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银行 目录 1、 合作银行的定义 2、 合作银行的类型 3、 合作银行的组织体系 4、 合作银行与合作社的权责关系 合作银行(Cooperative Bank) 合作银行的定义 ...... 合作银行是信用合作和合作经济形成,实行民主治理,主要为信用合作社和合作经济组织融通资金的合作金融组织,是合作金融的最高组织形式。 合作银行的类型 一、按业务对象分为一般性的合作银行和专业性的合作银行 1.一般性合作银行对任何合作社都可以融通资金,不受合作社特定种类的限制 2.专业性合作银行的业务对象以某一种或某一类合作社为限,具体有三种形式: 消费合作银行 工商合作银行 农业合作银行 二、按经营主体分全部社营、全部公营和混合经营 1.全部社营:由地方合作社自下而上集资,负责人由参加合作社选派,合作银行由合作社所有、由合作社经营。 2.全部公营:全部资本由政府出资,合作银行由政府治理、政府经营,是为合作社而设立的公营银行 3.混合经营:政府与合作社共同出资 政府永久性出资 政府让渡性出资 合作银行的组织体系 1.组织层次:有两级制、三级制和四级制 2.层次之间的关系:集中式、联合式和复合式 3.专业性合作银行的组织形式:平行式和尖顶式 合作银行与合作社的权责关系 1.出资标准:自由认购制与比例认购制(社员人数、资产总额、营业额和借款数额) 2.股权的分配:一社一票制、一股一票制、限制股权制和混合计票制 3.交易的专属:限定合作社只与合作银行有资金融通,不准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交易,包括存款和借款,有时也不包括借款。 4.业务监督:监督权可由放款赋予、政府授予和股东大会决议。
合作金库银行 目录 1、合作金库银行简介 2、合作金库银行历史发展 3、合作金库银行的主要业务 合作金库银行(Taiwan Cooperative Bank)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tcb-bank.com.tw/ 合作金库银行简介...... 合作金库银行(台证所:5854,简称合作金库或合库),原名台湾省合作金库,为台湾大型商业银行之一,同时也是台湾营业据点最多的商业银行。 合作金库的前身,为日治时代的“台湾产业金库”;战后改组复业后,属性为特种经营的金融机构(不具银行身分),至1985年才取得法人资格。2001年元旦,合作金库配合政府的金融改革政策,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合作金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4年11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2006年5月1日,合作金库与同为公营行库的中国农民银行合并,以合作金库为存续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因合并而消灭,同时更名为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合作金库为中华民国国内外分支机构最多的金融机构(共301家),总资产排名则仅次于台湾银行。 合作金库银行历史发展 合作金库银行于民国35年10月5日(1946年10月5日),接收前日据时代台湾产业金库改组成立。当时由台湾政府及业务区域内各合作事业团体暨农会、渔会、农田水利会等社股组织之,股本总额为旧台币二千五百万元,分为二十五万股,每股一百元,其中政府股(公股)为十五万股,各社团股(社股)十万股,历经全体员工60多年之努力经营,本行经营规模不断扩充,截至97年底,资本额已达548亿元。 民国74年5月(1985年5月),依银行法第52条取得法人资格,并于90年1月1日奉准改制为合作金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2年6月成为公开发行公司,93年11月17日正式挂牌上市,95年经主管机关核准更名为「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95年5月1日合并中国农民银行。截至97年12月31日止,本行国内外分支机构达306家(含营业部及国际金融业务分行、马尼拉分行、洛杉矶分行、西雅图分行、香港分行、北京代表办事处) ,为全国通路数最多之商业银行,存、放款市占率位居国内领先地位。另依据2008年7月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统计,全世界一千大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合作金库银行排名第165名,于台湾地区名列第二,仅次于台湾银行。 民国81年12月23日(1992年)本行与台湾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及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共同集资于比利时成立台湾联合银行,嗣后并取得该行70%之股权。另本行于94年10月18日独资成立合作金库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于95年3月22日增加投资,合计投资金额为新台币35亿元。 1994年11月25日独资成立合作金库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金额新台币1,000万元;另于96年12月4日配合主管机关稳定金融秩序政策,采取以债作股方式,投资合作金库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币5.295亿元,持股比率为50.56%,该公司为符合主管机关最低资本额规定,于98年3月办理现金增资15亿元,由本行全数认购,投资金额增为20.295亿元,持股比例为79.67%。 合作金库银行的主要业务 以经营银行业务,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并调剂合作事业暨农渔业金融为宗旨,除对合作事业暨农、渔业及中小企业融通资金外,并配合资金运用及促进整体经济发展,办理一般工商企业存、放款业务,是具有农、渔、合作金融及工商企业金融之国际性综合银行。
台湾银行业 目录 1、 台湾银行业发展简史 2、 台湾银行业银行种类 3、 台湾银行业银行机构特点 4、 台湾银行业资金来源运用 5、 台湾银行业动向 台湾银行业(banking in Taiwan) 台湾银行业发展简史 ...... 台湾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1949年以前台湾省原有的经过改组的金融机构和国民党1949年从大陆撤至台湾的官僚金融机构混合组成。 台湾在清朝已有银行萌芽,即民间的银会”。鸦片战争以后,开始有了买办性质的“妈振馆”及外国银行的代理店。现代银行是自日本占据台湾以后才出现的。1895年5月,日军登陆基隆,9月日本大阪中立银行在基隆设立出张所”,1897年公布《台湾银行法》,设立“株式会社台湾银行”。这是日本踞台时的金融中心。抗战胜利时,台湾共有7家银行:台湾银行、台湾储蓄银行、彰化银行、台湾商工银行、华南银行、三和银行、日本劝业银行台湾分行。另有1家台湾产业金库,未列入银行范畴以后的台湾金融机构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①1945年底至1949年底,台湾当局接收改组日本占领时期的金融机构,构成仍以台湾银行为金融中心的该地区金融体系,与大陆金融机构无密切关系。②1950年初至1959年底。国民党撤到台湾初期,官僚金融机构也先后撤至台湾。为安定台湾的金融,限制增设银行,除中心信托局外,迁台银行均未正式对外营业,因而仍以台湾原有的银行为主体。③1959年以后,为配合经济发展的需要,迁台的金融机构先后复业,台湾当局陆续放松增设新银行及对外国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限制,逐渐形成了以台湾中心银行”为金融中心的金融体系,主管机关为台湾“中心银行”与台湾“财政部”。1946年,台湾地区金融体系总分支机构为452个,到1990年9月增至2693个。 台湾银行业银行种类 按照台湾银行法的规定,除台湾“中心银行”外可分为: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专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 中心银行:台湾“中心银行”复业前大部分有关业务均委托给台湾银行代理,1961年7月1日复业后主要任务是领导台湾地区金融,促进金融稳定,健全银行制度,维护币值稳定,协助经济发展其业务是“调节金融、调度外汇、发行货币、经理国库”。调节金融的主要手段有利率政策、存款预备率政策、公开市场操作和选择性信用治理等。 商业银行:以收受支款存款、供给短期信用为主要业务的银行。主要有:①一般银行,包括中小企业银行以外的专业银行及各合作金库,是台湾银行业的主体:②外国银行在台分行,但不得在台附设储蓄部,并被限制收受的存款额,因此其经营业务的范围比台湾本地商业银行狭窄得多。虽然财金当局对其业务经营范围逐渐有所放宽,其业务营运量增加较快,但占台湾银行业的比重很小。 储蓄银行:以收受存款及发行金融债券方式吸收国民储蓄,供给中期及长期信用的银行,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及各银行附设的储蓄部。 专业银行:为便利商业信用的供给而设立或指定的银行,大致可分为:①工业银行,主要任务是供给工矿、交通及其他公用事业所需要的中、长期信用,如交通银行;②农业银行,主要任务是调节农村金融及供给农林、牧渔生产及有关事业所需信用,如台湾土地银行等;③输出入银行,主要任务是供给中、长期信用,协助拓展外销及输入工业所必需的设备与原料,如国际商业银行、输出入银行;④中小企业银行,以供给中小企业中、长期信用,协助其改善生产设备、财务结构及健全经营治理为主要任务,如台湾中小企业银行等;⑤不动产信用银行,以与供给业务范围有关的中、长期信用为主要任务,如土地银行;⑥国民银行,供给地方信用的专业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以受托人的地位,按照特定目的,收受、经理及运用信托资金与经理信托财产,或以投资中间人的地位,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特定投资金融机构。包括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各银行附设的信托部、中华开发信托公司。 按照银行法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与储蓄银行,均不得办理支票存款业务。 台湾银行业银行机构特点 ①银行机构的组成原则上采取全台湾地区性分支银行制度; ②银行大都采取综合经营,甚至专业银行亦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各类银行业务之间有所交叉; ③主要银行多为公营。 台湾16家当地一般银行,民营只有4家,而其中国际商业银行官股所占比例很高。民营中小企业银行总行有7家,均属地方性银行,总资产额尚不及一家公营中小企业银行。民营银行占优势的只有信托投资公司,不但总家数较公营多,资产总额也超过公营的几倍。 台湾银行业资金来源运用 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有企业及个人存款、政府存款国外负债对“中心银行”负债、对其他金融机构负债等。大多数商业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都是以存款为其主要来源,以企业及个人存款比重最大,约占60%左右银行资金运用主要有国外资产放款、证券投资、对“中心银行”债权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库存现金等。其中以放款所占比重最大,最高曾达77%,资金分配主要为公营事业、大企业与生产事业。 台湾银行业动向 台湾金融机构一直以公营银行为主,在50年代发展进口替代工业和发展出口导向经济过程中,为配合台湾当局的经济发展目标及各项经济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官办银行自身的弊端,如缺乏效率和竞争力、缺乏弹性等逐渐暴露,以致无法配合经济自由化发展的新需要,为此于1989年7月17日公布实施银行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以推进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修正重点包括开放民营银行的设立,放宽银行业务限制,废除利率管制等。台湾当局继续开放外商银行在台增设分支机构,放宽来台湾设立分行标准,并准许经营证券及承销业务。台湾当局也鼓励本地银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以扩大资金调度与运用效益。为配合经济自由化与国际化,与之配合的金融政策还有如台湾“中心银行”调整外汇市场操作方式、修正证券交易法等。
台湾工业银行 目录 1、 台湾工业银行简介 2、 台湾工银集团 台湾工业银行(Industrial Bank of Taiwan) 台湾工业银行网站:http://www.ibt.com.tw/ 台湾工业银行简介 ...... 台湾工银创立于民国88年7月12日,系由资深金融家谢森中先生与骆锦明先生联合发起,并结合民间企业力量所共同推动成立的国内第一家新设工业银行;其主要任务为配合国家经济发展策略,参与重大经建计划,提供专业的投资银行服务,扶植策略性新兴事业发展,加速我国产业结构向高科技转型,使台湾早日跻身已开发国家之列。 87年1月26日,财政部公布工业银行设立及治理办法,本行创办人骆锦明先生旋即于同年4月10日成立台湾工业银行筹备处,进行相关筹设作业,6月30日向财政部递件,10月30日获发设立许可;并于88年6月21日完成资本额新台币230亿元之募集,7月12日召开创立大会,9月1日获财政部核发营业执照,9月2日开业,成为国内唯一获准新设之工业银行。 台湾工银的业务内容包括中长期授信、直接投资、财务顾问、金融商品交易、金融资产证券化、有价证券买卖、承销、签证、专案、信讬及外汇等业务,并逐步发展整合性之企业理财、资产治理、企业购并与重整等业务,协助客户规划并取得最适之资金组合,以顺利扩大业务、转型升级、进军国际。在与客户建立互信及友谊的长期合作中,本行将成为客户最佳的财务顾问及主要往来银行,共享双赢成果。 台湾工银集团 面对台湾金融业界在金控公司成立后的竞争新局,台湾工银集团全力以赴、充分预备,除密切观察各家金控公司之发展,并持续与同业及异业进行策略联盟,以确保业务发展之弹性。 为建构台湾工银集团完整金融版图,本行于89年6月以转投资子公司方式购并胜和证券及胜和证券投顾公司,并更名为台湾工银证券、台湾工银证券投顾公司;90 年11月取得大众投信经营权,并于95年11月合并盛华投信后更名为台湾工银投信;95年2月转投资中华票券并成为该公司最大法人股东;96年3月底,本行成功收购美国华信银行,开启本行国际化布局之里程碑。 创投事业方面,本行于89年7募集设立台湾工银创业投资公司及台湾工银科技顾问公司,主要以募集、营运创投基金,以及接受客户委讬进行投资与治理之服务;由于看好生技产业的发展前景,92年11月又募集设立波士顿生物科技创投公司,以加速在该产业的投资布局。 企业文化 马,一直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我们衡量动力时用马力为单位,可见马在工业发展中所佔有的角色;中国汉代又曾以马币作为交易媒介,更显示马与金融、经济具有长远而密切的关系。 台湾工业银行以飞扬焕发的金黄马首为企业识别标志,其昂首扬鬃的线条,予人向前奔驰的速度感,代表台湾工银集团积极开创的企图心;以金黄色为底,既有融合金融与科技的意涵,更象征台湾工银集团必将在沃美的土地上孕育出丰饶的收成。线条与色彩两相结合,更彰显出台湾工银集团科技、创新、专业、永续的服务理念,及与企业共同成长的愿景。 台湾工业银行以荣誉、诚信、团队、创新、专业及绩效导向为企业的核心价值,并以前瞻的眼光、积极的创新、专业的能力,把握业务发展契机,追求永续的经营与卓越的成长。 反映在实际的经营理念上,台湾工银集团努力实践对顾客、股东、员工与社会的四大承诺:对顾客,以专业的态度,不断创新业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股东,以稳健踏实的经营、卓越的成长,期能为股东提供最大化的投资效益;对员工,希望借由荣誉制度及团队合作,达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共攀高峰的目的;对社会,则本著企业公民回馈社会的信念,为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贡献一己之力。 服务范畴 台湾工银在建构了涵盖商业银行、票券、证券经纪、承销、债券、期货、投信、投顾以及创投等事业之金融集团后,已具备提供企业全方位理财服务之能力。在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各阶段里,不论是需要创投资金挹注、辅导初次上市柜、银行贷款融资、商业本票发行与承销、发行公司债及可转债、利汇率避险、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专案融资、资产治理等服务,台湾工银及关系企业皆能为企业提供完整的金融服务。 集团机构 台湾工银证券 台湾工银证券公司(IBTS)前身为胜和证券公司,成立于民国50年,为国内最早设立的证券商之一;89年6月,台湾工业银行以转投资方式取得其近八成股权,更名为「台湾工银证券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由工业银行主导的综合证券商。 台湾工银入主后,即结合双方既有优势,建立业务协销的营运模式;除继续深耕原有经纪业务外,更陆续推展各项金融服务:89年取得中心公债交易商执照;90年开办兴柜股票业务、网络交易、期货及期货指数选择权等经纪业务,并接受行政院开发基金委讬办理释股作业;91年再取得期货自营执照,逐步建立经纪、法人、债券、网络、承销、期货及自营与研究等七大事业体系,92年陆续取得新台币利率交换(Interest Rate SWAP;IRS)、可转换公司债资产交换(CB Assets SWAP)及发行认购(售)权证、研发资产证券化商品,93年并取得结构型商品交易资格及债券选择权等业务资格,使台湾工银证券公司的业务机制益趋多元。 未来,台湾工银证券公司除继续深耕投资业务领域、开发各项新金融商品外,并将积极寻求与其他国内外证券金融业者进行策略联盟、引进国际业务,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台湾工银证券投顾 台湾工银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成立于87年4月,前身为胜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89年6月随台湾工银证券公司并入台湾工银集团。 公司业务概分为证券投资顾问与全权委讬投资二大项,前者主要提供客户有关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或建议;90年4月,台湾工银证券投顾获准经营全权委讬投资业务,成为少数取得代客操作营业执照的投顾业者之一,目前并已接受客户委讬投资操作。 为提供客户详实、专业、快速且具有投资价值的研究报告,该公司除发布每日晨讯及盘势分析、每周投资建议及电子产业周报、每月月刊及每年办理股市展望会外,更与台湾工银的投资及分析人员合作,定期研讨国内外政经情势变化、市场走势,共同拜访高科技产业及本行投资客户,以迅速把握资讯的时效性与正确性。透过集团资源整合的综效,该公司已从投顾跨足投信,正朝客户专属的资产治理服务券商迈进。 台湾工银投信 台湾工银证券投资投信公司前身为大众证券投资信讬公司,成立于民国86年8月,主要股东包括大众银行、金鼎证券、日本三和银行......等国内、外金融机构。90年11月该公司并入台湾工银集团,于95年11月现金合并盛华投信后更名为台湾工银证券投资信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工银投信)。 台湾工银科技顾问 台湾工银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31日,为台湾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公司成立之宗旨为结合台湾工银、台湾工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集团资源和人际网络,专注于国内、外高科技及生技产业投资,并提供必要资源以协助企业提升竞争力。除了公司所在地之台湾以外,为拓展国外投资网络,取得产业领先资讯及案源,本公司在美国和亚太地区都有策略联盟的合作伙伴。 台湾工银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治理2个创业投资事业,资产规模合计NT$43.64亿元,已投资之企业家数超过60家。其中台湾工银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资在IT相关产业,波士顿生物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则主要投资在生技相关之产业。 我们秉持荣誉、诚信、团队、创新、专业,整合IBT集团资源,致力为股东创造杰出的投资绩效,并对所投资之企业提供高附加价值的服务。 台湾工银创投 台湾工银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资本额为NT$23.64亿元,董事长为骆锦明先生,主要股东包含国内知名寿险公司、半导体产业领导厂商、上市/柜公司等。 台湾工银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美国、欧洲已投资近50家公司。投资组合中含括半导体、光电、网络通讯、计算机及周边、生物科技、软件等产业。 波士顿生物科技创投 波士顿生物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台湾工业银行在生命科学方面的投资触角,资本额NT$20亿元,我们致力为股东创造最高利润,并结合国外生技产业及创投,提升国内生技发展。 我们投资范围包括制药、生技、医用器材及医疗保健等公司,身为国内知名投资银行之子公司,波士顿生技创投结合台湾工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专业,协同国际生技产业人脉,与被投资公司共创双赢契机。 中华票券金融公司 中华票券金融公司成立于民国67年12月1日,为国内三大票券公司之一,亦为中心公债主要交易商。该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短期票券及金融债券之签证、承销、经纪、自营;政府债券自营;短期票券之保证、背书;企业财务谘询服务、金融机构同业拆款经纪人;以及公司债、股票自营等业务。本行配合公股金融机构民营化政策,于95年2月份参与行政院开发基金释股拍卖,取得中华票券20%股权,成为该公司最大法人股东。 财团法人台湾工业银行教育基金会 在追求永续经营之余,台湾工业银行也希望参与各项具有教育性之公益活动,以善尽企业责任、落实回馈社会之理念,因此本著学习、创新、科技的服务理念,于 89年7月成立财团法人台湾工业银行教育基金会,运用本行既有之企业财务顾问专长,并结合政府力量与民间资源,积极推动各项产学合作计划、科技研讨会及治理讲习会等,期望借由这些活动,塑造青年人新观念、新视野,进而为国家培养新生代企业家及科技人才,早日实现台湾「科技岛」的愿景。
台湾大众银行 目录 1、 台湾大众银行简介 台湾大众银行(Ta Chong Bank)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tcbank.com.tw/ 台湾大众银行简介 ...... 大众银行設立日期:81年1月16日。 大众银行系由信誉卓著、声望崇高的前高雄市议长陈田锚先生于民国七十九年邀集社会贤达共同发起,八十一年正式设立于高雄,八十一年四月二日正式开业,本行股票并于八十八年上市。为增强业务推展及提高竞争力,八十九年将总行部室迁移至台北,成立台北管理处。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与大众票券完成合并。 主要股东有陈董事长及其家族、光阳工业(股)公司董事长柯弘明先生、清园投资(股)公司、安南投资(股)公司黄春仁先生及外资法人及自然人。截至九十四年底止,营业单位计有营业部、信讬部、OBU、国外部等四个营业部门及敦化分行等52家分行,合计全台有56个营业据点。 大众银行自创立以来,即不断扩充经营项目及营运网络,积极发挥协调社会资金供需、促进经济繁荣的金融功能,所秉持的经营理念就是稳健、专业、创新及服务,近年来的经营成果已逐渐获得投资人的认同与客户的肯定本行仍将持续以现有之银行体系,结合租赁、证券等关系企业,形成广大绵密之服务网,以提供客户全方位之金融服务,推展金融商品专业化、客制化以及提供客户全方位的理财服务为方向。除了与关系企业之合作外,本行更计划以异业联盟方式与其他非金融相关企业进行合作,以成为国内的主要金融集团之一为中期目标;同时也将迈向形象佳,获利高,客户终身信赖的银行,以逐渐实现成为大中华经济圈优秀的金融集团之远景。 本条目仅是亿维网对台湾大众银行的介绍。若您需要与台湾大众银行联系,请访问台湾大众银行官方网站。
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 目录 1、 什么是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 2、 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形式 什么是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 ...... 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指商业银行的业务处理与经营治理日益广泛地使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建立并完善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和治理信息系统。 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的基础是全面电子化。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银行之间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广泛地使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从而迅速推进了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和治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形式 1、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 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体现在计算机系统取代传统的手工操作,以电子化方式自动处理日常业务。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电子化已有近40年的历程。 发展过程: 1960年代初实行后台业务处理电子化; 1970年代实行前台业务处理电子化; 1980年代开始进行电子化系统网络建设,成立总行集中的业务电子化处理中心,使分行的业务系统与总行的业务处理中心联接; 1990年代,一方面在后台进行系统整合集成,提高自动化层次;另一方面在前台更新通讯技术和增加交易输入方式,如联名卡、自助银行、家庭银行、电视银行、电话银行中心等。 优点:任何形式的系统终端,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记帐、转帐、核算、审核、储存等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处理过程。 2、内部综合治理信息化 内部综合治理信息化指运用信息技术的治理方法对银行全部信息进行处理、分析、猜测、风险控制和治理决策的高度集成化,网络化的人机信息系统。 三层含义: 各业务处理子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是银行治理信息系统的基础部分; 分析、猜测、风险控制和治理决策系统程序的建立; 将业务子系统与治理子系统综合化、系统化和网络化,建立高效率的有机治理体系。 3、银行业务电子化的最新发展动向——电子化外包 商业银行把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业务承包给外部信息技术服务商,把银行内部的信息技术人员转到外部服务机构去,倾向于使用外部开发的软件和产品。 原因:适应科技和市场的迅速变化以及“银行再造”所提出的业务流程更新的需要。 意义:有利于银行更充分地利用信息技术以及经营观念上的改变;银行竞争优势在于是否能快速地采用最新的技术。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目录 1、什么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2、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 4、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构成因素 5、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 6、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战略[1] 7、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现状分析[2] 8、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思路[2] 9、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运行机制[2] 10、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Commercial Bank Internal Control) 什么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自觉主动地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以确保管理有效、资产安全,最终实现安全与效率的目标。为此,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必须在银行内部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央行监管制度在各部门和各级人员中得到正确且充分地贯彻执行,以有效杜绝内部人员的违规操作、内部欺诈与犯罪行为。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达到如下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全面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审慎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有效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独立原则,即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构成因素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由以下五方面因素构成: (1)内部控制环境。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分权制衡;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应建立和保持书面程序,以持续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与评估。 (3)内部控制措施。银行应对其业务和管理活动采取控制措施;应考虑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的业务运行特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并保持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 (4)信息交流与反馈。银行应建立并保持信息交流与沟通的程序,应建立并保持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 (5)监督评价与纠正。银行应对内部控制绩效进行持续监测,对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价,董事会应采取措施保证定期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审,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 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是我国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2004年12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005年2月113起施行),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和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办法、评价标准和等级、组织和实施进行了规定,并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监管的一些新要求。 按照该《评价试行办法》,中国银监会针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上述五方面构成因素进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采取评分制,并根据评价得分确定被评价机构的内部控制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应当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是监管部门的内部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均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等级评定结果;凡擅自公布等级评定结果,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监管部门针对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所存在问题及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1)约见被评价机构的行长或董事长;(2)就评价对象内部控制体系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所可能引发的风险,向被评价机构进行提示和警告;(3)要求被评价机构对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4)加大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薄弱环节的机构或业务的现场检查力度及频率;(5)建议更换有关管理层人员;(6)取消有关管理层人员一定期限或终身银行业从业资格;(7)责令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严重缺失的业务进行整顿或暂停办理该项业务;(8)延缓或拒绝受理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战略[1]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战略主要表现在如下十个方面: 1.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己的行业特点,在各个岗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而具体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应该建立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核查制度,因为每一个环节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也是在进行对上一个环节的检查。 2.制定发展目标和方向。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合法、合规、稳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各部门和分支机构都应该围绕整体的经营方针来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以实现整体的经营利益。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应建立“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资金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 3.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要靠要靠各个岗位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商业银行应当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同时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 4.实施部门岗位职责的适当分离。职责分离是内部控制独立性的基本要求,能够使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各尽其职,也符合巴塞尔有效核心监管原则中“职能分离”的目标。商业银行要切实实施有价证券的保管与帐务处理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资金交易业务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信用的受理发放与审查管理相分离、损失确认与核销相分离、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技术人员与业务经办人员、会计人员相分离。 5.实现合理的授权分责。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是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在岗人员完成的,赋予各级人员合理的权限是完成任务的基础和保证。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各自经营的性质和功能,建立 “分级分口”管理和“授权有限”的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要在各自的岗位上,按所授予的权限开展工作,并对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责。 6.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是指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一种不间断的连续检查制度,即每一个环节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也是对上一环节工作准确性的核查,它不同于独立的事后内部稽核或审计。实施业务过程中的相互核查制度,可以减少工作差错、防弊堵漏,保证资产和交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7.构建完整的信息数据库。信息资料是业务过程的全纪录,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对这些资料进行安全保管、甚至对某些重要的合同、文件副本进行保管,是业务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地记载每一笔经济业务,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的档案,确保内控行为的顺利实施与开展。 8.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建立预警预报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早期预知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隐情,防患于未然。商业银行应围绕经营行为、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产安全建立定期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评价、资金运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各种账证账表的核对制度以及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制度,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9.建立有效的应急措施。商业银行应对重要岗位和营业网点制定明确的应急措施,保证业务的持续进行。应急措施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内外部因素,依次设定具体的应变步骤。当商业银行遇到断电、失火、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各个岗位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消除和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 10.确保内部稽核制度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内部稽核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各项业务提出内部控制的建议、检查和评价各有关部门内部控制的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进行稽核检查、建议对违反内部控制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分和处理。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现状分析[2] 由于内部控制环境、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等方面的制约和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控能力与现代商业银行相比,仍有着较大的差距,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仍存在错误或片面认识。 1、在控制环境方面仍存在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偏差。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全面充分,重发展、轻管理,忽视内控管理,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造成了思想上的阻力。 2、内部控制的监督尚有不足。如产权制度改革仍然滞后,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所有权与经营权尚未真正分离,更缺乏对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公开的监督、评估机制。尚未建立强有力的利益制衡机制,在内部稽核体制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状况。稽核机构独立性不充分,对于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掌握一定决策权的管理人员)存在着控制盲点。 3、在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方面存在缺陷。各控制系统之间还存在着脱节现象,未能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全面控制存在着不均衡现象,影响了控制。由于动态控制比较薄弱。 4、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方面存在疏漏。表现在制度执行上,岗位自我约束机制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有些创新业务相关制度尚未建立就盲目运作。缺乏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互相监督制度执行上也存在脱节情况,这些都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思路[2]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坚持的原则和目标 1、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坚持的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坚持全面原则、审慎原则、有效性原则及独立原则。 全面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必须渗透到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必须囊括所有业务过程、所有操作环节和所有的管理活动。 审慎原则要求内部控制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有效性原则要求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执行内部控制不能有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这是保证商业银行“以制度立行”的根本。 独立原则要求内部控制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必须独立于其所控制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活动,这也是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之一。 2、确立科学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目标——兼顾安全和效益。 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中,安全与效益是矛盾统一的。安全是收益的前提,没有安全目标,收益目标就无从谈起。收益目标是安全目标的归宿,安全目标是为收益目标服务的。因此,确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目标即兼顾安全和效益,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健康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二)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主要途径与手段 1、加快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要创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就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构造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经营管理信息化,为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健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 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首先,机构设置要合法科学;其次,规章制度要严密高效、相互制约;再次,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有必要成立一些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如资产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三防一保”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等等,并按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成立内审委员会,形成稽核部门对内审委员会负责,内审委员会对法人负责的制度。 3、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构建完善的内控体系。 首先要全面、动态地做好内控制度的体系建设。每设立一个新岗位,每开展一项新业务,其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制约措施都必须及时配套。其次要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要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第三要加快建立规范的风险预测和预警模式,将所有的业务纳入风险管理的范畴;此外,要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4、不断提高商业银行人员素质。 提高商业银行行员素质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加强对“人”的管理,培养人、造就人、选好人、用好人,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始终。干部选拔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要注重德、能、勤、绩,加强岗前和在职行员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提高人员防范风险的综合素质。 5、要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实时监控。 实时监控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要及时查找内部控制的空白点,及时建立预警体系,要将风险控制的重点由“事后”监测转变为“事前”预警和实时监控,达到对主要业务环节随时监控和反馈的效果。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运行机制[2] 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应当按照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独立性的原则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运行机制,以有效防范、控制风险。 1、要针对重点构筑监控防线。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点部位为:会计、出纳、储蓄、信贷、计算机、信用卡、资金清算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往来账务、尾箱管理、票据交换、重要单证、印章及操作口令、贷款审批、信用卡授信、抵债资产处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点机构和人员;基层网点、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营业部及其负责人等。因此,应在明确内控重点的基础上,设立顺序递进的三道监控防线,以实现立体交叉控制效果。第一道自控防线为一线岗位制度落实情况;第二道防线为相关部门、岗位间相互监督制约制度落实情况;第三道监控防线为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制度落实情况。实行适当的责任分离制度,建立重点岗位人员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制,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2、建立预警预报与应急应变措施。 为了早期预知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发现问题,防范于未然,减少失误和损失,商业银行应当围绕经营行为、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产安全建立定期的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评价、资金运用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和反馈;及时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测、预报,并根据可能出现的可能会影响商业银行正常营运的各类事件、各个重要部门、营业网点等制订出切实的应急应变步骤与措施,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3、提高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能力。 内部稽核制度是银行内控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控制的再控制。首先必须确立稽核工作的权威性地位,实行垂直领导,真正形成稽核监督部门的威慑力量。其次,要切实根据需要强化稽核监督职能,起到抓关键、带全面的效果。同时,要实行稽核处罚制和稽核告诫制,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要按严格规定进行处罚,防止稽核检查走过场。对稽核部门的内部管理实行主稽人负责制,对稽核人员实行问责制等管理办法。最后,要不断提高稽核人员业务素质,要不断吸纳熟悉金融法规和制度规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从事稽核工作,并采取经常性培训制度,更新知识结构,使稽核人员能适应新形势,确保内控制度的全面执行。 此外,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要建立职能部门管理责任追究制,要坚决纠正上级行对下级行只管理,出了事不负责的现象,下级行出了问题,上级行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商业银行要贯彻落实好内部控制,就必须通过培养、考试、考核等方式,使员工理解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掌握、熟悉岗位操作规范,具体的说,要监督做好以下工作: (1)业务授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业务授权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越权限经营。 (2)重要岗位管理工作。强化不相融岗位之间的制约。 (3)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工作。票据业务的开展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计算机口令和数据库访问权限的安全管理,按有关要求对网络和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监控。 (5)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报账制,重点加强对出租资产以及抵债物处置的管理和监督。 (6)大额资金转账和提现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前台、后台和支付环节的复核、监督和检查,对大额可疑资金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堵住漏洞。 (7)印章、重要单证和账户对账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种重要凭证、印押的管理,建立严密的保管、使用和责任制制度。 (8)干部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工作。问题一经发现,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总之,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工作,贯穿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涉及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如何不断推进和完善商业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仍需进一步深入探索,更是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一项急迫任务,我国商业银行也迫切需要转变思想观念,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要求,尽早与国际银行业的内部控制模式接轨,以达到防范风险,保证商业银行总体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 严明燕.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十大战略 ↑ 2.0 2.1 2.2 林琳,关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分析与思考.审计与理财,2006年第04期
周转贷款 目录 1、什么是周转贷款 周转贷款(Revolving Credit) 什么是周转贷款...... 周转贷款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在对借款人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20%以内,允许借款人按照指定用途,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随时用款,随时还款,循环使用的贷款。 周转贷款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