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应收款项泛指企业拥有的将来获取现款、商品或劳动的权利。它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债权,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等。 具体内容 应收账款是企业由于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享有的向顾客收取款项的权利。它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以购销合同、商品出库单、发票和发运单等书面文件为依据而确认的。在通常情况下,按照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入账,主要包括发票销售价格、增值税和代垫运杂费等,同时,需要考虑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售企业为了鼓励顾客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可能提前还款而向顾客提供的发票价格的折扣。在现金折扣条件下,顾客什么时候付款会对应收账款的具体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会计上要加以反映,一般有总价法和净价法两种方法。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要求采用总价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 销售以后,客户可能因企业商品的质量或者销售的品种、数量及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相符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货的现象,称为销售退回;如果有些商品经协商可以减让部分价款,则是销售折让。由于销售退回与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以后,因此,此类业务发生以后,会计上要做必要的调整,冲减已入账的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中最终无法收回的款项称为坏账,由此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一般情况下,只有确实证明收不回的应收账款才将其确认为坏账。会计上处理坏账损失的方法有两种: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的核算。采用备抵法首先要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在会计实务中,按期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一般有三种:赊销百分比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 应收票据主要核算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应收票据期限较短,利率较低,折合成现值手续较麻烦,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收票据一律按票据面值入账。 企业以支付贴现息为代价,在票据到期之前,将票据的收款权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取得现金的方式即应收票据的贴现。在贴现中,企业贴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所用的利率称为贴现率,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息之差称为贴现所得。应收票据贴现的处理可以采用“无追索权”和“有追索权”两种方式。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票据贴现和转让均采用“有追索权”方式处理。 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年末应按应计制原则计提利息,计入应收票据的价值。因此应收票据的年末报表数可能大于其面值。 预付账款是企业在采购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过程中,按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的款项;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了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款项以外的其他业务引起的结算款项,例如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等。
会计学科体系(accountingsciencesystem) 会计学各分支学有机结合。早期的会计学,基构成内容比较简单。随着科学领域的扩展和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电子计算机与数学方法在会计中的应用以及管理科学的发展及其向会计领域的渗透,会计学的内容得到不断的充实,并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现代会计学科体系。 会计学科的分类谈到会计学科体系往往要涉及会计课程体系。虽然从理论上讲,会计学科体系与会计课程体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不同体系的主要表现形式,通过分析会计课程体系能够较好地掌握会计学科体系。国内外对会计学科的分类有多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分类主要是前苏联模式与英美模式。前苏联模式是按国民经济部门和会计工作程序划分会计学科。我国于本世纪50年代初引进这种分类方法,形成“会计学原理”、“部门会计核算”、“部门财务管理”与“部门经济活动分析”等主干会计课程。前苏联模式的主要优点是:有利于根据各部门会计实践的需要进行教学和研究,人才培养具有针对性,它比较适合我国改革的国情。实行改革开放之后,这种分类的缺陷就显露出来了,主要表现在:与会计实践出现脱节;重复与遗漏并存;容纳能力不够强;不利于学科建设与新时期人才的培养。 英美模式的会计学科体系主要是按照学科内容的深浅划分。在管理会计产生之前,会计学的主干学科划分为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管理会计产生之后,会计学科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领域,而财务会计仍旧按内容深浅分为初、中、高级会计。英美模式的会计学科体系不按部门发珉春环境有关:实行市场经济,行业划分并不严格,从事会计职业者可以自由流动,这就要求会计专业毕业的学生能够适应不同部门的会计工作,会计教学可以突破行业、部门的界限,在更高层次上阐述会计工作的共性。当然,这一体系也存在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如何处理以及没有很好地界定会计学的范围等问题。
吉布提法郎简介 吉布提法郎由吉布提国家银行发行,1吉布提法郎等于100生丁(Centimes)。 占布提法郎发行于1949年3月17日,与时,规定其含金量为0.00414507克,“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214.392吉布提法郎。同时,吉布提退出法郎区,成为美元区国家。1971年12月29日,美元贬值后,吉布提法郎含金量未变,官方汇率调整到1美元兑197.47吉布提法郎。1973年2 月20日,美元再次贬值后,吉布提法郎的含金量仍然未变,官方汇率升值为1美元兑177.721吉布提法郎。以后,吉布提法郎实行浮动汇率。 吉布提法郎是自由兑换货币,可自由兑换成美元,对其它货币的买价和卖价由当地银行根据国际外汇市场美元对其它货币套汇率确定。 吉布提法郎币值与换算 纸币有:50、100、500、1000、5000、 10000吉布提法郎 铸币有:1、2、5、10、20、50、100、500吉布提法郎,其中100和50铸市是毛边,其余均为光边。 1DJF=100 centimes(分) 吉布提法郎样币 吉布提法郎铸币 吉布提法郎铸币
原料和材料的合称。在加工业中,一般将来自采掘业和农业的未经加工的物品称作“原料”,把经过加工的原料称作“材料”。如铁矿石是冶炼钢铁的原料,钢铁是其他加工业的材料。 词语解释 原材料 原料和材料的合称。在加工业中,一般将来自采掘业和农业的未经加工的物品称作“原料”,把经过加工的原料称作“材料”。如铁矿石是冶炼钢铁的原料,钢铁是其他加工业的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 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什么是狗股理论 对一心“执平货”的投资者来说,股息率(dividend yields)是一个常用的指标;简而言之,股息率愈高愈“抵买”,反之亦然。根据这个理念发展出来的“道指狗股理论”(Dogs of the Dow Theory),为一些懒于(或不懂)分析公司基本因素、从中寻找“超值”股票,却又希望跑赢大市的散户,提供了一个方便实用的选择。 狗股理论是美国基金经理迈克尔·奥希金斯(Michael O'Higgins)于1991年提出的跑赢大市投资策略。具体的做法是,投资者每年年底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份股中找出10只股息率最高的股票,新年伊始买入,一年后再找出10只股息率最高的成分股,卖出手中不在名单中的股票,买入新上榜单的股票,每年年初年底都重复这一投资动作,便可获取超过大盘的回报。 据有关统计,1975至1999年运用"狗股理论",投资的平均复利回报达18%,远高于市场3%的平均水平。但不幸的是,2008年,在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10只“狗股”平均跌幅超过41%,跑输了道指(34%)。不过,就像百年老店雷曼兄弟倒了一样,2008年利用“狗股理论”的投资者输得这么惨,应该也属于小概率事件。 [编辑]狗股理论的阐析 对于没有精力或者没有能力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的投资者来说,采用“狗股理论”挑选股票,可以说是一个方便实用的投资方法。 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A股市场尚处于培养上市公司分红习惯的阶段,但投资者身处当前的熊市中,不妨也采用这一投资策略,寻找一下A股中的“狗股”。 投资股票是为了获取回报,纸上富贵固然令人热血沸腾,但现金收入才是实实在在的回报。现金收入来自哪里?可以是公司分红,也可以是卖出股票后获得的差价,即股息和资本利得。 公司股息取决于经营状况,如果业绩稳定,分红政策稳定,那么就可以有稳定的现金回报。股价虽然最终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但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背离,在市场火爆时股价被捧上天,在市场低迷时又被打入谷底,所以与股息回报相比,资本利得的稳定性不高,不易把握。 衡量公司股息水平的指标是股息率,即每股股息与股价的比率。股息率与股息成正比,与股价成反比。股息率越高,意味着投资回报越高,股票就越值得购买。 同时,股息率高,也意味着股息相对于股价偏高,股价可能正处于底部,一旦市场转暖,上涨势头很可能强于其他股票。 由此,投资高息股,可以称得上是攻守兼备的策略。当股价低迷时,只要能获得高于银行定期存款的股息,就相当于为资金构建了一个保护伞,此为“守”;而当股价上扬时,不但能继续享受股息收入,还能让资产像坐轿子一样升值,高位抛出的话,可赚取资本利得,此为“攻”。 如果把股息率的高低作为投资的重要参考,那么完全可以不为市场价格的波动所动,只要股息率达到自己的心理水平,便咬定青山不放松,守住一份稳定回报。从一定意义上讲,以获取股息为目标的投资可称作投资,单纯寻求短线差价的则只能叫投机。
执行遗嘱信托 执行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的一种形式,是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执行遗嘱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遗嘱的执行,其出发点在于谋求遗嘱上各种事务的便利,以表现遗嘱意志,按遗嘱处分遗产。遗嘱执行上的事务分为债权的收取、债务的清偿、遗赠物的交付、遗产的分割四大类。遗嘱执行人根据遗嘱,参照法律办理清理遗产等事务。执行遗嘱事务大都由信托机构承担。 基本简介 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分配、遗产分割等。遗嘱执行信托是短期性的,一般遗嘱执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遗嘱为依据,继承人均已存在,因而不易发生制约。除了巨大和复杂的产业之外,清理工作在两三年即可完成。人类创造了继承法律制度以达财产传承之目的。为充分发挥当事人对于财产的处分自由,现代社会无不承认继承法是私法,继承法的这一私法品格决定了继承活动必须以意思自治为首要原则;而为了保障财产运作秩序,各国又都赋予继承法强行法的品格。正是在这种双重品格作用下,中国现有继承法律制度呈现下列缺陷:由于继承法是强行法,继承制度一定程度上不能确保被继承人充分发挥意思自治;由于继承法是私法,国家权力较少干预,从而使继承法的某些原则性规定(如继承权平等原则)不能够充分贯彻以及一些重要的制度(如遗产处分制度) 存在很多运行障碍。本文认为由于遗嘱信托具备独特的理论构造,其可以成为克服继承法上述制度缺陷的工具;但是我国的遗嘱信托制度存在的若干不足制约了遗嘱信托功能的发挥,文章在着重研究了遗嘱信托的设立生效制度后,试提出若干改进建议。 意义 谋求遗嘱在执行中的诸多便利。信托机构根据遗嘱的要求,并参照有关法律,对遗嘱人身后的财务加以整理、清理,对遗产进行分配,以实现遗嘱人的意愿。信托机构在执行遗嘱上具有优势和方便: 1、信托机构是独立法人,在遗嘱执行中可以排除各种干扰,做到公平客观。 2、信托机构社会联系面广,对债权债务的清理较为方便。 3、信托机构拥有专职技术人员,对遗产的分割处理有丰富的经验。 4、信托机构较个人受托执行遗嘱更具安全性。 5、信托机构永久存立,不像个人受托人会因事务繁忙而中断或拖延遗嘱的执行,而且信托机构都有固定的办公时间,便于各方联系。减少遗嘱在执行中的诸多纠纷。信托机构经营执行遗嘱信托业务必须依法办事,一切工作以遗嘱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执行遗嘱信托的成立与终止,都有明确的规定,便于社会监督和法律监督。一切有利害关系的人或团体都很少产生纠纷。 执行遗嘱信托的意义还直接体现在实现该种信托的各种目的上,如不使遗嘱受到损害、不给受遗赠人增添任何负担、满足死者的子女们的特殊需要等。 有关原则 信托机构办理执行遗嘱信托,作为遗嘱执行人,要充分注意掌握以下的几条原则,以便更好地开展此项业务。 1、要严格区分执行遗嘱信托与管理遗产信托两种业务的界限。 2、遵守遗嘱的意志,执行遗嘱信托契约的规定。 3、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不得受让与遗嘱执行任务有关的遗产。 4、信托机构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时不能借故推托。 5、信托机构执行遗嘱时以遗嘱中指定的任务量为依据。 6、遗嘱执行过程中继承人不能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 成立与终结 遗嘱信托 1、执行遗嘱信托的成立。执行遗嘱信托可因如下情形而成立: 遗嘱人以遗嘱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委托他人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信托关系因遗嘱人指定而成立的。其遗嘱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法院命令成立的,其命令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而成立的,须由亲属会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执行人)商订契约,以便共同遵守。这种契约叫执行遗嘱信托契约。如已有遗嘱或命令的指定或选定,为便于信托事务的顺利进行,也可另行附立一个信托契约作为其补充,但该契约不得与遗嘱或命令发生抵触。 2、执行遗嘱的终止。执行遗嘱信托在执行遗嘱中规定的各项事务已经完成,则信托关系即告终止,信托机构的责任自行解除。 不过,法律一般都规定了终止信托须履行一定的手续。如果执行遗嘱信托契约、或命令中另有订定,虽然规定的事务已经完成,则仍需依契约或命令的规定行事,或进行或终止。如果在执行遗嘱中发生特别情形,可由信托机构提出,也可由受益人(继承人、受遗人)、原委托人(亲属会议)提出,经多方同意或法院特许,随时解散信托,信托就宣告终止。 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债权情况。 3、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信托机构为委托人收毕遗产后,应随即详列财产细目并按市场价格估计其数值,编制出遗产清册,交付受益人(包括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及有关公正的第三者。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执行遗嘱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第四职责也是业务处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应负担的捐税和交付应清理的遗嘱人生前所发生的各种债务。其顺序当然是先交国家的赋税,然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5、交付遗赠。 6、分割遗产。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完成上述各种手续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法律仅仅规定公民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或性质并不明确,这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多困难。学界对此形成四种学说:一种为机关说,该说认为遗嘱执行人为被继承人法律上所承认利益的机关;另一种为限制物权说,该说认为遗嘱执行人对于遗产享有限制的物权;第三种为任务说,该说认为遗嘱执行人如同破产管理人一样负有法律上的任务;第四种学说为信托受托人说,该说由江平教授、周小明博士首先提出,他们认为遗嘱执行人既非代理人、也不是固有职责而是信托关系的受托人。在理论上不明确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了遗嘱执行人广泛的权利,包括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清理遗产、管理遗产、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赠和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排除妨碍等权利。这一情形导致一方面对于这些权利人们找不到基础,另一方面不知应如何约束遗嘱执行人行使权利。可见解决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问题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学说上的争论,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仔细研究执行人的各项权利可以发现机关说、任务说虽然可以在表面上说明问题,但是不能更进一步说明遗嘱执行人基于何种理由成为特定机关、负有特定的任务;限制物权说能够解释遗嘱执行人享有的各种权利的基础,但是与物权法定原则不符。我们赞成第四种学说,遗嘱受托人是事实上的信托受托人,既在理论上解释清楚了遗嘱执行人为什么享有广泛的权利,又便于司法实践中法官按照信托法理约束遗嘱执行人的行为。具体地讲,该说承认遗嘱执行人是信托受托人,从而在遗嘱人、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之间拟制存在信托法律关系,基于此遗嘱执行人享有上举广泛权利的基础在于其是遗产的法律上的所有人,遗嘱执行人行使权利时必须符合信托法的要求。[12]不过有两点需要补充,第一、必须解决遗嘱信托与已有的继承制度的矛盾,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继承法》第二条) ,遗产所有权从那时转移给继承人,而在信托法律关系中,应该由受托人享有财产所有权,这样立法上必须承认所有权为遗嘱执行人享有,但所有权的利益归信托受益人(继承人) ;第二、遗嘱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仅仅是法律上的一种拟制。从避免纠纷的角度考虑遗嘱人最好按照《信托法》的规定设立遗嘱信托。 参考资料 [1] 找法网 http://china.findlaw.cn/info/hy/jichengfa/yizhuxintuo/60758.html[2] U811资讯 http://news.u811.com/html/79/n-6579.html
什么是商品流通费用 商品流通费用,是商品流通领域中所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货币表现。商品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的过程中,不仅要发生一定数量的物质损耗,同时也必然支出一定数量的费用。这些物质损耗和费用支出,构成了商品流通费用。具体地说,商品流通费用是由于流通领域中的下列经济活动引起的:即商品由产地到销地之间的运输,商品在流通领域中的保存、整理包装以及与商品的买卖和商业企业的管理核算业务有关的支出等等。 商品流通费用的分类 商品在流通领域中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它构成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必要费用。 流通费用区分为生产性流通费用和纯粹流通费用。这种区分是由商品二因素所决定并引起的。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商品在流通领域中的运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商品单纯价值形式变化的运动;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商品使用价值的保管和移动的运动。由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运动而引起的费用,称为生产性流通费用;与商品的价值形式变化有关的费用,叫做纯粹流通费用。 生产性流通费用 包括商品的保管、运输等费用。商品在离开生产领域后,必须经过保管、运输劳动,才能顺利地进入消费领域,它们是社会再生产过程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由此产生的流通费用有如下特点:①是与商品体本身的运动直接有关,作用于使用价值之上的费用。不支付这部分费用,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最终实现。②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继续的耗费,其所消耗的物质资料的价值会转移到商品中去,其所消耗的活劳动则能创造新价值,因而是生产性的流通费用。不过,这些费用是在流通领域中耗费的,它们的生产性质往往为流通形式所掩盖。 生产性流通费用包括: ① 保管费用。这是由商品储备而引起的一种费用。商品储备不仅需要库房、货架等物质资料,而且需要耗费活劳动。此外,商品在储备过程中,还会发生自然损耗,也需追加一部分保管费用。这些保管费用因与使用价值的保存有关,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入商品价值,使商品变贵。对于单个资本家来说,雇佣工人的保管劳动可以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成为他们发财致富的源泉。但从社会的观点来看,由于保管费用只用于保存原来的使用价值,不会创造新的使用价值;而且,消耗在这方面的费用只能从现有的社会财富中扣除,因此,马克思称之为“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保管费用只有在合理的限度内,才会加入商品价值,由超储积压、囤积居奇等不正常的商品储备而引起的保管费用,并不加入商品价值,只能从实现了的商品价值中扣除。 ②运输费用。这是用于商品运输上的各项支出。使用价值的生产和实现都要求产品发生场所的变换,即产品由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位或运动,由此使运输过程成为必要。运输费用虽然发生于流通过程中,但是,由它所推动的运输劳动,既可以把消耗掉的运输工具的价值转移到商品中去,又会给商品增加新价值,因而它归入生产性劳动。由运输过程加到商品中的价值的大小,是由运输的劳动生产率决定的。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运输费用加到商品中去的价值量,同运输业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同运输的距离成正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随着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现代化,单位商品的运输费用呈下降的趋势。但是,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和市场范围的扩张,从全社会来看,投于运输业的费用,还是不断增加的。但是,运输费用也只是在必要的限度内才加入商品价值,由于迂回运输或投机等造成的不合理的运输费用,并不加入商品价值,只能从现有的商品价值中扣除。 纯粹流通费用 由商品的价值形式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它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① 用于商品买卖上的费用。资本家在执行买者或卖者职能过程中即实现由货币到商品或由商品到货币的形态转化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它包括广告推销费、通讯费、商业雇员的工资和商店的其他开支。这部分费用对资本的再生产过程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如果不把商品卖掉并购买到必需的生产资料,再生产过程就不能继续进行。但是,这种费用既不能创造商品,也不能创造价值,只是为实现同一价值的形态变化而支付的,因而属于非生产性费用。不管商品买卖活动是由产业资本家自己兼营,或是由商业资本家专门经营,还是由资本家雇佣工人来进行,这种活动的非生产性质都不会改变。在资本主义商品交换中,一方面,随着竞争的加剧和推销商品的困难,用于买卖方面的费用趋于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买卖活动逐渐成为某些人的专门职能,随着商业设施的现代化和电脑装置的逐步推广,用于商品买卖方面的费用又有相对减少的趋势。 ②用于簿记上的费用。簿记即指估价、定价、记帐、算帐等活动,它一方面需耗费物化劳动,如计算工具、笔墨纸张、写字台等等的耗费; 另一方面需耗费活劳动,如记帐员、会计员、出纳员等的劳动耗费。簿记劳动对于资本再生产运动同样是必要的。因为,资本作为不断运动的价值,不管处于生产过程还是处于流通过程,首先都只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资本家头脑中,“这种运动是由包含商品的定价或计价(估价)在内的簿记来确定和控制的” 。同用于买卖上的费用一样,簿记劳动不会创造价值,也属于非生产性的耗费。不同的是,用于买卖上的费用并不是在任何社会生产条件下都存在的,是单纯由产品采取商品形式而引起的。而簿记费用不仅同生产的商品形式相联系,而且存在于一切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过程的社会化程度越是提高,作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 ③用于货币上的费用。它首先包括社会花费于货币本身的费用。充当货币商品的金银,既不进入生产过程,也不用于个人消费,只是作为单纯的流通机器而发生作用,因而它们成为对社会财富生产的一种限制。此外,货币在流通中会逐渐磨损,必须耗资铸造和发行新的货币,进行补充或更新。这些用在货币流通上的费用,同样是由商品的价值形态变化所引起的。是社会财富为流通过程而消耗的部分,属于非生产性的流通费用。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随着生产和消费矛盾的加深和商品销售困难的增多,纯粹流通费用不断扩大。特别是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纯粹流通费用增长更快。不仅广告推销费用数额惊人,而且原有的生产性流通费用也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纯粹流通费用。急剧增长的纯粹流通费用不仅加重了劳动人民的生活负担,而且阻碍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 流通费用的补偿 由于生产性的流通费用能够加入商品的价值,因而可以通过商品价值本身的实现来补偿,而纯粹流通费用则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它只能从社会总剩余价值的扣除中得到补偿。这是因为,社会总商品价值量是由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三个部分的总和组成的,其中不变资本用于补偿磨损了的生产资料价值,可变资本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来源只能是剩余价值这一部分。 关于纯粹流通费用如何补偿的问题,国内外经济学界曾争论不已。一种意见认为,纯粹流通费用只能从社会总剩余价值中得到补偿;另一种意见认为,纯粹流通费用是通过加价形式得到补偿的。这两种意见其实并非完全对立,只是论述的角度不同而已。前一种意见主要是就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源泉而言的;后一种意见则主要是就补偿的实现形式而言的。因为纯粹流通费用固然只能从剩余价值中得到补偿,但就其具体的实现过程来说,它并不是通过直接扣除的方式,而是通过一系列中介环节,采取迂回的途径,最终从商品的出售价格中得到补偿的。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商业企业 商业经济效益 强度相对指标 物流总成本 经营效益 销售渠道策略 关键字 商品流通费用.
什么是评估确认法 评估确认法是根据资产评估的价值来确定财产物资实存数额的办法。 评估确认法的特点 这种办法是根据资产的特点,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资产评估的方法对相关财产物资进行评估,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财产物资的实存金额。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改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联营投资、单位撤销、清产核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