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价格是指在正常贸易中一国向另一国出口的某一产品的价格,即出口经营者将产品出售给进口经营者的价格。出口价格的确定一般有3种方法: (1)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 (2)进口产品没有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的,或者进口价格不能确定,或者由于出口商或者第三者之间的联合或补偿性安排而使出口价格不可靠的,则出口价格可以在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的基础上推定。 (3)如果被调查产品为专售给一个独立购买人或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则进口价格可在主管机关确定的合理基础上推定。
净重净重(Net Weight,缩写为N.W.) 净重=毛重-皮重(包装物的重量) 比如:一箱苹果(含包装箱)重5公斤,箱重1公斤,苹果重=5-1=4公斤,即,这箱苹果毛重5公斤,净重4公斤。 在采用净重计重时,对于如何计算包装重量,国际上有下列几种做法: (1)按实际皮重(Actual Tare or Real Tare)计算; (2)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 (3)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计算; (4)按约定皮重(Computed Weight)计算。
内贸就是指国内贸易,在国内贸易公司买来货物,然后供应给另外一家更大的贸易公司,最后由大贸易公司直接跟买方交易,然后小的贸易公司吃中间的利益!说的最普通贸易公司就是“对缝”的公司,就是最早的皮包公司···国内贸易,相对 内外贸区分应以进出海关为准,如出海关的,就是外贸. 在国内运输并不代表不出海关,如果进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保税仓库就需要报关. 内贸流程 一、供需方的确定 1、了解供需方的全称、注册地点、联系电话、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额、商业信誉等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2、了解供需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考察其是否具备供货/求购能力 二、交易磋商 1、与供需双方经过进一步协商,确定货物的价格、数量要求、运输方式、供需方的权利与义务 2、拟定意向性协议 3、协议双方确认 4、企业内部审核 5、制定监督方案 三、签订合同 确定与供需双方的合作方式、付款方式、各项权利与义务、合同的有效期、违约责任 四、运输 1、根据贸易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比较价格、信誉选定合适的运输单位 3、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4、重要物品可经保险公司承保 五、资金需求分析 1、正确反映价格、结款方式、税率 2、全面、正确的反映固定费用 3、计算出总成本及税后利润,提出资金需求计划 六、结算方式和财务监管 1、及时对账、下账,保证应收、应付账款的正确性 2、施行财务监管 3、根据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时间及时做账 我国的国内贸易促进政策与现状问题 一、国内贸易促进政策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政府对国内贸易的经营管理逐步放开,目前国家商务部和各地国内贸易行政管理部门主要的工作是促进国内贸易健康发展,所制定的促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推动内贸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 1978年以前,物资、商业、粮食行业的流通主体基本上是国有企业,投资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集体性质的比例不大。供销社虽是集体经济性质的,但其经营管理也基本上与国营商业无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鼓励支持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等投资内贸领域,内贸投资、融资的渠道大大增多、拓宽,国内贸易投资体制已经基本完成由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的转变,投资主体发生了根本变化,由政府这单一的投资主体发展为多元投资主体。 国内贸易投资体制的变化使我国物资、商业、粮食、供销等系统基本上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中,大多数国有内贸中小企业已经退出市场,而大中型国有流通企业正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重组兼并,形成若干实力较为强大的企业集团。股份制企业将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个体商业、民营企业大量涌现,很多已发展为资产颇具规模的大型企业,并逐渐成为投资内贸流通业的主要力量。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给中国流通业带来了繁荣和活力。 (二)加大对内贸行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尽管我国国内贸易的投资机制越来越市场化,但政府仍对与国内贸易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投资。主要投资于关系国计民生、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能产生正外部效应的公共物品,例如粮食储备库、救灾物资储备库,以及大型农副产品流通设施、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中心、公用性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政府对流通设施的引导性投资,吸引了民间投资出现阶段性快速增长。 即使是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注重市场化运作。例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家储备糖、肉制度,在保持国家储备糖重点调控市场的同时,将国家储备肉的调控重点由保障大城市和节假日改为应急救灾,并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实行了新的办法;公布了一批国家活畜储备基地等;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条件的国储糖和国储肉的代储库点。 除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之外,其它主要财政资助方式和手段是(1)参股。主要应用于大中型股份制企业,借此推动国有内贸企业的体制创新和经营机制转变。(2)资金补助。对城市郊区的商业改造项目和需要扶持的服务行业等采取直接补助的形式。(3)奖励:对龙头企业的示范型、科技型项目,边远及民族地区商业设施的设立开办,给予奖励。 (三)吸引外资,不断扩大内贸领域的对外开放 我国商业领域从1992年开始实行对外开放;自1999年开始,零售业的开放试点从沿海地区扩大到所有省会和中心城市,外商被允许进入直辖市的批发环节;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外资根据数量和地域限制分阶段进入我国;2004年12月起对外商投资零售领域的限制全部取消。国际著名商业集团进入我国,不仅为我国的商业发展提供了资金,而且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营销理念、管理经验和流通先进技术,带来了各种先进的经营业态,促进了我国流通现代化。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置采购中心,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 (四)推动国有内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国家试点政策的指导下,内贸行业改制取得重大进展。在改制过程中,注重引导内贸企业学习和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制度和经验,结合我国内贸发展的实际,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内贸管理、发展模式。 目前国有独资商业企业转制基本完成,国有控股、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三分天下。在零售行业,国有企业退出得更快。但总体上看,目前在内贸领域,国有大中型企业仍占有一定比例。国有大中型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正在深入进行,这一改革包括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它是企业管理的基础。许多内贸企业大胆探索,在实践中建立了有特色、比较科学和合理的管理体系。湖南长沙的阿波罗公司在转制中实行三个置换:职工身份的置换、产权置换和机制置换。身份置换后,职工成为主人(股东);产权置换以后,由国家独资成为国有控股股份制;在股份制、合作制职工持股的情况下,完成了机制的置换,为企业管理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 (五)推动内贸行业资产重组,培育大型内贸企业集团 自2000年起内贸企业开始资产重组,强强联合,做大做强,出现了一批商业集团。由上海物资、上海一百、华联和上海友谊等四大商业集团公司合并组成了百联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总资产规模280亿元,年销售收入近700亿元,旗下拥有6大上市公司,共拥有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4000多家经营网点,基本涵盖了商贸领域的所有业态。2004年4月北京首旅集团、全聚德集团、新燕莎控股公司合并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的著名商标字号作为品牌予以保留,重组后首旅集团控制的总资产量将超过150亿元,年经营收入总额近100亿元,年实现利润超过6亿元。另外还有北京物美集团计划用3年时间投资改造天津市1000家国有商业网点。在重组中还有股权收购的形式,例如山东三联成功收购“郑百文”,2003年公司股票得以重新上市交易。 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流通领域大公司、大集团,2004年,商务部颁布了《流通业改革发展纲要》,对大型流通企业并购重组方面可能涉及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二、各地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将促进国内流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制定本地经济发展战略中都把促进国内流通发展作为重点内容,比较典型的是上海市和大连市。 上海市是我国综合竞争能力领先的大都市,90年代以来,上海确立了“一个龙头,四个中心”的发展战略和“三、二、一”产业方针。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贸流通产业随着城市经济增长进入不同发展阶段。以规模化连锁经营为标志,90年代初人均GDP超过1500美元时,开始发展连锁超市;90年代中后期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进一步推进连锁商业的规模化;21世纪初,上海人均GDP达到4500美元,连锁经营向更多业态延伸。根据上海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到2015年,上海将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适应这一战略,内贸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和提升城市的商业功能;满足“长三角”都市圈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的要求:加强流通的集聚和辐射功能;调整完善都市消费服务业功能布局;积极推进商业对外开放和互动发展;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小商业企业发展;大力推动商业技术应用和创新。 大连是东北的窗口。大连市政府在其经济发展规划中把促进国内贸易发展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个机遇,进行大跨度产业联合。在商业开放中实现“你进我的零售市场,我进你的销售网络”的目标,使大连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连锁集团的全球性采购和销售网络,参与国际化大流通,并以大流通带动大生产,积极支持商贸业与相关产业的相互延伸,相互渗透,促进商工结合、商农结合、商旅结合,以流通促生产、以生产促流通,不断开辟新的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目前,国际知名连锁商业集团沃尔玛、家乐福、百盛等都已在大连开店,其地区性总部和采购中心也设在了大连。 (二)实行合理的城市商业布局 我国多数城市能够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经济发展程度规划三级商业中心,使零售业态分布均衡、合理。较大城市的商业布局一般由城市中央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等三级商圈组成。城市规模越大,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的大城市,这种分层次的商业区的特点就越鲜明。中央商业区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明显,集中了一批以大型百货店为主体的大店、名店、专卖店、特色店,其设施现代化,商品丰富,客流量大。区域性商业中心是处于城市中心商业区之外的若干次一级商业圈。商圈不局限于地理和行政街区的限制,是一个经济地理概念,由服务的消费群体的区域范围构成。区域商业中心是以大中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建材、灯饰、服装、花卉等专业市场、仓储市场、日用品批发零售市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商业设施为服务主体的。它的服务对象是该经济区内常住居民、集团消费单位以及部分区外消费者。社区商业则主要服务本社区居民,辐射有限,由各种小店为主体,经营生活服务业,满足就近居民的日常之需。 近年来国内许多大城市的商业区发展又有了新趋势:在都市商业区的功能开发上,由纯商业区的单一功能向商业、商务区的复合功能发展;城市商业区建设更注重人文内涵和绿色环保,着力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 (三)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 北京、上海连锁经营发展最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上海市对几万个商业零售小门店实行了连锁便利店式的改造,采取入股的办法,每个店配一台电脑、一部电话,需要什么商品就把信息发给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按他们要求和时间送货,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既完善了社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和环境,又方便社区居民生活,提高了居民的满意度。北京市商务局与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实施意见》,该项联合文件解决了连锁企业长期呼吁的“统一纳税”问题,规定连锁企业总部可统一上网办理企业年度检验手续,并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发展区(县)中小型连锁超市方面,北京市也在政策上予以支持,给予贷款。超市发、物美等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城区及近郊迅速布点,迅速发展,在其发展中吸纳了社会资本金主要是个人投资,并且解决了部分城市人员的就业,安排了一定数量的外地进京打工人员。 (四)开拓农村市场,搞好农产品流通 各地政府在农村内贸促进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帮助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他们的购买力。二是着眼于广大农民的生活需求和生产需求,组织商业企业提供农民群众需要而又买得起的适销对路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同时按照国家政策做好农产品收购。三是深化农村市场流通体制改革,搞好县乡流通,形成多种形式的流通网络。一些地方推行产供销一体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基地等新型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模式,提高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市场化程度,增加科技含量和农产品的附加值。四是根据农产品“一地生产、全国消费”及属于鲜活商品,不便于储藏、保管和运输的特点,尽可能缩短运输时间,减少流转环节。五是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农副产品流通的重要设施,其网点和规模这些年有了相当大发展。 三、国内贸易促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长期实行外贸国家专营。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外贸所处的特殊地位,国家在进出口经营权、配额、许可证、贷款等方面都给予了许多优惠。只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外贸垄断的格局才逐渐改变。但从总体上看,传统的“重外贸、轻内贸”现象至今仍未打破。与外贸促进工作相比,我国内贸促进工作滞后,突出表现在: (一)政府自身的管理促进体系仍不统一 目前国内市场中,粮、棉、油、烟、药、盐等重要商品的市场流通管理尚未统一,而是分散在各个部门,工商、质监、农业、卫生等部门都在参与市场流通的管理、促进。从职能上看,商务部负责管理和促进国内市场流通,而实际上职权有限,面临非常大的法律难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地方对中央行政体制改革的跟进程度不一样,内贸管理促进机构呈现比较混乱的局面。 (二)缺乏统一、权威、专业性的内贸促进机构 长期以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门负责我国对外贸易促进工作,在对外贸易促进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在相当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高的权威性、专业性。虽然由于行政体制改革的原因,贸促会目前的职能定位和机构性质比较模糊,但它仍承担着大量的对外贸易事务性、促进性工作。相比之下,内贸领域缺乏这样的统一、权威、专业性的促进机构。 (三)系统的政策法规体系缺失 外经贸的立法已经有良好的基础,以《外贸法》为基本法,其他各种专业法为补充的法律框架基本健全。相比之下,内贸立法则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国内市场变化的需要,迄今为止仅有一部《拍卖法》、《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少数法律、法规。 (四)财政资助几近空白 我国外贸有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虽然资金有限,但聊胜于无。以2004年为例,仅通过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发生的各项支出就有大约50亿元人民币,其他支出包括中国贸促会的海外贸易展览等各类事业性支出等还有数亿元人民币。但内贸促进方面却没有这样的财政资助基金。 (五)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不发达,发挥的作用有限 总体上看,我国内贸领域的大多数行业协会仍属政府主导型商协会,体制尚未理顺,运作资金也不能完全保障,仍然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缺乏为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利益的意识;内贸领域仍缺乏水准较高的、从事市场策划、咨询评估、业务代理的中介组织;一些中介机构依赖于原有的管理渠道,墨守陈规,不能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供服务和开展业务;缺乏自律和规范,提供虚假信息、越权和违规事件时有发生。 (六)缺乏对中小企业流通促进与服务 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实行的是按所有制、行业区分的多头管理体制。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促进机构。中央级的有1998年在原国家经贸委设立的中小企业司,但主要管理国有中小工业企业,现在则改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设中小企业司;有农业部设的乡镇企业局,管理乡镇企业;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科技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工商联管理自己系统内的中小企业;行业主管局管理各自行业的中小企业。尽管各方面都在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恰恰是中小企业最需要扶持的国内流通环节,至今仍没有统一的促进规划与具体扶持、促进政策。
签署仪式(2003)简介 为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经济共同繁荣与发展,2003年6月29日,中国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为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内容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便利化三个方面。相关政策 自此之后,2004年、2005年、2006、2007年、2008年、2009年又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四》、《补充协议五》、《补充协议六》。 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不断完善和逐步落实,内地与港澳的经济贸易联系将更加紧密,合作更加广泛,《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对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将会更加显现出来。意义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做出的特殊安排,体现了中央政府和内地人民对香港的关心和支持。贡献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减少了内地与香港在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加速了相互间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的更便利流动,提高了内地与香港经济交流合作的水平,对香港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推动了内地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安排》的签署(2003)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由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主要内容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1)两地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2)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3)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即:从2004年1月1日起, 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 (涉及食品、药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符合原产地规则进入内地时,可享受零关税优惠;对香港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涉及的行业包括诸如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广告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等个七个部门;关于投资便利,规定大陆将在通关及电子商务等七个领域简化手续以便香港资金更加自由地进入内地。意义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签署使香港与内地的经贸联系更加紧密,它标志着中国入世后香港与内地经济关系出现历史性的变革。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签署使香港与内地的经贸联系更加紧密,它标志着中国入世后香港与内地经济关系出现历史性的变革。签署CEPA是中国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祖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的“大中华经济圈”的起点,是实质性区域经济合作的第一步,其追求的利益是长远的,造成的影响也将是广泛而深刻的。范围 按照协议规定,货物贸易方面,由2004年1月1日起,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都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这些产品包括部分电机及电子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最迟于2006年1月1日前,只要符合CEPA的原产地原则,香港厂商都可经申请享有零关税优惠。香港特区同意在协议下对所有原产于内地的货品维持零关税,并且不会对该等货品实施限制性贸易法规。 服务贸易方面,协议规定17个服务行业获得放宽准入;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同意在7个范围内加强合作,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电子商务、法律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产业合作。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目录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正文 附件一: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 表1 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清单 附件二: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 表1 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附件三: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 原产地证书格式 附件四: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表1 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 表2 香港向内地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 附件五: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 附件六: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补充协议(2004) 2004年10月27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签署。根据补充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对《第二批内地对原产于香港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的产品清单(现有生产产品)》中列明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补充协议二(2005) 2005年10月18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签署,在2003年签署的“安排”和2004年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补充协议三(2006)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2006年6月27日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专程前来香港出席“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的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在“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并加强与香港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会展、信息技术、视听、建筑、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15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2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9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 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借鉴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推进内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内地与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将进一步探讨具体合作内容。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安排”签署3年来,在内地和香港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实施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今后内地将继续认真执行“安排”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安排”承诺的内容,不断提高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补充协议四(2007) “补充协议四”签署仪式(2007)2007年6月29日,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新翼一楼会议室,在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家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约80位嘉宾的见证下,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及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会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协议涵盖28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全部措施将于2008年元旦起生效。 唐英年表示,今次补充协议的内容相当丰富,包括40项涵盖28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当中11个领域如公共事业服务、安老服务和环境服务等更是新增的服务领域,全部措施将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另外,在金融合作、会展合作和推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也有新合作内容。 他指出,补充协议四加深和扩阔了业界进入内地市场的机遇。例如,在银行业方面,内地同意将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的资产要求则由100亿美元降至60亿美元,更会加强和香港的金融合作,包括为香港银行在内地指定 地方开设分行设立绿色通道,和积极支持内地银行赴港开设分支机构经营业务。 协议同时进一步放宽多个服务业进入内地的规定,包括降低香港旅行社及医疗服务在内地经营的资本要求,及开放会议展览服务业等。据了解,在旅游方面,香港旅行社在内地开设合资及独资旅行社的营业总额要求将分别降至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而内地亦将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泛珠九省设立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有关省份居民的港澳游旅行团。在医疗服务方面,协议同时容许具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医生,在内地独资经营,而投资门坎更大幅从2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 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表示,今次的补充协议是开放程度最大的一次,共有11个领域,且是过去从未涉及的,令CEPA对香港开放领域增加至38个。此外,开放模式亦更多样化,首次容许内地企业来香港提供跨境服务,他认为这利香港的服务业优势。例如,内地让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及上海市试点举办出国展览、及支持和配合香港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会等。上述和其它新开放措施,都有助香港和内地的发展充份发挥自己的优势,长远巩固与内地的经贸关系,并支持国家的发展。补充协议五(2008) “补充协议五”签署仪式(2008) 2008年7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 根据补充协议,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将在17个领域共采取29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对香港扩大开放。在17个服务领域中,新增的领域包括采矿和勘探相关的服务领域。所有服务贸易的开放措施于明年1月1日生效。补充协议五还推出了3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和2项专业资格互认措施。 另外,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香港与广东省以先行先试形式,在广东推行共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其中17项措施已纳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尽管其中涉及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不多,但广东省港澳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愿意港股直通车在广东先试。补充协议六(2009)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5月9日在香港签署。该协议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和经贸合作,使《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当日在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该协议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郭莉出席签署仪式。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内地同意推出29项市场开放措施,涉及20个服务领域,涵盖了香港多个具发展优势的重要行业,包括旅游、银行、证券、会展、法律、运输、创意产业等,其中“研究和开发”“铁路运输”为两个新增领域,使《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 内地推出的市场开放措施中,在旅游方面,经营赴台旅游的内地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停留,以利于内地及香港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在银行方面,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在证券服务方面,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三分之一。 为配合“循序渐进”的开放模式,《<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中包括了9项以广东省为试点的开放措施,涵盖法律、会展、公用事业、电信、银行、证券、海运及铁路运输等领域。 在加强金融合作方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允许符合条件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在专业资格互认方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加入了多项鼓励资格互认或技术交流的措施,涵盖会计、建筑、房地产及印刷等领域。 在医疗领域,香港药剂师可在内地考试和注册。 整体而言,新措施能提升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的竞争优势,不仅有助于企业应对目前的金融危机,也有利于推动内地与香港长远的经济发展,继续发挥“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作用。
含义: 出口双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进口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再由银行转让给国外进出口保理商,由银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户管理,并由进口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 种类: 按有无追索权分为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债务人分为公开型出口双保理与隐蔽型出口双保理。 特点: 1.增加营业额。通过叙做保理业务,对于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O/A、D/A付款条件,轻松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营业额。 2.有效的风险保障。通过遍布国内与国际的保理业务网络,由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风险。出口商在受核准的额度内可以得到100%的收汇保障。 3.提供融资便利,美化财务报表。保理商以预支方式提供融资便利,缓解出口商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占压的问题,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同时出口双保理业务下由银行买断应收账款,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出口退税及核销的实惠,规避汇率风险,并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4.节约成本。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催收都由保理商负责,减轻出口商的业务负担,节约管理成本。 利率: LIBOR加点的方式,参照银行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执行。 适用客户: 1.适用于希望降低应收账款,但对潜在客户的信用状况心存疑虑,希望降低风险,拓展业务的出口商; 2.适用于流动资金被大量应收账款占压,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而寻求融资支持和出口商; 3.适用于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的出口。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在银行有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向银行提交《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银行据此联系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 2.进口保理商核准进口商额度,银行与出口商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出口商同意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并由银行进一步转让给进口保理商; 3.出口商发货或提供服务后,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交进口商,并将发票副本转交银行; 4.银行通知进口保理商有关发票详情; 5.如出口商有融资需求,银行行对已核准的应收账款为出口商办理融资(原则上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 6.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或发票到期日开始向进口商催收; 7.如进口商于发票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商付款 ,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出口保理商;如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亦未发生争议,进口保理商做担保付款; 8.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如有)及费用,将余额付出口商。
利乐的历史利乐成立过程 利乐(Tetra Pak)公司的创办人鲁宾·劳辛(Dr.Ruben Rausing)于一八九五年六月十七日出生于瑞典的 Raus ,毗邻 Helsingborg 。一九一八年,他毕业于 Stockholm School of Economics。而一九二零年,他则於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取得科学硕士学位。在美国读书期间,鲁宾·劳辛首次接触到自助商店 ( “ Self Service ” Store) 。他当时即预见认为欧洲将会采用这个概念,从而带动人们对便利性极高的包装食品之需求。一九二九年,华尔街股市下挫触发全球性的经济衰退,而鲁宾·劳辛则与 Erik Akerlund 於瑞典设立该国首间专业包装工厂。该间名为 Akerlund & Rausing 的公司其後成为欧洲最具规模的包装制造厂之一。当时,工厂主要在制造面粉袋,以改善当时大宗运送过程中浪费的面粉情况。 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人们居住地方与食品生产距离拉远,因而对食品分销的关注程度亦相对地提高。 当时消费者需要交还装牛奶的玻璃瓶予制造厂商,以便再次使用。鲁宾·劳辛早已洞悉这种传统食品分销方式,将影响自助商店桶装牛奶的销售量。有鉴於此,鲁宾·劳辛于是号召了一群有活力的人士,并说服他们创造新的包装技术有其必要性,遂起而研究一种既实用且可用完即丢的牛奶包装盒,这种包装後来在乳品制造业产生重大改革,为消费者带来安全及容易携带的包装。利乐公司:一间专业的公司 一九五一年, Akerlund & Rausing 在 Lund 成立一间子公司,即 Tetra Pak 。於一九五二年,第一个制造四角型包装盒的利乐包机器正式投入生产行列 。 一九六五年,除了鲁宾·劳辛保留利乐公司的所有权外, Akerlund & Rausing 及 Rausing 家族旗下的公司均被出售。因此,利乐公司拥有更多资源集中发展制造和供应完整的食品包装系统、材质及分销系统。由当时起迄一九九一年止,利乐公司一直是一家专门制造纸包装为主的公司。迈进新里程 在一九九一年,利乐公司的历史迈入新的里程碑。当时,利乐公司并购全球最大的食品制程及农业设备供应制造商阿法拉伐公司 (Alfa-Laval) ,旋即公司在一九九二年进行改组,并於一九九三年一月成立利乐拉伐 (Tetra Laval) 集团。目前,该集团由三个独立的公司组成,各自从事不同的专业业务。当 Alfa Laval 食品工程公司被整合进利乐公司後,我们获得适当的设备及专业知识以拓展液体食物制程及制造业务,因此利乐公司乃目前世界唯一可全方位提供食品包装、制程及分销系统的供应商 。 利乐是一家提供食品加工与包装的完整解决方案的公司,50年来,利乐始终把自己定位于一个食品行业的积极参与者。安全与创新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支柱,共同促进了利乐的成长。 今天,利乐在全球共有 57家销售公司,获许可经营48家包装材料厂以及12家包装机器装配厂。2008年,利乐销售收入约为 88.25 亿欧元,雇员21,640。利乐的产品在超过 165 个市场上销售。在 2006年,公司共生产了1297亿件包装,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674亿升的液态食品产品。 利乐对中国的改变,还包括它对乳品巨头的帮助。伊利是利乐在中国的关键客户,它曾是服务于呼和浩特周边地区的一家小公司,利乐公司利用自己能够保存新鲜乳品的先进技术,帮助伊利成功地从一个区域性企业变成国内乳品巨头。 利乐公司自从1972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已累计投资2亿美元。目前,总部设在上海的利乐,在中国布局了包括包装原料厂和加工中心在内的战略网络,在北京、上海、昆山、佛山、呼和浩特等地拥有合资或独资工厂。 流程保障创新 这个拥有5000多项技术专利,并有2800项正在研发和申请当中的创新巨头从不缺乏创新的激情。它力求将发明和实践完美结合,使创新的技术能力具备商业化的可行性,有一系列的理念和流程保证创新源源不断。 利乐如何从“流程”上保证创新?就是将研发事务提升到公司高层管理的高度,并从客户的角度来审视研发工作。这意味着采取跨领域的思维方式,并打破公司内部的条条框框。利乐将研发中心分散在多个国家,让技术创新与市场更加贴近。而且,以流程为导向在利乐研发部这种全球分散的机构中相当重要。利乐创新力的秘诀还在于深刻理解和不断满足用户的需求,坚持不懈地创造出富有趣味的产品。 利乐在全球有一个100多人的团队,他们分布在不同的地方,团队的工作就是去感应市场。“好比是公司的探测器或感应器。只去问客户需要什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对市场有第一手的感知,这样才能够让我们预见到这个市场的需求,我们必须在客户提出要求之前,比他们早一步知道这些趋势。” 利乐执行副总裁葛若山博士对创新做出如此解释。 利乐在中国 虽然实力能够进入全球500强,但作为家族企业的利乐对排名并没多大兴趣,它们坚持主要精力放在服务客户上。 利乐中国信奉“与中国客户共同成长”的经营理念,采用全方位深度整合各方资源服务于客户的模式。这个低调的瑞典企业,从2005年开始增加与客户联合的形象推广,这些由利乐主要担负费用的广告仍然重点突出客户的形象。在利乐看来,这些新包装从战略上拓展了自身的产品线,同时也为客户带来了增值服务。 既然坚持将客户放在首位,在用人上利乐也有与之相吻合的特点。没有条条框框限制的利乐摒弃“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想法,只要客户有需要,公司有需要,员工有能力和条件,完全可以去做其他“坑”里的事情。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利乐的客户。而随着伊利、蒙牛、光明、娃哈哈、汇源.巨尔等品牌业绩的突飞猛进,利乐作为协助他们创造佳绩的包装设备和材料等一体化服务供应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利乐枕、利乐砖等产品也被消费者视为饮品安全与营养的保证。 自从1972年进入中国,利乐已为本地的牛奶和饮料客户提供了上千条灌装线,三十多年的经验累计和不断投入终于在这几年中慢慢得到回报。 世界各地的人们每天要消费140亿升的水、牛奶、果汁和其他液态食品。多年来,利乐始终贯彻致力于确保安全的食品在任何地方皆举手可得的使命,开发了能保存产品原味和营养价值的包装,使大量液态食品能完好地分销到消费者手中。利乐的产品种类繁多,为巴氏消毒和无菌包装产品提供的包装系统不少于12种,基本分为纸包装和塑料包装两类。在常温纸盒包装业务领域,利乐公司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所提供产品包括利乐砖、利乐冠、利乐枕、利乐威和利乐钻等。而其中的无菌利乐枕包装系统更是针对新兴市场设计的经济型解决方案。同时,利乐的无菌加工设备和分销设备也广受欢迎。今天,可以包装在利乐包装内的产品不胜枚举,如冰淇淋、干酪、无水食品、水果、蔬菜和宠物食品等。利乐中国立足长远,扎根本土 早在1972年,利乐公司就在中国的一次展览会上崭露头角。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利乐的第一台灌装机于1979年在广州投入使用,利用这一技术生产的250毫升的纸盒装菊花茶立即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从中国改革开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利乐一直紧贴国内液态食品市场的需要,积极引进最新食品及饮料包装技术。自1972年以来,利乐在中国市场累计投资已达到26亿人民币。目前,利乐在上海、北京和香港等主要城市设立了10个办事处,在昆山开设了独资经营的厂房,在北京和佛山分别组成2家合资企业,共拥有1,200多位员工,分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近年来,随着中国乳品业的飞速发展,利乐产品也得到了中国市场的广泛认可。 2004年9月,利乐中国在北京投资6.2亿人民币的新包材厂正式运营,2006年8月再追加投资3000万欧元,年产能由80亿包扩大一倍,达到160亿包。2007年3月,利乐宣布投资6亿多元人民币在呼和浩特建立世界一流的包装厂。随着在华总生产能力的大大提高,利乐将足以应对中国市场未来5年可能增长的市场需求,这些也足以证明利乐对中国市场的信心。 在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的同时,利乐也将世界上最先进的包装技术和理念引入中国市场。2002年10月,利乐在佛山建立了设计中心,开发新颖的包装设计和概念。2003年初,利乐上海加工设备系统中心成立,它主要为从事液体食品生产的客户提供前期的加工设备。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占地6100平方米的大型仓库内,其先进的仓储管理可以配合利乐迅速扩大的生产能力。北京新厂引入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线设备及相关的技术手段,如:多颜色套筒式印刷技术;印刷图像电脑自动监测系统及生产全过程质量自动跟踪、检测系统;换卷静态接纸等。2007年2月,利乐又宣布在北京正式成立利乐全球最先进的设计转换中心,该中心将依托利乐全球的资源优势,并凭借利乐在柔版网点印刷上的技术和设备优势,以创新的技术、完善的管理和高效的流程为中国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利乐公司一直以来都着眼于在中国的长期发展,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的产品满足中国市场多元化的需求”,不断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引进中国,积极推进生产服务的本地化进程,在中国液体食品包装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利乐中国里程碑 1979年 第一台利乐灌装机在广州投入使用 1985年 在香港设立利乐中国有限公司 1987年 北京特许包装材料生产厂投产 1991年 佛山特许包装材料生产厂投产 1993年 在上海和北京设立代表处 1994年 在广州设立代表处,在成都和厦门设立地区办事处 分别与北京纸浆造纸试验厂和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和佛山设立合资包装材料生产厂 1995年 在哈尔滨设立地区办事处 1996年 昆山包装材料生产厂投产 1997年 昆山包装材料生产厂正式开幕 佛山包装材料生产厂获得ISO14001认证 北京包装材料生产厂获得ISO90021认证 1998年 在南京和西安设立地区办事处 在昆山和北京包装材料生产厂获得ISO14001认证 1999年 昆山加工设备中心开幕 2000年 利乐中国管理层迁往上海 合资企业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成立 2002年 合资企业利乐包装(北京)有限公司成立 2003年 利乐上海浦东加工设备系统中心成立 2004年 北京第二家合资工厂于9月23日正式启动 2005年 利乐第1000台灌装机落户杭州维力佳食品有限公司 “利乐,保护好品质”新司徽正式揭幕 2006年 利乐包装(北京)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欧元,产能扩大一倍。 2007年 利乐全球最先进的设计转换中心落户北京 独资企业利乐包装(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成立 超高温灭菌技术: 为乳品企业打开全国市场 利乐的创始人鲁宾•劳辛博士曾经说过一句格言: “包装带来的节约应超过其成本。”包装对全球食品的安全营养和人类健康有着巨大的贡献,如果没有包装,50%以上的液态食品将会因变质或被污染而无法输送到消费者手中。自19世纪中期,巴斯特发明了巴氏灭菌消毒法以来,它一直被视为食品科学的一项重要突破。而随着无菌加工技术和包装在20世纪40年代的出现,为食品科学带来又一次革命。1989年,瞬间超高温无菌加工技术被美国食品工艺研究所誉为50年来食品科学中最重要的成果。而利乐正是无菌包装及加工技术领域的先驱。 瞬间超高温灭菌处理(UHT)是指在封闭系统中将产品加热至高温(如牛奶加热至137摄氏度),并只持续4秒,然后迅速冷却至室温。该过程配合先进的无菌包装技术,能有效保存乳品或饮料的营养和味道。同时,由于从包材成形至产品充填过程均是在同一部机器密封无菌的区域内进行,确保了安全卫生且节约空间。 无菌加工技术和包装使产品在常温状态下具有较长的保质期,有助于以较低的成本将高质量的液体食品运输至较远的地方。不仅使食品的生产过程更趋合理,还缩短了存储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便利与选择。中国乳品市场的特殊之处正是要把大量产于华北,例如内蒙古等地的新鲜优质奶源,运到更广阔的华南市场。利乐提供了适合长途运输、便于贮藏并长期保鲜的技术解决方案。 利乐的包装深受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是因为它保障了食品的安全、营养和新鲜,而且给商家的储运和消费者的使用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优质的产品加上全方位的服务,让客户感觉物超所值,为客户产品安全和赢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环保 近年来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牛奶、果汁等饮料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废弃利乐包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消费者并不了解利乐包可以再生利用,因此往往将废包随手扔掉。其实,它们完全是一种“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通过专业厂家的处理和加工,废弃利乐包能够生产出再生纸、地板、垃圾桶、衣架、乒乓球拍、托盘等一大批生活用品和工业用料,既有益于环保,又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利乐包为六层复合纸包装,其中约75%的成份为优质长纤维纸浆,这些纸浆无疑是再生纸的优质原料。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利乐积极帮助开发利乐包的回收再利用技术。目前,一条新兴的废弃复合纸包装回收产业链正从南到北逐渐形成,上海、杭州、深圳等地都建立了专业的回收厂。 回收再利用技术主要分三类: 1. 水力再生浆技术:将利乐包中的纸浆分离出来,生产再生纸;而将利乐包中的塑料和铝成分挤压成粒,成为生产塑料制品的很好原料。 2. 塑木技术:利乐包本身包含优质的纸质纤维、铝和塑料,把它们碾碎挤压,生产塑木产品,正是物尽其用,成本低廉。室内家具、室外园艺设施、工业托盘等等,都广受欢迎和好评。 3. 彩乐板技术:将废弃利乐包直接粉碎、热压处理,制成彩乐板。彩乐板可以制成多种产品,尤其是果皮箱,既美观、耐用又成本低廉。 不过,回收厂家现在普遍面临的问题是缺乏足够的废弃利乐包原料,生产线还处于“吃不饱”的状态。因此,宣传利乐包回收知识,培养回收习惯,建立便利的回收体系,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厂商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本着保护人类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利乐于2005年5月在上海和《青年报》联合主办了“回收利乐包,快乐做环保”有奖回收公益活动,号召消费者积极参与利乐包回收,树立良好的回收习惯,共同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2006年9月起,利乐支持北京联合开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对社区拾荒者进行培训,并借助正规化、规模化的回收网络在百余个社区开展回收工作,短短4个月的时间,回收量就迅速上升到50多吨。
什么是创业基金? 创业基金又称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通过购买股权、提供贷款或既购买股权又提供贷款的方式进入这些企业。风险资本是准备用于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风险资本的来源因时因国而异,如个人和家庭资金,国外资金,保险公司资金、年金和大产业公司资金等,主要是一种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以公司等组织形式设立,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新兴高科技企业)的一种承担高风险、谋求高回报的资本形态。在我国,通常所说的“产业投资基金”即属于创业基金。创业基金支持的对象 1、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项目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以研发阶段项目为主。 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样品、样机)。 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技术开发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小批量试生产。 项目处于批量(规模化)阶段:指项目利用中试阶段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活动。 2、申请创业基金的个人或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创业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大学生创业的实际情况,申请创业基金的大学生基本为首次创业,为了便于管理及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责任感,投资公司拟采取资本金(股本金)投入并对其财务进行监管的方式支持在校大学生的创业行动。 资本金投入:资本金投入以投资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为主,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或申请人准备投入的50%且投入一般不超过3万元。 同时投资公司还会从公司注册手续的办理、企业税务的代理、经营中的管理培训及相关政策的把握等各个方面给予申请人新设的企业以支持。创业基金的申请 创业基金对同一个大学生只支持一个项目。 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个人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1.申请时间 创业基金不设开始及截止时间,有创业梦想的在校大学生随时可以提出申报2.申请程序 符合创业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到投资公司网站下载《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 (2)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附件等)。 (3)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邮寄或E-MAIL到投资公司 ⑥个人的品行证明及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书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投资公司将不再受理该大学生的申请。3.申请材料 申请创业基金支持的大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在《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材料汇总》中提供。申请人按填写说明规定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出完整的《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按通用项目报告的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制。该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①申请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已经经营一定时间的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拟新设立企业的个人需提交在校期间学费已缴清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 ④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 ⑤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⑥个人的品行证明及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书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投资公司将不再受理该大学生的申请。申请受理1.受理单位 投资公司负责受理创业基金项目的申请。2.受理处理 投资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投资公司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申请人电话告之。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投资公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投资公司一般自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之日起四个月内,电话通知。 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备份申请材料。立项及监理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投资公司将于立项之日起20日内以申请人可以获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并与其签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合同》。 投资公司对创业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内容和要求: 1、 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必须入驻SBI创业街孵化,否则将不于考虑对其给予支持。 2、 创业基金支持的额度不超过申请人自有投入的50% 3、 申请人入驻后自主经营,投资公司对其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核查。如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及转移公司资产的情况则投资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出口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全球各国2008年的出口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