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生货币 外生货币是指货币存量是由经济过程之外的某个机构(中央银行)提供的。 相对的,内生货币是指货币存量是由实际产出、利率、物价水平等经济变量的变动决定的。内生货币强调货币需求决定货币存量,外生货币强调货币当局控制货币存量。外生货币与内生货币得划分 格利和肖划分了内生货币和外生货币,认为内生货币由私人部门持有的不能对其净值做出贡献的货币项目所组成,对整个私人部门而言不能算作一种资产;外生货币由私人部门持有的能对其净值做出贡献的货币项目所组成,是一种资产。他们举例说,由私人部门所持有而且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由政府债券所抵消的银行存款属于外生货币的范畴。这是因为银行存款是私人部门的一种资产,而政府债券并不是私人部门的负债(哈里斯,1989 )。格利和肖还提出,纯粹的内生货币与内生债券经济并不比纯粹的外生货币与债券经济更接近现实,比较现实的情况是假设内生与外生货币和债券的混合,通过调节利率从而影响内生的货币供给。因此,内生性货币供给并不由政府左右,由政府的财政收支、发行政府债券而引起的货币供给的变化,完全类似于外生的货币供给变动,而这些“外在货币”只有通过“内在货币”才会对经济产生冲击。相关条目内生货币
什么是外在货币 外在货币的概念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约翰·G.格利(J.G. Gurly)和爱德华·S.肖(E.S. Shaw)1960年在《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oney in a Theory of Finance)一书中提出的。按照他们的解释,外在货币是指政府在采购或进行转移支付时所发行的货币(这里假设不考虑税收,政府没有任何收入,它要靠发行货币来进行购买或转移支付),因此,外在货币是政府对私人部门的债务,构成私人部门的净资产。另外,由于假设政府没有税收收入,因此政府行为的自由度很小,所有外在货币存量都是政府赤字积累的结果。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的争议 格利和肖的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理论提出后,引起很大的反响,经济学家对这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颇有争议。 第一,政府附有利息的公债是否为社会的净资产?一些学者认为公债既然是以课税权权力为担保,当然就构成了民间的负债,应从民间资产中抵消。不过,由于这种民间的课税负债通常分摊于将来的若干年间,个人在计算财富时总是将之列为资产,而未列入课税负债,所以仍可视之为社会净资产的一部分。 第二,按照格利和肖的看法,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净资产,如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存单等,都不应视为社会的净资产,因为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总是相互抵消的。例如,银行的活期存款是通过向私人部门发放贷款而创造的,对于私人部门而言,这些存款虽然是资产,但被相应的贷款负债所抵消了;而对于银行而言,这些存款是负债,但正好被以向私人部门发放贷款形式所得到的资产所抵消。因此,在格利和肖看来,创造活期存款等并不能增加任何一个部门的净资产。然而,佩塞克(B.P. Pesek)与萨文(T.R. Saving)等学者则主张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应视为社会净资产的一部分,他们称为内在货币。例如,如果银行的客户存进100元,在10%的法定准备率下,银行可发放90元贷款,如果放款利率为10%,则银行多赚了9元。倘若股票市场的股票也以和利率水平相同的折现率将银行的股票资本化,则该银行的股票总值将上升90元,恰好与银行的放款增加相等,因此,银行股票价格的上涨当然应视为社会净资产的增加。按照佩塞克与萨文的观点,所有的货币都是净资产,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如下: (一)能否增加私人部门的净资产不同 内在货币不会增加私人部门的净资产,因为它是在政府购买私人部门债券的基础上发行的,它作为私人部门的债权正好与私人部门对政府的负债互相抵消。外在货币则会增加私人部门的净资产。 (二)发行的渠道(方式)不同 内在货币是政府(中央银行)在购买私人部门债券时发行的,外在货币则是政府在进行购买或转移支付时发行的,它实际上是政府的融资行为,具体说外在货币发行有三种情况:(1)政府在进行日常采购时发行;(2)以外国政府债券为担保发行(即购买外汇所投放的货币);(3)以黄金为担保发行(即收购黄金而发行的货币)。 (三)货币的价值变化会不会引起财富在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不同 外在货币的实际价值取决于价格水平,在外在货币量一定的条件下,外在货币的实际价值与价格水平成反方向变动,而且它的实际价值的每一次变动都代表了财富在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从而会影响作为私人部门净财富增函数的投资、消费需求的变化。例如,价格水平提高,外在货币的实际余额减少,财富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外在货币发行者的政府部门,私人部门的投资与消费以及社会需求由此减少。 内在货币虽然其实际价值也是取决于价格水平,也与价格水平成反方向变动,但价格水平的变动不会引起财富在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例如,当价格水平上升时,内在货币的实际余额也即私人部门对政府的债权价值减少,但与此同时,政府持有的私人部门债券的价值也减少,因此物价变动没有产生财富再分配效应,需求函数也不受影响。当然,物价变动会引起私人部门中的资金贷出者与借入者之间的财富再分配,这种分配效应如果引入模型,会使问题变得复杂,因此这里存而不论。外在货币的扩充方法 外在货币是社会净财富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外在货币的扩充而言,无非有两种: 一是政府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以增加货币发行筹措财源,必然会使整个社会净财富增加; 二是中央银行利用公开市场业务,向私人部门购买政府债券,使社会现金资产增加,债券资产减少,而净财富不变,因而没有财富效应。 因此,外在货币的变动是否会改变净财富的数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外在货币一变动,就一定会改变社会净财富的总额。相关条目内在货币
复汇率的作用 复汇率的作用有: 1.限制国外游资流入。 2.扩大出口,限制进口。 设置复汇率的目的 设置复汇率的主要目的在于: (1)鼓励或限制某些商品出口; (2)鼓励或限制某些货物进口; (3)鼓励某些商品在国内生产; (4)借高价卖出或低价买入以充实国库。 例如德国在三十年代曾对战备物资的进口给予较优惠的汇率,对其他物品的进口则以较高的汇率来兑换。
什么是定向票据 所谓央行定向票据,是央行根据调控需要,针对特定银行发行的票据,其利率比正常票据要低。因此,对谁发行定向票据,就意味着收谁的资金,或者说对谁进行小小的处罚。其效果,与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类似,但是更具有精准性。 中央银行定向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为中国人民银行向特定的银行发售的央行票据,该银行必须认购。 央行可用于调控的工具无疑不仅只有提高利率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两种,其实还包括向银行发行定向票据。 定向票据的特点是相对非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 定向票据的作用 中央银行定向票据是中央银行有针对性地回笼银行资金,用以控制某些银行贷款扩张的规模. 央行发行定向票据,期限一般会是1年或1年多一点,利率也一般要比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高,这种手段更缓和、更有针对性、更为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发行定向票据,是具有惩罚性的。从商业利益来讲,发行定向票据,锁定了商业银行的一部分基础货币,对银行的放贷冲动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 定向票据和存款准备金率同为控制信贷的方式,发行定向票据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有何区别呢?区别还是是比较大的,除非是提高差别准备金率。一般来讲,提高法定准备金率覆盖面比较大,对市场的影响也比较大,期限也不知道到底有多长,并且不能流通,除非央行决定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另外,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强烈影响市场预期,会引起市场巨大的波动。 由于发行定向票据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具有相当强的指导性,因此成为了央行常规性的调控手段。目前,各项数据都显示了货币投放过于充裕,信贷增长过猛,而提高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都不是能轻易使用的,发行定向票据也就成了央行的首选。 定向票据和存款准备金的区别 央行可用于调控的工具无疑不仅只有提高利率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两种,其实还包括向银行发行定向票据。 央行发行定向票据,期限一般会是1年或1年多一点,利率也一般要比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高,这种手段更缓和、更有针对性、更为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发行定向票据,是具有惩罚性的。从商业利益来讲,发行定向票据,锁定了商业银行的一部分基础货币,对银行的放贷冲动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 定向票据和存款准备金率同为控制信贷的方式,发行定向票据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有何区别呢?区别还是是比较大的,除非是提高差别准备金率。一般来讲,提高法定准备金率覆盖面比较大,对市场的影响也比较大,期限也不知道到底有多长,并且不能流通,除非央行决定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另外,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强烈影响市场预期,会引起市场巨大的波动。 由于发行定向票据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具有相当强的指导性,因此成为了央行常规性的调控手段。目前,各项数据都显示了货币投放过于充裕,信贷增长过猛,而提高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都不是能轻易使用的,发行定向票据也就成了央行的首选。 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这样的工具来应对央行票据冲销国际收支失衡带来的流动性增加,可能带来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央行票据的发行量越来越大,对中国的货币市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扭曲。货币市场的交易工具被央行票据主宰,市场利率的变化就可能难以真实地反映整个经济金融体系中真实的均衡利率的变化。其二,随着央行票据发行规模的扩大,央行票据利率也随之大幅度地上升,这极大地提高了中央银行冲销外汇占款的成本。到1996年10月底,3个月期的央行票据利率达到了 2.5023%,1年期央行票据利率更是高达2.7855%,而央行对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支付的利率为1.89%。 在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远远低于央行票据利率的情况下,前者对于央行的流动性紧缩而言,显然是一种更经济的办法。
什么是宏观紧缩政策 宏观紧缩政策是各国对付通货膨胀的传统政策调节手段,也是迄今为止在抑制和治理通货膨胀中运用得最多、最为有效的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紧缩性货币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宏观紧缩政策的内容 (1)紧缩性货币政策。 紧缩性货币政策又称为“抽紫银根”,即中央银行通过减少流通中货币量的办法,提高货币的购买力,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具体政策工具和措施包括:①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出售政府债券以相应地减少经济体系中的货币存量;提高贴现率和再贴现率,以提高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和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缩小信贷规模;②提高商业银行的法定准备金,以缩小货币发行的扩张倍数,压缩商业银行放款,减少货币流通量。在政府直接控制市场利率的国家,中央银行也可直接提高利率,或直接减少信贷规模。 (2)紧缩性财政政策。 紫绍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削减财政支出和增加税%收的办法来治理通贷膨胀。削减财政支出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生产性支出主要是国家基本建设和投资支出,非生产性支出主要由政府各部门的经费支出、国防支出、债息支出和社会福利支出等。在财政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削减财政支出可相应地减少财政赤字,从而减少货币发行量,并可减少总需求,对于抑制财政赤字和需求拉上引起的通货膨胀比较奏效。但财政支出的许多项目具有支出刚性,可调节的幅度有限,因此增加税收就成为另一种常用的紧缩性财政政策。提高个人的所得税或增开其他税种可使个人可支配收入减少,降低个人消费水平;而提高企业的所得税和其他税率则可降低企业的投资收益率,抑制投资支出。
存款准备金政策概述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等债务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性地要求商业银行按此准备率上缴存款准备金;并通过调整存款准备主比率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促使信用扩张或收缩,从而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内容 1.规定存款准备金制度适用对象。 存款准备制度一般适用于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但各国规定的缴存对象不尽一致。美国规定所有拥有交易存款的机构(不论其是否为会员银行)都必须缴存准备金,但对非会员银行适当降低准备金比率,并允许其有一个为期八年的准备时间,即每年积存八分之一的准备金,八年后存满金额。英国规定所有银行必须保持“合格的准备资产”对“合格的负债”的最低准备资产比率,日本银行制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适用对象是银行(包括在日本的外国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外汇银行、相互银行、存款余额超过1200 亿日元的信用金库、农林中央金库等。 2.规定存款准备金计提范围。 存款准备金计提范围指的是银行的各种负债,主要是各种存款。美国把应提存准备金的存款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交易存款帐户,包括支票帐户、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可支付股息的合作股权支票帐户。自动转帐或付款帐户以及可用电话指示或预先授权忖款的帐户; 第二类为定期存款,包括个人、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定期存款。 第三类是“欧洲货币负债”,指美国居民从美国金融机构海外分支行所借的款项,以及美国金融机构出售金融资产给海外分支行或其本身的国际银行设施所得的款项。英国的“合格的负债”则专指银行的净存款,不包括外汇存款中两年以上的存款。与此相反,日本将外汇存款也列入计提范围。 3.规定可作为存款准备资产的项目。 作为存款准备的资产一般只能是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但有的国家对此要求不那么严格。如英国和法国将一些具有高度流动性的资产(包括国库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在中央银行贴现商业票据等)也列入存款准备金的项目。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一般是无息的。 4.规定存款准备率和允许变动幅度。 各国对法定存款准备率均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具体做法上差别很大,目前许多国家对不同类别的存款都规定不同的存款准备率。存款的期限越短,其流动性越强,所以应规定较高的准备比率;反之,对期限较长的存款,存款准备率可相应低一些。不少国家还对不同规模和不同地区的银行规定不同的准备比率。一般说来,银行经营规模较大,所处地区的经济环境较好,规定的准备率就比较高;反之则较低。也有国家采取统一的准备比率。中央银行还对法定存款准备规定允许变动的范围,中央银行可在这一规定范围内改变准备比率。有的国家则规定存款准备率的最高限度。 5.规定准备金计提的方法。这里包含着两项内容: 一是如何确定应提准备金的存款金额。目前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较普遍地采用按平均存款金额提取准备金的办法,即在调整时间(如旬或月)内按商业银行逐日存款全额的平均额计算应缴数额。在调整期内,商业银行不必持续不变地符合准备比率,只要期内的平均数额能达到应缴数额即可。 二是如何确定计提准备金的时间。即应提存的准备金是以何时的平均存款余额为基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两者之间要不要存在时差。目前理论界对此看法不一,各国的做法也大相径庭,以美国为例,联储规定交易存款的准备金有两天的时差,其它存款的准备金有两周的时差。也就是说,应提存的准备金是以两周前14 天的平均存款余额为基准计算的。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商业银行若发现准备金不足,可以有相当时间设法调整。但也有学者认为这种做法对于货币供应量控制的精确度不利。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实施要点 1.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 2.按银行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 3.对商业银行库存现金抵充法定存款金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能否算准备金?多数国家都明文规定,业务库存现金只有存入中央银行,才能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但也有的国家例外,如美国于1960 年11 月起规定,业务库存金也算作法定存款准备金。 4.法定存款准备率调整幅度。各国对中央银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率的幅度有不同的规定。除少数国家不加限制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对此都有一定的限制,如规定变动的最高限与最低限。有的国家规定每次调整的幅度为2%,而有的则高达50%。 5.准备金中现金和存款的比例。对上缴准备金资产,有的国家明文规定现金和存款各自所占的比例,有的国家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6.准备金以外准备。许多国家都规定,商业银行除持有一级准备金外,还应保持有一定数量的二级准备金,所谓一级准备金,指商业银行应付客户提款时随时可以兑付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及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一级准备也称之为现金准备。所谓二级准备,是指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可以随时变现的金融资产,比如一些流动性很高、变现能力很强的股票、债券等。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 1.保证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每个银行从保证自身资金的流动性出发,都会自觉地保持一定的现金准备,以备存户的提取。在国家干预的情况下,现金准备则由法律规定而存入中央银行,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商业银行不致因受到好的贷款条件的诱惑而将款项大量贷出,从而影响自身资金的流动性和清偿力。 2.集中国内的一部分信贷资金。由于存款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使中央银行在客观上掌握了国内一部分信贷资金,可以用来履行其银行职能,办理银行同业之间的清算,并对它们进行再贷款和再贴现,以平衡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资金余缺。 3.调节全国的信贷总额和货币供应量。由于调节信贷与货币对于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它已使前两个作用退居次要地位。究其本质而言,存款准备金政策是影响货币供应量的最强有力的政策。根据货币供给的基本模型Ms=m×B,货币供应量的改变取决于货币乘数(m)与基础货币(B)的调整。而调整存款准备率不但影响基础货币,而且影响货币乘数。以中央银行实行紧缩政策为例,当法定存款准备率提高时,一方面使得货币乘数变小,另一方面,由于准备金比率提高,使商业银行的应缴准备金额增加,超额准备金则相应减少。虽然法定准备与超额准备同属基础货币的组成部分,但法定准备商业银行是不能动用的,只有超额准备才构成派生存款的基础。这两个项目的二增一减无疑使基础货币的结构发生了变化,降低了商业银行创造信用与派生存款的能力。综合上述两方面可知,提高准备比率会迫使商业银行减少放款和投资,使货币供应量缩小,由于银根抽紧而导致利率水平提高,社会投资和支出都相应缩减,从而达到紧缩效果。根据同样的道理,降低准备率会使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总量得以扩张。 若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已经全部贷出,则提高存款准备率的影响力则更为巨大。因为这迫使商业银行迅速收回它们已贷出的部分款项和已做出的部分投资,使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符合法定准备的要求。因此准备金法定限额的调整影响十分深远。 就存款准备率政策工具与货币政策的关系而言,它为货币政策奠定了基础。其一,它为商业银行派生存款提供了量的界限,使存款派生的整个过程呈无穷递缩等比数列,而不致无限的扩张。其二,它是货币政策其它工具产生作用的基础。由于存在法定准备金限额,使其它工具能够对银行准备金额度施加影响。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局限性 1.存款准备金政策缺乏弹性。一般而言,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调整所带来的效果较强烈,中央银行难以确定调整准备率的时机和调整的幅度,因而法定存款准备率不宜随时调整,不能作为中央银行每天控制货币供应状况的工具;中央银行提高准备金比率时,没有足够超额准备金的商业银行必然或被迫出售其流动性资产,或增加向中央银行的借款,或者是立即收回放出的款项等,这些措施都会增加中央银行的工作压力,所以,中央银行一般不经常予以变动,并且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在提高准备率之前,往往会事先通知商业银行,这样会使得这项货币政策工具效果平稳一些。 2.由于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货币乘数及社会货币供应量均有较强烈的震动,存款准备率的调整,对整个经济和社会大众的心理预期等,都会产生显著的影响,因而客观上促使存款准备率有固定化倾向。 3.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各类银行或各地区银行的影响也不一致。因为超额准备金并不是平均分布在各家银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银行大小规模有差别,各家银行在某一时点上所持有的超额准备金参差不齐。因此,中央银行调整准备率时,对各家银行的影响也就不尽相同,往往是对大银行有利,而对小银行不利甚至导致小银行破产。 由于存款准备金政策存在着局限性,有些学者提出了改革的意见。有人主张经常在极小的幅度内变动法定准备率;有人建议对存款准备给予利息,通过变动利率以控制货币供给量;有人认为可改变为对资产的法定准备率,以控制信用;有人设想存款准备率制定后不再改动,而以公开市场活动代替此种工具的变动。目前有些国家已采取较低的法定准备率,而控制可变动的流动能力准备率(或称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对存款的比率)。
什么是实物货币 在商品交换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最初的货币形式,是商品间接交换的一般价值形态的表现,最初被固定在某些特定种类的商品上。在中国,大致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出现牲畜、龟背、农具等实物货币。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实物货币发展的鼎盛期,同时也是衰落期,这时期的实物货币主要是由布帛、天然贝等来充当。实物货币的特点 实物货币的特点是,它作为货币用途的价值与作为非货币用途的价值相等,即实物货币是以货币商品本身的价值为基础的。也就是说,货币商品本身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既决定了货币商品的价值,又决定了实物货币的价值。在人类历史上,各种商品,如米、布、木材、贝壳、家畜等,都曾在不同时期内扮演过货币的角色。 但是,这些实物货币也存在着不少缺点。如有些实物货币体积太大,不便携带;有的质地不均匀,不易分割;有的质量很不稳定,不易保存等。所以,随着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实物货币必然逐渐被金属货币所代替。 能充当实物货币的商品具有以下特征: ①普通接受性; ②价值稳定; ②价值均值可分性; ④轻便和易携带性。 很显然,一般金属都具备这些特征,因此,在实物货币的类型中,金属货币最具代表性。
什么是放松银根 放松银根是指为阻止经济衰退,通过增加信贷供给,降低贷款利率,促使投资增加,带动经济增长而采取的货币政策。即央行通过减息、降低存款准备金等一系列的措施增加贷款、增大流动资金,从而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流动性加大。放松银根是通过一定的货币政策工具来实施,主要包括调整法定存款准备率,调整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放松银根的措施 第一,降低法定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则减少上缴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数量,相应增加了本身的贷款规模,再通过存款倍数派生机制,以数倍规模扩大货币供应量,可以刺激有效需求,达到调控经济形势的目的。 第二,在公开市场购买债券。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又称公开市场)上购买各种政府债券,如国库券、公债,以及银行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更多的现金流入市场,商业银行相应增加了本身的贷款规模。以后的传导机理同上。 第三,降低再贴现率。再贴现率是中央银行在商业银行以有价证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时的利率。降低再贴现率可以刺激商业银行可以向中央银行贷更多的款,而商业银行则可增加本身的贷款规模。以后的传导机理同上。放松银根的方式 央行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放松银根:改变货币价格(即利率)或改变货币数量。多年以来,正统的货币政策一直以前一个政策杠杆为中心。然而,随着通胀率回落、短期名义利率逼近零点,从原则上说,央行可以后一种方式、即数量杠杆来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影响经济活动的是实际利率而非名义利率。如果经济处于通缩状态,那么即使名义利率为零,实际利率也会保持正值。2000年日本面临的情况就是如此--名义利率已降至零点,但在实际利率为正值的情况下,低迷的货币需求仍不足以令货币政策发挥效力。这就是过去所说的“流动性陷阱”。 央行放松银根的非常规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央行可以通过与外界沟通或量化宽松等方式,培养短期利率将长期保持低位的预期。2003年8月,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在公报中称“适应性政策将维持相当长的时间”也是此类放松银根承诺的事例。 第二,央行可以扩大其资产负债表的规模,以左右通胀预期。 第三,央行可以改变其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如果投资者将不同资产视为非完全替代品,央行买进特定资产的操作就会对资产价格产生明显影响。就此而言,最好的例子就是长期美国国债。从理论上说,美联储可以大规模买进美国国债,以抑制收益率上升;日本央行在实行量化宽松政策期间,就曾进行这种操作。 相关条目 紧缩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