取每月固定存款的方式,如果存三年期将要跑36趟银行,如果存六年期更是要跑72趟银行;而少儿保险一般采取趸缴或者年缴的方式,并且到每年的缴费日,保险公司都会派专人来收取。 7、理财功能强。尽管教育储蓄免除利息税,少儿教育险也享有此类待遇。而且少儿教育金能够参与分红,部分抵御通货膨胀。购买原因 少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风险加大,一些原来在成年人中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已经呈现低龄化发展趋势。少儿保险附加条件 而且少儿生性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又较差,再加上家长安全意识也不够强,所以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游戏活动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显然较成人高,意外伤害已被视为幼儿的一大杀手。据调查显示,目前意外伤害已经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具有发生率高、死亡率高的特点。如溺水、中毒、动物咬伤、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闹致伤等,都是当前意外伤害和死亡的重要因素。 除了以上两点为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压力外,日益增长的教育费用也成为家庭所面临的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越来越多的家长认识到,通过保险储蓄足够的教育基金也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为孩子购买保险,不仅可以缓解困难来临时的经济压力,而且也是为将来储备一定的经济保障。购买原则 优保保险专家建议,新降生的宝宝或学龄前儿童挑选保险时,除应注意保障要尽量全面外,还应遵守以下三点原则: 1、投保顺序:先大人,后小孩。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长的健康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谈。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少儿保险应以大人为主。 夫妻双方购买保险后,还有经济实力,应首先为孩子考虑购买医疗费用类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险种、教育金储蓄类险种等。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型险种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当然越早买,成本越低。 2、缴费期间:不必太长。 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缴费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期限:可相对长。 少儿险的保险额度不一定很高,但应该忠实地伴随着孩子度过每一个成长中的关键阶段。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当由他自食其力了。 4、累计保额过多保障过剩 如果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那么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这是中国保监会为防范道德风险所作的硬性规定购买程序 程序一:确定保险需求及投保的目的,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投保种类,因为只有需求明确了才能买到最适合自己孩子的保险。 程序二:选择合适满意的保险公司少儿保险分析图 随着中国加入WTO,在中国出现的保险公司也越来越多,国内的,国外的,合资的,股份的,那么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买保险就是买终身的保障,不仅要看保险种类、保险费的支出,同时更要看保险公司的信用、实力及服务水平。 程序三:选择所需要的险种 少儿保险险种有很多种,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重大疾病给付、教育基金、养老、储蓄分红保险等,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及实际情况选择投保种类。 程序四:确定投保资金:保险的保障不是完全靠金钱来衡量的,保险是每个人都能够享受的权利,任何家庭都应该有能力购买。量入为出,先保障家庭的日常开支,不要让投保成为您的负担。 程序五:出险后如何获得理赔,谁都不愿意遭受不幸,但痛苦之余,我们还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争取属于自己的那份权利。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都能够在10日内办理完理赔相关事宜,但前提是家长必须积极配合,手续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好处 1、风险转移,保障家庭生活安定:如果子女出生不久,就为其投保一份少儿险,待他成年时,这张保单就是最佳的礼物。从跌跌撞撞到步履稳健,孩子要走的路很长,家长也许没办法呵护孩子一辈子,却能够借助寿险传达永不止息的爱,帮助孩子安然度过每一个难关。 2、保费便宜:儿童意外概率低于成人,保险费自然低,年龄越小,所缴保费就越划算。如:30岁男子保费是1岁男童的3.5倍。 3、承保机会大:年纪越大,身体毛病越多,小时候的疾病有时会影响未来,早投保可避免被加费或拒保。 4、建立良好的长期规划:教育孩子及早了解有关寿险的项目和优点,灌输良好的风险管理观念。 5、减轻子女将来的负担:当子女成人时,保险已缴费期满,不需再缴纳保险费即可拥有多重保障。 6、建立教育和创业基金:依据子女上高中、大学等不同的成长阶段,提供教育、创业、婚嫁基金。 7、节税规划:寿险有节税的权利。 8、保险金给付完全免税:税法规定,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免征各项税赋。 9、转移财产给子女:以帮助子女买寿险的方式,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 10、训练子女责任感:养成小孩良好的价值观,长大后协助分担保险费,以培养责任感。
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计划简介 产品全称:新华人寿保险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计划 主险全称: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险) 险种类别:分红保险 所属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一次交清)、5年交、10年交、20年交 推出时间:2010年1月1日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计划产品特点 一、年年有奖励,伴随全程 犹豫期结束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直至80周岁。 二、收益有保底,复利滚动 ① 60周岁前每2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 ② 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 ③ 80周岁合同满期时,可一次性领取基本责任的终了红利。 三、全能金账户,二次增值 关爱年金、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可提前领取),直接进入累积生息账户,日日计息,月月复利,进行资金的二次增值,灵活的账户管理,实现科学的人生规划。 四、随时可追加,领取灵活 如果需要,可以在55周岁前随时追加投资,而这笔钱在60周岁时一次性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也可提前领取进账户),作为祝寿金。账户拥有灵活领取的功能,一旦建立,每年都可领取一次,领取后账户只要保留100元即可。 五、保障更全面,自由挑选 独立于主险之外的附加险保障套餐,涵盖身故、全残、重疾、意外、住院医疗、住院补贴等;可以根据需要和已有的保障情况,进行自由的挑选。 六、保费可豁免,人性关爱 在交费期内,万一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可豁免主险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且继续享受保单利益。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计划保险责任 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的保险责任由主险基本责任和主险可选责任两部分构成。 一、主险基本责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关爱年金 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费的1%给付。 2、生存保险金 ① 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 ② 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 3、身故、身体全残保险金 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身体全残豁免保费 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 二、主险可选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祝寿金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给付 2、祝寿金领取前身故、全残按以下两者之较大者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 ① 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 ② 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祝寿金”的提前领取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生存领取日,变更后的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