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_______。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保密期限为:_____。 第五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注: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短期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____方负担。 第九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服务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_ 服务方担保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相关条目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什么是船舶经营人 船舶经营人的概念,理论界存在不同认识。司玉琢先生主编的《海商法大辞典》中对船舶经营人的定义和《1986年联合国船舶登记条件公约》一致,其解释为:“船舶经营人(ship operator)是指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或经正式转让承担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责任的企业法人。包括受船舶所有人委托经营管理其船舶的企业法人。”法律意义上的船舶经营人具有船舶占有、使用、收益及有条件的处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是船舶经营人的主要权能。我国《海商法》第八条的规定,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国家所有的船舶,适用《海商法》关于船舶所有人的规定。张湘兰等主编《海商法论》中认为,“经营人是指承运人、多式联运人、经纪人等”。台湾海商法专家张新平教授认为:(operator)营运人在航运实务上包括以自有船舶经营航运业务者、计时、计程佣船人、船舶租赁人及其他经营航运业务者。由此可见,学者们对船舶经营人的概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只有《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条例》)对船舶经营人(operator)作了规定。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的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船舶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船舶所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船舶的,还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海商法》和《船舶登记条例》都未对船舶经营人概念、船舶经营人责任作明确规定。实践中,有的以挂靠单位为经营人,有的以管理单位为经营人,有的仅仅借用具有水运资质的单位的许可资质而以其为经营人,等等。 船舶经营人的法律地位[1] 在法律上,无论是以船舶所有人名义还是以自己名义为船舶经营行为,船舶经营人应为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前者为显名代理,后者为隐名代理。代理制度的产生、发展,为社会生活发达的结果。其主要作用在于私法自治的补充及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船舶所有人正是以支付酬金为代价,利用船舶经营人的运营船舶能力,在船舶经营方面,使船舶经营人代自己为意思表示或代受意思表示,来最终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 在合同法未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民法通则确立的代理制度强调代理的公开性,代理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本人)为之,只有这样,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才能直接归属于本人。合同法的制订适应了代理制度国际统一的趋势,借鉴了英美法系代理制度的灵活性,于402条、403条规定了隐名代理及委托人的介入权和第三人的选择权。但应强调的是,据合同法48条、49条及民法通则有关代理的规定,即使在隐名代理,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也应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基础。 在船舶委托经营场合,船舶所有人通过下面两种不同方式完成其授权: 1、船舶所有人自己不经营船舶时,将船舶经营人的名址登记于船舶所有权证书与营运证书,公示于大众,在这种情况下,可完全不考虑船舶的实际情形,而认为被登记之船舶经营人已获得授权。 2、当船舶经营合同约定船舶所有人承担经营行为的法律后果,且船舶的占有、使用权能已移转于船舶经营人时,船舶所有人事实上已完成了授权行为。因为尽管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但授权仍可通过合同形式为之,该种船舶经营合同同时具有授权证书的效力。 船舶经营人既然为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而代理的核心是通过代理人的行动来构成委托人与外人的直接合同关系。在实践中,真正重要的问题是确立第三人与谁建立合同关系。 船舶经营人已被登记于船舶所有权证书及营运证书,且可合理推知第三人已知晓该种登记时,无论船舶经营人是以船舶所有人名义还是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因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合同直接约束船舶所有人与第三人,如前文举A例,甲、乙、丙三公司均为我国法人,乙公司作为船舶经营人因登记的公示效力使第三人丙公司知道或法律可推知其应当知道甲、乙公司之间的代理关系,据《合同法》402条,燃油供应合同的当事人应为甲公司与丙公司。 在船舶所有人并不自己经营船舶,又未将船舶经营人予以登记或即使登记而不能要求第三人知晓该登记时,区分船舶所有人订立合同的名义,合同当事人分别为: 船舶经营人以船舶所有人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同在船舶所有人与第三人间生效,船舶经营人仅为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不享有合同的权利义务。 船舶经营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船舶经营人属于合同当事人地位,应对该合同负责,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与船舶经营人。但是在该合同中,船舶经营人的当事人地位并不稳固,在下列情形下发生变动: 1、当船舶经营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船舶所有人不履行义务时,船舶经营人应当向船舶所有人披露第三人,船舶所有人此时有权介入合同,并可直接对第三人提出请求或在必要时对第三人起诉,行使介入权后,船舶所有人应对第三人承担义务。合同的当事人即因船舶所有人行使介入权变为船舶所有人与第三人。但在船舶所有人的介入权与合同中的明示、默示条款相抵触或第三人因信赖船舶经营人的资信而签订合同时,合同当事人仍为船舶经营人与第三人。 2、当船舶经营人因船舶所有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船舶经营人应向第三人披露船舶所有人,第三人发现船舶所有人后,享有选择权。他可以要求船舶所有人承担合同义务或向船舶所有人起诉,也可以要求船舶经营人承担合同义务或向船舶经营人起诉,但是上述两种选择互相排斥,第三人一旦作出明确选择,就不得而知再行变更。
什么是保管仓储 保管仓储或称保管式仓储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一种仓储经营方法。在保管仓储中,仓储经营人以获得仓储保管费最多为经营目标,仓储保管费与仓储物的数量、仓储时间和仓储费率三者密切相关。 保管仓储的特点 (1)保管仓储的目的在于保持保管物原状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于保管人,其主要目的在于保管。也就是说,他主要是将自己的货物存入仓储企业,仓储企业必须对仓储物实施必要的保管而达到最终维持保管物原状的目的,一定要确保原物形状。它与存货企业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关系,所以在仓储过程中,仓储物的所有权不转移到仓储过程中,仓储企业没有处分仓储物的权力。 (2)仓储物一般都是数量大、体积大、质量高的大宗货物、物资 例如:粮食、工业制品、水产品等。 (3)保管仓储活动是有偿的,保管人为存货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必须支付仓储费 仓储费是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的价值表现形式,也是仓储企业盈利的来源。 (4)仓储保管经营的整个仓储过程均由保管人进行操作,仓储经营企业需要有一定的投入 为了使仓储物品质量保持完好,需要加强仓储的管理工作。 仓储企业要加强仓储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仓库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组织好物资的收、发、保管保养工作,掌握监督库存动态,保持物资的合理储备。建立和健全仓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调节和预测,与客户保持联系,不断提高仓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业务水平高、技术水平高、管理水平高的仓储工作队伍,等等这一切吸引仓储客户的活动,都需要一定的投入,才能使保管仓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保管仓储经营的任务 保管仓储经营的主要任务是仓储企业展开市场调研,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及时掌握仓储物资信息,并依据企业的仓储条件制订仓储经营计划,合理组织人、财、物,并根据仓储物的性能和特点为存储企业提供合适的仓储设施和和保管条件,确保仓储物的质量和数量正确完好,为仓储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积极的社会效益。 (1)展开市场调研和市场营销。 (2)制定科学的仓储规划。 (3)及时掌握仓储物的相关信息 (4)为仓储物提供适宜的保管环境。 相关条目 混藏式仓储 消费式仓储
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相关法律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 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技术开发合同范本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____委托方:____(甲方)研究开发方:____(乙方)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 元 其中:甲方提供 元,乙方提供 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 ③按利润 %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 %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 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 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和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相关条目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什么是换算周转量 换算周转量是指将旅客周转量按一定比例换算为货物周转量,然后与货物周转量相加成为一个包括客货运输的换算周转量指标。它综合反映了各种运输工具在报告期实际完成的旅客和货物的总周转量,是考核运输业的综合性的产量指标。 换算周转量的计算公式 换算周转量的计算公式是: 换算周转量=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客货换算系数) 客货换算系数的大小,取决于运输1吨公里和1人公里所耗用人力和物力的多少。目前我国统计制度规定的客货换算系数,按铺位折算,铁路、远洋、沿海、内河运输的系数为1;按坐位折算,内河为0.33,公路为0.1,航空国内为0.072、国际为0.075。 相关条目 货物周转量
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相关法律 第三百五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__________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_____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_________。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相关条目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美国Sirva物流公司简介 Sirva Inc.(NYSE:SIR)是一家全球行的搬运公司,为各种各样的客户提供搬运解决方案,包括为企业、政府雇员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搬运服务。公司在全球40多个国家很地区营运,使用的名称包括在北美的Alie和全球及SIRVA搬运;在英国使用的Pickford;法国使用的Maison Huet、瑞典使用的Kungsholms;丹麦使用的ADAM;挪威使用的Majortrans Flytteservice和亚太地区使用的Alied Pickford。另外公司也为卡车司机、货运公司好企业内外的网络代理商提供满足其要求的服务。公司的营运业务分为搬运解决方案(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网络服务和交通运输解决方案三个部门。2004年5月公司收购了德国的移动服务和搬运业务营运商Rettenmayer Internationale Umzugslogistik GmbH。 Allied Van Lines Allied Van Lines (Allied Worldwide, Sirva) is a moving van company founded in 1928 as a cooperative non-profit organization owned by its member agents on the east coast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help with organizing return loads and minimizing dead-heading. In 1968 it was reorganzied as a standard public company, with shares. In 1999 it merged with North American Van Lines. It is in fifth place in market share with about 10% -11% of the US moving market (according to the US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
承揽合同的定义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为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 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承揽合同的种类 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形式的选择 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因为书面式合同形式有较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便于取证;而口头合同的证据力较差,在发生纠纷时不易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相关内容,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确切的证据,常常因无据可查而不易分清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虽然比较复杂,但通过书面文字可以使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详尽、具体、肯定地表示出来,这不仅仅大大加强了签约双方的责任心,敦促各方恪守合同同,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书面承揽合同也以成为可信的书证,成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正确裁决案件的重要根据,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虽说书面形式有可能会减少缔约的机会,但与可能引发违约而造成了损失,甚至不得不提起诉讼的后果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当然,对那些能够即时清结的承揽合同,比如少量的复印、修理、快速扩充等,自无订立书面合同的必要。 2、报酬条款的订立报酬条款是承揽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报酬支付的方式、时间对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影响甚巨。 对定作人而言,付款时间越晚越符合其利益,他可以借此约束箝制承揽人,进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甚至要求获得后续服务。相对而言,承揽人却希望尽早获取报酬,最好的支付方式是在合同订立后即付款,至少也要分阶段或分期付款,这样不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况。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无论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十分关注报酬条款的签订,当然,报酬条款的最终确定不仅仅取决于各方的谈判能力,更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及市场因素,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相对而言,定作人的优势是较为明显的。 承揽合同欺诈的防范 签订合同时都有被欺诈的风险,合同欺诈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承揽合同也不例外,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应注意下列几点,以防欺诈: 1、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实际履约能力 首先要判断有无该企业、单位,因为在实践中有私刻公章签订合同的现象发生,也有个别几个人自行组织起来,既不办理工商登记,也不领取营业执照,以某“中心”、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此外,还要审查授权签约的个人有否签约权限。其次要判断对方是否隐瞒自己的经营范围订立了超越经营的承揽合同。针对上述两项,要仔细审查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资料的真伪,审查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必要时,可以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档。第三要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这包括综合经济状况和综合商业形象两大要求。前者包括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生产经营能力等;后者包括商誉、商业道德等。 2、要求对方设定担保 签订合同时,对那些没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或者履约能力不易查清的企业、单位,可要求对方设置担保,以督促其履行合同,设置担保时应符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对方违约没有如约履行合同,要注意在有效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关于担保注意事项,本网站将另文详述。 3、认真审查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琢磨合同条款,一定要将合同条款尽量明确,不能有不明确、含糊其辞的条款,或引起歧义的条款。有时技术协议书和图纸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均应当签字盖章,审查合同条款时也应当充分注意此点。审查合同看似简单,实则专业性很强,最好请律师代为审查。 4、明确约定管辖法院 在争议解决条款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由己方法院管辖,这也是防止欺诈的一种方法。 承揽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定件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 人提供。材料的检验办法: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参考文献 韩效亮.《承揽合同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