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四川银保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监管部门发现,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背离受托人职责定位,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 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严重危及该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行情600331,诊股)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东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股东权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为进一步推进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四川银保监局将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督促其尽快改组董事会,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防止风险敞口扩大,积极采取风险处置措施,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针对四川信托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组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调查,积极追偿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的资金,坚决惩处违规人员,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严肃市场纪律。 四川银保监局方面表示,四川信托注册在四川省成都市。近年来,因该机构公司治理失效,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管理层漠视监管法规,以隐蔽方式大量开展违规业务,风险不断累积,经营陷入困境,严重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已不能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不利影响。为控制事态发展,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四川信托加快风险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监管部门依法限制四川信托部分股东的股东权利。同时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发挥各方合力,加强对四川信托的有效管控。一方面督促其尽快改组董事会,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加快风险资产处置;另一方面协调公安司法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资金加快清收。从而更好地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另外,四川信托被管控后,其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受益人的信托法律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信托产品投资者需根据四川信托官网发布的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预计登记时间为3个月。工作组将对登记份额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信托公司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积极盘活、处置信托风险资产,依法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0年5月29日,四川信托TOT项目到期未能兑付。 10月23日,四川信托官网发布了《关于TOT项目清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监管部门对四川信托股东实施监管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东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且在风险处置过程中拒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其行为已严重危及四川信托的稳健运行,损害了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四川银保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上述股东依法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二、为什么监管部门要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管控? 四川信托注册在四川省成都市。近年来,因该机构公司治理失效,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管理层漠视监管法规,以隐蔽方式大量开展违规业务,风险不断累积,经营陷入困境,严重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不能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不利影响。为控制事态发展,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四川信托加快风险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监管部门依法限制四川信托部分股东的股东权利。同时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发挥各方合力,加强对四川信托的有效管控。一方面督促其尽快改组董事会,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加快风险资产处置;另一方面协调公安司法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资金加快清收。从而更好地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四川信托被实施管控后,现有业务如何处理? 四川信托被管控后,其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受益人的信托法律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信托产品投资者需根据四川信托官网发布的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预计登记时间为3个月。工作组将对登记份额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信托公司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积极盘活、处置信托风险资产,依法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工作组进驻四川信托后,如何保障信托受益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组将督促四川信托尽快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防止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同时,要求四川信托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研究制定实施资产保全方案。在全面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最终风险处置方案,依法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
据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官网消息,近日,该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关于徐卫忠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徐卫忠、邱萍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相关人员简历: 徐卫忠,1977年10月出生,江苏苏州人,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吴县农村信用联社东渚信用社员工、信贷科科员;苏州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吴中区信用社业务股副股长;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相城支行副行长;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行长;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宿城支行行长;苏州银行(行情002966,诊股)宿迁营业管理总部主任、苏州分行副行长、零售银行相城区域总裁;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助理、高新支行行长、苏州与异地业务总部总监。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公司金融总部总监。 邱萍,1975年2月出生,江苏吴江人,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桃源农村信用社柜员、平望农村信用社综合柜员;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平望支行综合柜员、行长助理、副行长、同里支行副行长、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部长、风险与合规管理总部总监。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
12月21日,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经银保监会批准,该行拟发起设立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邮惠万家银行"),注册资本拟为50亿元,注册地拟为上海市,邮储银行持股比例为100%。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久前的12月11日,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与京东数科合资的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招商拓扑银行刚刚获批筹建。首家直销银行试点至今已有四年,如今10日内2家直销银行获批,被市场认为是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牌照再开闸的信号。 记者注意到,近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支付宝、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提示此类产品存在风险,认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需要监管。再之前的11月初,《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网络小贷公司监管持续加码。 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FinTech业务迎整顿,是监管机构对前10年的市场创新探索规范化的表现。依托于移动互联网展业的直销银行作为"正规军"此时入场,预计随着该类牌照的不断扩容,直销银行或成银行金融科技良性创新的新阵地。 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再扩容 12月21日,首家国有大行旗下的独立法人直销银行邮惠万家银行传出获批筹建的消息,此时距离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与京东数科共同筹建直销银行刚刚过去10天时间。直销银行牌照正快速扩容。 邮储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今年7月9日,邮储银行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方案的议案》。近日,邮储银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 905 号),获准筹建直销银行子公司。 据披露,上述子公司名称拟为邮惠万家银行,注册地拟为上海,注册资本拟为50亿元,由邮储银行全资发起设立。公告显示,筹建工作完成后,邮储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 所谓直销银行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型银行运作模式,无需设置线下实体网点,也不发放实体银行卡,用户通过互联网等线上渠道即可完成各项业务办理,即直接以电子渠道触达客户。而邮惠万家银行则是为数不多的采用独立法人运作模式的直销银行。 资料显示,2016年12月30日中信百信银行获批筹建,是全国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由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和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20亿元。此后,曾有至少20家银行发布公告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申请主体以股份行和城商行为主,但均无一家通过。 直至前不久的12月11日,招商银行公告称,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复,旗下直销银行——招商拓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拓扑银行")筹建已获准。 有接近监管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两家直销银行子公司其实是监管于同一时间批准的,消息前后传出可能是各家对外公布的动作快慢问题。 记者对比看到,中信百信银行、招商拓扑银行初始注册资本均为20亿元,其中百信银行由中信集团与百度两大股东分别持股70%和30%,拓扑银行由招商银行、京东数科全资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0%和30%。而邮惠万家银行则是由邮储银行100%持股,注册资本金也比前两家更高。 实际上,在此之前,曾有消息传出邮储银行与电商平台拼多多商谈合作筹谋共同成立直销银行,并称拼多多正招聘消费信贷方向的算法工程师。对此,拼多多方面进行了否认,强调"公司从未申请过直销银行牌照,也未参股过任何申请这一牌照的银行。"如今邮储银行将独资设立的消息落定。银行业人士向记者分析表示,并没有设立直销银行必须有互联网企业参与的说法,而且从银行股东须连续盈利三年的资质要求来看,拼多多目前也并不符合。 邮储银行表示,邮惠万家银行旨在探索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创新商业模式,基于科技的手段、普惠的理念、市场的运营,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服务'三农'、助力小微、普惠大众"的发展使命,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助力美好生活的创新联接平台。 直销银行或成金融创新的新阵地 在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教授看来,打造电商平台,发展直销银行,推动金融子公司合作,发展开放银行等等,都是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的数字化转型探索。 金融业主要就是跟信息流、资金流打交道,在这场由互联网技术推动的金融创新中,也有互联网巨头由此渗透到金融领域业务。可以看到,如今各大互联网集团旗下均设有个人金融业务品牌,以APP为载体,与银行、信托、小贷、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个人金融服务,产品种类涵盖理财、借贷、消费分期多个业务板块。 虽切入的路径有所差异,但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公司,都在努力推动用数字化重构金融业。而市场发展到了特定的阶段,就需要监管机构及时把创新探索规范化。记者注意到,11月初,《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防范小额贷款公司跨区经营带来的底层风险,征求稿中对网络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杠杆要求、联合贷款出资比例等方面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我认为这个管理办法正确处理了创新和监管的关系,是基本可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戴相龙近日表示,互联网金融改变不了金融属性,不能允许互联网公司以信息平台取代金融中介平台,逃避同等经营业务的监管。"10多年来,监管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一直保持宽容和促进的态度,现在,面对已发生的各种风险理应加强监管。" 近日,用户发现包括支付宝、京东金融、陆金所、滴滴金融、度小满金融、腾讯理财通、天星金融等在内的多个大型互联网平台主动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根据各家平台的回应,下架原因均是"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行业的规范要求。"并表态未来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拥抱监管。 所谓互联网存款即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为什么近期主要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日公开表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并指出了互联网存款存在的种种问题和风险。如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而此时短短10天内两家直销银行相继获批筹建,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或是监管部门有意加速推进银行数字化转型探索。独立法人直销银行作为金融科技良性创新的新阵地被寄予厚望。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相关研报显示,2014年国内首家直销银行上线后,截至2019年11月底,国内推出直销银行模式(或类似经营业态)的银行已超135家。但大多数直销银行以内设部门的模式开展业务,与手机APP、微信银行等功能重合较多,导致直销银行一直不温不火。 采用独立法人运作模式的直销银行脱离母行后,拥有了独立决策权,在业务创新和技术迭代上的发挥空间将更为灵活。可以在公司治理、人才招聘、产品创新等方面借鉴市场最新经验,同时也隔离风险,将创新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 行业人士指出,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将有更多商业银行以多种形式发起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直销银行牌照发放将常态化。直销银行作为金融科技良性创新的新载体,当前最大的挑战是如何整合股东和母行的资源,探索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创新模式。
北京中关村(行情000931,诊股)银行首次收到中国银保监局的罚单。12月18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中关村银行因个人贷款管理存在较大缺陷、资产转让不合规,被北京银保监局开具罚单,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除此之外,北京中关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为零,但是依然不能忽视其信用风险。 领80万元罚款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中关村银行因个人贷款管理存在较大缺陷、资产转让不合规,北京银保监局对其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 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3) 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4) 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5)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6) 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针对北京中关村银行首次收到中国银保监局的罚单等相关问题,《新华融媒看财经》记者多次致电该行,均无人接听。 耀眼业绩的背后信用风险仍存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中关村银行由用友网络(行情600588,诊股)、碧水源(行情300070,诊股)、光线传媒(行情300251,诊股)、东方园林(行情002310,诊股)等11家上市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其中,用友网络出资11.92亿元,持有北京中关村银行29.8%股权,为该行第一大股东,碧水源持股27%,为第二大股东;光线传媒、东方园林则并列第三股东,分别持股9.9%。该行于2017年6月获批开业,是北京市首家获中国银监会批复筹建的民营银行,也是全国首家专注服务科技创新的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中关村银行高管变动频繁。该行在开业四个月之后,首任行长王萌就因个人原因辞职。此后,该行行长一职就处于空缺状态,直到2019年4月,原贵州银行行长肖瑞彦正式成为该行第二任行长,这位行长仅待了9个多月时间便也离任。肖瑞彦从北京中关村银行离任后,该行副行长杨新军即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直至升任成为该行第三任行长。 近年来,银行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布局不断加码。从成立研发部门,到与市场化科技公司合作,再到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金融科技已经成为银行转型发展的关键力量。由于北京中关村银行地处北京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创业创新企业客户群是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北京中关村银行在开业的第一年就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成绩单"。该行财报显示,从经营数据上来看,该行2017年就已实现盈利,实现净利润为636.48万元。 随后,在2018年,北京中关村银行的盈利能力继续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报显示,该行总资产达131.55亿元,同比增长44.59%;实现营业收入4.33亿元,同比增长227.96%;实现净利润0.90亿元,同比增长1312.24%。该行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投资收益的贡献。2018年报显示,该行净利息收入和投资净收益分别为2.72亿元、1.66亿元。 然而,在2019年却出现了转折,北京中关村银行的净利润降四成。该行2019年报显示,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同比增长3.15%;净利润为0.50亿元,同比下降44.20%。但很快北京中关村银行就结束了净利润的下滑,北京中关村银行2020年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总资产约255.31亿元,较年初增长46.2%,其中贷款总额较年初增长81.5%至113.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38亿元,同比增长55.11%;净利润为0.82亿元,同比增长254.75%;资本充足率为22.6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21.4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21.45%。 北京中关村银行耀眼业绩的背后信用风险仍存。该行2020年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不良贷款率为零,贷款拨备率为2.52%。同时,从近几年的年报可以看出,北京中关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为零,但是依然不能忽视其信用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对相关媒体表示,"尽管目前各家互联网银行不良率仍在低位,但由于这批银行成立时间短,尚未经历完整的经济周期,部分问题还不足以显现。因此银行不可掉以轻心,需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监管部门也应给予更大的支持。"
在去通道、严监管背景下,2020年,信托行业迎来较大调整。截至2020年10月末,全行业受托管理信托资产余额20.74万亿元,较年初减少8632.68亿元。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融资业务持续压降,地产信托规模被严控。信托公司在有序落实压降通道及融资类业务规模的同时,也在主动谋求转型。 信托业如何回归受托人定位的内在要求,防范风险,避免盲目扩张,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些问题,《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他同时也透露了下一步行业的监管方向。 记者:请您谈谈2020年信托行业具体有哪些转变?监管做了哪些工作? 赖秀福:一直以来,银保监会都积极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督导信托公司立足受托人定位,深入挖掘信托制度精华,通过弘扬履职尽责、灵活创新的信托文化,激活全社会对信托本源业务的市场需求。2020年,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信托业改革与转型发展工作,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第一,信托资产规模稳中有降,信托通道业务持续收缩。截至2020年10月末(下同),全行业受托管理信托资产余额20.74万亿元,较年初减少8632.68亿元,较2017年末历史峰值减少5.50万亿元。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9.16万亿元,比年初减少1.49万亿元,较2017年末历史最高点减少6.48万亿元,累计压降41.43%,绝大多数都为以监管套利、隐匿风险为特征的金融同业通道业务。行业粗放式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多层嵌套、资金空转现象明显减少。 第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减,信托投向结构不断优化。全行业直接投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业)信托资产余额15.68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余额63.24%,占比较年初提高2.51个百分点。投向小微企业的信托资产余额2.36万亿元,为金融服务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体系提供了有效补充。 第三,助力社会财富积累,拓展本源业务发展纵深。前10个月全行业累计为受益人实现信托收益7966亿元,同比增长31.46%,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财产保值增值需求。信托服务领域逐步拓宽,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企业年金信托、消费信托等本源业务稳步推进,在财富传承、福利保障、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慈善信托发展势头较好。八成以上的信托公司参与设立慈善信托,共登记备案491笔慈善信托,合同金额32.72亿元。 2020年,银保监会在补齐信托业监管制度短板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制定出台了《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了三位一体股权管理全面框架,加强信托公司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从进入到退出全流程的行为管控;修订出台《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在严守市场准入首道风险防控关口的前提下,匹配行业转型发展需要,激发市场活力。 记者:在转型的同时,一些信托公司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如何看待当下行业风险情况?总体来看,治乱象成果如何? 赖秀福: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疫情蔓延冲击和坚定推动转型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下,个别信托公司前期积累的风险爆发,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但这类信托公司仍属少数,属于单体机构个案风险,不会影响整个信托业的稳健发展态势,当前信托行业风险整体可控。 近年来,银保监会坚持市场乱象标本兼治,坚持风险防控稳中有进,坚持转型发展常抓不懈,积极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通道业务持续压降。坚决落实资管新规等监管要求,严禁违规新增通道业务,持续压降存量业务规模。截至2020年10月末,全年压降金融同业通道业务1.62万亿元,压降效果明显,行业粗放式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多层嵌套、资金空转现象明显减少。 二是房地产信托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坚守房住不炒定位,严防房地产市场泡沫,严控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加强房地产信托穿透监管,准确识别纠正各类变相突破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的行为,严禁为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便利。截至2020年10月末,房地产信托资产余额2.56万亿元,较年初减少4574.86亿元,下降15.14%。 三是融资类业务进一步规范。针对信托公司偏离受托人定位,将自身作为“信用中介”,违法违规开展的融资类业务,坚决予以整治。通过统筹行业全局、细化工作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行业逐步压缩违法违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巩固信托业乱象治理成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融资类信托业务逐步规范,影子银行风险得到进一步控制。 记者:下一步对信托行业监管整体思路是什么?还会在补短板方面做哪些工作? 赖秀福:一直以来,银保监会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托业监管的各项部署,信托行业的监管思路主要是加强信托行业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转型发展。具体主要包括:综合治理市场乱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全面摸排风险底数,加大风险化解力度;加快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信托监管效能;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引领行业转型升级。 未来,银保监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做好信托业风险防控、转型发展等各项监管工作,集中精力打好防范化解信托业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培育信托文化,推动信托业回归本源,改变商业模式,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 另外,为加快推动信托公司改革转型步伐,下一步,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信托行业发展行稳致远,银保监会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营造转型良好环境。协调推动《信托法》修订和《信托公司条例》制定工作,筑牢行业法律制度基础;针对信托行业特点,构建信托专业监管制度体系,结合信托行业特色和未来转型发展方向,制定出台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和资本管理制度,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制度,优化信托公司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工作质效。 二是加强治理机制建设,紧抓转型核心根本。稳步推进信托文化建设五年规划,持续加强信托文化建设。督促信托公司将信托文化建设融入风险治理各环节,完善内部业务操作规程,培育诚信、专业、尽责的受托理念;加强信托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做好股东“阳光化”工作,强化股东资质管理,严防股东不当干预公司经营等违规行为,加强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监管;完善信托公司“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健全运作机制,推动提高治理主体的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各司其职,最终形成决策科学、制衡合理、运转高效的良好公司治理机制。 三是优化配套机制建设,提供转型强力支撑。推进信托监管数据标准化建设,提高信托行业数据治理水平;指导信托登记公司立足行业基础设施定位,进一步完善信托登记功能,充分发挥市场约束能力和监管服务能力,创新完善平台服务,探索构建受益权交易流转市场;研究推动行业保障机制改革,更好发挥信托保障基金在化解处置行业风险中积极作用,通过降低行业风险水平,推动行业转型发展“轻装上阵”。
自12月18日蚂蚁集团率先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以来,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陆金所、度小满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跟进。 此类产品下架,互联网平台会失去一部分投资者,对应的营销收入、导流收入就减少。同时,互联网存款一直是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的揽储利器,产品下架后,这些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揽储压力。 互联网存款业务遭整顿!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2月22日,蚂蚁支付宝、腾讯理财通、滴滴金融、携程金融、天星金融、京东金融、美团金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360你财富……至少10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下架互联网存款业务。 互联网存款业务紧急“熄火”或因该业务“无照驾驶”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期两次公开发声,指出互联网平台营销存款存在资质不符,经营合规风险、跨区域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问题,称互联网存款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 蚂蚁集团、陆金所、京东数科、天星数科、度小满金融相关人士均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根据监管部门近期对于互联网存款行业的监管精神、规范要求,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业务均已下降或停止上新,将持续关注监管动态,并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 “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出现,固然有银行片面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存款规模等因素,但更多反映出中小银行负债来源狭窄、负债成本高企的窘境。因此要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同时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中关村(行情000931,诊股)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纷纷下架 互联网存款业务下架序幕由蚂蚁集团开启,支付宝于12月18日针对未持有互联网存款的用户,在理财页面对银行存款产品进行了下线处理。蚂蚁集团方面称,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行业的规范要求,下架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随后,百度旗下度小满金融、腾讯理财通也下架了互联网存款产品。度小满方面表示,会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坚持合规经营,目前已下架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到了12月20日,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相继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京东数科方面表示,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地调整: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京东金融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 截至12月22日,记者注意到,蚂蚁支付宝、腾讯理财通、滴滴金融、携程金融、天星金融、京东金融、美团金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360你财富……至少10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下架互联网存款业务。 天星数科表示,根据监管部门近期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表态及行业趋势,与银行等合作伙伴沟通之后,在保障相关用户权益的情况下,天星金融App已于12月20日停止新用户在其平台购买互联网存款产品,相关产品只对已购买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天星金融将一如既往地合规经营,密切关注并遵循相关监管政策。 “打探了下,好像所有代销平台和银行都没收到监管的下架通知,是行业头部平台根据监管精神做了下降处理,对中小银行影响较大。”某头部代销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业者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金融科技公司也惨,P2P搞没了,网络小贷还没整顿好,又轮到网络存款了。” 风险何在 互联网存款业务紧急“熄火”或因该业务“无照驾驶”存在诸多潜在风险。近年来,部分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据悉,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近半数产品的起存金额仅50元,且均可提前随时支取。 互联网存款业务“高息揽储”、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等种种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期两次公开发声,指出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目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银行主要为地方中小银行甚至村镇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部分银行存款规模得以快速增长,有的平台存款规模占其各项存款比重达83%。其中,异地存款占绝大部分。部分中小银行依靠平台存款弥补了流动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孙天琦指出。 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认为,互联网存款业务被下架最大的因素就是互联网存款模糊不清。毕研广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互联网存款模糊不清从一定程度上违反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互联网存款本质是储蓄,如此‘高息揽储’,那么相关金融机构也同样违规。” 董希淼表示,在互联网存款业务链条中,互联网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起到引流、导流作用;存款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平台是否涉嫌违规办理储蓄业务,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讲,互联网平台并非《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储蓄机构,不能办理储蓄业务。 针对互联网存款的风险隐患,孙天琦给出七条监管建议:一是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二是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三是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四是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五是完善存款保险偿付规则,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存款保险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六是严禁平台对存款“集中比价—竞价”;七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的金融创新。 有何影响 “互联网存款严监管正在逼近,利率相对较高的存款产品是互联网平台吸引投资者的主力产品,该类产品下架,互联网平台会失去一部分投资者,对应的营销收入、导流收入就减少。同时,互联网存款一直是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的揽储利器,产品下架后,这些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揽储压力。”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胡小凤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指出。 胡小凤指出,监管的靴子还未真正落地,各平台和银行已经开始陆续下架产品,接下来需要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调整。已购买的老客户暂时不受影响,但要密切关注产品公告信息、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的出台,必要时赎回。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过去两年,互联网银行和部分中小银行为了扩大存款规模,纷纷通过互联网渠道推出分级靠档类的存款产品。一时间,这类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成为揽储利器。不过,此类产品有高息揽储的嫌疑,规模扩散后将可能拉高整个银行负债端的利率成本。 “从中小银行的角度看,部分中小银行吸收高成本存款,如果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跟不上,会影响其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地方性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存款业务扩展到全国,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也与回归本地的精神和原则不符。此外,这也加大了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董希淼指出。 实际上,今年以来,监管层对存款业务频出政策,以限制银行为揽储推出违规创新存款产品。3月,央行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12月,六大行齐发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董希淼表示,“靠档计息”存款产品以及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出现,固然有银行片面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存款规模等因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产品和业务的银行多为中小银行,这更多反映出中小银行负债来源狭窄、负债成本高企的窘境。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 董希淼建议,支持中小银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还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如一些民营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此外,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而对于互联网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吸收存款应给予差别化的支持。
12月21日,央行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谈及明年着重抓好的工作任务时提到: 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要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关系。 而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法是: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为了方便对比,我还特意搜了下央行此前对货币政策的表述。 9月25日召开的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0年第三季度例会表述是: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11月26日央行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对货币政策的表述是: 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不让市场缺钱,又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不让市场的钱溢出来。 可见,货币政策的表述由“合理充裕”转为“合理适度”,释放了偏紧的信号。 2018年以来,央行对货币政策的表述一直是“合理充裕”。2017年以来,广义货币M2增速先是个位数,到了疫情出现后,M2增速恢复到了2017年前的两位数。 疫情之后,央行明确“保持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而近期则提“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 据中国社科院的预测,2020年中国经济增长可能是2.2%,2021年可能是7.8%。也就是说,如果广义货币(M2)和GDP基本匹配,那么到了2021年M2很大可能降为个位数。 而在央行将货币政策定调转为“合理适度”的同时,“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表述也频频被提出。所谓宏观杠杆率就是企业、居民、政府三大部门的债务总和。 据《2020年三季度中国杠杆率报告》,2020年三季度末,中国宏观杠杆率是270.1%,前三季度杠杆率增幅为27.7%。270.1%的宏观杠杆率与美国相当,属于偏高,意味着国内居民连续2.7年不吃不喝才能还完负债。 因此,我们可以粗略地把宏观杠杆率理解为“防风险指标”,把GDP增长理解为“发展指标”。 宏观杠杆率与GDP的关系是“信贷增长(货币偏宽松)-宏观杠杆率上升-GDP增长”。比如,A企业从银行获得大量的廉价贷款,那么A企业将有更多的投资(含买房),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但问题是,在GDP增长的同时,企业的债务却大幅上升了,如果债务增长的速度显著快于利润增长,那么很容易出现企业债务风险,进而波及银行系统。目前,我国企业杠杆率在主要经济体中是最高的。 央行会议提出“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就是要保持GDP合理增长,又要避免宏观杠杆率上升得太快。 怎么做到呢?首先是创新,提高资本的回报率,以前10块钱可以产生1块钱的收益,现在要提升到2块。说白了,就是同样是10块钱,现在获得更多收益,就没必要过于负债了。其次是控制货币的增速,不能让M2增长得太快。 M2是企业、居民存款及现金总和,是贷款转化来的,比如你贷款100万买一套房子,这100万在开发商那里形成100万存款,在你这里形成100万贷款(负债)。 可见,M2上升,往往对应着负债上升。 在“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之下,明年M2增长应该会回到个位数。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也就是说明年货币政策可能相对2020年略紧,但不会来得那么快,而是缓慢的过程。 基于此,我的看法是明年M2可能降个数位,但很可能下半年才看得到。而央行不大可能会加息,因为经济还受疫情的“余震”影响,如果加息,许多企业会很难熬(今年已经出现信用债违约、长租公寓暴雷事件)。 如果“利率不变+货币略紧”,那么2021年的股市楼市则相对2020年要冷一些,但也不致于太冷,毕竟如果不加息的话...
年底将至,银行股权批量被拍卖这一态势仍在延续,12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以“银行股权”为关键词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搜索发现,开年至今共有2946笔银行股权被拍卖“倒手”,其中以中小银行居多,而股权拍卖出现分化现象依旧客观存在。一些银行股权拍卖受到“追捧”,另一些银行股权拍卖却惨遭“流拍”。同时,由于拍卖的银行股权涉及司法诉讼,绝大部分缺乏流动性,投资者也大多呈现“围观较多、入手较少”的情况。 2946笔股权登陆“拍卖台” 近年来,银行股权拍卖已经蔚然成风,12月22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银行股权拍卖交易数量已达到2946笔。 从被拍卖股权的银行类型来看,主要多为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今年1-5月,被拍卖的银行股权数量共计为1016笔,时间进入下半年,银行股权拍卖数量有所上升,9-11月三个月单月银行股权拍卖数量均超过285笔。 通过拍卖方式转让股权,一般来说都是涉及司法诉讼,同时银行股权拍卖标的也涉及很大的价格跨度。在已结束拍卖的2509笔标的中,最低时只需3081元就可以“拍得”一家银行的股权,而最高时价格达到7亿元。整体拍卖价格区间在20万-300万元的标的数量最多,占比超过80%。 由于拍卖的银行股权绝大部分缺乏流动性,银行股权拍卖大多呈现“围观较多、入手较少”的情况。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在169起“即将开始”的银行股权拍卖中,仅有40起有人报名,且报名人数均为1人。有129起股权拍卖暂时无人问津,即将于12月24日、25日两天起拍的10起银行股权拍卖,报名人数依旧“挂零”。 对今年银行股权拍卖表现,资深行业分析师王剑辉分析认为,通过拍卖方式转让股权属于被动拍卖,即银行股权持有人因债务问题被债权人强行请求法院进行拍卖,以抵偿所欠债务,如果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连续两次拍卖依旧“流拍”后,则将改为变卖方式进行处置。“围观较多入手较少”也代表投资者不看好,导致该因素的主要原因是目前银行整体估值偏低,投资者预期较低所致。 打折“流拍”成常态 银行股权被拍卖的原因五花八门,其中主要以自然人持有的股权被法院冻结、查封,公司持有的银行股权被法院变卖居多。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银行股权拍卖分化也成为常态,呈现“冰火两重天”的景象。有的银行股权刚一开拍就遭到“哄抢”,最终以远超起拍价的金额成交,而有的银行股权打半折都无人问津,遭遇“流拍”甚至折价变卖的局面。 按出价次数由高到低计算,今年已拍卖成功的银行中上海地区、江浙地区一带的银行股权较受欢迎。例如,5月8日成交的一笔上海农商行股权最受追捧,这笔股权起拍价为38.1万元,拍卖当日有超1万人围观,经历了296次出价,最终以82.8万元成交。 温州龙湾农商行、安徽马鞍山农商行、浙江临海农商行、福建海峡银行等银行的股权也受到热捧,竞价次数超过150次,且成交金额也远超起拍金额。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和哄抢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流拍”“变卖”的尴尬局面。仅从12月1日-22日拍卖的168起标的来看,其中,有8笔股权被中止拍卖,10笔股权被撤回,有86起惨遭“流拍”。 惨遭“流拍”的大额股权也不在少数,例如,12月6日,玉林神洲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柳州银行11000万股股权进行二次拍卖,这笔股权的起拍价约为2.94亿元,较市场价3.67亿元大幅减少,虽然拍卖初期有一千多人围观,但最终因无人报名而惨遭“流拍”。 除大额股权外,惨遭“流拍”的局面也出现在小额股权上。例如,12月17日,一自然人持有的18678股江西安义农商行股权评估价为4.8万元,起拍价为2.6万元,拍卖当日有31人设置提醒,但最终依旧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回报率不高,优质的股权较稀缺,也成为导致银行股权“流拍”的主要因素。在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看来,银行股权“流拍”案例主要集中在一些中小银行,也和银行所处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有关,若地方银行所处的区域经济发展出现一些滞后问题,会导致银行信贷的坏账相对比较集中,基于市场对相关银行未来业绩方面的考虑,会导致这一类银行股权出现“流拍”。 中小银行经营短板待补 降价“流拍”也折射出中小银行当前经营现状,在监管层针对中小银行经营地理范围和各类业务比例提出了要求和限制的情况下,经营难度增大也减小了中小银行股权投资的吸引力。 王剑辉介绍称,从现有案例来看,银行股权的拍卖占比一般都低于1%或者低于5%。这种拍卖虽然不会对银行的经营产生较大问题,但有可能会对银行的品牌、声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对银行的信用水平、管理层稳定造成一些冲击。 王红英进一步指出,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在拍卖过程中会存在一些经营相对比较稳健的银行,由于股本金额较大,竞拍人的实力不一定符合这些资质良好银行的股权要求,也进一步阻碍了一些企业投资银行股权的积极性。从银行角度来说,如果经营相对稳健,现金流相对充裕,银行自身不妨可以考虑通过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或者一些股权回购方式来主动性回收自己的股权,避免股权拍卖对自身业绩经营带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