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集装箱(platform container) 形状类似铁路平板车,适宜装超重超长货物,长度可达6米以上,宽4米以上,高4.5米左右,重量可达40公吨。且两台平台集装箱可以联结起来,装80公吨的货,用这种箱子装运汽车极为方便。
普通集装箱,又称干货集装箱(dry container) 以装运件杂货为主,通常用来装运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医药、纺织品、工艺品、化工制品、五金交电、电子机械、仪器及机器零件等。这种集装箱使用范围极广,占集装箱总数的70~ 80%,常用的有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其结构特点是常为封闭式,一般在一端或侧面设有箱门。
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也称敞顶集装箱,这种集装箱没有箱顶,可用起重机从箱顶上面装卸货物,装运时用防水布覆盖顶部,其水密要求和干货箱一样。适合于装载体积高大的物体,如玻璃板等。
开证行的定义 这是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作为付款条件的合同项目中的一个概念。信用证付款涉及的银行有开证银行(简称开证行)、通知银行(简称通知行)、议付银行(简称议付行)、保兑银行等。 开证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 Establish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贸易合同的买方、货物进口人)的要求和指示或根据其自身的需要,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开证行一般是进口人所在地银行。开证行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用证下的义务负责的。虽然开证行同时受到开证申请书和信用证本身两个契约约束,但是根据UCP500第3条规定,开证行依信用证所承担的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其他义务的责任,不受开证行与申请人或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纠纷的约束。开证行在验单付款之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追索。开证行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开证申请人的指示开立信用证的义务 申请人通过提交开证申请与开证行之间确立合同关系,开证行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指示开立信用证。如开证行开立了背离申请书内容的信用证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开证行负责。当然开证行为尽量减轻因信用证与开证申请书不符所承担的责任,往往在开证申请书中规定一些免责条款,UCP500的第16条和第18条也对开证行的免责作了相应规定。由于这些原因引起的信用证与开证申请书不符,开证行可以免责。开证行付款义务 信用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如果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金额,或承兑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开证行付款的义务不仅仅是对受益人的,同时也是对开证申请人的。因为买卖双方在基础合同中规定以信用证支付货款,买方就有义务开立信用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就意味着他与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将以自己的信用证来代替商业信用,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向其付款。开证行的付款既是履行他在信用证中对受益人的允诺,也是履行他与开证申请人在申请书中规定的义务。获得偿付的权利 开证行在开立了信用证后,若对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进行了付款,那么开证行有权力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但若开证行所开立的信用证背离了开证申请书,或开证行错误地兑付了单证不符的单据,申请人有权拒绝偿付。开证行审核单据的义务 信用证通常规定受益人在请求银行履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义务时,必须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银行在付款、承兑或议付之前,要审核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UCP500第九条也有相应规定,因此审核单据是开证行的一项重要义务。银行审单应遵循严格相符原则,要求单据在表面上应与信用证的条款严格一致。但UCP500第15条也对银行审单的免责进行了规定,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等不负责任。开证行保管单据的义务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全套单据提交给开证行,在开证行审核单据、兑付货款前的这段时间,开证行作为受益人的受托人有责任保管单据。因此,开证行必须对这期间单据的残缺、改动或损坏等负责。 开证行在占有单据期间,不得擅自处置单据。如果开证行认为单据有不符点,就不应将单据正本寄交申请人,即使开证申请人宣称他需要检验货物,开证行也不应擅自做主。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开证行承担。当然,在开证行认为单据不存在不符点,或受益人通知开证行将正本单据寄交申请人的情况下,开证行可以不承担责任。开证行的责任 作为开证行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进口商提交的开证申请书条款正确及时地开出信用证。开出信用证后,作为第一性付款责任的开证行,其责任以信用证金额为负责的最高金额,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负责的最长期限。开证行的责任只对信用证本身负责,不受进口方和出口方签订的合约的影响,它的义务是只凭表面正确的单据付款,不能以进口方无能力付款、或对价不足(押金、押品和手续费等)、或有欺诈行为为借口,向出口方表示不再对信用证负责,也不能在对出口方(以及议付行等)付款时,要求从货款中扣除进口商对它的欠款。 开证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间表面上互不一致者,将被认为不是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如银行被授权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或承担迟期付款责任,或承兑、或议付时,发出该授权的一方有义务接受单据并对已付款、或已承担迟期付款责任、或已承兑、或已议付的银行,进行偿付。 如开证行收到单据,认为单据在表面上不符合信用证条款时,它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确定究竟接受单据或拒受单据,并宣称单据表面上不符合信用证条款。 如开证行决定拒受单据,它必须毫不延迟地以电信工具,或如不可能,则以其他快捷方式,通知寄单的银行(寄单行),或如单据由受益人迳寄来时,则通知受益人。该通知必须说明开证行因之而拒单的不符点,并说明单据究竟代为保存听候处理或迳退交单者(寄单行或受益人)。只有按此办理后,开证行才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该行的任何偿付款项,否则将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提请开证行注意单据中任何不符点,或通知开证行关于该不符点,以保留追索方式或根据保函付款、承担迟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时,开证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根据本条文的任何义务。该保留或保函只是属于寄单行和被保留追索或开立保函或取得保函一方三方面的关系。
义务对比 按照《1990年通则》,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必需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卖家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CFR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成本加运费 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成本加运费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收受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成本加运费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A3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和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如果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费用划分 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成本加运费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成本加运费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基本条件 国际贸易中,卖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并支付启运港至目的港运费的交易条件,属于装运港交货条件的一种。按C&F条件成交时,卖方须负责租订运输工具,支付运费,向买方提供货运单据,并及时将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启航时间通知买方,由买方自行保险。卖方只要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指定开往目的港的船只,就认为是履行了交货的义务,货物的风险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货物的所有权通常在卖方把装运单据(主要是提单)交付给买方时转移于买方。C&F条件与CIF条件的不同之处仅在于价格构成因素中不包括保险费,至于买卖双方的其他责任与义务以及风险的划分等,均与CIF条件相同。注意事项 按CFR术语订立合同,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在CFR术语下,一定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VCOTERMS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成本加运费 2. CFR术语中有关卸货费用负担情形,通常采用CFR术语的变形,例如: 3. CFR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 4.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5. CFR吊钩交货(CFR ex tackle)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6. 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
公司概况 慧聪网出版的工商行业目录 —— 《慧聪商情广告》,覆盖行业达 30 余个,慧聪网同时出版着 30 余个行业的年度商务黄页 —— 《中国行业资讯大全》;慧聪网还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如结合互联网资讯针对不同行业编写的市场研究报告、组织参与行业展会等 …… 近期慧聪网在全国各地推出供需见面会服务后,会员企业成交率大幅提升,用户价值得以最大限度的挖掘。 2003年12月,慧聪网实现了在香港创业板的成功上市,为国内信息服务业及B2B电子商务服务业首家上市公司。目前慧聪网注册用户超过840万,买家资源达到800万,覆盖行业超过70余个,员工3000名左右,是国内最有影响力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 慧聪网目前拆分为行业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市场研究公司三家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团队 慧聪网行业公司成立于1992年。这20年来,慧聪网行业公司一直通过线上、线下的专业产品,为客户提供媒体平台和行业专属服务,运用五方联动来帮助客户完成上网过程,是不断创新符合客户需求的互联网公司。 编辑团队130余人+客服团队75人+销售720余人+买家团队及发行团队200人+职能团队 客户:我们努力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加速器; 员工:公司是员工提升生活品质、学习和发展的平台; 股东:使得股东对HC网(HK8292)充满投资回报的信心; 供应商:随公司一同成长,获得持续收益; 行业社区:增加行业信息透明度,促进行业产品交易,推动行业良性发展。核心竞争力 我们的核心竞争力:高黏度的卖家、买家,行业理解深度,行业影响力 行业公司网站访问量 4000万/日 注册会员量 1000万 纸媒的传播量 80万 覆盖32个工业品行业 —第一事业群:汽保、汽配、汽用、工程机械 —第二事业群:广电、教育、酒店、通信 —第三事业群:安防、消防、水工业、暖通、泵阀、热泵 —第四事业群:涂料、表面处理、塑料、制鞋、化工 —第五事业群:家电、专灯、影音、小家电 —第六事业群:印刷、丝印、食品、制药、纸业 —第七事业群:电子、IT、电气、变频器 分公司遍布全国重点区域:北京、济南、广州、深圳、宝安、顺德、泉州、厦门、上海、杭州、温州、瑞安、慈溪、南京、无锡 渠道共有39个核代城市:沧州、衡水、保定、廊坊、石家庄、德州、济宁、淄博、潍坊、临沂、滨州、烟台、苏州、常州、泰州、盐城、徐州、扬州、镇江、淮安、宿迁、合肥、滁州、安庆、衢州、郑州、新乡、安阳、焦作、洛阳、珠海、南宁等慧聪历史 2010年8月,慧聪网获得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授予的“北京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重点企业”称号。 2010年7月,慧聪网等企业共同承办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支持、北京电子商务协会主办的北京2010电子商务B2B高峰论坛暨“首都商网 服务中国”发布会。此次会议发起了“首都商网 服务中国”工程,郑重承诺将信守“首都商网服务中国”宣言。 2009年2月26日,慧聪网行业公司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证书。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互联网企业!慧聪网站示意图2006 年 3 月: 买卖通服务推出银牌、金牌、铂金会员。 2005 年 11 月:买卖通2.0版本发布。 2005 年 10 月:买卖通付费会员突破3万。慧聪网启用新的企业标识。 2005 年 7 月: 买卖通服务推出尊享(VIP)会员。 2005 年 5 月: 买卖通付费会员突破 2 万。 2005 年 4 月: 慧聪网买卖通开始组织供需见面会,每月 40 场以上。 2005 年 3 月: 买卖通付费会员突破 1 万。 2004 年 10 月: 慧聪网买卖通正式开始接受付费。 2004 年 9 月: 慧聪网与腾讯科技合作,联手为商务人士推出即时通讯工具“买卖通 TM ”。 2004 年 3 月 :成功举办“中国行业门户宣言”新闻发布会,将慧聪商务网正式更名为慧聪网,开通 40 余个行业频道和 76 个行业搜索引擎。 2003 年 12 月: 慧聪国际资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所配售之 100,000,000 股新股获得 9.6 倍超额认购, 每股定价 1.09 港元; 17 日首日挂牌收市价为每股 1.46 港元,较发行价每股 1.09 港元上升 33.9% 。 2002 年 12 月: 新浪网正式采用新版慧聪新闻搜索引擎和网页搜索引擎。 2001 年 2 月: 慧聪国际研制开发的 I 系列软件正式对外发布,并已被国家级网站中国网全面使用。 2000 年 7 月: 慧聪在全国近 20 个城市举办“慧聪与企业对话”巡回演讲会,郭凡生总裁与万余家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做“网络时代的企业制度”的精彩演讲。 1994 年 10 月: 慧聪与富国公司签定独家代理《个人电脑》 (PC Magazine 大陆中文版 ) 《电子与电脑》 (PC Computing 大陆中文版 ) 广告的协议,进入媒体广告代理领域。 1993 年 2 月至 11 月 :成立天津、内蒙古、太原、西安、上海、哈尔滨、济南、大连、青岛等分公司。 1992 年 12 月: 与电报局合作,在北京承办邮电部 160 咨询电话的计算机、汽车、家用电器商情报价专线 1601188 。 1991 年 12 月: 在《计算机世界》开辟计算机产品报价版,慧聪模式的商情业务迅速展开。买卖通 “南阿里,北慧聪”阿里巴巴有贸易通,慧聪网有买卖通。 买家总量超过800万家,日新增当天采购商机5000多条。慧聪网买卖通示意图买卖通会员不仅可以通过自己的商务中心来查询符合自己需要的采购信息,自己亲自订阅采购商机,还可以通过专门在线洽谈会,IM等即时通讯工具来获得一手采购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买卖通建立起集合产品展示、企业推广、在线洽谈、身份认证等多种功能的网络商铺。 诚信为先,放心洽谈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权威认证。 独享商机,找到买家不费力 买家总量超过800万、独享300,000条求购信息,每天新增商机第一时间通知会员,第一时间接触大买家。 搜索排名优先,好位置给自己 占据多个商机搜索排名靠前位置,从而造就网络商铺最旺地段!让您从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成就无限商机! IM即时交流工具 买卖通IM可以同步绑定QQ、MSN在线洽谈、商务直通、商机搜索、资讯定制,是商人网上贸易的好帮手!专属服务 2008年9月1日 中国领先的B2B电子商务网站慧聪网宣布正式推出行业专属服务。这个针对不同行业的客户差异化需求而为企业量身定做的网上做生意、结商友的诚信平台,其最大亮点在于“个性化”服务——精准的求购信息、网络和纸媒推广的全面覆盖、新闻营销深度打造企业品牌,将立足跨行业优势,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深度,广度。确保每一位行业买卖通客户能享受到专门的精细化服务。 此番慧聪网行业专属服务,还体现在其给行业客户的“优先”上——客户可以优先获得买家求购信息及优先参加买家线上、线下的采购会;收录入当年行业大全名录,参加国内重大的业内展会及活动;卖家推荐,定期将企业产品定时、定点通过邮件、IM等推荐给优质买家,而企业重大的产品、活动等事件通过慧聪网第一时间在互联网平台作新闻发布,此外,也可以优先获得行业内知名专家、顾问咨询服务。 慧聪网行业专属服务的推出,迎合了市场对B2B平台信息行业性配套的要求,也是慧聪网在保持线下业务优势的同时,对线上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不仅有利于提高用户满意度,还大大增强了对行业客户的黏性。慧聪发发 慧聪发发是慧聪网发布的一款网上贸易即时沟通软件,助您轻松把握商机,在线洽谈生意,结交商界好友,组建您的商友圈! 目前慧聪发发还具备了手机绑定功能,全面配合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9年3月2日北京历时半年的不懈努力,经过对ISO9001的立项、申请、培训、标准文件编写、内部审核、外部审核等一列举措,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中国领先的B2B电子商务平台——慧聪网对外宣布成功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正式标志着慧聪网已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国际标准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同时这也证明慧聪网已具备为顾客提供国际标准产品和服务所需的产品设计、技术实现、产品合格生产、售后服务等过程控制能力;慧聪网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理管理体系相关标准为享受慧聪网产品和服务的顾客提供相关体系保障;跟踪、满足和改进顾客在使用慧聪网国际标准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认证的成功通过,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慧聪网一直非常重视客户对其产品使用的体验与应用效果,通过更高标准满足用户需求,从而提升慧聪网品牌满意度,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慧聪网和四搜索引擎达成战略合作 签约额达4000万 新浪科技讯 1月13日下午消息,B2B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商慧聪网今日宣布,其联合百度、谷歌、搜搜、搜狗推出B2B电子商务+搜索引擎新营销模式,并且慧聪网于上述搜索引擎共签署总额为4000万元的合作协议。 据介绍,B2B+搜索是慧聪网新推出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能够帮助企业一方面获得慧聪网自有商务流量,另一方面还能获得合作搜索引擎的流量,从而增加企业交易的机会。慧聪网根据这一新的商业模式推出相应产品“标王”。 慧聪网副总裁高昕表示,慧聪网在标王产品研发、市场宣传及关键词购买上都进行了重金投入。仅关键词一方面,其就与百度、谷歌、搜搜、搜狗达成4000万元的合作协议,用于购买B2B相关产品的关键词。 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新开张的中小企业有157万家,但同年被淘汰出局的就有100万家。而2010年原材料涨价、劳工成本和土地成本急剧上升,这对企业利润形成强烈的排挤。专家认为电子商务将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便捷之路。 资料显示慧聪网成立于1992年,定位于B2B电子商务平台。2003年慧聪网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目前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卖家资源为900万,覆盖行业超过70余个,拥有3000多名员工。
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专门贸易”的对称。是资本主义国家对总进口与总出口之和的总称。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划分进出口是以国境为标准,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出口。前者叫做总进口,后者叫做总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