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活两便储蓄 定活两便储蓄顾名思义就是定期、活期两方便。它是储户在存款时出于各种原因不能确定具体存期,但一时又用不着,要购物时可随时提取,而利率又可以随存期的长短而变动的一种储蓄。办理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固定面额存单方式,不记名、不挂失,存款面额分为50元、100元、500元三种。另一种是面额不固定,从50元起存,多存不限,但采取记名式,可以挂失。
工行 工行,中国工商银行的简称。 详见中国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简称。
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解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创业自有资金不足的一项促进就业政策。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为2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合作经营的,按每人2万元计算,最多不超过6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到期,借款人确需展期的,经担保机构和银行同意后,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2.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 那些金融机构可以办理小额贷款 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得金融机构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还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 申请贷款到完成一般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
小微信贷 小微信贷是指: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是由民生银行发起的。因为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具有 “短、小、频、急”的特点,其小额、短期、分散的特征更类似于零售贷款。他们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更高。为了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民生银行开设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
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封闭贷款管理,积极支持亏损严重的国有工业企业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逐步走出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封闭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因资产负债率较高、亏损严重等原因,按照正常条件不能取得贷款,但政府已决定救助的国有工业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办法的贷款人是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 封闭贷款是商业性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查发放。 第四条 封闭贷款应遵循“封闭核算、购货鉴证、足额贷款、专户管理、保值分利”的原则。在企业采购、生产、库存、销售整个环节中资金能够封闭运行,贷款本息能够按期归还,企业生产能够循环周转。 第二章 贷款条件 第五条 申请封闭贷款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亏损严重,按《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难以获得贷款,但政府已决定救助并有贷款人认可的具体救助方案的(本办法所指政府为县级及县以上人民政府); (二)企业部分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 (三)该企业对这部分产品能够实行封闭核算,做到供、产、销单独记帐,成本费用单独核算,效益利润单独反映; (四)产品符合“购货鉴证”要求,具有购货方银行签发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贷款人认可的其它付款承诺; (五)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等条件。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封闭贷款应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政府救助方案的正式文件及落实情况; (三)该产品的名称、产品的销售记录及产品成本、费用、盈利等明细帐目; (四)购销合同、银行签发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贷款人认可的其它付款承诺; (五)产品封闭核算的具体操作方案和遵守封闭贷款管理的保证意见书;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第七条 贷款人接到书面申请报告后,应立即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人要对企业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企业贷款实施封闭运行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原则上应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企业。经贸委可向有关商业银行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查。 第八条 对获得贷款承诺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落实封闭贷款的各项条件。对获得贷款承诺的企业进行资产、抵押物和担保评估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实行减半征收;如企业此前进行过类似评估并可以提供合法评估报告,且在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内的,原则上不得要求企业另行评估或另行收取费用;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评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土地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性收费,有关部门一律免收。 第九条 对已具备封闭贷款条件的企业,贷款人要与企业签订“封闭贷款协议书”,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条 对已具备封闭贷款条件的企业,贷款人应根据企业产品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按照以销定贷原则,对其产品整个生产销售过程中合理资金需要提供贷款支持。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贷款的运行与管理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为企业开立封闭贷款结算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单独考核。贷款人对企业的贷款用途要逐笔审核,保证贷款用于产品当期生产的各项直接和合理间接支出。 第十三条 封闭贷款及回笼贷款的使用必须实行“双签”制度,要有企业和贷款人双方的签字方能支付款项。 第十四条 贷款在封闭运行期间,贷款人不得从专户中扣取老的贷款和欠息;企业不能用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不得用专户上的资金支付企业的其他债务支出;有关部门不能从专户中扣收老的欠税及各种费用;司法部门不应以企业其他债务纠纷为由,冻结封闭贷款帐户和扣收专户资金(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发文)。 第十五条 企业应保证产品销售收入及时足额划入专户,封闭运行,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六条 本期产品生产销售结束后,对销售收入实行保值分利。在保证当期税款足额缴纳以及封闭贷款本息按期归还的基础上,对盈利部分,允许企业按贷款协议约定支付所欠工资、归还所欠税款、归还老贷款本息或用于其他合理支出。 第十七条 贷款人对封闭贷款使用效果较好,能够按期归还新增贷款本息的企业,可按照封闭贷款条件及时连续给予贷款支持,封闭运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周转。 第五章 贷款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往来款项进行监督,对封闭贷款进行跟踪检查,指定专人跟踪管理。要建立封闭贷款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向当地人民银行和上级行报告,同时将企业执行封闭贷款的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贷款人对企业销货款未进专户、挤占挪用封闭贷款或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扣收原发放的贷款;对无力还清的贷款,有权要求担保单位承担担保责任或处置抵(质)押物。 第二十条 企业在贷款人发放封闭贷款期间,要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必要的经营情况和有关报表;要配合贷款人对封闭贷款的检查,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第二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企业封闭运行情况;对违反封闭贷款管理规定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企业立即改正。 第二十二条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协调当地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帮助企业落实各项封闭运行的条件,并对封闭贷款的情况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总行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已列入计划三年内破产、兼并的企业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外经贸企业的封闭贷款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关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封闭式信贷 closing credit 封闭式信贷指在一段时间内以相同金额分数次偿还债务的方式。 封闭式信贷: ●抵押贷款 ●汽车贷款 ●分期付款贷款(分期付款销售合同、分期现金支付信贷和一次性信贷)
富通银行 富通银行所属的比利时富通集团是主要从事银行、保险及资产管理业务的大型金融集团,是欧洲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 旗下的比利时富通基金管理公司2003年4月1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管理着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等三只开放式基金。 富通银行是在中国大陆第一批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外资银行之一,2004年9月获证监会QFII资格,2004年12月在中国银行开设托管账户,目前托管券商是海通证券。 目前,富通银行在上海和广州设有分行,在北京设有代表处。此外富通银行是第一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