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什么是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2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分类 3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功能 4全球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5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的发展趋势 6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7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对策建议 什么是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Financial Derivative Instrument)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是由一组规则、一批组织和一系列产权所有者构成的一套市场机制。 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以杠杆或信用交易为特征,以在传统的金融产品如货币、债券、股票等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具有新的价值的金融工具,如期货合同、期权合同、互换及远期协议合同等。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分类 (一)金融期货市场 金融期货合约(financial futures contracts)是指在特定的交易所通过竞价方式成交,承诺在未来的某一日或某一期限内,以实现约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某种标准数量的某种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契约。 (二)金融期权市场 金融期权(option)又称之为选择权,是指赋予其购买者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或执行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的合约。 (三)金融远期市场 金融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s)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照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四)金融互换市场 金融互换(Financial Swaps,也称掉期),是指互换双方达成协议并在一定的期限内转换彼此货币种类、利率基础及其他资产的一种交易。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功能 一是风险转移,风险管理包括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金融衍生市场在风险转移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和意义,它通过套期保值和获得满意风险头寸,起到了转移风险、稳定现货市场的作用 二是价格发现,衍生金融工具与基础证券的内在联系增加了金融衍生市场的有效性,提高了市场效率,因而具有价格发现功能。 三是增强市场流动,在深入分析流动性与交易成本、市场深度关系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特点,论证了它的增强市场流动性功能, 四是金融衍生市场在几个不同环节上的衍生功能有助于资本形成。 全球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包括事前(exante)的规管和事后(expost)的争议处理,包括官方监管和行业自律,包括国内监管安排和国际监管合作等。交易所市场更多接受官方监管,OTC市场(场外市场)主要依赖行业自律。下面将就行业自律和官方监管这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行业自律 历史上,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不像证券市场那样受官方监管较多,近年来,监管更是不断私人化。行业自律包括事前和事后两方面。事前的行业自律主要包括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ISDA)为OTC产品及其交易制定的规则和各个交易所和自律机构为交易所产品及其交易制定的规则。事后的监管主要是指争议的处理。 OTC市场主要由民间规则制约,这些规则的源泉是ISDA制定的相关文件。ISDA成立于1985年,是代表OTC市场主要参与者的一个全球性行业协会。目前有550个机构会员,来自于全球41个国家。其目标是促进所有成员金融衍生业务的高效发展,制定和维持金融衍生产品的标准化文本。ISDA 包括三级会员:主要会员、辅助会员和定购者。只有主要会员具有投票权,可以成为ISDA的官员,主要会员限于交易商,ISDA由大型交易商主导。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最终用户可以成为会员,但没有投票权,不能在ISDA任职。 在OTC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使用的核心文件是ISDA的主协议。ISDA的主协议第一次制定是在1987年,其后,随着市场的发展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为避免各国政府对ISDA主协议的不同解释,ISDA向34个国家征求法律和监管方面的建议,以保证其合法性。这些国家均向ISDA承诺,确认 ISDA主协议的合法性。ISDA主协议包括一个14页的文件和一个4页的程序表。通常交易双方在正式进行衍生交易之前要先行签订ISDA主协议。主协议规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事件和终止条款,确定双方应遵守的市场惯例。签订主协议后,交易双方再就交易事项达成口头协定,然后双方签订书面确认函就交易的特定条款进行确定。确认函和主协议构成双方有约束力的合约。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及其业务的发展,ISDA不断修改和完善主协议的有关内容,并对新产品和交易制定新的主协议。1999年ISDA公布了信用衍生产品的一系列定义,对6个信用事件进行了详细定义和描述。由所有主要交易商组成的金融市场律师团和ISDA密切合作,对各种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定义和描述,最近它们对复杂的外汇衍生产品进行了定义。随着ISDA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中地位的不断提高,ISDA在司法判决中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2001年4月2日美国在CaiolaV.Citibank的诉讼判决中(FrankPartnoy,2002)就引用了ISDA的有关文件。 ISDA在行业自律中的垄断作用也存在一些隐患。如ISDA的先发优势为竞争者制造了进入障碍。ISDA由少数主要的交易商控制,广大的最终用户缺乏主导权。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最终用户虽然数量多,但分布广,他们在ISDA中没有投票权。ISDA的主协议主要针对交易商和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很少针对交易商和最终用户之间的交易。尽管如此,随着OTC市场的发展,自律监管将进一步加强,今后ISDA仍将主导OTC市场的自律监管。 在金融衍生产品的场内交易中,交易所执行一线监管的职能,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是指交易所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对场内交易进行规范。交易所对场内交易的监管主要包括:审核批准交易所会员资格、监督管理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合约、监督有关交易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对交易中出现的争议进行仲裁和调解、对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披露价格信息、执行保证金制度等。美国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等国际著名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在金融衍生产品的行业自律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他行业自律机构有各国的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主要为行业提供服务,对有关争议进行事后处理。如美国的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全国期货业协会(NFA)等。 (二)官方监管 官方监管主要依据公共的法律和法规。事前的官方或公共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有关证券、商品、银行的法律和法规以及针对衍生产品的特定的法律和法规。事后的官方或公共监管主要指法庭的司法判决。 在美国,官方的监管机构主要有两个: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其他联邦机构,如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也参与监管。SEC主要依据《1993年证券法》对证券(security,包括股票、债券和期权等)进行监管。CFTC则主要依据《商品交易法》对期货(futures,包括交易所交易的各种商品、金融工具和指数期货)进行监管。美国与金融衍生产品有关的一个重要法规是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CFMA),该法案最终将证券期货交易(如单一股票期货)合法化。在英国,对金融服务业的监管历史上以行业自律为主,1986年《金融服务法》通过后,加强了对金融服务业的监管。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英国由金融服务局(FSA)对银行、证券期货和保险进行集中监管。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是金融服务局的职能之一。改革前英国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机构主要有证券期货局(SFA)、投资管理监管组织(IMRO)和个人投资局(PLA)。 在迅速发展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立法者和执法机构总是比市场反映慢。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和法规往往落后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历史上,官方监管并未达到其预期的目标,相反,倒刺激了与监管有关的低效或无效的监管套利、监管竞争和监管执照问题。最典型的是监管套利。由于监管将增加市场参与者的成本,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市场参与者可以多种方式创造经济上相当的交易,如果某项交易存在监管成本,同时存在不受监管的经济上相当的其他交易,市场参与者将从受监管的交易转移到不受监管的交易。在金融市场上,还存在很多领域,这些领域中经济上相当的交易面临不同的监管成本,为了逃避监管成本,当事人将选择监管成本低的次优的交易。如,银行净资本要求导致大量表外交易出现,与股票衍生产品有关的税法导致一系列避税战略的出现。监管竞争是指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这种监管竞争可能导致市场的停滞、内讧和“草皮战”(turfwar,地盘战)。监管竞争的典型例子是美国SEC和CFTC对单一股票期货的管辖之争导致美国直到2000 年底才最终解冻该市场。监管执照是指监管者对金融市场“看门人”的授权,这种授权可能扭曲金融市场。由于公共监管对市场参与者构成高昂的成本,而且容易导致监管套利。未来的监管可能由民间的规则和惯例主导。 在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争议的事后处理上,由于法官往往回避对有关争议进行决断,最终用户因为高昂的诉讼成本,日渐回避诉讼,所以,在美国很少有公开的司法意见,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纽约南区的司法判决,因为那儿集中的法案较多。近年来美国关于金融衍生产品的司法案例出现了这么一些变化:涉及交易所交易的案例增加;涉及简单金融工具的案例增加;涉及个人而非机构的案例增加;政府提起的案例(欺诈)增加;关于投机交易的案例增加。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的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将不断趋于合理和完善。今后一段时期,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将出现如下四个趋势:国际监管和国际间合作将加强,非官方的行业自律重要性将继续增强,企业内部的风险控制要求将上升,企业经营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和风险管理的透明度要求将提高。未来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将会是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官方监管和行业自律、国内监管安排和国际合作、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彼此协调发展。 (一)国际监管和国际间合作将加强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是一个国际化的市场,这就决定了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必然需要国际上的共同努力。实际上,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国际监管和国际合作不断加强。除了上文中谈到的ISDA在OTC市场的自律监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之外,国际监管合作主要体现在国际组织的监管倡议上。目前对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行专题研究,并发布各类指导性文件的国际组织主要有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I0SCO)和30集团。1993年30集团在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市场参与者提出了一系列风险管理的建议。巴塞尔委员会根据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修改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国际证券委员会各自或联合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清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许多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今后,上述组织将继续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非官方的行业自律重要性将继续增强 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特别是OTC市场的迅速发展,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自律监管将继续增强。OTC市场大多数在20年前,有的甚至在10年前还不存在,而现在已几乎占到整个衍生市场的90%。衍生市场的规模一般以合同名义金额来衡量。交易所,包括主要期权和期货交易所,经营的金融衍生产品,合同名义金额不过十几万亿美元。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到2002年底,全球OTC 市场上的交易金额已达141.7万亿美元。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不断向OTC市场转移,今后,建立在ISDA规则基础上的合同将是主导OTC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法律规则,非官方的行业自律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如在新生的信用衍生产品市场,起主导作用的就是ISDA制定的规则。 (三)市场参与者内部的风险控制要求将上升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发展迅速,交易品种很多,外部监管难以囊括所有的产品和交易,而且现实中存在所谓“监管套利”现象,即金融机构利用监管中存在的漏洞进行谋利。因此,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监管机构都认为应该引导市场参与者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为鼓励和加强市场参与者的内部风险管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修改了-资本充足率的标准。1993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表了市场风险的资本标准建议,规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项目下的资本要求,1996年又对此进行了一些改进,允许银行使用内部风险管理模型测量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资本要求。 (四)市场参与者经营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和风险管理的透明度要求将提高 金融衍生产品经营的透明度问题是引起人们关注和担忧的最重要问题之一。以前人们一看资产负债表,就可以很快知道金融机构的风险所在,而现在只看资产负债表不足以了解他们面临的风险。.由于透明度不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容易出现盲目跟风从而引发系统问题,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在确定和监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商引致的风险程度时也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完善,现在对交易商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商自觉的信息披露在不断增强。1994年9月国际清算银行发表的Fisher Report提出,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机构应该公布其市场风险的数量化信息。199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IOSCO联合发布的《银行和证券公司交易和金融衍生产品活动的公开披露建议》,对一直以来引人关注的金融衍生市场透明度问题提出了建议,要求强化市场参与者对金融衍生产品活动及内部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该建议要求从事交易和金融衍生产品活动的机构向财务报表的用户提供能清晰反映其上述全部活动的报告,从质和量两方面提供金融衍生产品活动的范围、性质、这些活动对收入的影响,金融衍生产品活动的相关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和风险管理的信息,企业内部风险衡量和运用风险管理系统计算的风险敞口和风险管理的信息等。在财务报告方面,随着国际会计标准和报表要求的不断完善,财务报表和行业数据的收集将进一步加强。今后,对市场参与者,尤其是最终用户的透明度要求将进一步提高。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1.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状况 以上世纪90年代初少数机构开展地下期货交易为起点,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先后出现了外汇期货、国债期货、指数期货及配股权证等交易品种。1992年~1995年间,上海和海南的交易所曾推出过国债和股指期货; 2004年推出的买断式回购,2005年推出的银行间债券远期交易、人民币远期产品、人民币互换和远期结算的机构安排等,意味着中国衍生品市场已小荷初露。此后,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而创立的各式权证使衍生品开始进入普通投资者的视野,权证市场成为仅次于香港的全球第二大市场。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拉开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大幕。黄金期货于2008年1月9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鸣锣上市,使得期货市场品种体系进一步健全,除石油外,国外成熟市场主要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基本上都在我国上市交易。 2.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较快,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问题. (1)市场规范化建设不足 一般而言,各金融衍生市场的具体管理制度依各自情况而定,但就其总的原则章程来讲,又是一致的、规范的。这种规范化便于交易,并能够促进衍生产品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不仅没有做到规范起步,而且其监督管理也处于混乱的状态。首先表现在多头管理上,证监会、人行、国家发改会、财政部、地方政府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都享有一定的管理权。导致政出多门、市场政策缺乏稳定性、交易所之间不平等竞争,管理混乱。其次,交易制度、交易程序不规范。 (2)现货市场规模不匹配 由于衍生产品的派生性,任何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都要有成熟完善的现货市场作保证。没有合理的现货市场规模,就不会有合理的市场价格。市场容量越小,就越易造成价格的人为控制。表现在国债期货市场上就是多方利用现券流通不足的“瓶颈效应”,在期市上做多的同时,凭借其资金优势,拉升现券价格加以配合,使空方卖空的保证金不断追加并流入自己的户头,造成“多逼空”的市场格局,“314风波”、“327风波”、“319风波”的原因都是在“多逼空”的布场环境下,空方不得已而巨额抛售合约打压价格造成的。 (3)产品设计不尽合理 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功能是转移风险。然而实践表明,多个品种的运用中风险并未有效转移反而扩大。这是由于金融衍生品“双刃剑”自身特点决定的,而导致我们实践应用中无益而害的导火索即是不尽合理的产品设计。举例说明: 国债期货。此产品的设计功能之一就是规避利率风险,但由于我国利率的非市场化,国债到期价格是固定的,这使国债现货的买卖并无风险可避。在这种情况下,推出的国债期货就变成了一种投机手段,国债期货市场变成了各大券商赌博的场所。 股票权证。股票权证市场是我国最大的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它推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降低对价等当期综合成本需要而设计的,带有较浓的行政和福利色彩。该产品并不具备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对冲作用和价格发现功能,自上市以来就被作为搏傻游戏工具。 (4)缺少真正市场均衡价格 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大多数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均衡价格,相差于均衡价格之间的价差,即是游资和投机者的争夺之战,这将加大风险范围,削弱其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功能。国家对外汇管制仍然较严,人民币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和利率市场化都还未实现。1996年全国银行间统一拆借利率CHIBOR已经出现,但还远未像英国LIBOR利率那样具有权威性指导作用,还称不上是真正的市场均衡利率。另外,国家对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发行利率还实行管制,真正的市场利率也还不能形成。 (5)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衍生产品价格有密切的关系。我国是一个对金融价格管制较紧的国家,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国家政策对金融产品价格变化影响很大,并且与重大信息的披露和财政金融政策的公布有密切关系。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重大的信息披露及有关政策的公布均有严格的程序,泄密者和传播谣言者将会受到严惩,以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我国证券法规将发行人澄清谣传的义务仅限于澄清“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谣传,这显然过于狭窄;对“重要问题”的标准界定不清,概念外延很大。另外,在信息披露频率过低。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对策建议 1.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基本原则和模式选择 对于发展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指导思想,从宏观上讲,应坚持以市场主导、行政助力的基本原则。金融衍生产品的推进次序处于微观层面,要与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改革的进程相适应、相协调。同时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需要市场基础、投资者结构、法律法规的完善等多方面的协调,谨防风险反向作用。从微观上看,需坚持控制风险优先,投机获利次之的原则。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的模式选择应从强制性演进开始,形成强制性演进模式到诱致性演进模式的良性循环和互动。美国和英国采取的诱致性演进模式经验表明,在先发国家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上,金融创新者由于满足了市场规模庞大的避险需求而得到垄断利润,因此可以弥补创新的成本,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很快。但是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公共产品特性,诱致性演进到了一定的阶段之后也许无法确保市场形成足够的创新。而对于后发国家而言,韩国和新加坡采取的强制性演进模式的经验表明,在先发国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情况下,采用强制性演进模式也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这样可以使后发国家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2.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市场具体措施 (1)稳步推进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的国际化 金融衍生市场本质上是国际化的竞争性市场。一国衍生市场的对外开放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允许外国资本参与本国衍生产品交易;二是允许本国企业直接进入国际衍生市场,或通过经纪公司代理国外业务。 从我国未来的衍生市场的发展来看,实现国际化的目标,需要经过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以开拓国内金融衍生市场为中心的国内经营阶段。这是起步阶段,应重点发展合乎社会需要的衍生产品,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培育衍生市场的交易主体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现状与对策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现状与对策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现状与对策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 。二是金融衍生市场的国际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应当放开对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衍生市场的限制,同时允许外国资本在规定条件下参与中国衍生市场。 (2)科学安排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顺序 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的衍生产品所需要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也不可能同时具备和成熟。因此,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科学地安排顺序,时机成熟的先行推出,时机尚不成熟的则积极创造条件,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首先,优先发展场内交易,适度利用场外交易。场外交易的优势在于更能够适应大型投资机构的需要。与场外市场相比,交易所在资信程度、风险控制、市场组织、制度设计、交易结算等方面有更大的优势,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衍生产品透明性更好,流动性更强、成本低,既有利于参与者防范和规避风险,也有利于市场监管。因此,优先发展交易所主导的标准化金融衍生产品符合国内金融市场的实际。与此同时,可以允许更多的金融机构和企业适度地开展场外交易。 其次,金融期货的发展先于期权和互换。从期货市场的发展顺序来看,期权是在期货之后发展而来。从某种程度上讲,期权是期货的高级形式,其目的是为期货交易提供一种保值工具。我国应该在总结商品期货运作多年经验的基础上,首先推出金融期货产品,再确定时机逐步推出金融期权、互换等衍生产品,最终形成较为完备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体系。 再次,在金融衍生产品发展方面,应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为突破口。我国国债和股票规模都相当大,当前股票市场即使完全规范,其价格波动仍然不可避免,推出股指期货不仅有市场需求,也可减少价格的不合理、非理性波动。我国国债品种多、期限长、数量大,只要利率波动,避险需求就强烈。另外,国债期货也有利于发现远期利率,促进长期投资。 (3)鼓励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和交易所制度创新 金融衍生品市场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市场,创新是其生命力所在,是其不断发展壮大的前提。新产品创新能提供新机会,提供新的交易手段,产生新的盈利模式,因而能促进交易量的持续增长。而交易所的制度创新,则可以通过引进资金和技术,走低成本扩张的道路,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交易所的竞争力。 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内金融市场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交易系统的电子化、网络化程度较低,应该积蓄力量强化对远程异地交易的技术服务,大力推广电子化、网络化交易模式,为衍生产品市场的稳步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持,条件成熟时,要探索与国外交易所联网交易。 (4)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市场立法和监管体系 作为二次虚拟的金融衍生工具,处于金融风险体系的“倒金字塔”的顶层,从系统结构的角度来看,其结构的脆弱性明显,这要求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建立全面的立法和监管体系。 在立法体系建设方面,一要尽快制定统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法》,以保证金融监管框架的稳定性、持续性和一致性;二要针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产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各类规范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由于金融业出现了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我国原来的分业监管体制也必须过度到集中监管体制上来。借鉴欧美的监管经验,首先,要建立一个统一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衍生品交易实行集中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其次,要建立行业自律的监管体系,重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非官方监管和行业自律。另外,有效的金融衍生市场监管需要国际间的通力合作。 (5)培养和引进专家型人才,发展中坚力量 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具有较高的技术性和复杂性,与传统的银行业务有本质的区别,需要专家型人才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和风险管理。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人才需要对衍生产品的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控制,因此同样需要具有高素质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21世纪发展之最终竞争力是人才的竞争,金融市场发展之关键也是专业人才。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来相结合,培养一只熟悉国际市场运行规则,了解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特点,具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目录 1什么是金融竞争力 2金融竞争力的内容 3金融竞争力的特点 4提高中国金融竞争力的基本思路 5金融竞争力的评价 什么是金融竞争力 金融竞争力(Financial Competitiveness) 金融竞争力是指金融产业作为整体所显示出来的竞争力。 金融竞争力的内容 1.金融竞争力并非某一金融部门的竞争力,亦非金融企业的竞争力,而是各种金融部门和金融企业复合而成的整体性竞争力。 2.金融竞争力存在的前提,是竞争性和开放性的金融市场。在金融垄断和排外性封闭性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则无所谓现代意义的金融国际竞争力。 3.金融竞争力是一种系统能力。金融竞争力由众多要素构成,是各种要素内在结合而形成的综合能力。 4.金融竞争力具有强烈的对比性。金融竞争力只能是两国或多国金融业之间相比较而存在的整体力,其参照系是竞争对手的竞争力。一国金融竞争力的强弱,只能在国际金融竞争中检验出来,在与竞争对手的较量中作出判断。 5.金融竞争力通过市场价值和自身利益而体现出来,前者主要包括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后者主要包括行业盈利水平和发展水平。 6.金融竞争力是资产竞争力与过程竞争力、现实竞争力与潜在竞争力的统一。 金融竞争力对3个层面的竞争力,即国家经济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都是决定性因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竞争力则是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核心。金融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核心作用。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手段,而在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起着核心和枢纽作用。金融市场引导生产要素的流向和流量,其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引导力,则取决于金融竞争力。金融市场促成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具有资本形成的功能,推动资本规模的扩大和资本结构的优化,而这种推动力的大小,是由金融竞争力的强弱决定的。金融竞争力关系到计划调控的效果,制约着财政政策的运行质量,决定着货币政策调控的效率,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和核心力。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是金融安全,而金融竞争力则是抵御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和经济安全的核心支持力。 金融竞争力是产业竞争力的支撑。提高传统产业的竞争力,需要以高新技术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资源向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流动,推进产业的系统创新等。解决这些问题,均需以金融竞争力为支撑。至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更是须臾不可离开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作为金融形式之一的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企业不可缺失的孵化器,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直接生产力不可替代的桥梁。风险投资业竞争力的强弱,直接决定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衰,并且进而对整个产业竞争力产生重大影响。 金融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的依托。金融竞争力的增强,能为企业升级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提高企业项目开发的准确性和成功率,促进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使企业更好地实现科技进步。随着产融融合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金融企业必定越来越多地从实体企业内部产生作用,因而金融竞争力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将越来越直接,越来越显著。 金融竞争力的特点 第一,金融竞争力的系统性。 金融竞争力的要素,是一个庞大的簇,各个要素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有机构成一个系统。金融竞争力系统可分为金融资产竞争力和金融过程竞争力两个分系统。金融资产竞争力是金融竞争力形成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金融过程竞争力则是将资产用于转换过程实现价值增值的竞争力。在金融竞争力中,各种要素具有不同的权重,但是它们只有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整体金融竞争力。换言之,金融竞争力不能被某个或某些要素竞争力所取代,也不是各个要素竞争力的简单加总,而是各种要素竞争力复合形成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金融竞争力的相对性。 从空间范围看,一国金融竞争力在一定区域范围较强,但在全球范围则可能较弱:同发展中国家相比可能较强,同发达国家相比则可能较弱。从时间角度来看,昨日金融竞争力之弱者,可能转变为今日强者。金融竞争力的相对性,还表现为一国金融竞争力虽弱,但其中的某些要素竞争力却可能较强;或总体虽强,但其中的某些要素竞争力可能较弱。一国现实金融竞争力虽弱,但不见得潜在金融竞争力也弱,对于转轨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尤其如此。相对性的另一表现.是一国金融竞争力的指标对比同实际对比往往存在某种差异。金融竞争力指标对比,只有相对的意义,在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金融环境下,这种相对性更为明显。当一国的金融市场尚不完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尚不充分时,金融竞争力指标对比同金融竞争力实际对比,它们之间的差距相对更大些。 第三,金融竞争力的开放性。 金融竞争力的各个要素和要素组合,同外部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相互作用。一国金融竞争力系统,直接受4个层面的外部环境的影响,即企业环境、产业环境、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的影响。随着金融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环境发生的各种变化,都会对开放中的各国金融竞争力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第四,金融竞争力的动态性。 金融竞争力不是静态的,其各个要素均受内在动力的作用,无不处在动态变化中。作为金融竞争力载体的金融企业,由于受其内在经济动力的推动,必然千方百计地促使金融竞争力的提升。金融竞争力各个要素时刻受外部竞争环境的影响,也必然处在变化发展中。金融竞争力要素结构的合理性是相对的,而各要素发展的不平衡性、要素组合在运行中发生矛盾是经常的,因而要素结构必须适应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加以调整,使之处于合理状态,从而使得金融竞争力显现出动态性的特征。 第五,金融竞争力的盈利性。 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是金融资本内在规律的要求。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提高金融竞争力的目标。金融业不是为提高金融竞争力而提高金融竞争力,而是为了求得生存发展,获取竞争优势,实现更大的资本增值而提高竞争力。达到比对手更高的盈利水平,本身是金融竞争力的重要内涵。一国金融竞争力的许多要素虽然质量较优,却不能创造出高于竞争对手的经济效益,这只能说明其竞争力是潜在的,而不是现实的。 第六,金融竞争力的国际性。 现代资产管理技术的快速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扩大,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极大地推动着金融市场国际化。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松金融管制,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与国外金融市场的结合,使国内金融市场日趋国际化。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也对外开放,实行国际接轨。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国际性的金融合作与竞争,不仅在国际金融市场深入开展,而且在各国国内金融市场广泛进行。因此,金融竞争力具有明显的国际性特点。金融竞争力,实质上就是金融国际竞争力。一国金融竞争力的强弱,必然用国际通用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必须放到国际金融市场中来检验。 提高中国金融竞争力的基本思路 (一)坚持整体性提高的思路。 首先,从国家经济、产业、企业三个层面实现竞争力的整体性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是金融竞争力的支撑,必须在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框架内来研究金融竞争力,在实施国家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战略的基础上,实施金融竞争力的提升战略。封闭于金融业内部,孤立地实行金融竞争力提升战略,必然收效甚微。产业竞争力对竞争力具有重大影响,促进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加速发展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提高中国产业的跨国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才能使金融竞争力提升得到保证。企业竞争力是金融竞争力的基础,企业竞争力提升战略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必然有力支持金融竞争力的提升。其次,实行各金融部门竞争力的整体性提高,使之形成最大合力。再次,实行金融竞争力要索的整体性提高。使它们之间相互适应,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组合,并使之在动态中优化升级。 坚持整体性提高,决不否认在一定时间里的重点选择和强化,恰恰相反,而要以重点强化来带动整体提高。一揽子同时提高金融竞争力要素的战略,由于不分轻重缓急,往往事倍功半。只有科学确定金融竞争力的重点要素,着力加以强化,同时兼顾其他要素的相应改善,才能从整体上提升中国金融竞争力。 (二)构建金融竞争力的微观基础。 提高中国金融竞争力,必须构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微观基础,增强金融企业竞争力。中国金融企业需要切实搞好股份制改造,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这是构建微观基础的根本途径。正确处理全面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关系,以核心竞争力的强化,来促进全面竞争力的提升。适度扩大金融企业规模,在支持中小型民营金融企业发展和壮大的同时,积极发展一批资本雄厚、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金融企业集团。精心培育金融企业的商140丽丽誉,树立其良好的市场形象,发展优秀的金融企业文化。大力拓展金融企业的业务,扩大市场份额,打牢风险管理的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稳步增强自身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金融企业增强竞争力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系统,包括社会环境、市场环境、企业环境、人才环境、科技环境、竞争与合作环境、社会信用体系环境等。 (三)大力提高金融资产质量。 中国金融不良资产率较高,资本充足率较低,这一“高”一“低”的并存,成为提高金融竞争力的严重障碍。提高金融资产质量,根本途径在于深化金融改革,使金融企业真正成为资本充足、管理科学、运营安全、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控制的竞争主体,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改善企业素质。建立和完善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另一方面,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管理问题,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提高金融资产质量才有坚实的基础。 提高金融资产质量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处理金融不良资产。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其核心是将金融不良资产剥离出来进行专门处理。中国对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已多年,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依然严峻。为了加大处置力度,应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机制,丰富处置手段;完善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机制,发展多样性的银企债务重组方式;健全不良资产定价机制,提高定价水平;规范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和处置行为,杜绝弄虚作假;加强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使之与金融监管结合起来。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在一定条件下两者的作用可以互相转化。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非一致性。金融创新在促进风险管理的同时,也会引发新的风险。金融创新要求金融监管保持一定的弹性,而监管过严则会制约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监管不当则会引发新的风险,从而影响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创新愿望强烈,而金融监管往往落后于金融创新,在_.定时期内很难适应创新的需要。由此可知,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是矛盾的统一,无视两者的一致性,或者把两者对立起来,都会损害它们之问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把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统一起来,关键是寻求两者的结合点。这个结合点,便是金融风险管理。只有切实搞好金融风险管理,才能以金融创新推动金融监管,以金融监管促进金融创新。从宏观金融风险管理来说,要建立稳健的金融开放机制,建立和健全风险预警系统,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从微观层面来说,则应大力提高金融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控制能力,建立监管和创新相统一的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金融监管不仅要以防范金融风险为目的,而且要以支持金融创新为己任,寓金融监管于提供金融创新服务之中,把严格监管和放松管制结合起来,实行从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的方向转变,从静态性监管向动态性监管的转变。 (五)建设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提高人力资本竞争力。 首先,要更新观念,强化金融机构对金融人力资本的投资意识,不断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量。其次,建立和完善合理的金融人力资本结构。与合理的金融组织结构相适应,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基金业的人力资本应形成合理的结构。在培养各类金融专业人才同时,要在金融复合性人才、国际金融人才的培养上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本。逐步规范金融人力资本的投资方式,将金融企业与员工个人作为两个投资主体。划分其投资范围,提高两个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效果和投资积极性,以加速金融人力资本的积累。完善人力资本使用制度,提高人力资本使用效果,不断实现人力资本的增值。建立和完善金融人力资本的风险管理机制,处理好人才的个性发展和群体协调发展的关系,把金融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和合理流动性统一起来。建设优秀的金融企业文化,打造形象良好的金融企业品牌,控制和防范金融人力资本管理风险。 (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改变现行单一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格局,形成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的合理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设立相关资本市场。建立市场组织的退出机制。同时扩大资本市场业务的机构准入范围,着力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有步骤地发展资产证券化,促进资金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自由流动。 积极拓展保险市场,做大做强中国的保险公司,大力培育农村保险市场,加快保险公司的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不断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积极发展债券市场,调整债券市场结构,着力拓展企业债券市场,放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范围。规范和发展票据市场,重视发展融资性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培育票据专营机构和市场中介,建立全国统一的、完整的票据交易平台。 完善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建设多层次的金融中心。金融中心与经济中心是密切联系的。都具有多层次性。中国经济和金融快速堀起,同时经济发展和资金分布又很不平衡。中国不仅可以形成国内区域性金融中心、全国金融中心,而且必将形成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全球性金融中心。建设多层次的金融中心,要遵循金融中心自身的发展规律,把金融中心的形成作为自然的经历过程,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七)提高金融对外开放和金融调控水平。 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推进人民币可兑换。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一渐进过程,需要历经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等阶段。近1O年来,中国已实行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也有了很大推进,同时,在港澳地区和周边国家边境地区,人民币在相当程度上已可兑换。随着中国金融日益带入全球金融体系,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因此,我们要积极创造多种,包括增强综合国力,完善金融体系,健全灵活的利率制度,提高金融竞争能力,在金融对外开放的同时积极推进对内开放,积极而慎重地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循序渐进地推出金融开放的各项举措。 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水平,是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提升金融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水平,必需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目前,中国的多数利率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仍被严格管制的主要是居民和企业的人民币利率,以及美元小额存款利率等。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降低乃至取消准备金利率和超额准备金利率,切实搞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要理顺利率体系,使金融各项改革真正到位,以实现利率双轨制向利率市场化的最终转变。 金融竞争力的评价 一、发达国家的金融竞争力评价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发达国家的官方机构、民间组织和学术界对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日趋活跃,使得竞争力理论日益得到发展,逐步出现了具有明确竞争力概念、较完整的国家竞争力理论体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OUO)和世界经济论坛(WEF)的国际竞争力分析方法及指标体系和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教授提出的竞争优势理论。 (一)IMD、WEF的国际竞争力分析与金融竞争力IMD的《世界国际竞争力年鉴》和WEF的《全球国际竞争力报告》对竞争力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IMD和WEF认为:“国际竞争力是指一国的企业或企业家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和劳务,其价格与非价格特性比竞争对手更具有市场的吸引力”。对此,他们发展了一套竞争力评价的方法和指标体系,认为评价一个国家的竞争力通常应包括8个方面:国内经济实力、国际化、政府管理要素、金融、基础设施、企业管理、科学技术、国民素质。金融竞争力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尤其在当今这样一个金融全球化时代更显出其重要性。 该体系中,IMD将一国综合竞争力分为8类要素290项指标,金融竞争力作为其中一类要素,包括4类子要素27项指标。从中可以看出,IMD实质将金融竞争力分为资本市场竞争力和金融服务竞争力两个方面。前者再细分,包括资本成本竞争力、资本效率竞争力和股票市场活力竞争力,后者主要体现为银行业效率竞争力。前3类指标实质是主要反映资本市场运行状况:资本成本竞争力指筹集和使用资本需要付出的代价,它反映资本市场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大小;资本效率竞争力是指获得资本的难易程度,指资本的隐性成本,它表明了资本市场的运行质量:股票市场活力竞争力是指股票市场为企业筹集资金、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方面的效用,它预示着整个资本市场现在和未来的活力,这3个要素综合起来可以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资本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一体化竞争实力。第4类指标银行业效率竞争力是指金融服务质量的竞争力,它主要通过评价货币市场中银行业效率的竞争力来衡量整个货币市场的服务质量。这4类指标结合起来,可综合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以及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竞争力。 (二)Michael Porter的国际竞争力理论对金融竞争力评价的启发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问,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Michael Porter教授连续出版了《竞争战略》、《竞争优势》《全球产业中的竞争》和《国家竞争力优势》四本经典著作,奠定了波特教授在竞争力理论方面的权威。 波特教授从管理学角度,在其著作中分别提出了一个涵盖企业、产业、国家三种竞争力主体的国际竞争力理论体系,并分别提出了一个分析框架。其理论体系是以企业竞争优势为分析切人点,提出了用以解释企业竞争力的“价值链”分析方法;以产业竞争优势为分析对象,提出了用以解释产业竞争力的“5种竞争作用力模型”;以国家竞争优势为分析目的,提出了用以解释国家竞争力的“国际竞争优势模型”(即“钻石模型”)。 波特首先将产业定义为“一个产业是由一群生产相近替代产品的企业组成的”,并认为影响产业竞争的因素,可分为产业内部因素和产业外部因素两大类,起关键作用的是产业内部因素。进而波特认为.企业最关心的是它所在产业的竞争强度,而一个产业内部的竞争强度又取决于市场上存在的5种基本竞争作用力(Competitive Force):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企业问的竞争力量)、供方侃价能力(供应的力量)、买方侃价能力(购买的力量)、进入威胁(潜在进入者)、替代威胁(替代产品生产的威胁)。这些5种作用力汇集的合力决定着该产业竞争的强度及产业的最终利润潜力。波特通过对一个产业以上5种基本竞争作用力的分析构建了一个产业竞争力分析模型。事实上,这一模型对商业性质的企业进行分析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也是行之有效的。 二、我国内地金融竞争力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竞争力具有整体性,即金融竞争力是竞争力资产、竞争力环境和竞争力过程的整合统一体.三者缺一不可;动态性,即金融竞争力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空间时间要素相对性,即这种相对性是表现在多层面;环境因素的重要性,即随着经济、金融国际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竞争力环境的建设和优化是提升金融竞争力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尤其对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国家或地区。上述波特模型对于解释诸如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竞争力来源具有较好的说服力,但在解释小国经济,解释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会存在不少问题,并不太适用。因此,对于中国大陆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丰富金融“硬资产”,强化金融“软”资产中国是发展中大国,国内经济金融环境不同于发达国家,既有自身的优势.如金融市场容量大、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等,也有劣势,如资本不足、管理欠缺、市场效率较低等。因此,中国要实现从竞争劣势转为竞争优势,既要丰富金融“硬资产”,又要通过强化金融“软”资产,并凭借高效的转换过程而变得富有竞争力。 (二)缩小区域金融发展的差距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经济金融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特性,即地区间经济金融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由此所带来的资金分布也不平衡,区域金融主体行为的能力也具有差异等。因此,从中观层面来研究金融竞争力.对促进区域金融发展,缩小区域金融发展的差距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三)充分考虑政府的作用和体制因素中国大陆处于转轨时期,政府的作用及体制因素对于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国外的竞争力理论研究是以发达的市场经济为基础,而中国大陆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从中国大陆的发展历程看,政府的作用和体制因素在经济金融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在研究金融竞争力时不应将其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 (四)构建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对金融竞争力的研究需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构建竞争力指标体系,从而对竞争力进行评价。从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看,评价体系首先应基于一定的理论分析。评价指标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定量(显示性)指标,通过计量模型和数据资料的分析,对竞争力量化后进行评价;一类是定性(分析性)指标,通过因素分析,体现出竞争优势与劣势。
目录 1什么是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 2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的特点 3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的的主要形式 什么是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 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是指经营1年以上的欧洲货币借贷业务市场。按传统惯例,1~5年期的贷款为中期贷款,5年期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二战以后,不再严格加以区分,而是统称为中长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有贷款利率、各项附加费用、贷款期限、利息期、贷款偿还办法、提前偿还条款、货币供应条款、货币选择条款、费用增加补偿条款、违约条款、交叉违约条款、消极保证条款、比例平等条款、适用法律条款。 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的特点 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一般有四个特点: 1、签订协议。对于短期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常常通过电话、电信联系,就能确定贷款条件、利率水平、归还期限等,一般无需签订书面协议;而中长期贷款,由于期限较长,贷款金额较大,一般均签订书面的贷款协议。 2、联合贷放。所谓联合贷放就是一笔贷款往往有数家甚至二三十家银行提供,这也叫银团贷款或辛迪加贷款。采取联合贷放的原因,一是中长期贷款金额较大,一家银行无力提供;二是可以分散风险,万一贷款到期不能收回,诸多银行分担损失。 3、政府担保。中长期贷款如果没有物质担保,一般均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贷款协议的履行与贷款的偿还进行担保。 4、浮动利率。由于贷款期限较长,如采取固定利率方式,发生利率的变化时,利率上升,对债权人不利,利率下降,对债务人不利。所以采用浮动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浮动进行调整,是中长期贷款的利率特征。 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的的主要形式 近年来,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迅速发展壮大,其中辛迪加贷款是其主要贷款形式。 辛迪加贷款有两种形式:直接辛迪加贷款和间接辛迪加贷款。 1、直接辛迪加贷款,即参加贷款辛迪加的各成员银行直接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贷款的具体工作由贷款协议中指定的代理银行统一进行。 2、间接辛迪加贷款,即由一家或几家大银行作为牵头银行向借款人作出贷款安排。具体方式是由牵头银行将贷款分别转售给其他参与银行,它们按各自承担的份额提供贷款,贷款工作由牵头银行负责管理。 辛迪加贷款是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提供贷款的典型形式,但金额较少、期限较短的中长期贷款一般只由一家银行提供,这种形式的贷款称为双边贷款。这种贷款的利率结构与辛迪加贷款相同,但其他费用较低,有时甚至全免。
目录 1什么是协议市场 2协议市场与公开市场 什么是协议市场 协议市场(Negotiated market) 金融体系中经常有用的市场的另一种分类是把市场分为公开市场与协议市场。 协议市场是由社会建立的制度性的机制,在该交易机制下,借贷双方按直接协商达成的交易条件发放借贷或交易证券。例如,在公司债券的协议市场上,证券在私人合约下销售给一个或几个购买者。 协议市场与公开市场 公开市场是由社会创造的个人或机构都能够参与的发放贷款、交易证券的机制。例如,一些公司债券在公开市场上销售给出价最高者,并可在债券到期和偿还前多次买入卖出。 再如,某人去其当地银行为购买一辆新的小汽车申请一笔贷款,那么他或她就进入了汽车贷款的协议市场。公司股票市场上有大的股票交易所,它们代表公开市场,而且还有股票的协议市场在同时运作。然而,在这个市场上,一家公司只能向一个或少数的购买者出售它的全部股票。
中国证券市场(securities market of China/China securities market) 目录 1 中国证券市场概述 2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3 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自律规则 4 中国证券市场百年史 中国证券市场概述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发展。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中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高速成长的证券市场,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和结算网络覆盖了全国各地。证券市场交易技术手段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也已经建立。证券市场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回顾十五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主要有如下几个重要特点。 (1) 市场发展日益规范有序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 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 ② 股票发行方式不断改进。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股票发行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发行。后来采用发行认购证的方式发行股票,但由于供求的严重失衡,引发了中国证券发展史上“8.10”风波。从1993年起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向全国公开发行,这虽然有利于保证公平性,但成本偏高。后来又推出了与储蓄存单挂钩的发行方式,但随即被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所取代,后者具有操作简便、时间短、成本低的优点。为了确保股票发行审核过程中的公正性和质量,中国证监会还成立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股票发行进行复审。1999年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当年7月1日《证券法》实施后,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制定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新股发行定价报告指引》、《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确立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框架,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趋于明朗。 2000年2月13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2001年,证监会先后颁布了《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新股发行上网竞价方式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拟发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等,对企业发行新股的过程与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在总结以往股票发行方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01年形成了“上网定价发行”,“网下询价、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上、网下询价发行”三种主要的发行方式。2006年9月19日实施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再次对证券发行的询价、发售、承销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如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可以不经过累计投标询价而只需通过初步询价就可定价发行;在证券发行方面也引入了“绿鞋”机制,即超额配售选择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③ 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 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 (2) 证券发行规模逐年扩大,品种结构日趋合理 目前,我国发行上市的证券品种已涵盖了股票(A股、B股、H股、N股)及其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认购权证、认沽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产收益计划、收费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资本市场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促进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开辟了更为多样的直接融资渠道。 (3) 机构投资者队伍逐渐壮大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反映了市场的成熟程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规模有限,通常买卖频率较高,追涨杀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由此可见,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是维护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199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相继推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三类企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等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 (4) 监管手段的法制化 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证券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证券、期货的一线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强化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当然,我国年轻的证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不高,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市场中介机构的诚信观念、法制意识还较薄弱;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还不完善;市场的结构、功能、品种以及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等。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观念和做法都在转变;我国证券市场的矛盾和问题也一定会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 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自律规则 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证券市场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为核心,包括250多件法规和规章在内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以《证券法》、《公司法》为核心,以配套证券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性规则为基本内容,奠定了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法律基础。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修改) 二、法规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4月22日起施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8月2日起施行) 三、规章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1月14日起施行)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2月10日起施行) 《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 1997年3月3日起施行)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3年9月2日起施行) 四、自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 2001年6月8日起施行) 《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1998年8月10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市场百年史 中国证券市场从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三个时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证券市场,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湾证券市场,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湾证券市场,形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1870——1949年的中国证券市场 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股票是洋人发行的。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商开始在中国兴办工商企业并开始发行股票。最早在中国设立股份银行的是英国汇丰银行,1865年3月3日在香港设立总行,4月在上海设立分行,1870年前后中国出现了买卖外商股票的的经纪人。 与此同时,在清朝洋务运动的推动下也出现了中国人自己开办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自己发行的股票。1872年李鸿章、盛宣怀在上海开办的轮船招商局发行了股票。1882年上海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华商组织了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外商组织了“股票掮客公会”,这是中国出现的最早的专门从事股股票交易的机构。1891年洋商开办上海股份公所。1902年清政府建立了上海众业公所。1908年发生了我国历史上股票交易的第一次严重的投机倒把事件。英国人麦边在上海开设橡皮股票公司,宣称在澳大利亚种有大量橡胶树,一些外商银行也与之勾结,开办以该股票作抵押的放款业务,引起许多人争相购买橡皮股票,一些中国钱庄认为有利可图,也参与了收购橡皮股票哄抬股价的活动。1910年橡皮公司的外国人售出全部股票后携款外逃,外国银行宣布停止收购橡皮股票,并索要以前的抵押款。这时股东才知上当,相续倒闭的中国银庄有几十家,给当时的金融界和股市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为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由于帝国主义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放松了对中国市场的控制,中国民族工商业迅速发展,股份公司日益增多,股票大量发行,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时期。 1914年上海股票商业公会成立,同年12月北洋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证券交易条例,证券交易有了初步的法规。当时的上海股票商业公会设在上海二马路一带(今九江路)。最初有会员12家,后增至15家,会员缴纳12两白银作为公会资本,每月还要交会费2两。交易品种包括政府公债、铁路债券、公司股票及外汇等等。交易方式是现货交易,交易时间为上午9——11时,手续费按1%—5%收取。这标志着中国人自己经营的第一家现代证券交易所诞生了。 1920年孙中山先生与虞洽卿联名向北洋政府申请成立了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集资500万元,于同年7月1日开业,经营品种除证券之外还有金银、皮毛、花纱布、粮油等等。与此同时,上海股票商业公会也根据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所交易法》改组为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集资300万元,经纪人有55名,主要经营北洋政府发行的公债。这两个交易所业务兴隆,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开业半年就赚了100多万,引起了各方面投资者的注意,各种证券物品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仅在上海就有200多家。随后全国一些大城市陆续建立了证券交易所。 1918年北京股票交易所成立,1921年天津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当时的天津证券物品交易所资本200多万元,分为10万多股,由天津和上海两地筹资,理事长为曹锟之弟曹均,沪方代表由孙棣三担任,监督人为天津一位巨绅。当年10月1日在天津东马路开业,先是买卖公债,然后增加了股票交易,也曾兴盛一时。 1921年秋,风云突变,当时上海先后兴起的150家交易所,有的发行股票成立了信托公司,因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而倒闭,引起了连锁反应,上海有近百家证券物品交易所倒闭,只剩下包括上海货商交易所在内的十几家。天津的证券物品交易所也因上海股价暴跌、交易所倒闭之风的影响,于1922年停止了营业。后来人们把1921年的交易所和信托公司的倒闭风潮称为信交风潮,这是中国证券市场的第一次暴跌。 30年代至40年代,中国股市经历了抗日战争时期的第二次大起大落的投机风潮。当时京津沪相续被日军占领,经济处于停滞状态,伪币大量出笼,物价急剧上升,工商业萎迷不振,各路资金都涌向股市,证券交易所活跃起来,上海的交易所由不到10家增加到80家,天津的证券贸易行最多时达到150家。同时黑市风气盛行,津沪两地无照经营的达200多家。地方政府先是禁止股票交易,后来又改变策略,想利用证券交易吸引社会游资。1943年9月上海货商证券交易所复业,经纪人由原来的50 人增加到150人,申请上市的股票150种,但开业后并不理想。1944年底华北政务委员会指定天津银行业公会组织华北证券交易所,强行规定天津银行出资 1000万元,北京银行出资500万,青岛、济南银行各出资250万,于1945年1月成立华北证券交易所。但是当时伪币贬值,时局动荡,各方面都不积极,直到日本投降也没有开业。 1945年国民党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开放犹豫不决,争论不休,各派人士意见不一致, 但是当时黑市的证券交易和转让仍在进行,社会游资没有正当出路,1946年上海又开始筹备交易所,由原来的华商股票交易所的老股东认购6/10股份,其余4/10由中国、交通、农民、中央信托、邮政储蓄等单位承担,定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1946年9月开业,当时有经纪人250多。开业不久市场疲软,经纪人陆续申请退出,股票交易清淡,形成中国股市的第三次暴跌。1946年3月华北证券交易所改为天津有价证券交易所,增加资本10亿元,几经周折于1948年开始营业,但由于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元券,货币贬值,天津证券交易所被迫停业。 1949年以前中国有香港、上海、天津、北平四个证券市场。香港是开业最早的证券市场,1891年香港股票经纪协会成立,1914年易名为香港证券交易所。1921年建立了第二个证券交易所。1941年香港被日军占领,这两个交易所停止活动。1947年两个交易所合并,成立了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实际上,香港从1866年开始股票买卖到1947年香港香港证券交易所成立这一阶段,市场规模很小。30年代在上海银行操纵下股票经纪业务才有所扩展,旧中国的金融中心在上海,因而有“大上海”、“小香港”之称。1949年内地(特别是上海、广东)的企业人士移香港,带来较多的资金,才使香港证券市场有了暂短的起色。香港市场的发展是在1960年以后。 (二)1950——1980年的中国证券市场 1949年6月华东军事管制委员会为了稳定上海金融秩序封闭了上海证券交易所。1949年1月天津解放,天津军管会接收和清理了原国民党时期的证券交易所,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天津证券交易所,该所于1949年6月正式营业,成为新中国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1950年2月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这两家交易所在解放初期对融通社会资金,恢复生产起了积极作用。1950年以后金融和物价趋于稳定,证券交易减少。1952年天津证券交易所并入天津投资公司,北京交易所也停业。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大陆的有价证券是国家发行的公债,但只能还本会息不能买卖和转让。80年代中国大陆又兴起国债、企业债券和股票的交易。 香港证券市场是1949年以后一部分内地资金的转入才逐步发展起来的,但市场狭小,银行信贷是各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到1962年也只有65家上市公司。1965年平均月营业额410万美元(约3200万港元),1967年8月31日恒生指数曾降至58.61点,香港证券交易所曾两次停市10天。 1968年香港经济增长,使证券市场成为地方实业重要的资金来源,1969年平均月营业额2720万美元(约2.12亿港元),上市公司72家,同年12 月17日远东证券交易所开张。1971年9月15日金银证券交易所开业,1972年九龙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开业,在如此狭小的地区拥有四个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罕见的。但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香港发展为东南亚的金融中心,港英当局和中外财团的投资迅速增长。1972年香港四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190种,当年上市的就有98种,成交额达到43.397亿港元,是1969年的70多倍。1983年成交额达到482.17亿港元,比1968年增长了53倍,总市值达到了1734.5亿港元。在这期间香港股市也经历了1973年和1982年的两次暴跌。 70年代香港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使证券交易所挤满了家庭妇女、保姆和小贩,每周都有新上市的股票,由于忽略了证券交易的基本法则,一些股票在市盈率100倍以上的价格上交易,使恒生指数从1970年的211.9点暴涨到1973年3月的1775点,交易所对风险毫无准备,终于发生了暴跌,到 1974年12月恒生指数跌到了150点。从1972年起香港证券交易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的规范化措施,并在1974 年提出四个交易所合并的设想,1977年形成统一的证券交易所取代原来的四个交易所的工作有显著的进展,建立了由证监会牵头并由四个交易所代表组成的工作班子。1980年7月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组成,1981年3月31日正式注册。1978年以后由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促进了香港的进出口和转口贸易,香港房地产兴旺,恒生指数又恢复到1972年的水平,1980年10月1日达到1810点,成交额达到957亿港元。1982年香港股市因佳宁事件和撒切尔夫人访华引发的所谓“信心危机”发生第二次暴跌,1983年初恒生指数跌至750点。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公布,人心稳定,恒生指数又上升到1200点。 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949年国民党当局逃到台湾以后,通过发行所谓“爱国债券”促进证券交易,但是真正的证券市场是从1953年开始的。台湾当局为了把地主的土地转换给农民,对地主实行赎买政策,以七成稻谷实物债券和三成的公营事业股票(主要是台湾水泥、台湾纸业、台湾工矿、台湾农林四大公司)换取地主的土地。当时地主所得的债券和股票,连同台湾当局发行的爱国公债共22亿新台币,地主对其所拥有的股票不感兴趣而大量开价出售,场外交易的商行应运而生,最繁荣时达到二三百家。为了加强管理,台湾当局1954年颁布了《证券商管理办法》。1960年台湾证券管理委员会成立并开始筹备证券交易所,1962年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1家,其中上市公司18家,上市股票25种,面值54.9亿新台币,总市值为68.4亿。1967 年编制了台湾证券交易所加权指数,1968年加权指数为111.75点,1973年由于纺织品出口激增,证券市场活跃,指数曾达到514.85。1974 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又导致指数暴跌至188.74点,以后四年的指数一直在200—300点徘徊,1978年随着经济的恢复指数上升到688.52点, 1979年至1982年指数在400—500点区域内波动。台湾股市的狭小是因为大多数民营企业是传统家族式经营,不愿意发行股票便股权分散,从而使原有股东的利益受损。股市的交易制度不健全,投机性强,良好的公司也不敢贸然从股市上融资。 (三)1980年至1997年的中国证券市场 1981年10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选举了第一批成员,经过三年,原来的香港证券交易所、远东证券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九龙证券交易所停止营业,1986年4月2日联交所正式开业,并亨有在香港建立、经营和维护证券市场的专营权,使香港证券市场进入了一个新时期。1986年9月22日香港被接纳为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的正式成员,开始向国际金融市场迈进。当时香港共有上市公司258家,证券330种,其中260种是普通股票,21种是认购权证,7种是公司债券,1种是政府债券,36种是单位信托,5 种是优先股。1987年恒生指数接近4000点,但由于美国股市暴跌而引起的世界性股灾,香港股市在1987年12月7日跌到1894.94点,1990 年重新恢复到3500点。90年代香港股市虽然也受到各种外界影响,但搞风险能力较强,1992年恒生指数曾达到12000点,到1997年1月香港已有 550只股票,其中包括综合企业、航运货仓、酒店饮食、金融投资、地产建筑、零售传播、电子玩具、工业和公用事业九类,此外还有基金16只,认股权证36 只,中国H股22只,共624只。 台湾股市80年代初的加权指数在400至500点徘徊,直到1986年才上升到1039.11点,此后几乎是翻倍的的增长,1987年达到4673 点,1988年8789点,1989年10773点,1990年12495点,终于暴发了一次暴跌,从90年2月的12682点跌到10月份的2485 点,跌幅达80%,到年底又回复到4530点,当时的355家证券公司受到不同程序的损失。 80年代至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是深圳、上海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中国境内形成了深圳、上海、香港、台湾四个证券市场。 1981年中国政府开始发行国库券,1984年7月北京天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这是 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证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到1989年全国发行股票的企业达到6000家,累计人民币35亿元,遍及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河北、安徽、湖北、辽宁、内蒙古等省市,其中债券化的股票占90%以上,经正式批准的比较规范的股票发行的试点企业有100多家。除股票之外, 1986年5月8日沈阳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开展了债券买卖和抵押业务,到1988年全国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流通市场,1989年全国有100多个城市的400多家的交易机构开办了国库券转让业务,1990年全国累计发行各种有价证券2100多亿,累计转让交易额318亿,证券中介机构网点达到 1600多家,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告成立,12月自动报价系统(STAQ)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中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启动阶段。 1986年9月上海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开始了股票柜台交易,主要交易飞乐音响和延中实业两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万国、振兴三家证券公司成立从而初步形成了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到1990年上海市场上有延中实业、真空电子、飞乐音响、爱使电子、申华电工、飞乐股份、豫园商场、凤凰化工等8只股票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的老8股。到1991年上交所成立时除老8股之外,还有89年保值公债三种,87至91年国库券四种,工行债券六种,交行债券一种,中行债券两种,建行债券一种,还有上海石化、氯碱化工等企业债券十四种。深圳证券市场从1987年启动,到1990年已有发展、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等5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开交易,证券公司12家,营业网点16 个,深圳与上海不同,大宗的交易不是债券,而是股票。 1992年5月上海和深圳相继开放股价,同时在两个交易所进行规范化的场内交易,两地综合指数分别达到1429点和312点,到11月又分别回落到 386点和164点。1992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9只,B股9只,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3只,B股9只。1993年2月沪深股市的指数又上升到1558点和369点,同时又有大批新股上市,到93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107只,B股22只,国库券5种,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76只,B股19 只。1994年7月29日沪深股市在扩容的压力下分别降到325点和94点,从8月份管理层提出暂停发行新股等三项政策,两市指数在9月份又上升到 1052点和210点。到94年底,在上交所上市A股有168只,B股32只,基金10只,国债现券5种,期货10种;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118只,B 股18只,基金8只,国债期货15种。1995年初由于大量资金云集国债期货市场,深沪股市分别降到524点和122点,5月18日国务院宣布停止国债期货交易并处罚违规的券商,3天之内沪深股市指数上升到927点和175点(成份指数1473点),到95年底在沪深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达到460个,全年累计成交额64097亿,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184只,B股35只,基金12只,国债现券6种,期货14种,国债回购8种;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127 只,B股34只,基金10只,国债现券6种,期货14种,国债回购7种。1996年初沪深股市指数在522点和104点徘徊,但是随着宏观经济的好转和 97年香港回归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大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两市指数迅速上升,到12月11日和12日分别达到1258点(30指数3064点)和476 点(成份指数4522点)。96年底,沪深两市上市的证券达到667个,全年成交额41610亿,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87只,B股42只,基金15 只,国债现券9种,国债回购8种,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27只,B股43只,基金10只,国债现券9种,国债回购9种。1997年5月沪深股市的指数分别达到1510点(30指数4286点)和520点(成份指数6130点)到97年10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已有361只,B股48只,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336只,B股51只。中国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发展引起了世界各国金融界的极大关注,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发展股份制进行企业改革之后,证券市场将进一步发挥它的筹资和融资功能。 证券市场介绍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资本的供求矛盾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矛盾,一方面,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闲置资本,需要寻找投资机会,以实现资本的增值,它们形成资本的供给;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又需要有更多新增的资本投入,需要向社会筹集更多的资本,它们形成资本的需求。证券市场就是为解决资本的供求矛盾而产生的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证券市场实现了投资需求和筹资需求的对接,从而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 证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发行市场:发行市场又称为初级市场、一级市场,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将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的场所。发行市场主要通过发行证券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发行市场由证券发行者、证券承销商(中介机构)和认购投资者三个元素构成。 流通市场:流通市场又叫二级市场,是供投资者买卖已发行证券的场所,主要通过证券的流通转让来保证证券的流动性,进而保证投资者资产的流动性。 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决定着流通市场上流通证券的种类、数量和规模;流通市场则是发行市场存在发展的保证,维持着投资者资金周转的积极性和流动的灵活性,两者互为条件又相互制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中国证券市场 中国证券市场 我国证券市场已生成一种具有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的文化,即庄家文化。既然文化中已出现了某些不利因素,就必须适时地进行调整或重构。重构的基本框架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培育市场正义精神,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文化因素是任何经济活动都无法回避的基础,正如美国的丹尼尔·贝尔所说:“为经济提供方向的最终还是养育经济于其中的文化价值系统”。文化价值系统包裹的是人在经济活动中所体现的道德水准、精神品格、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活动本质是一种文化活动。认清这一点,对于经济活动本身非常重要。由此出发,我们有必要将中国证券市场纳入文化的分析范围,分析中国证券市场文化因素的长短优劣及其作用影响,扬弃某些负面因素,在已有的积极因素基础上重构中国证券市场文化。 庄股时代的庄家文化 庄家本是赌场用语,指赌博中某一局的主持人。而股市中的“庄家”则是一个模糊概念,主要指通过大量资金进行证券买卖的机构或大户。机构大户之类的庄家除私募基金外,还包括哪些?我们不妨引用两段话。1996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中指出:“一些资金大户利用股市飙升和散户跟风,频频坐庄,轮番炒作。这些大户多属国有企业,凭借其地位、关系,呼风唤雨,牟取暴利。”2000年10月《财经》杂志登载的《基金黑幕》“庄家之变”一节在叙述了君安谢幕后说:“证券公司庄家们并未就此蛰伏,只是手法更显‘高明’。在任家眼中,证券投资基金未始不能被利用为做任程序之一环。此次《财经》披露出证据的诸多证券投资基金,也颇多庄家气了——庄家不会消失,它们只是前赴后继。” 正是庄家们的前赴后继,才使得庄股绵延不绝,乃至人们将中国证券市场这10年称之为庄股时代,在这庄股时代,却又生成了一种文化——庄家文化。 庄家做庄炒作股票,有三个条件:消息、资金、造势。消息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有上市公司坦言:庄家厉害。不对,最厉害的是上市公司,没有上市公司的消息配合,庄家一点用都没有。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造势者则为新闻媒体、咨询机构、股评人士。于是,以庄家为核心,以上市公司、银行、新闻媒体咨询机构股评人士为羽翼的利益团伙产生了。为了团伙的利益,庄家与上市公司大搞内幕交易,银行将违规资金源源不断地输入股市,他们肆无忌惮地违规或钻空子操作,沆瀣一气的做局投机,象中科创业之类的庄家乘机聚集几十亿上百亿资金操纵一个系列的股票,联手做恶庄。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和证券咨询机构则摇唇鼓舌、煽风点火、推波助澜,散布虚假信息误导股民,引来无数中小散户落人圈套。 西方经济学者在解释华人社会经济现象时有“关系资本主义”的提法,我国也有经济学家警示:要警惕落入裙带资本主义的泥坑。以上所述庄家利益团伙行为,事实上是“关系”,因素的作用和影响。裙带关系本是中国文化中的落后传统,而在现今中国社会的实际生活与经济活动中,这种传统被承传并显示出非同寻常的重要性,证券市场亦不例外。庄家就是凭借上层、上市公司、银行、媒体等关系网络,得以在股市兴风作浪、呼风唤雨。可以说,“关系”,是庄家文化的内在特质。 庄家文化是中国证券市场特定发展阶段的特殊产物,其生成是各种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法制不备,有效制度与道德规范欠发达,这是庄家文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中国股市是在试一试的理念中诞生,是在摸索中磕磕碰碰前行,游戏规则尚未齐备,自利的闸门却已开启。有学者指出:我们在资本市场转型的过渡时期,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没有用一只有形的手来制裁、制止违规行为。1995年327国债期货风波庄家翻江倒海的折腾最终导致国债期货市场关闭也使券商老大万国折戟沉沙,其罪魁祸首是万国证券总经理管金生,管金生也是因为327而锒铛入狱,但指控他的罪名不是违反期货交易规则,而是受贿与挪用公款,因当时没有证券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文。然而,即使后来有了法律条文,诸如《证券法》,也并未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用,这就给违法违规者有了可乘之机。同时,中国股市并非世外桃源,现代文明社会的浮躁与喧嚣,功利与自利必将在股市得到反映,权力寻租、经济腐败、信用危机像病毒一样蔓延到证券市场。在一个道德规范不发达的市场,而这个市场又是一个少有的暴利场所,市场参与主体根本无任何免疫力抵挡任何病毒的入侵,所以在价值选择和价值追求上带有浓厚的自利色彩并超越了法律规则与道德范式。 每一种文化都存在着价值评价问题,对庄家文化进行价值评价的结果是:它对中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消极作用与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其一,市场参与者的股票买卖行为偏离了正常轨道。正常情况下,投资者买卖股票有一定的方向性,即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进行分析后再做出投资决策。但在一个庄家文化浸淫的市场,投资者已失去了这种方向性,信奉的是“股不在好,有庄则灵”,寻庄、跟庄、与庄共舞成为广大中小散户的市场行为。其二,庄股的暴利效应,衍生了人们希求速利、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助长了人们渴望财富的狂热情绪。因渴望财富而形成的狂热,正是股市泡沫产生的重要原因。过度的泡沫将导致股灾,股灾则会导致经济崩溃。 庄家文化虽不是证券市场总体文化,却已成为危及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大毒瘤,当予以扬弃。需要注意的是,扬弃的是庄家经年积淀而成的属于文化范畴的价值观念、精神品格、行为方式,而不是庄家本身。在国际资本市场,每一个股市都存在着类似庄家的角色,人称之为“坐市商”。用什么符号形式表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文化内涵。如果庄家自身来一次文化涅邡,变成按游戏规则运作的“坐市商”,带给证券市场的将是生气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