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1 独立账户负债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负债。二、本科目可按负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独立账户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向独立账户划入资金,借记“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及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对独立账户投资进行估值,按估值增值,借记“独立账户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估值减值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三)按照独立账户计提的保险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独立账户资产”科目。对独立账户计提账户管理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独立账户资产”科目。(四)支付独立账户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独立账户资产” 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独立账户负债。
递延收益 概述 递延收益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基本介绍 200递延收益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 递延税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概念和核算科目不同 递延收益是指企业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即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包括尚待确认的劳务收入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等,它在以后期间内分期确认为收入或收益,带有递延性质,对此会计上设置“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它在以后商品发送或劳务提供时一般一次确认为收入,不带有递延性质,对此会计上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都带有预收性质,但前者需要递延,后者不需要递延,因此,二者分别通过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科目 “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都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科目,但是“递延收益”是属于内部负债性质的科目,应按照其内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而“预收账款”是属于外部负债性质的科目,因此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这些内容也可以从早期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得到反映。 属于过渡性科目 从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可以看出,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一般都是在将来向对方发送商品或提供劳务时,转为收入并予以确认,因此都属于过渡性科目。但是预收账款是在发送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一次转为收入,而递延收益是在对外提供劳务时,分期转为收入或收益,即递延收益一般需要在未来期限内合理地进行分摊。 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方法相同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都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方予以列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应付账款”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总之,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以便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租赁业务核算中的体现及运用 递延资产 在2001年财政部发布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准则中,出租方在核算中增设了“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由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而尚未收到的融资收益总额。该科目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出租人在出租资产时,应当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并记入“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公式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 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和“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按收到的租金数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3.未担保余值损失的确认与恢复。期末,如果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损失,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确认的未担保余值损失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4.在售后租回业务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售后租回业务中,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用以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租赁资产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科目;租赁资产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分摊递延收益时,如果租赁资产是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折旧费”、“营业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如果租赁资产是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营业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 递延收益在收入业务核算中的体现及运用 在2001年财政部修订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涉及递延收益核算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这方面的收入应以所提供服务的性质为依据。如果所收费用只限于取得会员资格,而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则在款项收回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如果所收费用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所负担的价格购买商品或劳务,则该项收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尚未确认的收入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如某公司网站于2003年元月份向会员收取会员费,按照协议向会员提供 2003年全年的资料查询服务。则:该公司在收到会员费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每月末摊销确认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特许权费收入。特许权费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及专门技术等方面的收入。其中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未确认收入的特许权费收入,应在收到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 3.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果岭券”是高尔夫球场会员消费时的有价凭证。高尔夫球场如果一次性售给会员若干张“果岭券”,由会员分次消费的,在收到款项时,应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待提供服务收回“果岭券”时,将应确认的果岭券收入转为当期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合同期满,未消费的“果岭券”应全部确认为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如果商品的售价包括可区分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的,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扣除的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在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递延收益与预收账款的比较 递延收益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以得知,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一是概念和核算科目不同。递延收益是指企业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即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包括尚待确认的劳务收入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等,它在以后期间内分期确认为收入或收益,带有递延性质,对此会计上设置“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它在以后商品发送或劳务提供时一般一次确认为收入,不带有递延性质,对此会计上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都带有预收性质,但前者需要递延,后者不需要递延,因此,二者分别通过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是“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都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科目。“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都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科目,但是“递延收益”是属于内部负债性质的科目,应按照其内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而“预收账款”是属于外部负债性质的科目,因此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这些内容也可以从早期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得到反映。 三是“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都属于过渡性科目。从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可以看出,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一般都是在将来向对方发送商品或提供劳务时,转为收入并予以确认,因此都属于过渡性科目。但是预收账款是在发送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一次转为收入,而递延收益是在对外提供劳务时,分期转为收入或收益,即递延收益一般需要在未来期限内合理地进行分摊。 四是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方法相同。递延收益和预收账款二者都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方予以列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应付账款”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以便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参考资料[1] 中华会计学校 http://www.chinaacc.com/new/635_712_/2009_3_26_ha25481144561623900222017.shtml
简介代销商品款是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该部分价款在销售前属于委托代销单位的资产,随着企业对代销商品的出售,其价值逐渐转移到委托代销单位,因此该部分价款属于负债的性质。代销商品款是〈企业会计制度〉新设立的负债科目,与存货中的“受托代销商品”直接对应。 [1] 实质代销商品款是相当特殊的负债项目,因为实质上它所明确对应的资产项目“受托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并不归企业所有,只是为了存货管理的需要而设置该帐户,所以在会计报表的披露上,代销商品款不单独作为一个负债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而是作为存货中的受托代销商品项目的抵减处理。
1.基本规定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 2.一般账务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原材料 贷:待转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 (2)年度终了,结转“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 借:待转资产价值(账面余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减去 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 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纳所得税的 借:待转资产价值(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 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扣除本期 应交所得税的差额)
递延税款是指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会计利润(利润总额,下同)与应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该差异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核算确认,而在“应付税款法”下不予确认。 根据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和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可分为: 1。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当期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未来需要交纳的税款。 2。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当期会计利润小于应税所得,未来可以获得递减的税款。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期末,如果“递延税款”科目为贷方余额,则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如果“递延税款”科目为借方余额,则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税款借项”项目。 对于“递延税款借项”,说明企业由于以前的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未来可以获得抵减的所得税; 对于“递延税款贷项”,说明企业由于以前的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未来需要交纳的所得税。 折旧与递延纳税的关系: 递延纳税是另一个权责发生制的例子。公司课税是根据应税利润计算,并不包括折旧。权责发生制是要尽可能配对收入和支出,递延纳税是使损益表上的税项和表上的利润配对。应税利润和税前利润其中一项最大的差异为折旧费,递延税项是账目上的税务费用,使列支的会计折旧和税务目的允许的资本减免接近。使用递延纳税的结果,就是稳定会计税后利润。 计提递延纳税对报表的影响: X1:因为资本减免比折旧多,如作递延税项准备,将减少税后利润和资产净值。 X2:由于时间性差异正在回转,如作递延税项准备,将使这年的税后利润增加。但由于递延税项准备并未完全回转,资产净值比不作递延税项准备的情况下为低。 描述一项重大的有形固定资产的购置对公司的税项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固定资产的购置通过计提折旧而影响当年利润。然而用作计算公司税项的利润(应税利润)并没有扣减折旧,因此在有形固定资产的大额支出并不会自动减低公司的税务承担。适用于某些固定资产类别的资本减免实际上便是折旧的一种。
基本概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划分为交交易性金融负债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2、金融负债是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企业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直接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该金融负债在计量方面存在较大不一致的情况;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相关条目金融 负债 企业 回购 投资 财务交易性金融负债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二、本科目可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根据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三)回购日,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他应交款(Other levies payable/Other fund in conformity with paying) 定义 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的各项款项中除了税金以外的各种应交款项,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将“其他应交款”取消。“其他应交款”和“应交税金”合并成“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都不再在“其他应交款”核算。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 会计核算 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各项费用义务的产生和消失,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交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用来反映企业应向国家缴纳的各项费用义务的产生;借方用来反映各项费用的缴纳情况;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在期末时应交而未交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应交款”科目还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月终,公司根据计算出的应缴纳的教育附加费,编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贷:其他应交款 ××× 2、公司收到代收代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时。 借:银行存款 ××× 贷:其他应交款 ××× 3、实际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 ××× 贷:银行存款 ××× 其他应付款与其他应交款的不同 一、会计准则定义的不同 1.“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 (一)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二)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三)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四)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五)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2.“其他应交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 3.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应当借记“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 二、核算的内容不同 (一)、其他应交款的核算 1、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的各项款项中除了税金以外的各种应交款项,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 2、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各项费用义务的产生和消失,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交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用来反映企业应向国家缴纳的各项费用义务的产生;借方用来反映各项费用的缴纳情况;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在期末时应交而未交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应交款” 科目还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1、其他应付款是指公司除了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交款等以外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主要包括存人保证金、应付租金、应付赔偿款、应付工会经费等。 2、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其他应付款的产生和消失,公司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用来反映企业各项其他应付款的产生;借方用来反映各项其他应付款的支付;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在期末时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还应按照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其他应交款帐户的涉税检查 一、“其他应交款”帐户的性质、用途和结构 “其他应交款”属于负债类帐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应上交的款项,主要包括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上级管理费等。该帐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应交款数额;借方登记实际交纳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各种应交款数额。 二、“其他应交款”帐户涉税检查的主要内容及侧重 “其他应交款”的帐务处理,一般涉及费用的列支。如按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一定比例计提的教育费附加,按规定应记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帐户,而应交上级管理费,一般是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规定的定额数计提,列入企业的“管理费用”。它们都构成了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抵减因素。因此, “其他应交款”是企业所得税的一个“核对帐户”。在应交教育费附加的帐务处理中,由于“三税”基数错误或提取比例错误,或计算错误等原因,都会造成费用列支错误。而上级管理费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经营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简称总机构)按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取或分摊的总机构管理费。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不得计提总机构管理费。同时,现行制度规定,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总机构管理费可以选择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或按确定的合理数额分摊到各企业。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实行总额控制。在总额以内的,可以据实使用,超过总额的,应调整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不合法或不合理计提上级管理费,都必然影响到有关期间费用的列支。 根据“其他应交款”帐户的性质、用途、结构及对纳税产生的具体影响,其涉税检查应侧重于贷方发生额和余额的检查。应注意检查的涉税问题主要有: 1.有无因计提依据、计提比例等错误错提教育费附加而虚列费用? 2.计提的上级管理费是否合法、合理和真实?有无因错提而影响纳税? “其他应交款”帐户涉税检查的案例分析 计提基数错误,多提教育费附加案例 税务人员对某企业流转税交纳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因增值税计缴错误,多纳了增值税。因此连带多纳了教育费附加,应一并退回,并调整费用。 点评 教育费附加是采取按“三税”一定比例附征的办法,故“三税”计缴差错必连带影响教育费附加。 【案例2】 违反计提规定,多提上级管理费案例 某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为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轻工业总公司。税务人员在审阅“其他应交款——应交上级管理费”明细帐时,发现本年各月提取数比上年同期明显偏高,于是调阅了由税务部门审定后公司所下发的有关上级管理费计提办法的文件,结合该企业的“收入”帐户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发现各月均有多提现象。经询问有关人员后查实,由于从本年起公司改变了过去按定额分摊的办法,改为按实一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该企业趁此机会擅自提高比例故意多提,并将差额转存,做为厂部人员活动经费。至检查发现时止,已累计多提3万千元,已令其做补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