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信息 书名: 中央银行学 作 者:阮加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年6月1日 ISBN: 9787512101432 开本: 16开 定价: 29.00元内容简介 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与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中央银行学,是以中央银行为主体,从经济总量的角度研究市场经济和金融运行规律的一门学科。《中央银行学》围绕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组织清算等方面的基本职责,从中央银行的产生、发展,职能定位、业务运作、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管和国际金融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习者理解中央银行的基本理论和中央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通过学习,能够从宏观角度观察和分析经济、金融运行状况,提高对经济、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能力。 《中央银行学》可作为金融学专业的本科生教材,也可作为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实际工作者的参考书。图书目录 第1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职能 第2章 中央银行的制度与结构 第3章 中央银行的地位与作用 第4章 中央银行业务与资产负债表 第5章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第6章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第7章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 第8章 中央银行宏观经济分析 第9章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及其目标 第10章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第11章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与有效性分析 第12章 金融监管概述 第13章 金融机构监管 第14章 金融市场监管 第15章 中央银行的其他业务 第16章 外汇管理与国际货币关系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附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参考文献2图书信息 作者:何丽芬 编著 ISBN:10位[7811340054]13位[9787811340051]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1-1 定价:¥34.00元内容提要 本书是作者总结十多年中央银行学课程教学的实践得以完成的。在本书的写作中,借鉴了大量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成果,本书在结构、内容合形式上都有了巨大的创新。内容包括:中央银行制度、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效应分析、中央银行的反洗钱监管等。编辑推荐 中央银行是商业银行和货币信用制度高度发展的产物。作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调节和控制信用总量、监督和管理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特殊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和金融稳定、改革与发展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中央银行为研究对象,从宏观的角度,从研究现代经济和金融运行规律出发,研究探讨经济与金融稳定发展机制的中央银行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且极为重要的学科。 本书全面介绍了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历史以及中央银行制度在新中国的发展及现状;系统阐述了中央银行的分类和职能以及中央银行执行其职能时的具体操作程序;详细分析了中央银行各职能部分的业务以及各种反映中央银行运作的参考指标和工具;详细论述了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国际经济交往、建立有序的金融秩序中的作用及具体操作方法。同时本书辅以大量真实、丰富、来自世界范围的案例分析,使读者能够轻松掌握中央银行学的全面知识,另外每章还配有学习重点和复习思考题,以助读者自学复习。目录 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 第一节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 第二节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 第三节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职能与业务 第一节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业务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宏观经济分析 第一节宏观经济分析框架 第二节经济与金融运行状况分析 第四章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第一节货币政策的概念 第二节货币政策的一般目标 第五章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第一节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概述 第二节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体系 第六章货币政策工具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第三节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第四节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 第七章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效应分析 第一节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第二节货币政策效应分析 第八章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 第一节金融监管理论 第二节金融监管体制 第三节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手段 第四节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第九章中央银行的反洗钱监管 第一节洗钱与反洗钱 第二节各国反洗钱机制的比较 第十章金融稳定 第一节金融稳定的定义及金融不稳定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金融稳定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 第四节维护金融稳定的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3图书信息 作 者: 付一书 主编 出 版 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2-1 版 次: 1 页 数: 359 I S B N : 9787309053739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管理 >> 金融/投资 >> 货币银行学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介绍了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历史以及中央银行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及现状;详细分析了中央银行各职能部分的业务以及各种反映中央银行运作的参考指标和工具;系统阐述了中央银行的分类和职能以及中央银行执行其职能时的具体操作程序;同时论述了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国际经济交往、建立有序的金融失序中的作用及具体操作方法。此外,本书每章还配有学习要点和复习思考题,以助读者自学复习。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财经类、管理类专业有关课程的教材,又可供金融从业人员阅读参考。目录 第一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表成和发展 本章要点 第一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 第二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 第三章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索引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本章要点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第三节 中央银行职能的变化 第四节 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索引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本章要点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制度类型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类型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体制和组织结构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索引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本章要点 第一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争论 第三节 中央银行与政府、政府部门的关系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索引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中央银行业务规范与资产负债表 本章要点 第一节 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法律规范与业务范围 第二节 中央银行业务特点和一般原则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索引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本章要点 第一节 货币发行业务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索引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本章要点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和再贷款业务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业务 第九章 中央银行的经理国库、会计和统计业务 第十章 中央银行的征信和反洗钱业务 第十一章 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 第十二章 货币政策目标 第十三章 货币政策工具与业务操作 第十四章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效应 第十五章 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 第十六章 中央银行的对外金融活动 参考文献
基本简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简称汇金公司,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724.65亿元人民币,性质为国有独资,办公地点位于东城区新保利大厦16层。根据国务院授权,汇金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楼继伟。发展历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就目前汇金控股的金汇金公司部分控股参股比例融机构而言,其面临的是一个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央行行使金融稳定监管职能,银监会行使行政和资本监管职能,财政部行使财务监管职能,而汇金行使股东监管职能。 由易纲和谢平等人筹划,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伊始便被中央银行赋予了金融稳定政策执行平台的角色。央行每每召开金融稳定工作会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都会有代表参加,更不必说指导汇金工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改办便设在金融稳定局。 与此同时,汇金的全部500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财政部,而运营的却是央行资金,成立之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中行、建行注资,2004年6月动用催收央行再贷款的30亿元人民币注资交行。2004年9 月,谢平身兼金融稳定局局长和汇金总经理两职,策划者与执行者兼备的4个月为2005年系列动作打下了战略基础。自2005年开始,中投证券也被央行当作了金融企业重组平台,先后对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 局面在2005年4月有了些变化,汇金只注资工行150亿美元,与财政部各持50%股份。来自财政部门的看法是,以前是“弱财政”下的安排,现在可能开始有所改变。管理团队 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 “工具性”公司。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 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试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资本金投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作 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董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楼继伟董事长李剑阁副董事长彭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晓灵独立董事金淑莲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金立群监事长崔光庆监事葛蓉蓉职工监事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陈有安副总经理赵海英副总经理以上名单来至中央汇金公司官网下属业务 汇金公司主要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 汇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1、 国家开发银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记录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银行225亿美元;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建设银行200亿美元; 2003年12月注资建银投资公司25亿美元; 2004年6月注资交通银行25亿人民币; 汇金控股参股机构2005年4月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 2005年6月注资银河证券公司1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7月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 2005年8月注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25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注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10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注资银河金融控股公司55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重组南方证券成立中投证券公司 2006年12月注资光大银行200亿人民币; 2008年10月注资农行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 2007年12月出资1460.92亿元人民币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7%的股权。 2009年11月签署了购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人寿”)38.815%股权的协议。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2009年10月11日分别公告,三行均于10月9日收到股东汇金公司通知,汇金公司于近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三行A股股份,汇金共增持工行2.81亿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8%;增持中行8160.7万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3%;增持建行1.29亿股,约占已发行总股份的0.06%。汇金公司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三行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为摘要)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中文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接受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五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委派。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委派。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章程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章程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拟订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生效,国务院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章程进行解释组织结构 汇金公司组织结构(1)银行部 负责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股权管理工作。 (2)非银行部 负责中央汇金控股参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工作。 (3)综合部 负责光大金控、光大银行、光大实业、国家开发银行股权管理工作;负责中央汇金公司日常办公和运营,负责撰写公司综合报告和战略规划研究,并承担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工作。 (4)法律合规部 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和合规事务,控制公司的法律风险,为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股权管理工作的外部合规,并配合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保障公司内部运作的合规性。 (5)财务部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和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公司存量资金。 (6)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开发、配置和管理,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培训制度。 (7)公关外事部 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新闻发布和外事工作。 (8)内审部 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外部审计,监督评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履职尽职情况,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相关争议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简介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香港)”或“中银香港”)于2001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合并了原中银集团香港十二行中十家银行*的业务,并同时持有香港注册的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和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的股份权益,使之成为中银香港的附属机构。金融产品与服务 按资产及客户存款计算,中国银行(香港)是香港主要商业银行集团之一,通过设在香港的近300家分行、400多部自动柜员机和其他服务和销售渠道,向零售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中银香港是香港三家发钞银行之一,也是香港银行公会轮任主席银行之一。此外,中银香港在中国内地设有14家分支行,以切合香港及中国内地客户对跨境银行服务的需求。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1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持有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中国银行(香港)的全部股权。中银香港(控股)在成功的全球公开售股后,其股份于2002年7月25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编号 "2388"(一级美国预托证券 ---- 场外交易符号﹕BHKLY)。 * 十家银行包括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七家内地成立银行(广东省银行、新华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国华商业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盐业银行)的香港分行,以及香港注册的华侨商业银行和宝生银行。 http://www.bochk.com/web/home/home.xml
简介 九江银行合肥分行是九江银行继吉安分行、南昌分行、抚州分行之后设立的第四家分行,是九江银行在江西省外开设的第一家分行,也是江西省5家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首家跨省设立的第一家分行。开设合肥分行是我行全国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它为我行继续申办省外其它异地分行积累宝贵经验。从驻守九江本埠到落户吉安、南昌、抚州,从布局江西到挺进安徽合肥,九江银行“扎根九江、立足江西、走向全国”的跨区域经营战略在坚持严控风险、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作为安徽省引入的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九江银行合肥分行以安徽中小企业、城市居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先后推出微小企业贷款、“快捷通”资产抵押额度循环贷款、三户联保授信、厂商银三方协议融资、林权抵押授信、动产支持融资等安徽中小企业贷款创新产品,其中安徽小企业贷款已占注册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份额的35%。盛大开业 5月18日,九江银行合肥分行在合肥市濉溪路财富广场盛大开业。安徽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张卫民、合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晓麟、九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殷美根出席了开业盛典。 开业典礼由九江银行董事长刘羡庭主持。安徽银监局副局长刘智勇宣读了《开业批复》,并向九江银行合肥分行颁发了《金融许可证》,九江银行合肥分行行长周铸、合肥市常务副市长张晓麟、九江市常务副市长殷美根、安徽省政府相关领导分别在开业典礼仪式上讲话。江西省、安徽省、九江市、合肥市相关领导共同为九江银行合肥分行开业剪彩,合肥市常务副市长张晓麟与九江市常务副市长殷美根为九江银行合肥分行揭牌。未来展望 九江银行合肥分行将立足合肥,放眼中部,秉承“稳中求快、特色立行、客户至上,服务卓越”的经营理念,坚持“立足于地方经济、立足于中小企业、立足于广大市民”的市场定位,紧密结合安徽区域的经济特点和金融需求,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树立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坚持高起点起步、高质量运行、高标准管理,迅速拓展市场,大力发展各项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和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加强内控管理,努力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不断提升内在经营品质,为江西和安徽两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简介 乌海市商业银行是在乌海市城市信用社单一法人社基础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6年9月5日正式挂牌开业。是乌海市唯一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总行和支行两个层次,原城市信用社下设的二十三个营业部更名为二十二个商业银行支行和一个营业部。金融体制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资金调拨、分级管理。金融业务主要以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城市居民为主,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合作伙伴。乌海市商业银行的成立标志着乌海市金融体制改革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迈出关键的一步。 乌海市商业银行位于海勃湾区新华东街六号,全行下辖23家支行营业网点,分布在市属三区。 乌海市商业银行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资金调拨、分级管理”的经营管理体制。乌海市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白津生。发展简史 成立伊始,该行就明确提出了“心系百姓、情牵企业”的经营理念,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广大市民”的市场定位,在改革大潮中彰显出现代化管理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强劲发展势头。乌海市商业银行以“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立足城市居民”为市场定位,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合作伙伴,竭诚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乌海市商业银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建立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各司其职以及责、权、利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和公司治理架构。 作为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机构,我们将继续发扬求实创新、勇于开拓的精神,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将乌海市商业银行真正塑造成为一个业务品种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经营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商业银行,创出地区区域品牌,为乌海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乌海市商业银行自成立之初,就确立了“以做强做精为方向,以做优做久为目标,全力把乌海市商业银行打造成服务小企业的品牌银行”的发展思路。他们选择海南支行、乌达支行、银鹰支行等6 家营业网点作为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实行客户经理制度,直接受理客户需求,直接发放贷款,为小企业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针对小企业客户贷款需求“短、频、快”的特点,乌海市商业银行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将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抵押、保证贷款和2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审批权下放到6 家专营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涉贷支行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今年6月底,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5.8 亿元,占其贷款总额的77.02%,共支持小企业3172 户,分别占全市小企业贷款户数和余额的98%和82%。 乌海市商业银行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创新管理理念,加大力度扶持中小企业,在同业竞争激烈的舞台上演绎了一曲求生存、扩规模、增效益、促发展的华美乐章。 乌海市商业银行通过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进一步化解信用风险,不良贷款比例下降,资产质量不断改善。截至2008年末,不良贷款比例为0.42%,较年初下降0.09个百分点。 2008年,乌海市商业银行积极应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变化的影响和冲击,迅速调整经营发展策略,存款、信贷业务快速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实现了与客户共同成长的发展目标。截至2008年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55亿元,比年初增加23亿元,增长74.08%,市场占有率已由组建初期的14.49%提高到21.67;各项贷款余额32亿元,比年初增加l1亿元,增长55,56%,市场占有率已由组建初期的14.53%提高到22.36%,存、贷款市场份额双双跃居乌海市第2位。乌海市商业银行的区域竞争力加强,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2008年,乌海市商业银行持续加大对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信贷结构继续同小企业贷款倾斜。截至2008年末,乌海市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合计15亿元,比年初增加了5亿元,小企业贷款已占全行各项贷款的47.3%。 2008年12月8日,乌海市商业银行乌斯太支行正式开业,标志着乌海市商业银行实现了从本土经营到跨行政区域经营的历史性突破,这是乌海市商业银行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乌斯太支行的开业,对于拓展乌海市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产品与服务 乌海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管理团队 董事长白津生、副董事长梁景阳、监事长王广智、行长崔洪杰、副行长魏霞、副行长陈玉柱、副行长/乌达支行行长邹峰、行长助理/海南支行行长井清泉、行长助理/黄河支行行长张佳勋、行长助理/办公室主任蔺剑飞组建历程综述 乌海市商业银行来得要比预想中更快一些。 从2006年3月初,城市信用社将筹建商业银行的申请上报内蒙古银监局,到9月5日商业银行揭牌,城信社只用了半年时间即走完了最后的历程,实现了从城信社向城市商业银行的嬗变。这标志着46万乌海市民从此拥有了自己的银行。 这是全国第119家城市商业银行,使我市成为继呼市、包头之后,全区第三个成立城市商业银行的盟市。浴火重生 其实,市城市信用社在完成最后“惊险一跃”之前,也曾经历了艰难的重组、新生的阵痛以及苦苦的磨砺。市城市信用社成立之前,乌海市原有9家城市信用社和2家农村信用社。到2001年,11家信用社中,10家亏损,其中5家资不抵债,只有1家处于微利状态。有一家信用社的备付金甚至只剩1.4万元,随时面临支付危机。 2001年10月28日,在原8家城市信用社和2家农村信用社合并重组的基础上(另一家信用社退出市场),自治区第一家单一法人城信社———乌海市城市信用社成立。 受命于危难之际的市城市信用社,在成立之初,资产总额为2.58亿元,存款2.5亿元,贷款1.62亿元,不良贷款5993万元,不良率高达37%,累计亏损879万元。 单一法人信用社成立后,确立了“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并在企业形象宣传、授权授信、网点建设、税金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管理等方面实现了统一管理,为信用社日后的稳健运行奠定了基础。 5年的发展,市城市信用社在我市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煤焦、化工、建材等领域频频出手,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到目前,累计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106亿元,占全市金融系统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总额的80%以上;发放农贷14465万元,占全市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90%以上;发放下岗职工贷款2211万元,占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再就业贷款的95%以上。 5年砥砺,市城市信用社实力日渐壮大,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环伺中,成为我市一支不可小觑的金融力量。截至2005年底,资产总额达17.6亿元,较成立初增长5.8倍;各项存款余额为16.19亿元,较成立初增长5.5倍;各项贷款余额为10.88亿元,较成立初增长5.7倍;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为1.71%。到今年6月底,资产总额又增加到19.3亿元,不良贷款率进一步降为0.97%。华丽转变 成立城市商业银行,既有外在的要求,也是内在的需要。 银监会2005年出台了“关于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城信社于2008年底全部完成转制或退出市场。生存还是死亡,已经成为一个问题。 从内在因素来看,城信社转制城商行,可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获得与其它银行相同的公平地位,提高自身业务创新和服务能力。 城信社转制已如箭在弦上,势在必发。成立城商行,有一个必须跨越的“门槛”,即准入条件。 银监会规定,城商行应设在地级以上城市;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不良贷款比例不高于15%,资产总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最近2年未发生大要案。此外,在人均资产、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例、备付金比例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 乌海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筹建城市商业银行。11月,市城市信用社成立了筹建商业银行筹备组,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筹建商业银行方案;通过增资扩股,使原本欠缺的资本金达到10125万元。到2005年末,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等各项指标已经达到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标准。 万事俱备,只欠银监会的一纸批文了。 2006年7月,银监会做出了《关于筹建乌海市商业银行的批复》,筹建由此进入冲刺阶段。 8月5日,召开了市商业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选举出市商业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监事长,聘任了行长等经营班子,拟定了《乌海市商业银行章程》,构建了科学的公司治理架构。 一个月后,伴随着建市30周年庆典的脚步,市商业银行在漫天飞舞的彩球和喜庆欢快的礼炮声中正式挂牌开业。 从成立单一法人城市信用社,到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我市这个地方金融机构完成了一个精彩的“三级跳”,由小舢板到大轮船的华丽转变。 这一转变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变更,更是机制的创新、体制的创新、观念的创新。市商业银行将以“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立足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在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大潮中,迎风远航。 近年来,乌海银行不断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08年至2009年先后在阿拉善盟乌斯太镇和鄂尔多斯棋盘井镇设立2家支行,标志着乌海银行实现了从本土经营到跨行政区域经营的历史性突破。此外,为落实银监会建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乌海银行发起设立了海南省文昌国民村镇银行和琼海国民村镇银行。上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支持地方“三农”、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乌海银行的成长进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积极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立以来先后获得乌海市政府颁发的“金融突出贡献奖”和“金融创新奖”,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内蒙古乌海市“十佳诚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A级信用纳税人”、“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等荣誉称号。在《银行家》杂志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中,乌海银行在在全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综合排名中名列第6名,在全国48家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下的小型城市商业银行综合排名中名列第1名,在西部地区26家城市商业银行综合排名中名列第1名。 2010年,乌海市商业银行改名为乌海银行,正逐步迈向全国性商业银行发展。
银行介绍基本介绍 伊斯兰发展银行总行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行长穆罕默德·阿里。银行成员 该行始建时有22个成员国,均系伊斯兰国家会议组织成员,后发展到44个成员国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2009年银行的成员包括50个国家。成员的基本条件是,预期的成员国必须是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成员,愿支付应付的银行资本份额并愿意接受和遵守伊斯兰银行管理者委员会的条款和决议。权力机构设置 银行设理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一般由各成员国财政部长担任: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指导日常工作;银行行长任期5年。宗旨 为各成员国之间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开发项目,加强生产资料的交流提供资金,以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非成员国的穆斯林地区提供资助。银行资本 1992年6月,审定的银行资本还是20亿伊斯兰第纳尔。从1992年7月开始,在管理者委员会的决议後,该数位变成了60亿伊斯兰第纳尔,除以600000个股,每股价值10000伊斯兰第纳尔。按照特定的付款时间表应付的认购的股本也变成了40亿伊斯兰第纳尔而且是自由可兑换的货币。(伊斯兰第纳尔的价值相当於一个SDR,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银行收入 伊斯兰发展银行的2007年年鉴表明,收入增长率是58%,金额是9850万美元,主要来自各国捐助;此外,伊斯兰银行股票上市以来,销售额迅速上升,2007年增长了将近2亿美元,股票的总数已经伊斯兰发展银行超过46亿美元。伊斯兰发展银行对非穆斯林国家的穆斯林社会的援助一视同仁,因为他们属于穆斯林社会“稳麦”不可分割的部份,穆斯林是一家人。IDB对世界各地60多个伊斯兰教育和文化发展项目给予赞助、乜贴(施舍)、奖学金等,总共有513个项目,总金额达到1.72亿美元。发展研讨会议 伊斯兰发展银行于2008年12月16日在沙特阿拉伯吉达市举行三天伊斯兰世界金融发展研讨会,伊斯兰国家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应邀参加会议,讨论伊斯兰国家在国际金融风暴中的局势和未来发展策略。发展银行总裁艾哈麦德·阿里博士在最后一天闭幕式上说,由于伊斯兰金融体制与西方银行制度轨道不同,金融危机没有影响到伊斯兰银行的资产和投资,对于未来的发展,穆斯林必须向教育大力投资,提高民族素质和世界竞争能力。银行历史 1973年由巴基斯坦和埃及共同发起,经伊斯兰国家财政部长会议决定建立,于1974年8月12日成立,1975年10月20日正式营业。经营原则 根据《古兰经》和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则,银行正式宣布贷款不收利息,存款也不付利息。伊斯兰发展银行金融活动方式遵循三条原则: (1)穆沙拉卡(Musharakah),即规定以参予股份的方式,资助某方合作实施发展项目,某方有权逐渐购买银行的股份。在此情况下银行与某方的股份均有利润,其利率由协议规定。 (2)穆达拉巴(Mudarabah),即规定银行向某方提供贷款,而某’方则提出筹备项目,其利润和亏损按协议双方进行分摊。 (3)穆拉巴哈(Murabahah),即规定银行给某方资助贸易时,发放实物贷款或代购商品,通过标高价格进行结算获得收入。凡提供的贷款,只按贷款数额向借贷一方收年率为2.5%的手续费,用以支付银行的管理费用和通货膨胀的差额。 伊斯兰发展银行的支付单位采用记账第纳尔(即货币单位),其法定固定资本约20亿第纳尔(1981年约合23.3亿美元),该行规定,各成员国须在4年内提供至少250万美元的资金。 伊斯兰发展银行与西方银行完全不同,不实行西方式的股东体制,而实行平等制度,没有控股的大财主。伊斯兰发展银行最大的股东是阿拉伯石油输出国:沙特阿拉伯(26%)、利比亚(16%)、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4%)、科威特(13%),该4国的认缴资本占全部资本的70.13%。该行的金融信贷活动除依靠固定资本外,其资金来源还包括由偿还贷款的现金、投资项目股份收入所构成的现金储存、各成员国征收的天课(穆斯林五功之一)等。资助活动 伊斯兰发展银行对非伊斯兰银行股东国的穆斯林团体也提供提款。非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小区,在有必要时,可以向伊斯兰发展银行申请援助或贷款发展穆斯林小区项目。对各国的申请,在经过审理和评估之后,给予相应的必要支持,对某些重要和紧迫项目,伊斯兰发展银行可以最多承担到50%的经济责任,“鼓励当地人,筹措其余的部份,挖掘自己的经济潜力。” 伊斯兰发展银行在成立后的7年中,业务颠为8.8226亿美元,向20几个国家的46个项目提供了33.1013亿美元的贷款,对390个项目提供了2186万美元的资助。 1985年起,伊斯兰发展银行给中国新疆、宁夏等省(区)修建伊斯兰经学院提供了资助。2004年3月,伊斯兰发展银行将为其成员国提供4.24亿美元用于技术支持。纵览 当代伊斯兰国家按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则建立的国际金融信贷机构,主要向伊斯兰国家和非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团体提供无息贷款,援助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伊斯兰会议组织’的专门金融机构。1973年由巴基斯坦和埃及共同发起,经伊斯兰国家财政部长会议决定建立,于1974年8月12日成立,1975年10月20日正式营业。总行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现任行长穆罕默德·阿里。该行始建时有22个成员国,均系伊斯兰国家会议组织成员,现发展到44个成员国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银行设理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一般由各成员国财政部长担任: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指导日常工作;银行行长任期5年。其宗旨是;为各成员国之间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开发项目,加强生产资料的交流提供资金,以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非成员国的穆斯林地区提供资助。根据《古兰经》和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则,银行正式宣布贷款不收利息,存款也不付利息。其金融活动方式遵循三条原则:(1)穆沙拉卡(Musharakah),即规定以参予股份的方式,资助某方合作实施发展项目,某方有权逐渐购买银行的股份。在此情况下银行与某方的股份均有利润,其利率由协议规定。(2)穆达拉巴(Mudarabah),即规定银行向某方提供贷款,而某’方则提出筹备项目,其利润和亏损按协议双方进行分摊。(3)穆拉巴哈(Murabahah),即规定银行给某方资助贸易时,发放实物贷款或代购商品,通过标高价格进行结算获得收入。凡提供的贷款,只按贷款数额向借贷一方收年率为2.5%的手续费,用以支付银行的管理费用和通货膨胀的差额。该行的支付单位采用记账第纳尔(即货币单位),其法定固定资本约20亿第纳尔(1981年约合23.3亿美元),该行规定,各成员国须在4年内提供至少250万美元的资金。该行最大的股东是阿拉伯石油输出国:沙特阿拉伯(26%)、利比亚(16%)、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4%)、科威特(13%),该4国的认缴资本占全部资本的70.13%。该行的金融信贷活动除依靠固定资本外,其资金来源还包括由偿还贷款的现金、投资项目股份收入所构成的现金储存,各成员国征收的天课等。该行对非伊斯兰银行股东国的穆斯林团体也提供提款。该行在成立后的7年中,业务颠为8.8226亿美元,向20几个国家的46个项目提供了33。1013亿美元的贷款,对390个项目提供了2186万美元的资助。1985年起,该行给中国新疆、宁夏等省(区)修建伊斯兰经学院提供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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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500家金融机构信息监督员问卷调查汇总,2005年共受理企业信贷申请66万笔,金额4.1万亿元,通过系统查询,拒绝信贷申请1.8万笔,金额1040亿元,占申请贷款额的2.54%。 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企业征信系统升级工作,年底顺利实现主要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并在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四省市提供实时查询服务,近期将实现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联网运行。新系统实行全国集中建库,各金融机构一口接入,从而实现了全国所有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信息共享。新系统的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现今状况 目前,人民银行正在通过改进支付工具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信息创造条件;通过采集尚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协调,尽快采集税务、法院、环保等信息。同时,扩大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服务范围,为企业之间商业交易服务,为金融监管、宏观调控服务,为相关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服务。 金融机构在受理企业贷款申请时,需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随着征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征信系统在帮助金融机构防范信用风险,提高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促进信贷市场发展,扩大信贷范围,促进消费增长;加强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改善金融环境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