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规则概述 单一规则货币政策是指将货币供应量作为唯一的政策工具,并制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数量法则,使货币增长率同预期的经济增长率保持一致。是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按一个稳定的增长比率扩大货币供应。又称稳定货币增长率规则。单一规则的提出 单一规则是美国货币学派代表人物M.弗里德曼作为相机抉择货币政策(即权衡性货币政策)的对立面提出的。弗里德曼认为,由于货币扩张或紧缩对经济活动从而对价格水平的影响有“时滞”,故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采取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必然产生过头的政策行为,对经济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这是西方国家产生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因此主张应实行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 ①货币数量保持不变,即货币增长率为零。由于美国每年经济实际增长率约为3%,人口增长率约为1~2%,因此将使物价每年下降4~5%。名义工资与物价水平均下降,在通货紧缩条件下也能充分就业。但名义工资下降会遭到工人反对,难以顺利进行。 ②按劳动力的增长率确定货币量的增长率,保持货币工资不变。由于经济增长率约为3%,商品价格水平将降低3%,这将遭到资本所有者的反对,亦难顺利进行。 ③以经济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之和为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以美国为例,货币供应量年增长率为4~5%,这样既可以保持物价水平稳定,也不会使名义工资下降,可以保证经济的均衡发展弗里德曼认为,这是“最适当的规则”。他建议,美国货币供应量年增长率应稳定在4~5%,除此之外,政府不用对经济进行其他形式的干预,完全让市场自发调节,保持经济均衡。 单一规则的主要内容 ①要确定货币量的定义,是广义货币量定义还是狭义货币量定义。当代货币学派常采用广义货币量定义,但他们认为狭义定义也可以表现这一规则 ②要确定一个货币量增长的百分比。多数货币主义者认为,每年货币数量的增长率,除满足实际经济增长的需要之外,还必须满足由于长期货币流通速度下降而引起的对货币量的追加需要。从美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货币量的年增长率宜保持在3~5%。 ③季节变动的操作问题。在一个年率内,不同季度或月份对货币需要量是不同的,在季节变动的操作方面较难处理。弗里德曼主张,可按每月增加率为每年增加率的1/12,或每周增加率为每年增加率的1/52来解决。 两种不同观点 西方经济学界对“单一规则”有两种不同的反映。赞同此规则的经济学家认为,由于当前人们对经济周期的原因及货币在形成周期中的作用,尚缺乏科学缜密的说明,西方国家不具备成功执行反周期货币政策所需要的技术知识,而且多重货币政策目标难以兼顾,相机抉择会导致过头的政策行为,因此,单一规则是可取的。反对此规则的经济学家提出如下理由: ①单一规则以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为条件,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实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和金属铸币流通制度,金属铸币流通制度虽具有自动调节功能,但仍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 ②单一规则忽视供给突然发生变化对货币需求的影响,例如石油提价和农业歉收使粮食价格上涨都会破坏这一规则; ③单一规则是假设货币流通速度按稳定的比率递减,但实证表明并非如此; ④虽然货币政策时滞会降低反周期效果,但不会使其效果为零。而且货币当局可以吸取经验教训,改善操作技术,提高权衡性货币政策的效果。基于以上理由,各国的货币当局仍多以权衡性货币政策来干预经济。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概述 通常,各国既不会采用完全的固定汇率制,也不会完全让汇率由市场的供求力量来决定,而是有限度地追求汇率的灵活性,就是所谓的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adjustable pegged exchange rates)源于1944的布雷顿森林协定(Bretton Woods system)。在这种体制中,各国的汇率既可以保持稳定又可以具有灵活性。在短期,各国可以使用外汇稳定基金把汇率维持在固定的水平;而在长期,则通过贬值和升值保持收支平衡。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特征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主要特征:各国货币相互联系,为商业和金融交易提供稳定的汇率。当国际收支失衡时,各成员国原则上同意,尽可能长时间地保留现有平价。它们首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矫正收支失衡。但是,如果消除收支的持续失衡意味着要使国内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如通货膨胀或失业,那么,成员国可以采用改变钉住汇率的方式,消除这种根本性失衡。钉住汇率变动10%以内,无需经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超过10%则需征得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意。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施的问题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施的问题: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物价和收入水平的调整经常与维持国内经济稳定的目标相冲突。各国往往不愿意本币贬值,因为国内政策不仅失败,也会降低本国的国际声誉。相反,本币升值是出口商所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会损害到他们的生计。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重新确定钉住汇率,通常需要大规模的进行调整。
什么是国家货币主权 国家货币主权是国家对本国货币行使的最高权力, 是不容许外国干涉的排他性权力。 国家货币主权的内容 货币主权可概括为六项权力: 一、确定本国货币制度之权 国家有权确定本国的货币制度。历史上,自从出现现代意义的货币以后,各国采用过的货币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金属货币制度,另一类是信用货币制度。 (一)金属货币 金属货币可分为称量货币与铸币两种。称量货币是未铸成单位货币的贵金属块,以衡具衡量出单位货币,如我国清代以前的金锭、银锭和金银散碎,商品以两、钱、分金或银计价,以衡具量出等量的金银散碎支付。铸币是以金、银、铜等金属铸造的单位货币,金属货币制度主要包括金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历史上出现过三种金本位制:一是金币本位制,这是基本的金本位制,它规定国家的本位币是有一定含金量的金铸币或纸币,二者等值互换,并行流通,纸币还可以向发行银行兑换与含金量相等的黄金;二是金块本位制,在此制度下,国家不发行金铸币,而是只发行规定有一定含金量的纸币,纸币可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块,但规定一兑换的起码数量单位。例如,1925年英国规定,1700英镑以上的纸币可向英格兰银行兑换金块,法国1928年则规定,215000法郎以上的纸币可兑换金块。此制度实际上是禁止了只持有少量纸币的广大人民群众兑换黄金。三是金汇兑本位制,即一国只发行有一定含金量的纸币,并把发行纸币的黄金外汇准备金存入另一个金本位外国国家的银行,纸币持有人不能在本国内兑换黄金,但可将本国纸币兑换成该外国纸币,再用此外国纸币向该外国银行兑换黄金。银本位制就是以有一定含银量的银铸币和纸币为本位币(主币)。墨西哥、中国、日本等曾采用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就是黄金、白银铸币同为本位货币的制度,历史上也出现过三种复本位制:①平行本位制,此种币制不规定黄金与白银的固定比价,听任其比价自由升降。②双本位制,即规定黄金与白银的固定比价。③跛本位制,这是规定金币和银币二者之中,一个可以由人们自由铸造,另一个则不能自由铸造,而是只能由国家铸造。 (二)信用货币制度 这是自1976年以后各国实行的不兑换黄金、也不以某重量单位的黄金标定币值的纸币制度。历史上,有些国家早已发行过纸币,但那时的纸币都标定有黄金值,能向银行兑换与面额等值的黄金,或同含等值黄金量的金铸币并行流通,或单独流通。而1976年后的各国纸币则根本脱离了黄金和一切贵金属,非自由使用货币在国内凭行政命令的强制力而流通,可自由使用货币则全凭它在可兑换黄金时树立的信用(人们相信它具有价值)而在国际上流通。 这些货币制度,都是一些国家采用过的,因而已成一条原则,就是任何国家都有采用任何一种货币制度之权。当然,现在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各国只能以黄金以外的某种标准来标定其本国货币的币值,这似乎限制了各国的货币主权,不过,基金协定并未明确禁止使用黄金标价,更未禁止使用别的贵金属标价,所以,事实上已不能排除储备着大量黄金的欧美国家在它们的不断贬值的货币的信用丧失殆尽之时,重新决定使用金本位货币制度的可能性。 二、国家有铸造金属硬币、印制纸币、确定货币币值和发行货币之权 这是国家垄断的权力,不容许外国干涉和参与。一切货币基本上是国家的货币而非国际货币。行使货币主权,意味着一国货币完全由该国政府以法律、法令或命令来规定货币的铸造、印制和发行。在历史上,西方国家铸造、发行货币与确定币值,都是以法律规定的。例如,法国历来以法律规定法郎的含金量。法兰西共和国国历11年(1804年)芽月7日的法律,规定了发行被称为“芽月法郎”的金币;1928年6月28日的法律规定发行了“普安卡雷”金法郎;1936年10月1日的法律和1937年6月30日的法律规定了法国法郎的新币值。英国1717年开始以黄金铸币,1816年才制定法律规定英镑的黄金币值,开始建立了法定的金本位制,同时,从1779年到1821年期间,也以法律规定发行了同英镑平行的不可兑换黄金的纸币。美国宪法第1条第8节第5款规定了铸币权归联邦国会,1792年国会便通过了联邦铸币法,规定铸造金币与银币;在美国南北战争开始后,联邦国会通过发行纸币的法律,发行了被称为Greenbacks的纸币;1879年,联邦政府恢复使用金币,纸币可直接兑换金币,这表明美国开始实行事实上的金本位制;1900年,美国国会制定金本位法,把事实上的金本位制肯定为法定的金本位制。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国家的金币已经绝迹,纸币已不能兑换金币或黄金,1976年以后,各国货币成了纯粹的信用纸币,根本与黄金无关了。在这种情况下,各国政府均可印发纸币以创造价值,纸币必然不断地通货膨胀和贬值,但各国政府也极容易操纵货币在一段时期内升值或贬值或保持稳定币值。可是,各国的货币,特别是某些国家的国际通用货币,始终互相间进行着货币斗争,特别是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国家始终进行着货币斗争。因此,用制定法律来调整本国货币以应付外国货币的变化,已是不灵活的笨拙之举。所以,西方国家早已不用制定法律来调整货币,而是用发布命令或发通告的灵活办法来调整,美国前总统尼克松1971年8月15日甚至发表一篇演说就宣布了货币基金协定和美国法律关于美元与黄金挂钩的规定从此失效。可见发布命令或通告乃是灵活应变的法律方法,表明各国加强了自己的货币主权。 三、调控货币升值或贬值之权 国家有权自由决定使它的货币升值或贬值,也有权决定使用什么调控方法使它升值或贬值。最简单的直接的方法是以法令明令宣布货币升值或贬值百分之多少。但是,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1条第3款规定会员国应“避免竞争性汇兑贬值”,用法律法令来规定货币升值或贬值,便有违反此规定之嫌,所以在现代国际货币斗争中,各国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调控货币的法律工具,以保证市场经济规律(这里主要是指货币垄断规律与货币供求规律)发挥使货币升值或贬值的作用。这些调控货币的法律工具,是下面将要专门讨论的问题。 四、实行外汇管制之权 国家有权决定是否实行外汇管制和在多大程度上实行外汇管制,也有权决定是否采取其他足以影响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措施。 五、建立货币储备之权 货币储备是指一个国家为了支持本国货币自由兑换而储备外国货币或其他价值。一切货币储备都是各国本国的储备,既非外国储备,亦非国际储备。各国货币储备的结构不同,但主要是储备黄金、可自由兑换或可自由作用的外国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特别提款权以后,基金协定规定特别提款权可以作各国的储备货币。①但是,建立货币储备是各国的货币主权行为,建立货币储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储备黄金之权。在黄金铸币和金本位币时期,国家必须储备黄金供铸造金币和支持金本位纸币之用。现在,虽然基金协定已经使黄金非货币化,但美国继续保持着3亿盎司左右的黄金储备,西欧国家也在战后重建了大约2.8亿盎司左右的黄金储备,欧洲货币基金组织也储备了大约6千万盎司左右的黄金。所以,建立黄金储备是各国的货币主权行为,不容外国干涉。 2.确定是否储备外国的国际通用货币之权。储备外国的国际通用货币主要是为了支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自由兑换。一个国家在它储备的黄金不多、货币基金协定又禁止各国采用金本位货币制度的情况下,它要想使本国货币也成为国际通用货币,就必须大量储存外国的至少一两种国际通用货币,方能实行本国货币同外国货币的自由兑换。但是,外国的可自由使用货币,也纯粹是纸币,必然要不断贬值的,外国政府也是易于操纵此种纸币升值或贬值的,因此,一个国家储备大量它们的货币(外汇)就冒有因它们的货币贬值而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这是应认真对待的。 3.国家有权确定储备什么,有权选择储备哪些国家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也有权决定是否把特别提款权作为储备货币。 4.国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储备,包括有权决定是否用一部分储备建立外汇平准基金以干预外汇市场。国家货币主权的限制 历史上,西方发达国家的货币主权,都是至高无上的权力,不受任何国际法律的拘束与限制,可是它们都要谋求本国货币的金融霸权地位,这就使它们之间经常处于“货币战争”状态。反映在法律方面,就是国际社会中没有国际货币法可寻。直到1929年,世界法律史上才第一次出现一篇《国际公法上的货币》一文,表明此时的国际社会才出现国际货币法的蛛丝马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30年代,西方国家经过了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之后,才开始协调它们的货币政策,并达成一些国际协议,它们也制定一些国内货币金融法以调控、管理本国货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有这段历史时期的经验,美英两国主持制定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对国家的货币主权加以若干限制,使国家间进行“国际货币合作”而不是货币斗争,从而建立了“促进汇价稳定、维持会员国间有秩序的外汇安排、并避免竞争性外汇贬值”的国际货币金融秩序。 为了建立国际货币金融秩序,限制国家的部分货币主权的行使也是合理的,不过应该一视同仁地限制所有国家的货币主权,而不应是个别或几个国家去限制其他国家的货币主权,从而建立受它或它们支配控制的、为它们自己谋利益的国际货币金融秩序。战后制定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就是只限制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主权的协定:1944年协定限制了除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的货币主权,所以西欧国家率先加以反对,终于1976年二次修改协定,英、法、德、日升格为与美国平起平坐、同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国家,共同限制其他国家(主要是第三世界国家)的货币主权。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主要加给会员国的货币主权以5项限制: 1.限制会员国自由调整本国货币币值的主权权利。1944年基金协定第4条规定,美元具有黄金值,即3.5美元值1盎司黄金,而其他会员国的货币币值应以黄金或美元标明之,币值一经确定,是为法定币值,不得随意变动,如果为了矫正根本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而要变更其法定币值(即改变对外币的汇率),须经基金组织批准,擅自变更者,应受到直至令其退出基金组织之制裁。很明显,这条规定大大限制了除美国以外的所有会员国的货币主权,所以西欧国家率先进行斗争,反对加于它们的此种限制。1973年3月以后,西欧共同市场9国决定不受此条限制而实行浮动汇率。 1976年基金协定,把浮动汇率制固定为普遍的制度,只是会员国确定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后,基金组织要“严格监督”其执行,如有任何改变,要及时通知基金组织。这就大大减轻了对国家货币主权的限制。 2.限制会员国实行金本位币制的主权。前文已经谈了,基金协定第4条第2节(b)款规定,会员国应以特别提款权或选定的“除黄金之外”的另一种共同标准,来确定本国货币的币值,此即规定,在美国宣布废除基金协定规定的以黄金确定美元的币值以后,任何国家均不得再以黄金确定其币值,换言之,即任何国家均不得发行一种其信用比美元的信用更为优越的金本位纸货币。 但基金协定(1976年)同条同节(C)款规定,为适应国际货币制度的发展,基金组织可以“总投票权85%的多数规定总的外汇安排”,不限制各会员国“选择外汇安排的权利”。(C)款的规定看起来像是多余的,因为(b)款中除规定(i)会员国可以以特别提款权“或另一种共同标准”确定本国货币币值外,还规定“(ii)通过合作安排,会员国使本国货币同其他会员国的货币保持比价关系”,以及“(iii)会员国选择的其他外汇安排”,可见(b)款已经把一切的选择都包括殆尽了,所以,(c)款已没有必要规定还要用85%的多数投票规定“不限制各会员国选择外汇安排的权利”了。其实,(c)款的规定是有特定的明确含义的。由于(b)款中规定会员国可以选择任何标准确定本国货币币值,只是不能选择黄金作标准,所以(c)款所规定的,实际上就是可以用85%的投票权决定容许会员国选择黄金作货币币值标准。但美国拥有20%多的投票权,如果美国不同意选择黄金为标准,则基金组织不可能通过决议。只有美国决定选择黄金为货币币值标准,才可能通过决议。由此可见,美国仍保有采用金本位制之权。不过,在美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其他国家也可以行使采用金本位制的货币主权,但须退出基金组织。 3.限制第14条国家实行外汇管制的货币主权。第14条国家基本上都是短少外汇的第三世界贫穷国家。第14条第2节规定,会员国得采用过渡办法,得维持其成为会员国时“已实施的各种限制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办法”。即是说得保持其已实施的外汇管制办法。但该节又规定,“一旦条件许可,即应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取消此种外汇限制”。第3节还规定,如果已经积累一点外汇能解决本身的国际收支问题而又不取消外汇限制,基金组织便要给予制裁。此两节实际上是规定,第三世界穷国如果没有外汇,当然不能购买发达国家的工业品,此时容许它们管制外汇以便积累外汇,但积累到有了支付能力时,就必须取消管制,必须用来购买外国货,如果要继续积累,便要受到制裁。这就使第三世界国家不大可能(但不是绝对不可能)通过积累外汇这条唯一的道路来使自己的货币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4.对国家经济情报保密的限制。保守国家机密是国家的主权权利,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会员国须向基金组织“供给资料”(第8条第5节),包括黄金的生产与进出口贸易情况、黄金外汇的储备情况、国际收支状况、国际投资状况、国民生产、物价指数、财政预算情况等等,总之,一切财经情况都要无保留地向基金组织提供。这是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极大限制,而且这对会员国来说是极其危险的。基金组织实际上是美国控制和掌管的,向基金组织提供一切经济情报,实际上就是向美国提供。美国根据对会员国财经实力消长的分析,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之进行关、卡、压的经济制裁,阻止外国、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这是何等危险的主权限制。 5.使本国货币成为可自由使用货币的限制:基金协定第30(f)条规定“自由使用货币是指被基金指定的一会员国的货币”,换言之,各会员国不得自己宣布自己的货币为“自由使用货币”,而是须由基金组织批准方可成为自由使用货币。因此,一会员国的货币即使满足了“在国际往来中被广泛使用”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被广泛交易”两个条件,未经基金组织批准也不得成为可自由使用货币。由于可自由使用货币能从国际上载运利润回国,所以,发行此种货币的国家集团为了获得垄断利润,不愿意增加分享利益者。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还加给会员国主权以其它限制,这里不尽列举。协定加给会员国主权许多限制,的确建立了战后1945至1960年间的国际货币金融秩序,它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世界银行协定相配合,巩固和发展了美元的霸权地位,使美国在战后空前富裕繁荣,但也使许多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吃尽苦头和日益贫困,所以美国《波士顿环球报》1994年7月14日的一篇文章承认:“五十年来的大量证据证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不是在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它们所支持的项目和实行的政策大大加剧了全球的贫因和债务的增加,所从事的开发工作是不公正、不民主和危害环境的。”那么,明知基金协定限制了国家主权,这些国家为什么还要参加基金协定呢?因为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给予缺乏外汇的会员国以用本国货币作抵押向基金组织借得自由外汇的便利,又给予它们以参加世界银行组织(不参加基金协定的国家,也不准参加世界银行)获取长期低息或无息外汇贷款的利益,这就换取了它们放弃国家的很大一部分货币主权。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概述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的过程中,为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以及国家控制经济资源的总体扩大的目标,通过必要的决策程序,基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从事的一系列行为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 具体包括:(1)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国有股份的管理;(2)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进行考核、奖惩;(3)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与监督;(4)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股东同债权人、公共部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等内容。 需要明确的是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是一系列的行为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总和,而不应当将其各部分割裂开来,同时应当结合其他管理手段,共同形成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的激励与约束,维护国家出资者权益。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特点 1.国家出资者不同于政府,是一个微观经济主体,对应的财务行为同样也是微观性的,其表现为:(1)国家出资者是以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进入市场的,是被调节者,不能以个人利益或目的去左右市场。(2)国家出资者是以出资为基础形成的,而出资行为本身是针对所出资的项目或受资的企业而言,而不是针对经济总量和结构而言的。(3)国家出资者制定的财务政策,其调整的对象一般应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非通常的规范性文件所调整的抽象主体。 2.国家出资者不同于政府,是一个出资主体,不是一个行政主体,相应的财务行为只能按资本法则而非行政法则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法则必须谋求保值、增值,为达成这一目的,资本必然按照等价交换的法则进入资本市场运行。这不仅表现在一种资本与另一种资本的关系上,而且也表现在资本与经营者或企业的关系上:所有这些关系都必须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以契约的形式加以规定。 3.国家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国有资本在全部实收资本中所占的比重为限享受所有者权益。这其实是现代公司制下有限责任的内容,但是对于国家出资者却非常重要,长期以来国家出资者被迫成为所有国有企业的兜底人,事实上承担了无限责任。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国家出资者同样受到《公司法》的调整,同样是有限责任主体,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承担兜底责任,这往往是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容易忽视的区别点。 4.国家出资者不同于经营者,它是以对国有股份管理和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为其基本行为,不直接从事生产运营活动。国家出资者进行财务管理的战略载体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不应直接从事国有资本的运营行为,也不能随意干预运营公司内部的人事、管理、财务等活动,而只能通过正义的程序来进行决策和监督。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原则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原则是组织调节国有资本运动和协调处理财务关系的基本准则,体现了该项活动规律性和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1.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实行责、权、利相结合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财务关系主要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按经济性质可概括为三种关系,即财权关系、财责关系和利益关系。他们各有特指的经济内容,相互是有区别,但相互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彼此密切联系的。其中,物质利益是目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国家出资者财务活动的参与,都必须获取相应的收益,才能维持它们自身的存在与发展;财务责任是中心,因为只有全面完成所承担的财务责任指标,提供了劳动,才能创造、实现与增加资本收益,才有资格参与收益分配;财务权力是前提,因为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主体和客体只有拥有一定的资金占有、使用、收益、分配和处置权力,才能进行各自的财务活动,完成不同的财务目标。因此,国家财务责、权、利关系是辩证统一关系,应当相互结合。 2.利益关系协调原则 利益关系协调,主要体现在分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财务成果方面,要处理好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协调国家出资者和外部有相关利益部门的关系,协调好投资者利润分配与再投资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国家出资者和其他类型的出资者一样,都是一个微观主体,也需要面对各方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利益关系,如何准确运用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进行协调成为国家出资者考虑的重要内容,也是要遵守的基本原则。 3.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相结合原则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以及国家控制经济资源的总体扩大,但这只是结果。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不能只监控最后的结果,而应当在重大决策和监督过程中及时介入控制。尽量减少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一个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的控制体系——在事前通过所有者财务与会计的制度设计,为双方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内部控制(包括内部审计)实现双方的过程控制;并在事后通过审计监督制度建设实施结果控制。 4.分级分层管理原则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没有一个管理层能对组织中的各种活动悉数了解,所以管理层不能代替下级管理人员作出所有决策,许多决策都是由组织内的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的当事人对情况做出及时反应从而形成效率,这是在信息不对称和个人能力约束情况下理性的选择。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也需要遵循这一原则。 5.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开性原则 国家出资者进行财务管理决策的基本依据是财务信息,如果财务信息是虚假的,将会误导决策,从而是国有资本的运营受到重大损失。同时传统的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非常混乱,而且报表往往没有经过严格审计,在新的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中,适度的公开和外部审计将是财务管理质量提高的有力保证。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制度性框架 针对前面提出的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内容,这里将其具体化为制度性的框架结构。 1.对国有股份的管理 (1)成立专门委员会,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组建进行调研,着重将行业类似、发展水平相近、社会包袱已经厘清的国有企业纳入相应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统一管理,组建有强大实力、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国家出资者进行财务管理创造机构环境。 (2)对组建成功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当立刻核算资本,确定国有资本的基数,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公司的整体管理(注册资本需要记载在公司章程上),另一方面为日后保值增值和出售等资本决策提供基准。 (3)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国有资本的追加和新投资。该机构能够及时分析各行业的发展前景,根据目前的资金来源和国有资本的分布,积极稳妥地向适合国有资本进入的领域投资,其中心工作是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预算。(4)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国有资本的筹集,建立预算安排制度。这不是对已有存量的国有资本简单回笼,而是积极有序地为新的投资安排资金来源。(5)国有股股利的接收不应当是被动的,而是应该在年度初制定国有股股利收缴预算,年度中及时关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盈利状况,分析可能获得的国有股股利的变动,年度末及时收缴相应的国有股股利入库。 (6)随时分析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对于确实没有发展潜力或者处于变现能力最好时间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时组织招标予以出售,使国有股份尽可能处于良性循环中;同时要保证出售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2.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考核、奖惩 (1)对董事会成员的考核不仅应关注事后评价,在平时也要进行及时地分析。考核主要以量化的标准为主,尤其是与事前制定的董事会成员的责任条款逐项比较,并予以公示,使考核公平、可信、透明,接受广泛地监督。(2)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董事会成员的奖惩,具体应包括董事薪酬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制定激励相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与风险期权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同时负责按照该制度对董事进行薪酬兑付,并予以公示。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不尽职的董事会成员予以经济和权力上的惩戒,必要时候代理国家出资者向违规的董事会成员启动司法救济程序。3.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 (1)审批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战略规划的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并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具体包括报告、公示、听证、专家论证、审批等几个环节,保证决策的科学客观。(2)审批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同时还应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3)审批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重大投资(资产出售)计划,重大投资(资产出售)的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一般的投资(资产出售)方案应由董事会决定,但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审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资本结构,核定融资及担保的最高限额,同时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进行决策;审批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5)审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是国家出资者自身资金需求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资金需求的平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持两者平衡,当然这二者长期来看是一致的。(6)监督与完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尽可能利用量化的指标评价公司的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7)建立例会制度、一般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及非常事项及时报告制度,享有及时控制权和履行审阅的义务。4.作为股东和与政府、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沟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机构,建立务实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政府(工商、税务等)、国资运营公司的债权人、公司员工代表、非国家出资者、行业协会等各方利益代表进行信息交流和多方谅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监督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一定范围内的信息披露,例如对出资者本人、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披露和在产权交易市场中的要点披露。 当前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面临的一些障碍 目前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面临的障碍主要是国有资本的基数和新体制的不完善。 1.国有资本基数有待核实:由于经营性国有资本大量集中在竞争性领域,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的低效率,造成国有资本经营性亏损,但是由于国有资本带有强烈的政治含义,长期以来人们对国有资本的减值非常敏感,不计提减值的行为造成不良资产较多,国有资本的帐面值低于企业实际可以运作的金额。这样做有两个重大后果:(1)无法取得按照帐面国有资本计算的预期收益,从而使资本和经营预算架空,严重约束了企业的正常发展;(2)国家出资者无法对董事会成员考核,董事会无法对经理人员考核,因为考核的基础不存在——保值增值以什么金额为准,容易挫伤优秀的董事和经理的积极性,而使平庸的董事和经理有讨价还价的理由。 2.相关配套市场的瑕疵:(1)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形成的障碍。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国有资本在从某些产业进入或退出时,无法将原企业部分离退休职工转交给社会,而必须自行承担这部分职工的医疗、住房和养老等费用。 (2)劳动力市场不发育造成的障碍。由于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缓慢,国有企业进入或退出时,借用现有劳动力市场实现大量进入企业熟练职工的招募和退出企业职工的转移,其作用是有限的,进入和退出时不得不付出一笔巨资以解决职工的转移问题。(3)资本市场不完善造成的障碍。国有资本进入或退出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成熟的资本市场。但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仍不够完善,功能单一,只注意到其筹集资金的作用,对实现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重视不够,导致资本交易难以进行,国有资本流动受阻。(4)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带来的障碍。产权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冲重要手段,是国有经济进入或退出的通道。而目前由于我国产权市场发展滞后,跨地区跨部门的产权流动和重组很难实现,地区部门利益无法根本触动,因而,制约了国有经济进入或退出的市场化进程。 与企业财务、宏观财务(财政)的区别与联系 如下表:
国际储备货币概述 国际储备货币是指一国政府持有的可直接用于国际支付的国际通用的货币资金。是政府为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能随时动用的对外支付或干预外汇市场的一部分国际清偿能力。 随着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国际货币制度的变化,作为国际储备的货币资金也有所变化。各国实行金本位制时,黄金具有世界货币的职能,因此将黄金作为国际储备货币。金本位制崩溃后,除仍把黄金作为储备货币外,一些发达国家的货币逐渐成为各国储备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首先是美元,以后是西方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相继成为各国储备外汇资产的主要对象。 国际储备货币的构成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会员国规定的统计标准,一国的国际储备货币构成有: ①政府持有的货币性黄金储备; ②政府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③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该国尚未动用的特别提款权。 作为国际储备的货币应具有的条件 作为国际储备的货币资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属于政府所有并可自由支配使用; ②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即这些资产是国际通用的,并且政府随时可以用于国际支付或干预外汇市场。国际储备货币的来源 ①政府或中央银行收购的黄金; ②国际收支顺差,尤其是经常帐户项目的顺差,是增加国际储备货币的主要来源; ③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收进的外汇,即为了防止本币汇率的上升,在外汇市场上抛售本币,收进外汇而增加国际储备货币; 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特别提款权; ⑤政府或中央银行向国外借款可暂时补充国际储备货币,但随着借款的运用或者归还,这些外汇储备又会减少到原来储备的水平。 国际储备货币的作用 ①国际储备货币能作为政府或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手段,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②弥补国际收支逆差,保证对外经济交往和国际结算的顺利进行,调节国际收支不平衡,从而避免采取过于剧烈的紧缩国内经济发展的措施,减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稳定的发展目标; ③保持本国货币的坚挺,维护本国货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信誉,并作为国家对外借债和偿还的基础与保证。国际储备货币状况还是评定一个借债国的清偿能力和资信的重要标志。 一国的国际储备水平应根据其国民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水平来确定。国际储备货币并不是越多越好,而应该结合国际收支状况,既保证本国最低限度进口贸易总量所必需的储备资产量(又称经常储备量),又能满足在国民经济发展最快时可能出现的外贸需要量与其他国际支付所需要的储备资产量(又称保险储备量)。同时,必须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变化,使一部分或大部分国际储备货币经常周转。
什么是多项挂钩法 所谓多项挂钩法即三项挂钩法,是指让货币需要量与经济增长、物价变动和货币流通速度三个因素挂钩的一种测定货币需要量增长率的方法。">编辑] 多项挂钩法的计算公式 式中:RMD代表货币需要量增长率; RE代表(实际的)经济增长率; RP代表物价上涨率; RV代表货币流通速度变化幅度。">编辑]多项挂钩法的缺陷 多项挂钩法在理论上是成立的,然而付诸实施就会碰到如下问题: 1)经济增长率用什么指标表示?“经济增长”虽然是一个使用非常广泛的术语,但其含义却很难准确表达。 2)假定用预期经济增长率作为货币供应计划的问题已经解决,相应地又产生另一个问题,即计划期合理的经济增长率究竟是多少?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人们对合理经济增长率的预期很难说是完全正确的。 3)把物价上涨率纳入货币供求计划,首先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即采用什么样的物价上涨率? 4)把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率作为货币供给量增长率的一个因素,这当然是正确的,但如何认识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异常复杂。参考文献↑ 1.0 1.1 曹龙骐.《金融学》第十二章 货币需求相关条目单项挂钩法
什么是多国一币 多国一币是指若干国家同时以一种货币作为法定货币,除货币发行国或一个共同的发行主体外,其他国家均不发行自己的货币,或是该共同货币与本国货币同时流通。 多国一币的模式 具体有两种模式: (1)多国或地区使用一个国家发行的货币。如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马绍尔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克斯群岛、凯科斯群岛、维克岛、中途岛等,均以美元为法定货币;瑙鲁、图瓦卢则以澳大利亚元为法定货币,这些国家和地区实际上在经济上或金融上依附于货币发行国。 (2)多国共同发行一种货币。跨国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在各成员国同时流通,而成员国自己不另行发行货币。例如:西非国家中央银行发行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在贝宁、科特迪瓦、尼日尔、塞内加尔、布基纳法索、多哥和马里7国流通。中非国家银行发行中非金融合作法郎在喀麦隆、加蓬、乍得、刚果、中非共和国及赤道几内亚6国流通。这一模式中最重要的是即将成立的欧洲中央银行发行的欧元,在经货联盟成员国中流通。 多国一币的法律实质 多国一币的法律实质是接受货币国放弃自身的货币主权,将其转让给货币发行国或超国家的货币发行机构,其中原因无非是因国力所限无法独立发行货币,或出于自身与共同利益的考虑共同发行货币更加有利,或以货币统一为跳板,实现政治统一。在多国一币的制度下,货币接受国要么不设中央银行,由外国中央银行或共同的中央银行(跨国中央银行)在本国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要么在双重中央银行体制下(本国中央银行与共同的中央银行)放弃部分货币发行权,直至共同货币取代本国货币,货币主权完全放弃。
什么是多变量分析 多变量分析是多个变量统计分析技术在社会研究中的运用。又称多元分析。它的分类方法很多,主要有按变量层次分类和按功能分类。多变量分析为统计方法的一种,包含了许多的方法,最基本的为单变量,再延伸出来的多变量分析。统计资料中有多个变量(或称因素、指标)同时存在时的统计分析,是统计学的重要分支,是单变量统计的发展。统计学中的多变量统计分析起源于医学和心理学。1930年代它在理论上发展很快,但由于计算复杂,实际应用很少。1970年代以来由于计算机的蓬勃发展和普及,多变量统计分析已渗入到几乎所有的学科。到80年代后期,计算机软件包已很普遍,使用也方便,因此多变量分析方法也更为普及。多变量统计分析 例如对630名炊事员高血压病进行调查,检查项目中除血压外,尚有年龄、性别、体重、体胖等15个项目(变量)。如果用单变量统计分析法考察超重与血压的关系,一般是把数据做成表1的形式。从表1可见,超重组与不超重组相比,高血压患病率高出一倍以上。但如果把资料按体胖者与不体胖者划分成两组,再考察每组内的超重与高血压患病率的关系,就未能发现超重与高血压患病率有任何明显的联系。也就是说,单变量统计分析忽视了另外因素(如此例中的体胖及年龄等)的影响。对于有多个变量客观存在而又相互影响的资料,采用简单的单变量统计分析是不合理的。多变量统计分析就能把变量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影响考虑在内。 多变量统计的理论基础和工具是数学中的概率论和矩阵。但对于实际应用者而言,只要有合适的计算机和软件包以及掌握一些初步的多变量统计知识就可以使用它来解决实际问题。多变量统计的内容很多,但从实际应用角度看,主要包括回归分析、判别分析、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生存分析等六个大的分支。市场研究中的多变量分析技术 回归分析技术:是监督类分析方法,最重要的认识多变量分析的基础方法,只有掌握了回归我们才能进入多变量分析,其它很多方法都是变种。主要用在影响研究、满意度研究等,当然市场研究基本上是解释性回归分析,也就是不注重预测而关注解释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主要把握R平方、逐步回归、标准化回归系数(当作权重或重要性)等;回归也是预处理技术,缺省值处理等 主成分分析和因子分析:是非监督类分析方法的代表,是主要认识多变量分析的基础方法,只有掌握了因子分析我们才能进入多因素相互关系的研究;主要用在消费者行为态度等研究、价值观态度语句的分析、市场细分之前的因子聚类等,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等,因子分析也可算是数据的预处理技术。主成分分析与因子分析是两种方法,要能够区分。主成分分析可以消减变量,权重等,主成分还可以用作构建综合排名! 判别分析技术:判别分析是最好的构建Biplot二元判别图的好方法,主要用于分类和判别图,也是图示化技术的一种; 对应分析技术:市场研究非常有用的研究技术,主要分析定类变量,构建二元图,也是图示化技术的一种; Logistics回归技术:分类技术,主要针对因变量是0-1情况下的判别,该技术是我们认识非线性关系的重要基础,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作出是与否的判断,基础模型就是它了,像客户离网分析、客户价值分析、客户信用等都用这个模型; 聚类分析技术:主要用在市场细分方面,但聚类分析本质上不是统计分析,是数据处理技术,从事市场细分的人要好好把握,特别是注重聚类分析的细节,可以进行变量和样本的聚类;记住:样本聚类有可能数据排列不同聚类结果不同,要进行聚类后的稳定性测试,一般也要采用方差最大旋转,有时候斜交更适合聚类细分;当然,聚类后的细分市场识别是头痛问题,用到上面的几种技术,也很繁琐!我现在进行市场细分基本上都用数据挖掘软件工具了!现在比较好用的是Two-Step两阶段聚类; MDS多维尺度分析技术:这个技术目前不太用了,但它是认识多变量分析技术,尤其是测量与分析技术好的视角。比如,相似性和差异性测量、语异差异法等,洞察潜在消费者心理和潜在分类维度等。 其它:GLM通用线性模型、Logit回归、Probit分析、可靠性分析等多变量分析的分支 1.回归分析 当多个变量x1,x2,…,xm(称为回归变量或自变量、独立变量)同时影响某个指标 y(称为因变量或依赖变量)时,可进行回归分析,回归分析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求回归变量对指标 y的影响的统计规律性(也称回归关系);第二个任务是寻找众多的回归变量中哪一些能对指标 y产生影响(常称为因素分析或变量的筛选);第三个任务(也称相关分析)是在固定(或称消除)其他变量的影响后,考察每一个回归变量对指标 y的相关程度(称为偏相关系数)。上述三个任务常是相互联系,可以同时完成。 回归变量x1,x2,…,xm与因变量y之间最常见的统计关系有两大类型:线性模型和非线性模型。线性模型中假定y 的主要部分(记为),可由x1,x2,xm线性表示为 其中b0,b1,b2,…,bm是未知常数,需用样本去估计,ε 是用取代y后的误差。这是最常用的模型,称为多重线性回归或多元线性回归。用样本估计线性回归模型中未知常数的方法也很多,经典的方法为最小二乘法,它的理论较为完善,此法较适用于回归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不很大时。其他求未知常数b0,b1,b2,…,bm的方法还有岭回归、特征根回归、主成分回归等,它们常用于回归变量之间相关性很大时。 非线性回归模型中y的主要部分与x1,x2,…,xm的关系为非线性函数: 其中┃ 的形式已知,未知常数 α1,α2;…用样本去估计。医学中最常见的非线性回归是logistic回归,它常用于疾病对照研究以及生长发育问题中。 在前述的炊事员高血压病调查中,使用线性模型和最小二乘法求出未知常数,再用逐步回归选取变量,可求得15个变量中有 7个变量对炊事员舒张压有显著的影响,它们按偏相关系数大小排列为:年龄 (0.297),体胖程度 (0.253),肾炎史(0.162),性别(0.117),工作类别(0.081),高血压家族史(0.061),嗜咸程度(0.052)。从相关性大小看,体胖对舒张压的影响与年龄的影响大体相当。另外还可看出:工种,家族史和嗜咸对舒张压虽有影响,但影响甚小。 2.判别分析 根据样本的某些指标来决定样本归属的类别。例如在医疗诊断中,要确定一个病人是否患有急性阑尾炎,这就是一个判别问题。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往往需要对病人进行多项指标(变量)的检测,然后根据各项指标的观测值将病人归入患有急性阑尾炎或不患有急性阑尾炎的类中。判别分析通常是先确立一个判别函数,将各指标的观测值代入相应的变量,再根据某判别规则(如函数值大于某值)作出判断、鉴别或决策。例如,为了研究亚硝酸基盐化合物与胃癌的关系,有人曾对胃癌组(记为H1)、萎缩性胃炎组(H2)、浅表性胃炎组(H3)3组病人测量以下6个指标(变量):性别(x1,男为1,女为0)、年龄(x2)、胃液中pH值(x3)、唾液中亚硝酸盐浓度(x4)、胃液中亚硝酸盐浓度(x5)、胃液中二甲基亚硝酸胺浓度 (x6)。用判别分析法,可求出6个指标(变量)在 3个疾病组中分布有显著不同的是x1,x2,x4,x6;其余两个指标在不同组中的分布大体相同。对应于每个疾病组可建立以下的判别函数: u1=-11.48+2.68x1+0.37x2+0.04x4+0.90x6 (H1) u2=-14.06+3.79x1+0.35x2+0.50x4+1.82x6 (H2) u3=-6.36+1.84x1+0.27x2+0.34x4+0.84x6 (H3) 在判别分析时,可将测得的病例值(x1,x2,x4,x6)代入判别函数,求得一组函数值u1,u2,u3。这里的判别规则是:如果u1最大,则病例判属疾病组H1;如果u2最大,则判属H2;如果u3最大,则属H3。这样,诊断就变成了数据的处理及分析,现代化医院自动诊断的原理就基于此。通常说的把医生的经验和知识存入计算机,也就是在计算机中建立诊断的经验方式──判别函数。判别函数中变量前的系数含有重要的信息。上列中变量x3,x5前的系数都为0;x1前的3个系数(2.68,3.79,1.84)说明相对于女性(x1=0)而言,男性 (x1=1)更容易得萎缩性胃炎(3.79)或胃癌(2.68); x2前的3个系数说明相同年龄者得胃癌、萎缩性胃炎、浅表性胃炎的比为0.37:0.35:0.27;等等。 3.因子分析 也称因素分析。医学、生物学及一切社会和自然现象中各变量(或事物)之间常存在有相关性或相似性。这是因为变量(或事物)之间往往存在有共性因素(称为公因子或共性因子),这些共性因子同时影响不同的变量(或事物)。因子分析的根本任务就是从众多的变量(或事物)中由表及里找出隐含于它们内部的公因子,指出公因子的主要特点,并用由实际测量到的变量(或事物)构造公因子。因子分析有R型及Q型之分,用于变量之间时称为 R型因子分析,用于事物之间时称为Q型。 以R型因子分析为例,设样本中的变量为x1,x2,…,xm,隐藏的公因子为┃1,┃2,…,┃k。这时每个变量在理论上常可写成下面的形式: 上式右边的第一部分是变量中公因子(┃1,┃2,…,┃k)起作用的部分,后一部分是与公因子无关的部分(称为独立性部分)。因子分析的根本任务就是用样本求出┃1,┃2,…,┃k及其系数{α吗},系数α吗 称为权或负荷系数,当样本是标准化数据且假定公因子之间彼此不相关时,则权α吗就是公因子┃j与变量xi间的相关系数。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可以从所观测到的变量中推断出少数因子,用最少的因子来解释所观测到的变量,从而揭示事物之间内在的联系。对因子的实际解释必须结合专业知识并由实践检验。例如中国学者梁月华、孙尚拱曾用因子分析法找出隐含在6个易测量的生理指标(收缩压、 舒张压、呼吸、心率、体温及唾液量)内部的公因子┃1,并用实验判定┃1可很好地代表交感神经的平衡状态,最后用 ┃1 论证了中医的“寒热”其本质就是交感神经的抑制或兴奋。 主成分分析 是研究如何把彼此相关的变量综合成一个(或少数几个)综合指标(或称主成分),而该综合指标应能最大程度地反映观测变量所提供的信息。如记(x1,x2,…,xm)为观测变量,欲求的综合指标Z一般可写成 实际上Z往往只能吸收m个变量中相关最大的一部分信息(类似于因子分析中┃1),此当观测变量间彼此很少有相关性时,使用主成分分析是不合适的。如果观测变量间相关性可以分成几组而各组间又很少相关,这时不能用一个主成分综合全体变量,而应多取几个主成分。 实际使用时,由于主成分分析与因子分析极为相似,所以不少统计学家常把两种分析不加区别,名称也相互套用。 主成分分析在医学研究中有很多应用,例如有人把5个易测量的老化征 (白斑、老年斑、闭目单腿直立时间、老年环、脱齿数)综合成一个指标Z,计算表明综合值Z可以吸收5个老化征全体信息中的43%,能综合地反映出形体老化的程度。 4.聚类分析 也称为分类学。经典的分类学诞生于几百年前,比如化石分类、植物标本分类等。过去的分类多依靠一些特异性指标。如果对于所需分类的事物,不存在或难以使用特异性指标时就只能采用多变量统计分析法。把数学方法引进分类学并称之为“聚类分析”是60年代的事。此后聚类分析发展很快,并取得广泛应用,但还不大成熟。 聚类分析也可分为 R型及Q型,对变量作分类称R型,对样品(观察单元、事物)作分类称 Q型。分类的基础是相似性或距离。如果两个变量(或样品)彼此相似或距离很近,自然就分在同一类。因此在进行聚类分析时必须先定义相似性或距离。相似性或距离的定义法种类繁多。例如,常用变量间的相关系数代表变量间的相似性,以几何中两点间的欧氏距离(先要去量纲)代表两个样品间的距离。然后选用分类的数学公式,对它们的分类作出判别。这些公式也是种类繁多。至今没有一种公式是最优的。实际工作者常选用多种方法试算,再结合专业知识确定分类的结果。 5.生存分析 生存分析起源于寿命表。生物的生存时间除了受健康的影响外,同时还受社会因素,生活条件等影响。生存分析研究哪些因素对“寿命”有显著影响,它的风险程度如何。20世纪末生存分析已不仅用于研究人的寿命问题,还用于一切广义的“寿命”或有关“死亡”的问题,比如发动机的寿命,病人手术后的生存时间,两种疗效的对比分析等。生存分析有多种模型,最常用的有Cox回归模型,它的特点是:m个变量联合作用的相对风险可以表示成每个变量单独作用时相对风险的乘积(故也称为乘法模型)。另外常用的模型为可加性模型,它的特点是:m 个变量联合作用的相对风险可表示为每个变量单独作用之和。究竟应使用什么样的模型应在具体问题中结合专业知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