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增强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的能力,引导和促进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1月4日,财政部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7章35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主要是通过对金融企业的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以及偿付能力等财务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则更加全面立体,特别是新增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评价维度,促进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适应新阶段需要 保障信贷投放能力 现行《办法》是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中四类(银行、保险、证券、其他)评价类别之一。2009年,财政部发布《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6年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发布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在推动商业银行提升经营效益、提高资产质量、坚持稳健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现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局限性逐渐凸显,有必要根据新形势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办法》一是适应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现行评价体系,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新理念。二是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和五中全会都进一步明确,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推动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这就要求在追求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与效益。三是保障银行信贷投放能力的需要。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信贷融资占比较高,资本耗用较大,现行办法中偿付能力状况考核三项资本充足率指标,权重过高,降低了资本对信贷的撬动效率,不利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优化调整指标 引导银行响应国家政策 记者了解到,改革前,《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设置四类指标,具体为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付能力。改革后,《办法》将指标体系调整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四类,每类权重均为25%,兼顾了考核重点和平衡关系。各单项指标权重依据重要性和引导功能确定,可适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实体经济需求、金融发展趋势等进行动态调整。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办法》在评价导向上更加突出服务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等综合经济效益。新增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评价维度,包括与当前国家对商业银行重点工作导向密切相关的业务指标,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指标、服务生态文明战略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指标。在评价理念上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建立发展质量评价维度,引入经济增加值、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利税等指标,引导银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投入产出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之前,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可能更多关注经营效益,将利润考核放在首要位置。而现在《办法》新增两类考核维度,同时仍然保留了风险防控、经营效益等指标,综合考虑了短期回报与长期风险防控、银行自身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目标的平衡,有助于避免商业银行因过度追求短期利润而导致的风险积聚、资金空转乱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办法》提炼出风险防控大类指标,新增不良贷款增速这一具体指标,同时加分事项更加突出违规“黑名单”的扣分降级,扩大负面清单,新增发生风险事件评价降级,以及违规受罚、无序设立子公司等扣分事项,凸显了对于商业银行防风险的重视,有助于商业银行稳健运行。 强化结果运用 进一步发挥指挥棒作用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办法》对标体系更加突出行业对标、历史对标、监管对标的综合统筹。根据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特性,灵活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既鼓励行业领先,也鼓励自我超越。既合理考虑监管目标,又按照市场原则,考虑正常的出资人回报和股东关切。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评价结果运用更加突出与高管薪酬、企业工资总额、领导班子考核等事项挂钩,进一步完善“薪酬与绩效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制,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 曾刚表示,国有商业银行面临两方面管理,一方面是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业务监管,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考察银行业务行为合规性;另一方面则是来自银行大股东,也就是财政部或者地方财政当局的管理。“如果说业务监管是划清银行什么不能做的话,那么大股东管理则是明确银行要做什么。”他表示,大股东绩效考核评价决定着商业银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导向。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将促使商业银行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到具体实践中。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除商业银行外,其他类型金融企业如主权财富基金、政策性金融企业,以及证券、保险、金融控股公司等其他商业性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制度,目前已启动研究完善工作,待成熟后另行印发实施,在新的办法实施前,继续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以下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答记者问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答记者问 日前, 财政部负责人就修改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修改《办法》的相关背景和意义如何? 答:现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是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中四类(银行、保险、证券、其他)评价类别之一,建立于2009年,2016年曾进行修订,在推动商业银行提升经营效益、提高资产质量、坚持稳健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现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局限性逐渐凸显,有必要根据新形势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一是适应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现行评价体系,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新理念。二是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和五中全会都进一步明确,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推动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这就要求在追求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与效益。三是保障银行信贷投放能力的需要。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信贷融资占比较高,资本耗用较大,现行办法中偿付能力状况考核三项资本充足率指标,权重过高,降低了资本对信贷的撬动效率,不利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励商业银行更加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更好服务微观经济、实体经济,为商业银行稳健运行、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保障支撑。 问:《办法》主要改革思路如何? 答:为适应我国金融改革新形势,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业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对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制度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更加突出”: 一是评价导向更加突出服务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等综合经济效益。新增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评价维度,包括与当前国家对商业银行重点工作导向密切相关的业务指标,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指标、服务生态文明战略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指标,促进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 二是评价理念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建立发展质量评价维度,引入经济增加值、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利税等指标,引导银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投入产出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三是对标体系更加突出行业对标、历史对标、监管对标的综合统筹。根据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特性,灵活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既鼓励行业领先,也鼓励自我超越。既合理考虑监管目标,又按照市场原则,考虑正常的出资人回报和股东关切。 四是加分事项更加突出违规“黑名单”的扣分降级,以减少可能出现的数据失真问题。将原有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专项加分事项纳入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中,并提高权重。同时,扩大负面清单,新增发生风险事件评价降级,以及违规受罚、无序设立子公司等扣分事项。 五是结果运用更加突出与高管薪酬、企业工资总额、领导班子考核等事项挂钩,进一步完善“薪酬与绩效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制,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 问:《办法》改革后的指标体系如何设置? 答:改革后,从指标体系看,将改革前的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四类指标,调整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四类,每类权重均为25%,兼顾了考核重点和平衡关系。各单项指标权重依据重要性和引导功能确定,可适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实体经济需求、金融发展趋势等进行动态调整。 问:《办法》如何确定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结果? 答:一是确定标准系数。绩效评价标准值按照不同对标方式,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低、较差、极差6个档次,对应6档评价标准的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0。标准系数是评价标准的参数,反映评价指标对应评价标准值所达到的档次。 二是绩效评价计分。将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评价指标实际值对照商业银行所处标准值,按照绩效评价公式计算各项基本指标得分。 三是绩效评价加减分的确定。当商业银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政策和部署积极有力、精准到位时,按照审慎从严原则,在依据充足、论证充分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加分;当商业银行发生属于当期责任的重大风险事件、违规受罚、信息质量问题、无序设立子公司、落实国家政策不力的,予以适当评价降级或扣分。 四是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表现形式。绩效评价结果以评价得分、评价类型和评价级别表示。评价得分用百分制表示。评价类型分为优、良、中、低、差五种类型,分别对应A、B、C、D、E五个字母。评定类型判定的分数线为80、65、50、40分。评价级别是对每种类型再划分级次,以体现同一评价类型的不同差异,采用在字母后重复标注该字母的方式表示。比如,评价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不足85分的为优(A类A),85分及以上不足95分的为优(A类AA)。 问:《办法》如何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真实、完整? 答: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商业银行要提供全面、真实的绩效评价数据。绩效评价工作以独立审计机构按中国审计准则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其中,财务报表应当是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绩效评价数据应由负责商业银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复核并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商业银行相关业务数据应与按照监管要求报送的最终结果保持一致,相互印证。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完整、合理,商业银行可按照重要性和可比性原则对评价期间的账面数据申请适当调整或还原,申请调整事项经审计师出具鉴定意见后,有关财务指标相应加上客观减少因素、减去客观增加因素。例如,商业银行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业性营业收入、盈利下降的,可在计算行业标准值时统筹考虑影响因素。 问:《办法》与现行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如何衔接? 答:《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即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按照《办法》执行。除商业银行外,其他类型金融企业如主权财富基金、政策性金融企业,以及证券、保险、金融控股公司等其他商业性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制度,目前已启动研究完善工作,待成熟后另行印发实施,在新的办法实施前,继续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35号)。
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下龙泉村农民李建东,计划在县城给儿子李成买一套楼房,自家经济能力不允许全款购房,考虑分期按揭。 在办理房贷业务时,突然发现儿子李成已进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征信有问题,查询发现儿子名下有155万元的贷款债务。 更让李成郁闷的是,由于长期逾期,这笔自己从未见过的贷款,已经产生了77万元利息,而且还在累积。 这笔蹊跷的贷款到底怎么来的?“百万负翁”李成该如何脱身?事件暴露出哪些监管漏洞?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农民变身“百万负翁” 李成得知“被贷款”后一头雾水,顺着征信报告里的信息,急忙到县信用社查询。 打印交易流水《客户明细账》发现,2012年9月28日李成名下突然多了两笔钱,分别是现金存入34.5万元、贷款开户发放78万元,同一天又分别以贷款柜台还款、借贷转账的交易方式被取走。账单显示,交易机构均为“娄烦马家庄信用社”,其中第一笔交易的操作员是“123580”,后三笔均是“123574”。 “贷了一百多万元也不知让谁花了,债却悄悄地挂在我名下,一旦吃官司我就成‘老赖’了”。信用社工作人员告知李成,由于长期逾期,目前仅利息就已产生77万元,而且利息还在累积。 破绽百出的信贷材料顺利过审 李成查阅了自己的信贷档案,里面夹杂着很多虚假材料。他发现有人假冒他的名义,办了贷款手续,并顺利通过了审核,最终成功获取贷款。 信贷档案中一些关键材料上的签字,并非李成本人亲笔手迹;像模像样地捏造了贷款用途,第一笔贷款用于购买跑运输的卡车,第二笔贷款用于承包20亩土地,计划培植树苗;共有5个人为自己担保贷款,其中2人仅知是谁但并无深交,另3人素昧平生,纯粹不认识; 在一份《村民身份证明》材料中,李成本是静游镇下龙泉村人,却由娄烦镇娄家庄村村委会加盖公章并出具了证明材料。 苦思冥想中,李成回忆起早些年通过另一位村民认识了一位信用社信贷员,这位信贷员曾向他借用身份证,说办个新卡方便走账。碍于情面,身份证被信贷员借用了一次。 “就是用了一个你的名字,如果还贷款,卖房卖地也是我负责还。”在一段录音对话中,这位信贷员爽快地承认是自己冒名贷了款,并说类似情况前几年很普遍,随便找个农民的身份信息,内部人秘密操作一下,就能贷款。 录音中,这名信贷员教给李成如何应对催款,“假如信用社催贷的人找你,你就反问他,这个钱是不是我贷的?上面有我的签字吗?有贷款场景的照相吗?要声明没有取过钱,也没去信用社办过手续。”这位信贷员企图用先声夺人的话术,让自己单位负责催贷还款的同事无法完成催收,妄想赖掉这笔贷款。 李成当然不愿意这么干,“上了黑名单,买房、买农用三轮车都受到影响,压了这么多债,我要崩溃了!”李成多次前往信用社反映此事,但始终没有人管。名字能否从黑名单上销掉呢?这是“百万负翁”李成眼下迫切关心的事。 敲响涉农信贷风控警钟 事件曝光后,娄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贷款资料、信贷档案、资金走向、相关人员任职履职等情况展开调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县信用社自查,李成账户上第一笔34.5万元贷款已于2012年9月28日还清;当日,李成账户进入第二笔贷款78万元,同日78万元被全部转走,追踪交易记录发现,这笔钱在当天就被再次转账或提现,目前仅结余898.21元。 此次事件涉及马家庄信用社5名工作人员,其中审批人原主任王旭生、调查岗原信贷员李燕军2人因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已分别于2020年12月16日、2020年5月22日被单位开除,调查岗信贷员贺晋峰、审查岗柜员段金梅、审批委员信贷员高补怀3人是在岗员工,此3人已于2020年12月27日被停职。 关于78万元贷款因还款逾期产生的77万元利息、征信黑名单上的名字能否销掉、类似情况还有多少、涉农信贷的风控漏洞将怎样堵住等相关情况,当地信用社没有回应。 娄烦县静游镇人民政府对报道中相关农民“是不是脱贫户”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贷款人李成今年35周岁,是娄烦县静游镇下龙泉村村民,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父亲李建东58周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已脱贫,父子二人在太原市小店区打工。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耿晔强认为,农民“被贷款”现象的发生,暴露出信贷防控机制不够严密,有内控漏洞,不仅给农民带来很大麻烦,也给当地金融生态造成危害。对案件查处不能久拖不决,要及时消除当地农民群众心中的疑团,还当地农村信用社良好社会形象和声誉。 娄烦县主要领导人表示,后续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如调查发现涉及违法、渎职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后续情况,记者将继续在本报和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发布。 相关评论 农民“被贷款”老问题为何久拖不决 本报评论员张典标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山西娄烦县农民李建东发现其子从2012年开始“被贷款”155万元,成为“百万负翁”,目前仅利息就有77万元。经调查发现,这是信用社信贷员的“内部操作”。这一农民“被贷款”事件,再次敲响涉农信贷风控警钟。 又见农民“被贷款”,又是“内鬼”操作。检索相关信息可知,农民“被贷款”其实是个老问题。近年来,山西大同、临汾、河北保定、江苏灌云、黑龙江巴彦、河南禹州等地屡屡曝出农民“被贷款”事件,少则涉及几人,多则波及数百人,最早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 只是简单批判“内鬼”将“黑手”伸向弱势的农民,仅问责金融机构内部信贷员的违规操作,恐怕是一叶障目,遮掩了涉农信贷风控的问题。真正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十多年的老问题至今还在发生,还没能从制度上堵住漏洞? 从执行到审核、从管控到监督,到底哪个环节还有漏洞?为什么“被贷款”事件,集中发生在农村?类似事件频发,涉农信贷问题流程上是否存在明显漏洞?近年来,该问的问题都问过了。难道是农民“被贷款”问题的作案手段升级了吗?防堵更难了吗?然而,在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的报道中,山西娄烦县农民被贷款事件中,当事人的信贷档案,里面夹杂着很多虚假材料,破绽百出的信贷材料竟然也能顺利过审。可见依然是信用社内部流程这个老问题。看来某些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并未把这十多年来屡屡发生的农民“被贷款”当回事,更没有从这十多年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 此前,记者在贫困地区采访时发现,由于农村信用社地处农村,直接和广大农民打交道,不少农民对农村信用社和工作人员有天然的信任感。信任,部分原因是基于脱贫攻坚中出台的各类贴息的惠农助农贷款。这些惠农助农贷款,帮助解决了贫困户贷款抵押物少、贷款难的问题。 然而,有个别农村信贷机构的“内鬼”正是利用了这种信任,加之农村信贷审核流程相对不严格,借此钻了制度漏洞,套用农民身份信息,行不法之事。不仅伤及农民切身利益,更损害部分涉农信贷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农村信用社等基层中小银行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的重要金融纽带,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地缘、人缘优势,更好地化解广大三农主体融资难问题,为乡村振兴贡献金融力量,而不是让农民莫名成为“负翁”的帮凶。 希望本报报道的这起农民被贷款问题只是个别事件,但对隐藏在背后十多年未解决的老问题,希望各级涉农村金融的机构瞪大眼睛,深入自查自纠,堵住制度漏洞,严格信贷审批流程,别再让农民“被贷款”反复上演。
为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五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设定上限。《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成都银行(行情601838,诊股)个人住房贷款占比26.03%,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35.82%,在同档次银行中位居前列,相比新规划定的"红线"分别高出了8.53%、13.3%需要压降。根据相关要求,成都银行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财报数据显示,成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以个人购房贷款为主,在个人贷款中占比保持在90%以上。成都银行过去三年的净新增贷款中,住房货款占比一直高达25%~30%。 对于涉房贷款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新规影响、压降规划等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成都银行办公室并发去采访函。1月4日,成都银行方面回复表示,近年来该行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按揭业务,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刚需和改善型需求。截止2020年6月末,个人购房贷款不良率为0.29%,总体上风控可控。对于新规,成都银行称,"我行将认真学习、积极研究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按照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或是受涉房贷款新规影响,1月4日银行股和地产股全线大跌。截至今日收盘,成都银行股价收报9.81元,跌幅8.06%,成交额11.52亿元,换手率6.17%。盘后成都银行公告,副董事长何维忠今日增持了30000股公司股份,增持价格区间为9.78-9.79元/股。银行房地产金融业务设监管"红线" 2020年的最后一天,房地产行业调控又迎来一记监管重拳。 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规定,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分为五档。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第五档为村镇银行。根据资产规模的递减,上述五档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的上限依次下降。 记者注意到,根据央行《2020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69.37万亿元,其中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8.83万亿元,房地产贷款占比约28.83%;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方面,2020年三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3.59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约19.83%。基本在第一档、第二档占比上限附近。即新规设定的管理比例要求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能购符合。 但也有一些银行超标需要压降。例如,根据国盛证券研究所整理的数据,在第三档中,截至2020年6月底,成都银行、郑州银行(行情002936,诊股)、青岛银行(行情002948,诊股)、青农银行等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均超过22.5%的上限。其中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最高,为35.82%,须压降13.3%。从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看,同样是成都银行最高,为26.03%,须压降8.53%。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据了解,为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通知》设置了过渡期。对于2020年12月末未达标的银行,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根据具体要求,成都银行的业务调整过渡期预计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成都银行对于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将作何规划?1月4日,成都银行方面回复记者表示,该行将认真学习、积极研究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按照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成都银行涉房贷款业务依赖度偏高 中金银行组指出,成都银行等部分城商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限点数较多,预计与这些城商银行融资合作较为紧密的个别区域性房企或将面临开发贷边际收紧压力。 记者注意到,为加大存量贷款流转,成都银行已于近期通过资产证券化工具融资补血。12月21日,成都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蓉居2020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RMBS),发行总额合计99,676.15 万元。 此次发行对于成都银行涉房贷款业务影响如何?成都银行回复表示,通过此次发行,有助于该行盘活存量、提高资产效率,提升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存量优势,加强结构调整,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信贷需求。 中诚信国际在对上述RMBS的评级报告中指出,成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以个人购房贷款为主。截至 2019 年末,该行个人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 33.36%至 651.42 亿元,在总贷款中占比为28.20%,其中个人购房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 32.41%至 604.54 亿元,在个人贷款中占比 92.80%。 记者统计发现,截至2020年6月底,成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速为28.1%,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速为24.4%。均高于18.9%的贷款总额同比增速。过去三年成都银行的净新增贷款中,住房货款占比一直高达25%~30%。截至2020年6月末,成都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6.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8亿元,增幅9.33%;不良贷款率为1.42%,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从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来看,不良贷款余额居首位的行业是建筑业,为9.37亿元。个人贷款业务不良贷款余额4.91亿元,排第三。 对与涉房贷款占比高的问题,成都银行方面表示,该行在信贷政策指引中明确对房地产业、建筑业贷款在实施限额管控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择优介入、强化管理,审慎对不同区域、授信主体、项目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严格落实资金封闭管理,严禁资金挪用;对建筑行业贷款采取适度介入、择优支持的政策。"我行将以国家调控政策为引导,认真落实监管要求,择优进行信贷投放,并持续强化贷款三查工作,不断加大信用风险防控,力争将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成都银行向记者表示。 成都银行方面称,按揭贷款业务是其个贷业务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近年来我行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按揭业务,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刚需和改善型需求。"据介绍,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发展中,该行严格把关开发商准入,入围的楼盘项目和客户较为优质,截止2020年6月末,个人购房贷款不良率为0.29%,总体上风控可控。 不过,记者注意到,成都银行个贷业务中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经营状况并不乐观。2020年6月末,成都银行消费贷的余额仅3.94亿元,不良贷款余额0.83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21.10%。中诚信国际表示,成都银行个人消费业务规较小,原因是"资金用途及风险把控较难,且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往期财报数据显示,2013年,成都银行的消费贷规模曾达到60.60亿元。对于近年来消费贷规模的急速压降,成都银行在财报中称,"基于市场判断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本行减少了个人消费贷款的投放规模。" 行业人士表示,新规不会影响信贷投放节奏,随着经济复苏趋势明确,未来市场信贷需求旺盛。超标银行未来需要调整贷款结构,增配收益率类似于房地产贷款的信贷产品。 对于未来贷款结构调整问题,成都银行方面表示,在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稳定发展的前提下,该行正在积极开展综合消费贷业务,拓宽营销推广渠道,合理支持有效需求,在精准获客、办理效率、风险控制方面,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该行消费金融的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力争消费贷款业务、房贷业务两类业务齐头并进、稳定增长。
1月4日是新年首个交易日,市场在流动性充裕的前提下情绪高涨,近百股涨超10%,银行保险与房地产板块近日却不同程度下跌,成都银行(行情601838,诊股)大跌8%,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跌超5%,创半年以来最大跌幅。地产股中格力地产(行情600185,诊股)、金科股份(行情000656,诊股)、中南建设(行情000961,诊股)均跌7%。 一向稳健的银行板块为何与地产板块同时大跌?消息面上,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五档次给银行业务中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划下两道“红线”,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虽然通知中提到过渡期将长达2~4年,且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今日市场对监管新规依然反应不小。 对于监管新规,机构方面的观点普遍认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对地产边际影响不大。因为自从2020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金融监管一直在持续推进,8月份的“三道红线”后,银行涉房贷款、地产债、信托等早已开始发生不同程度的收紧。 相较于三道红线制度从房企端规范融资,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则是从资金供给端进行控制。监管在过渡期和统计范围上也留有一定空间。 兴业证券(行情601377,诊股)地产研究团队称,经测算,本次新政下,房地产贷款压降规模有限。一方面,超标银行绝对压降规模不大,目前35家上市银行中有超过10家个人住房贷款或房地产贷款占比超出上限,需压降房地产贷款规模为6500亿左右、需压降个人住房贷款在8500亿左右;另一方面,达标银行仍有提升空间。20多家达标银行是有富余额度的,如果考虑这些银行提高占比,那么对于行业影响更小。 今日银行板块领跌的成都银行,正是7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上限的银行机构中,“超标”最严重的,达8.5‰。跌幅紧随其后的兴业银行、郑州银行(行情002936,诊股)(港股06196),“超标”额分别为5.7‰、0.9‰。 房地产贷款占比超出上限的银行中,成都银行超出程度也最为严重,达13.3‰。兴业银行超出6.2‰,郑州银行超出10.4‰。 华泰证券(行情601688,诊股)研究员陈慎、刘璐等认为,新规是地产金融长效机制又一环。融资新规将打破行业路径依赖,估值体系有望重塑。推荐关注未来有望受益于融资优势,在多元化领域拥有前瞻布局的龙头房企:万科A(行情000002,诊股)、金地集团(行情600383,诊股)等;目前杠杆较高但未来有望改善,且在土地储备或者周转能力上拥有优势的房企:中交地产(行情000736,诊股)、华发股份(行情600325,诊股)等;以及存量资产价值有望重估的房企:招商积余(行情001914,诊股)、新大正(行情002968,诊股)、大悦城(行情000031,诊股)等。
2020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历了稳健发展、积极求变的一年。落实资管新规、推进理财转型,银行理财净值化迅速推进。其间,不乏插曲,年中债市波动对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带来较大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打破刚兑”有了切身体会。这是一次“压力测试”,也是一场鲜活的投资者教育,买责自负观念正深入人心。 专家预计,2021年经济继续修复的动能较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会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新机遇。对投资者而言,2021年将有种类更丰富的理财产品可供选择,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固收+”、养老保障类和跨境理财通等产品值得期待。 净值化大发展攻坚“硬骨头” 净值化转型是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核心内容。2020年以来,净值型理财产品已成为新发行产品的主流,保本型产品加速退出,历史遗留问题正有序稳妥化解。 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和占比不断提升。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港股03988)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末,全国银行理财市场净值型产品存续量为25953款,环比增加1223款。全国性银行、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净值型产品存续量环比有不同程度提升。 保本理财产品加速退出市场。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末,保本理财产品占比仅为5.7%,较2020年年初减少11个百分点。截至目前,已有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港股03328)、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港股01658)、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等宣布保本理财清零。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尚存“硬骨头”,即以非标资产为主的存量产品化解。对此,监管机构全面考虑了问题的复杂性和2020年疫情对行业的影响。2020年7月底,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中国证券报从多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获悉,各家机构正按照“一行一策”原则,积极制定存量化解方案和时间表。 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港股06178)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上市银行基本可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以非标资产为代表的部分老资产处置难度较大、进度偏慢,但资管新规明确将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对于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将在监管评级、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预计大中型银行能够按期完成任务。 中邮理财副总经理彭琨表示,面对“终考”节点,2021年银行理财仍面临较大转型和发展压力。可喜的是,理财产品端经过一年多试水,产品体系已经丰富,创出了牌子,客户对净值化产品的接受度也在提升。客户对银行的信赖和黏性是银行理财的最大优势。2021年要重点关注六大行业热点问题:一是落实存量整改要求,积极稳妥压降的同时,避免对市场产生冲击;二是加快净值化转型,进一步提升净值化产品比重;三是提升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提升权益资产配置能力,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四是推进科技赋能运用;五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客户对净值波动和中长期投资理念的认识;六是完善流程制度,不断优化体制架构、流程机制和制度基础。 理财子公司获追捧多元化成趋势 银行理财子公司是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重要载体。2020年,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热情高涨,进入下半年更是迎来获批筹建和开业的小高峰。大中型银行加速入场,城商行和农商行齐头并进,呈现参与主体多元化趋势。 2020年12月,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港股01988)与恒丰银行先后公告筹办理财子公司进展。其中,民生理财已获批筹建,恒丰银行拟设立理财子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审议。目前,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仅有渤海银行(港股09668)尚未公布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计划。 目前,已有逾30家银行公告设立理财子公司;24家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包括2家中外合资机构;21家已开业。 普益标准分析师张迪表示,2020年银行理财子公司迎来增设高潮,一定程度上起到助力母行净值化转型、扩展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作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称,作为银行理财市场的主要运行模式,理财公司将迎来有序扩容。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推进,中外合资理财公司也将陆续获批并开业,这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资管机构专业经验,进一步丰富资管市场主体和产品种类,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服务需求。 张迪预计,2021年商业银行将继续保持对设立理财子公司的热度,理财子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压力。这对理财子公司提升自身团队投研能力、开展更多元业务布局形成强大推动力。 植信投资研究院认为,与2019年首波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浪潮相比,2020年的这波浪潮在结构上更加多元化,不但有更多股份制银行与城商行涉足,还出现农商行的身影。随着专业化程度和风险隔离要求不断提升,预计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成为银行资管主力部队。 在银行理财子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之下,高端资产管理人才加速汇聚。岁末年初,行业重磅人事变动不断,原工银瑞信党委书记、总经理王海璐拟接任工银理财掌门人。此前,长期担任中信信托董事长的陈一松也传出将赴某银行理财子公司担任“一把手”的消息。这让资管行业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前景充满期待。 打破“产品荒”“固收+”热度高 银行理财正面临一定程度的“产品荒”。从内部看,六大银行日前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暂停“靠档计息”产品。存款产品实际利率走低,银行对储户尤其是高净值客户的吸引力下降,有助于促进储蓄资金向投资转化,为银行理财产品带来增量资金供给。同时,外部竞争对手虎视眈眈,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乃至信托都对银行存款形成很大程度分流。银行理财迫切需要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赢得这场资管之战。 彭琨认为,未来理财产品的结构和投向会呈现五大变化:一是资产配置多元化,权益类、FOF/MOM组合类、挂钩大宗商品等资产将逐渐增加,成为产品增厚收益的发力点;二是期限结构均衡化,配合产品转型,中长期限产品的占比会逐步增加,为直接融资市场提供适配资金;三是产品形态多样化,“固收+”、混合类、权益类、私募类产品会不断丰富,理财产品只有琳琅满目才能让客户有更多选择空间;四是合作共赢常态化,机构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将更加普遍;五是回归本源使命化,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理财资金将发挥投资领域广的优势,更多地投向政策支持和引导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固收+”产品因收益稳定而被寄予厚望。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预计,2021年上半年债市表现将逊于股市,因此纯债产品收益率持续下行恐难避免。具有稳健增长、回撤小特点的“固收+”产品和股债结合类产品有望受到投资者重点关注。 张迪认为,为向产品净值化目标平稳过渡,产品投向大概率继续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经过一年多经验累积,银行在资产配置中会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以提高收益,2021年“固收+”产品热度有望上升。 彭琨认为,2021年银行理财可以深耕“+”的领域有三个:一是投资策略更加丰富、产品特色更加鲜明,“固收+”会与不同行业、产业相结合,形成“固收+周期”“固收+科技”等主题产品;二是多样性发展、产品琳琅满目,“固收+”产品的配置性机会有望不断出现,在传统股债结合基础上可以不断延伸;三是“固收+”不是简单加进去,修炼内功、打磨投研体系是持之以恒的任务,科学地将资金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从产品维度做好大类资产配置管理。“2021年我们有可能看到‘固收+’产品大有作为。”彭琨对说。 张迪称,一些有较强投研团队的银行,如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港股03968)、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港股00939)、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已试水挂钩指数产品。对头部银行来说,丰富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是一种趋势。
经网友投票、第三方调研、专家评分等层层筛选,厦门国际银行凭借对金融科技的精准把控,在智能金融中台方面的成功应用,摘得“2020金融界领航中国年度评选杰出金融科技创新奖”桂冠。 多年来,厦门国际银行秉承“科技引领”发展战略, 构建智慧运营体系,推进运营管理向数字化转型升级。据悉,厦门国际银行集中作业运营监控平台定位于智慧管控层,承载着打造卓越运营管理能力的使命,通过打通集团跨实体、跨渠道的生产系统数据壁垒,实现运营数据感知及管理决策支持能力,围绕效率、质量、成本、体验核心指标,建立集团全景实时监控视图,借助大数据的挖掘分析技术、人工智能预测模型,构建运营“智慧大脑”,精准识别流程痛点、反哺银行业务经营,为客户服务体验提升、服务成本计价、资源优化配置、团队绩效考核提供数字化依据,推动智慧运营体系的客户接触层服务流程、资源配置持续优化,促进作业交付层服务质效、服务成本持续优化,切实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及服务理念。
北京银行(行情601169,诊股)积极响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上海清算所推出的小币种回购业务,与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合作开展银行间市场首单加元回购交易,进一步丰富小币种流动性管理工具。2020年,北京银行聚焦提高外币资产负债精细化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类外币流动性管理工具,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持续探索银行间市场交易新业务、新流程、新功能,充分发挥外币货币市场对于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边际调节作用。
2021年是北京银行(行情601169,诊股)成立25周年。为迎接成立25周年,北京银行在城市副中心设立金融创新实验室,推进体制升级创新、项目探索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打造中小银行创新典范。同时北京银行正在与中科院自动化所商谈合作,拟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开展联合创新。此次设立金融创新实验室,是北京银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发展战略部署,全力服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两区”建设的又一务实举措。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提高社会生产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也明确提出更加突出创新发展,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两区”“三平台”建设。特别是,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断深入,在完善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加强城市管理等领域蕴含着巨大金融需求。这些都为商业银行推动金融创新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北京银行是一家立足首都、服务首都的城市商业银行,从1996年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25年的发展历程。25年来,北京银行紧跟首都发展战略和城市建设步伐,用真诚和专注打造了首都金融业的亮丽名片。截至2020年9月末,北京银行总资产达2.87万亿元,在全国134家城市商业银行名列第一,品牌价值597亿元,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第62位,连续七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25年来,北京银行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以创新谋发展,用服务和探索打造了中小银行的创新品牌。2012年,北京银行就建设了创新研发基地,围绕创新体制机制升级形成了一系列成果。近年来,北京银行在太阳宫支行借鉴ING先进理念建设了智慧银行,在顺义建设了高水平的科技研发中心,创新转型的基础不断夯实。随着金融创新实验室的落地,北京银行的创新研发体系进一步完善,数字化转型将进一步加快。特别是,将金融创新实验室设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体现了北京银行服务首都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积极探索与使命担当。 北京银行金融创新实验室将坚持三个研发方向:一是依托北京银行的丰富业务场景,围绕业务数字化转型、服务场景化升级、流程智慧化再造,推进数字金融创新。二是依托北京地区的丰富科创资源,围绕产学研协同、前瞻性技术研发、前沿技术应用,推进跨界融合创新。北京银行将与中科院自动化所开展对接,探讨人工智能算法、机器学习、大数据挖掘等领域技术的金融应用。三是依托城市副中心的良好创新环境,围绕区域性需求、特色化场景、重大项目工程,推进本地化特色创新。北京银行将为金融创新实验室量身打造项目准入机制、敏捷研发机制、沙盒试点机制,推动创新成果快速上线、快速迭代、快速推广,打造全行创新转型的“增长极”。 未来,在城市副中心实验室的基础上,北京银行将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动金融创新实验室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复制推广,形成多点开花、各具特色的创新平台,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全行发展的支撑和引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