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港股06030)、中信建投(行情601066,诊股)回复监管问询之后,上周一度炒的沸沸扬扬的两大券商合并传闻就此暂告一段落。但另一个传闻仍然无解,就是国有大行会不会得到监管允许,由此而获得证券牌照?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由于证券板块上周太过火热,“混业”传闻已然成为业内热门话题,相关猜想也已衍生出多种模式。 中信建投证券(港股06066)非银首席赵然认为,可选模式有三条,一是全能型银行模式,即商业银行直接开展参与券商业务,类似于德意志银行的架构;二是银行控股券商模式,要么依靠自身打造全新券商,类似于银行理财子公司,要么是参股或控股券商,实现业务协同;三是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该模式下控股的集团主体并非银行,而是涵盖银行、券商、保险、直投等多牌照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但这并非新的模式。 三大模式引发热议 记者了解到,这三种发展模式,基本涵盖了目前券商研报和受访券商人士的所有建议。 首先,所谓的全能银行模式,也即券商成为银行的一个部门或事业部。赵然认为,要在这个层面实现“混业”,目前依然存在法律障碍尚待突破。而从风险管控的角度来看,全能银行的模式易造成风险在集团内不同属性部门之间的传染,这个方案涉及政策监管框架、公司组织架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等多方面的调整,实践难度大,可能性相对较低。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称,从商业银行法的角度来看,这个模式面临的挑战在于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这一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而证券业务不在其中。当然这一条的第14款也规定,银行可以经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但证券业务涉及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大格局,相信并不那么容易可以获得批准。”这位人士称。 证券业务回归银行体系,一方面实践难度颇大,另一方面,或许也不符合证券从业人士的期待。多家卖方研究机构都将银行获券商牌照解读为行业利好,全能型银行模式显然对现有证券行业格局有更大冲击。 其次,银行控股券商模式,也就是说商业银行作为母公司,旗下参股或者控股证券公司。这个思路实际上涵盖新设和通过资本运作参、控两个路径。部分券商人士认为,这条路径可稳步推进混业经营,是现阶段最实际、操作性最强的银行控股券商发展模式。 新时代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向记者表示,新设券商模式短期来看难以对券商构成实质性冲击;长期来看,随着商业银行逐步健全混业经营的商业模式,将会对中小券商产生实质性冲击,但是这种形式打造航母级券商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并购重组模式较为容易,对于被并购券商是利好,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这种模式面临的挑战也很现实。因为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有意思的是,尽管法条有明确禁止,但商业银行对获取券商牌照的渴望并未消弭。一位国有大行投行部负责人曾对记者表示,该行曾多次向监管部门游说申请获得券商牌照,但结果非常遗憾,因为不同的监管部门对此事态度并不一致。 业界和学界的探讨更是司空见惯。去年5月份,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李峰在《中国金融》上发表题为《应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的署名文章。在文末的政策建议中就明确提出,应该对部分大型重点商业银行适当给予混业牌照支持。李峰建议,监管部门可考虑在适当时机,以适当的方式给予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开展混业经营所需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方面的牌照准入支持。 最后,第三种模式就是金融控股平台模式。记者注意到,我国已经存在以光大集团、招商局集团和平安集团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平台,这些平台拥有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牌照,遵循央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定,子公司层面严格执行分业经营。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大涨的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港股06178)、招商证券(行情600999,诊股)(港股06099)即为此类券商。有业内人士认为,金控平台模式虽非新的发展模式,但是银行获得券商牌照或能进一步增强内部协同。 不过也有券商人士表示,这些都是基于简单逻辑的猜想,但实际推进中则复杂的多,比如券商的ROE明显低于银行,从市场化的角度,银行花大价钱买一个不如自身的资产,是否能实现业务协同的价值以及双方ROE的提升,都有待进一步评估。 市场化体制、薪酬问题待解 受访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便扫除了制度层面的硬性障碍,一些体制方面的软性障碍也会成为未来需要注意的问题。实现混业经营后的具体管理中,还有更多细节需要打磨。 有业内人士指出,就好比现有的银行系券商——中银证券(行情601696,诊股)和国开证券,虽依托母行的强大资源,但是业务协同方面较为受限,资产规模和核心业务指标均排名行业20名前后。在向银行放开券商牌照后,在业务推动模式、协同模式、风险防控、监管模式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探索。 有熟悉银行业监管模式的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证券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行业,要处理好内部协同和市场化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靠内部协同,即共享银行的客户资源、业务资源等;另一方面要在管理架构和薪酬方面与市场对标。” 其中,前一个问题可以通过行政性指令或者考核手段来绑定,比较容易解决;但激励机制则是一个难点。“说白了,薪酬太低,券商留不住人;薪酬给高了,母行的人也在盯着,人家会想,资源是我给的,活儿我也替你干,凭啥你收入就比我高?”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此外,还涉及业务中的同业竞争关系,即资源分配问题,要看银行对发展券商业务下多大的决心。“比如债券和中票短融等业务,一般都是银行在做,如果成立了新券商,这些业务都可以划拨到券商吗?”该券商人士提及了一些现实操作中需要细化考虑的多重问题。 “整理来看,这个问题涉及到要处理好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关系,以及集团内部协同和外部市场化的问题,如果可以处理好,就能相得益彰;如果处理不好,未来也会出现一些阻碍发展的问题。”上述券商人士认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六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是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三是进一步延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四是进一步满足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要求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配合银行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贷款使用监测指导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分析,持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 六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扶贫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力度。 据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是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于2014年联合推出的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信贷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443.5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81万户次,超过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在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展、改善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38家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名单,在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号上被公开曝光。银保监会强调:这次对有重大违法违规的公司公开曝光,既是银保监会整治股东股权乱象的一次重要行动,也是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公开曝光,是将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失信形象公之于众,提高违法成本,发挥震慑作用,净化市场环境,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自觉约束其行为;谁要触碰法律“红线”、逾越监管底线,监管部门就一定会不遗余力、一查到底。 这是银保监会第一次公开曝光该行业中股东有重大违法违规的公司名单,重点公开近年来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违法违规事实确凿、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股东。被曝光的38家公司分别存在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被曝光企业的行为违反市场规则,破坏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透明原则。这些行为必须要公开,要让整个市场都知晓,否则就是市场扭曲和市场失灵;同时,如果监督检查空缺或者监督不及时、不到位,那是监管部门失职。公开、透明和有效的市场监督,是约束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行为的重要力量,巴塞尔协议将市场约束作为三大支柱之一,放在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等重要的位置。 银保监会认为,银行保险机构具有外部性强、财务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严重等特征,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对其股东股权必须从严管理。这次公开曝光,也是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和监督机构股东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这次曝光违规企业,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清理和警示。这个行动给市场带来了信心,这样的曝光、这样的警示必须是持之以恒的,也将是常态化的。 银保监会强调将坚持“两个不变”:一是坚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银行保险机构改革、优化股东结构的积极取向不变;银保监会将继续畅通社会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的渠道,优化股东结构、充实机构资本,重点引入注重机构长远发展、资本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战略性股东。二是坚持严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公司治理的高压态势不变。
“车贷一哥”终究凉了。7月4日晚,杭州警方一纸立案侦查通告,宣告了美股上市网贷公司微贷网的结局。7月5日,微贷网被查一事在全网迅速传播并引发多方热议,累计借贷金额近3000亿元、借贷余额近百亿元的微贷网,究竟因何被查也成了外界普遍关注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车贷一哥”被查之前,“车贷第一股”已经先行沦陷,在此背景之下,车贷模式也引人深思:上市、立案、转型,“翻车”频现的车贷平台还能走多远? 待收近百亿被查 7月4日晚,据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通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已对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强调,微贷网催收工作将纳入政府整体处置,原有催收体系、组织架构及人员保持不变,催收工作受政府统一管理、监督及指导。处置办将根据催收工作进度适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 今年5月底,微贷网曾官方公告称,决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退出网贷行业,然而,6月30日期限已过,良性退出未如期而至,一纸立案通告宣告了微贷网的结局。 微贷网此次被立案侦查并非毫无征兆。从出借人反映来看,被立案前,已有近500位投资人在投诉平台上联名投诉微贷网损害出借人利益,称平台存在擅自调整兑现方式、擅自篡改合同数据等违规行为。此外,微贷网还被法律诉讼缠身。根据天眼查,微贷网周边风险高达4029条,其中自身风险达497条,具体包括149条开庭公告,案由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在多方人士看来,引发此次被查的导火索,主要是因为资金端层面。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称,网贷业务区分资产端和资金端,微贷网被查直接原因主要是资金端无法及时兑付。“微贷网之前就有退出方案,此次被查导火索,或许是因方案在执行的过程中未按原计划推行,或者是因为出借人对退出方案无法接受,因此微贷网在后期兑付上出了问题,出借人报案后,警方介入立案侦查。”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推测道。 针对出借人的联名投诉及此次被查具体原因,北京商报记者尝试采访微贷网,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7月5日,微贷网股东方汉鼎宇佑(行情300300,诊股)公告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汉鼎宇佑科技持有微贷网14.13%股权,此次立案调查可能导致公司金融资产存在较大金额的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对微贷网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余额为1.55亿元。预计6月末,公司对微贷网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余额为0.76亿元。 股价方面,根据Choice数据,微贷网在美股上市后,股价最高曾涨至13.63美元/股,北京时间7月5日截至记者发稿,微贷网股价为1.33美元/股,较上市以来股价最高点相比跌幅超过九成,当前总市值仅9371.37万美元。 微贷网曾是杭州最大的网贷平台,除了经营时间长达九年外,也被业内称为“车贷一哥”。官网显示,微贷网于2011年7月上线,2018年11月登陆美股纽交所上市,主要经营汽车抵押借贷业务,借贷产品包括“车主贷”及信用贷“微易融”。截至2020年2月末,微贷网累计借贷金额2986.6亿元,借贷余额为85.83亿元,借贷余额笔数33.7万笔,当前出借人数量11.55万人,当前借款人数量31.5万人。 车贷平台频“翻车” 值得注意的是,微贷网并非首家被警方通报的车贷上市平台,早在2019年1月,杭州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即通报称,对杭州优品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一点成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初步调查,一点成圆平台以房贷、车贷等方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嫌疑人已被控制。 此外,2019年8月,“车贷第一股”点牛金融也因涉嫌非法吸存被立案。2020年3月,公安机关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点牛金融实际控制人发布红色通报,另有1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前,车贷平台业务模式主要分为汽车抵押/质押贷款、车商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除微贷网、点牛金融等被立案外,还有投哪网、人人聚财、图腾贷等多家网贷平台入场。不过,目前多数平台均已退出。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车贷业务虽有车辆抵押,但是变现途径较窄,同时变现时间较长、成本过高。在他看来,当前,车贷市场的大范围“遭殃”,一方面是因大环境影响,因为网贷风险易传导,当前监管政策对网贷行业并不支持;此外从业务层面来看,车贷在催收和处置环节可能会涉及暴力催收和违法处置等问题,该环节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苏筱芮同样称,车贷业务涉及的乱象较多,贷前主要是收费问题,如此前轰动全国的“奔驰金融服务费”,重复收费、隐形收费等变相推高申请人的贷款利率;贷后方面主要还是催收方式,比如抢车、拖车等恶性行为,贷后暴力催收最容易触犯法律。 转型难上加难 “车贷平台在退出过程中,难度会比一般网贷平台更高,因为车贷资产时间相对更长,且车抵贷过程中会有较多乱象,因此整个平台的回款会相对更难更复杂。” 谈及车贷平台如何退出问题,于百程直言道。在多位分析人士看来,当前,对于市场上的车贷平台来说,资产催收一直是一大痛点。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石鹏峰指出,资产和催收问题早已在过去几年的不断整治中被关注,已不是新鲜事物。 退出尚存难度,转型更是难上加难。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19年底,已被立案侦查的点牛金融悄然开启“自救”,拟计划开展汽车租凭业务和比特币采矿业务;同期,微贷网也发布公告表态,拟转型并申请网络小贷牌照,不过截至目前,二者转型均未有明朗进展。 在多位分析人士看来,当前,车贷平台转型不确定因素仍较多,尤其是已立案的公司要进行转型的难度更大,被立案后公司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例如偿还债务、偿还出借人的欠款,且公司本身也要承担很多不可知的风险。 苏筱芮则建议,要解决车贷平台的问题,还应从市场上正本清源。一是加强监管约束,包括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等多重方式,从顶层设计方面厘清红线,对违反机构给予惩罚;二是持牌机构的商业约束,部分涉及违规的销售、催收等第三方合作机构,持牌金融机构应建立清单制度,对有“黑历史”的三方机构停止商务合作。此外,对于投资人来说,由于网贷行业基调已定,投资者应尽可能停止新增出借,对不明确的项目业务保持警惕。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以下简称《认定规则》)。 这是国务院金融委发布的11条改革措施的其中一项,也是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重要配套细则,因而备受市场关注。 厘清“模糊地带” 据悉,《认定规则》已经在2019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内共收到35家机构合计94条意见建议。目前,多数意见和建议已合理采纳。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现在仅对一些技术细节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并没有方向性变化——没有放松也没有收紧。”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认定规则》充分考虑了当前内外部经济形势、实体经济融资的困难、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以及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等因素,旨在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目前来看,《认定规则》政策出台效果总体正面,市场机构均支持尽快出台。”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前由于标准不清晰,不少金融机构倾向于规避部分业务以降低风险,这不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认定规则》有助于厘清“模糊地带”。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是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标债资产”)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非标资产”)的清晰界定,有利于资管行业、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二是明确标债资产认定路径,有助于引导新增债权类资产向债券等标债资产规范转型,有利于提升市场直接融资比重;三是市场普遍支持“非非标”资产过渡期豁免安排,认为有助于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支持市场平稳过渡。 稳定市场预期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认定规则》有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方面,有助于稳定市场对于政策环境的预期。《认定规则》细化了资管新规关于标债的5项要求及相关认定标准,并在过渡期安排、监管要求等政策导向上,与资管新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保持一致,既没有制造进一步紧缩的预期,也没有放松监管要求,对市场影响相对较小。 另一方面,《认定规则》出台也有助于稳定市场关于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非标”是相对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言的一类资产,“非标”与“非非标”的界限在哪、如何认定,一直是市场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此前,对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资产,市场已有共识。在资管新规发布后,绝大多数市场机构已经主动按照要求调整不合规资管业务、压降“非标”资产规模,并逐步转向投资债券和存款等表内资产。 但对于如何判定“非非标”则较为模糊。2013年,《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信贷资产、信托贷款等8项资产列举为“非标”。基于此,既不属于标债资产也没被明确列举为非标的资产种类,就变成了边界模糊的“非非标”。 在资管新规落地、投资“非标”受限后,不少机构寄希望于“非非标”,希望这类资产能够被认定为“标债”,这也是《认定规则》备受关注的原因之一。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与金融监管部门及市场机构充分沟通,《认定规则》将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与资产支持计划、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明确了市场对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 此外,《认定规则》还有助于稳定市场关于过渡期安排的预期。《认定规则》对存量的“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管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豁免了非标资产有关监管要求,这使得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整改计划,自主合理做好投资安排。不属于债权类的资产,如金融衍生品、权益类投资等,并不在《认定规则》规范范围内,将不受影响。 市场反应积极 从总体来看,《认定规则》对市场的影响有限。相较于百万亿元级的理财市场规模,“非非标”总量有限。 初步估算,截至2019年6月末,“非非标”存量约为1800亿元,而在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估计“非非标”规模仅剩几百亿元。 “此次也并非是对非标资产清理‘一刀切’,并未强制非标资产转标。”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应客观地看待标债资产与非标资产的利与弊,将投资标债资产的主动权交给市场机构。 同时,在不干扰正常融资、不改变市场标准的情况下,《认定规则》提供标债资产认定的路径,消除市场的疑虑和误读。这样既有利于化解非标资产难入表、难接续的问题,又有利于非标资产的规范发展,为市场增添了弹性。 对于《认定规则》,当前市场反应积极,普遍认为与资管新规思路和要求保持一致,符合市场预期,总体持认可态度。据了解,有关基础设施机构对于参与申请标债资产认定态度积极,已有机构着手推动债权类资产的改造工作。
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必须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专项债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是当前特殊情况下债券资金使用的特殊举措,可谓一举多得。值得注意的是,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必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在助力其增强“造血”功能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这项措施拓宽了专项债使用范围,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加大对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有力的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今年,我国在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的同时,为增加政府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安排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专项债规模占今年8.51万亿元政府债券资金的四成以上,可见其在积极财政政策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因而如何使用好专项债资金备受关注。 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必须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带动民间投资,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专项债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是当前特殊情况下债券资金使用的特殊举措。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较大困难,保市场主体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对此,国家出台了减税降费、信贷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稳企业、保市场主体,是当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首要任务。我国中小银行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立足当地、扎根基层,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一些中小银行在经营管理、资金实力、风险管控等方面面临一系列问题。此前,央行通过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引导其以更优惠的利率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增强对实体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这项举措既能增强中小银行资金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又能促进其加大力度服务实体经济,扩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可谓一举多得。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必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在助力其增强“造血”功能。为此,必须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中小银行在获取资金支持的同时,要注重“强身健体”,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至关重要,不能因为应对疫情就不重视债务风险,也不能因为处置风险制造新的风险。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稳定中小微企业对稳住经济基本盘、保障就业和民生意义重大。当前,一系列财税、货币、金融等政策明确,必须抓紧落实落细,尽快发挥政策实效,更好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众所周知,银行资本是商业银行从事经营活动的本钱,具有损失缓冲和消除银行不稳定因素,树立公众信心的作用,以及吸收银行损失,保护银行正常经营的功能。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给银行业尤其是中小银行机构带来了较大经营压力。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导致中小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出现不同程度上升,资本充足率承压,补充资本的紧迫性上升。中小银行资本不足,不仅抵御风险能力差,而且还会影响资产规模扩张,限制贷款投放,影响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 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53%,较上季度末下降0.12个百分点。其中,城商行与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仅为12.65%和12.81%,较2019年末分别下滑0.05个、0.32个百分点,距离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红线10.5%的安全边际较近。 当前,银行补充资本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源性的,比如依靠自身盈利;第二种是通过外源性方式补充资本,比如增资、IPO、可转债、定增、永续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债等。就中小银行来说,较高的门槛限制了其补充资本渠道。 面对资本金困境,有关政策正在加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力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5月份金融委发布了11项重磅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拟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也表示,支持银行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加大金融支持,发挥中小银行不可或缺的作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这不仅可拓宽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使用范围,同时也扩大了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途径,意义重大。 一方面,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国务院金融委在去年9月份召开的全国金融形势通报和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的责任。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进一步重申了三方责任。地方政府利用专项债以适当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加关注地方法人银行的发展,强化在风险管控和风险处置方面的责任,有助于地方银行稳健经营,有助于发挥其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中的作用。 另一方面,有助于推进中小银行市场化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此次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另外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如此限定,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保就业,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地方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深化改革,化解和处置一些存量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在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根据银行机构资产质量、风险状况及处置需要,因行施策,细化实施方案和支持方式,不能搞“一刀切”。同时,应逐行评估、严格把关,成熟一家推进一家。
出入航空贵宾室、累计消费积分、视频网站会员月卡、商场代金券、手机流量券……如今,巧用信用卡权益已成为不少持卡人的“必修课”,不少商业银行更是将其作为获客、推广的重要途径。 不过,近期有多家商业银行宣布将调整信用卡积分规则,同时缩减部分权益,如调整积分兑换里程比例等。为何信用卡权益会“生变”?背后的原因有哪些?接下来,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趋势如何?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日前宣布,将自8月1日起对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进行调整,其中,新增境内线上交易积分累计场景、调整境内其他线上交易及境内线下交易积分累计规则、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累计积分。 此外,广发银行也发布公告称,将增加不累计积分商户名单,持卡人在该名单所列商户消费或交易将不予累计信用卡积分、签账额、合作方积分(里程等)、活动奖励,自8月2日起生效。 “之所以做出调整,主要是出于保障客户用卡安全、鼓励规范用卡的考虑。”广发银行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信用卡权益“薅羊毛”行为日益普遍,个别不法分子盯上了这块“蛋糕”,通过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虚假交易等方式获取信用卡积分并兑换礼品,随后在市场上倒卖礼品并获利,不仅严重损害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多家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电商平台困扰不已。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信息显示,冉某曾通过虚构商户身份、转战多个交易平台等手段,使用自己名下的多张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信用卡,虚假购物、虚假消费共计1600余万元。由此,冉某获取了招行信用卡消费积分300余万分,并兑换了航空里程、酒店积分、礼宾服务等,经招行评估,这些礼品最低价值12万余元。 除了出于安全用卡角度而做出的积分规则调整,部分银行的信用卡权益“缩水”问题也引发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其中,部分银行将刷卡交易积分累计由原每满1元累计1分,调整为每满10元累计1分,部分商户类别(MCC编码)如房地产交易、汽车销售、保险、批发类交易、减免类、金融类、慈善捐赠类、储值缴费类、社会服务类等不列入积分范围。 信用卡权益“缩水”又是为何?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不太乐观”。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918.75亿元,较上年末大幅增加23.7%,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27%,较上年末增加0.29个百分点。 同时,一季度银行卡人均消费金额为1.80万元,同比下降11.02%;银行卡卡均消费金额为2960.63元,同比下降18.64%;银行卡笔均消费金额为834.20元,同比下降5.32%。 “预计信用卡贷款今年会遇到比较大的挑战,有可能会比去年的增量少一些。”某股份银行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收益覆盖成本加风险”的经营规律,缩减信用卡权益也就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