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策划方案设计第一人 庄粉荣,男,1958年出生,江苏省常州市人,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财税研究员,全国著名税收策划专家。 《中国税务报》200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惟一)辅导专家。在《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及税收策划案例200多篇,其中有5篇文章被评为全国一等奖。参与中央财经大学的税收策划教材(教育部招标的首批税收策划教材)和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编写工作;《中国税务报》“有问必答”、“专家坐堂”专栏、《海峡财经导报》“名家筹划”专栏特约撰稿人。 庄粉荣的税收筹划理论界独树一帜。多家税收筹划网络评价其为“十大税收筹划专家”、“中国税收筹划理论奠基人之一”。被北京市场评价为:“中国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第一人”。 庄粉荣的税收策划理论在理论界独树一帜。他的著作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其中《实用税收策划》一书成为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多家高校编写税收策划教材的参考资料;中国税收策划网等网络评价其为“十大税收策划专家之一、我国税收策划理论的开拓者之一。”。应邀在北京、成都、武汉、广州、大连、湛江等地举办讲座100多场。同时还受聘于三家重点高校,进行MBA专题讲座等。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主讲老师。中国税网、中华税务咨询信息网等5家网络特聘专家。中税通(北京)税收策划研究所特聘专家。 在国内多家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担任财税顾问。应邀在各大学重点高校讲课,授课注重实效,结合中国企业实际采用案例模式,并当场解答企业棘手财税问题,深受好评。邵希娟:香港国际商学院高级财务导师、教授。曾为多家企业从事财务诊断与分析,并连续6年为中国名校MBA班讲授《财务管理》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是一位广受欢迎的财务专家。在以往多届财务总监班上广受好评——令学员收获良多。 庄粉荣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在担任税务所长、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会计事务所的法人代表期间,为二十多家企业实施过近百个策划方案,其中为企业集团策划26例,替有关企业节约了大量的税收。此外,还为投资者进行投资项目论证22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3例。 【个人成果】 在《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及税收策划案例200多篇,其中有5篇文章被评为全国一等奖。其著作16部,其中个人专著8部:如《税收策划》、《实用税收策划》、《投资活动与税收策划》、《税收策划实务》、《涉税事项处理技巧》、《纳税管理实务》、《纳税检查应对技巧》、《纳税检查实务》等。 【个人著作】 《纳税检查实务》 出版日期:2003-9-1 《纳税管理实务》 出版日期:2003-10-1 《税收策划实务:降低成本的新途径》 出版日期:2003-10-1 《投资活动与税收策划》 出版日期:2005-12-24 《纳税筹划实战精典百例》[旧版] 出版日期:2006-1-1 《纳税筹划实战精选百例第2版》 出版日期:2007-7-1 《销售业务纳税筹划操作实务》 出版日期:2008-11-1 《个人财富增值的税收筹划》 出版日期:2008-9-1 《资产重组:业务的税收筹划》 出版日期:2008-9-1 《纳税筹划实战精选百例》(第3版) 出版日期:2010-3-1 《纳税筹划大败局》 出版日期:2010-4-1 《企业所得税检查应对技巧》 出版日期:2011-1-1 《企业涉税风险的表现及规避技巧》 出版日期:2011-1-1 《现代服务业财税筹划实务》 出版日期:2011-1-1 《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筹划实务》 出版日期:2011-1-1 《制造企业财税筹划实务》 出版日期:2011-1-1 《企业所得税操作实务》 出版日期:2011-1-1 《房地产企业财税筹划实务》 出版日期:2011-1-1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经济管理类课程教材税收系列)》 出版日期:2005-3-1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经济管理类课程教材税收系列)》 出版日期:2005-3-1 【工作经历】 曾任某税务局管理分局、涉外分局的局长,税务稽查业务负责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查处过近1000个涉税案件,为60多家企业实施过100多个筹划方案。被财务咨询市场评价为:“中国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第一人”。 曾培训过或提供税收筹划的企业有: 曾经培训过的客户较多,行业协会有全国高校协会后勤分会、上海物流协会、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江苏企业家战略研究会、江苏服装协会、广东湛江企业管局等20多家机关和协会;与从事培训的企业合作过的有北京纳税人俱乐部、大地纳税人俱乐部、中企融、中税网通、万税通等30多家;与中介机构合作的有中瑞华恒会计师税务所、成都中信衡安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20家事务所。此外还为中国神华、宏源证券、天津电建、南京高力、深圳飞尚、苏州国泰、河南心连心等2000多家企业集团做过系统性内部培训和税收筹划服务业务等。
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定义: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由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与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主要分以下四个步骤: 1.审计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支付部分定金,接受被委托单位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可靠没有重大故意隐瞒事实声明涵,并编制审计计划。 (1)预备调查。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注册会计师应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初步调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初步确定审计风险,并与委托人就约定事项进行商议,明确委托目的和审计范围,通过查阅以前年度审计档案、与被审计单位管当局座谈、实地参观、分析性测试等方法,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后,如果决定接受委托,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2.审计实施阶段。 (1)明确审计目标。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这一审计目的是建立在具体审计目标实现的基础之上的。具体审计目标包括记录完整性、资产负债存在性、计价准确性、所有权归属性、披露充分性。注册会计师将根据具体审计目标,确定合理有效的审计程序。 (2)实施审计程序。审计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①符合性测试是通过一定的审计方法,测试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程度,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和时间。符合性测试通常按照业务循环,采用抽样方法进行。 ②实质性测试是在符合性测试基础上,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的证实性测试。实质性测试通常按照会计报表项目顺序或业务循环,采用抽样方法进行。 3.完成审计工作阶段。 (1)审核关联交易。关注期后事项和或有损失,评估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 (2)向委托人提出调整会计报表的建议。在审计报告编制之前,注册会计师会向被审计单位介绍审计情况。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法规,需要调整会计报表的重大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会计报表的建议。 (3)处理未调整事项。被审计单位未采纳调整建议时,注册会计师会对未接受调整事项进行整理,并作出书面记录(包括未接受的理由),并根据未调整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以及如何反映。 (4)作出审计总结。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外勤工作后,会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撰写审计总结,概括地说明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5)索取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声明书。 4.出具审计报告阶段。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会计报表实施总体性复核,并按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 附录:收费标准依照注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的价格标准并参照企业实际情况及工作量由市场双方协商订立.
差额估计抽样是以样本实际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平均差额来估计总体实际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平均差额,然后再以这个平均差额乘以总体规模,从而求出总体的实际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即总体错报)的一种方法。差额估计抽样的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错报=样本实际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样本规模 推断的总体错报=平均错报×总体规模 使用这种方法时,注册会计师先计算样本项目的平均错报,然后根据这个样本平均错报推断总体。 例如,注册会计师从总体规模为1000的存货项目中选取了200个项目进行检查。总体的账面金额总额为1040000元。注册会计师逐一比较200个样本项目的审定金额和账面金额并将账面金额(208000元)和审定金额(196000元)之间的差异加总,本例中为12000元。12000元的差额除以样本项目个数200,得到样本平均错报60元。然后注册会计师用这个平均错报乘以总体规模,计算出总体错报为60000元(60元×1000)。
电算化会计中的含义:系统应用控制是对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具体数据处理活动所进行的控制,一般包括输入控制、处理控制和输出控制三个方面。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0pt;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ansi-language:#0400; mso-fareast-language:#0400; mso-bidi-language:#0400;}审计学中的含义:信息技术应用控制是指主要在业务流程层次运行的人工或自动化程序,与用于生成、记录、处理、报告交易或其他财务数据的程序相关,通常包括检查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审核账户和试算平衡表,设置对输入数据和数字序号的自动检查,以及对例外报告进行人工干预。
审计规定 (2004年4月13日 教育部令第17号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育系统按照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是指高等学校及其它教育事业、企业单位。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六条 教育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本地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 (三)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经费保证和工作条件; (四)对成绩显着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培训、专业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 (三)及时做出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四)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 (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 (六)维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十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职责分明、科学管理和审计独立性的原则设置;暂时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应当保证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职人员编制,配备具有内部审计岗位资格的审计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特约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变动和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事先征求上一级主管部门内审机构的意见。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 (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六)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七)对外投资项目;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九)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十)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十一)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 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配合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对本单位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进行审计调查。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主要权限: (一)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审查会计凭证、账簿等,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勘察现场实物; (四)参与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五)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采取暂时封存的措施; (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表彰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法违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内部审计的审计结果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可提供给有关部门。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部署,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取得有关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五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情节轻重,可以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理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建议,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予以处理: (一)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文件和会计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财产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六)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七)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检举人员的。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秘密的。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民办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4月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第二十四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图书信息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及其评价模型书 名:政府绩效责任审计及其评价模型 作 者:刘世林 著 出 版 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处 出版时间:2011-1-1 版 次:1 页 数:349 字 数:395000 印刷时间:2011-1-1 开 本:16 纸 张:胶版纸 印 次:1 I S B N:9787511903624 包 装:平装内容简介 审计的本质属性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是审计学界最关心的热门话题,纵观国内外审计学论著和国内审计法规条文发现,审计界较为普遍认同的观点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观点是:“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一表述可以称为“监督论”,对审计本质属性“监督论”的表述既符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第二种观点是:“审计是为管理和决策服务的参谋和顾问”。这一表述可以称为“服?论”,主要是站在内部审计为经济组织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决策风险服务的角度研判审计的本质特征,也符合审计为经济组织价值增长服务的根本目标和战略思想。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导论 第一节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的概念 第二节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的特征 第三节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交替式发展趋势 第二章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需求——审计需求的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 基于受托责任理论的审计需求——审计“中介”需求理论 第二节 基于受托代理理论的审计需求——审计“制衡”需求理论 第三节 基于监督信息系统定位下的审计需求框架 第三章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评价模式 第一节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的程序 第二节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信息模式的构建 第三节 政府绩效责任审计信息整合模型 第四节 审计模式创新的实践意义及理论价值 第四章 政府绩效责任信息的整合方法体系
定义 所谓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是指重大影响因素。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企业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要求 在评价控制环境的设计和实施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管理层在治理层的监督下,是否营造并保持了诚实守信和合乎道德的文化,以及是否建立了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和错误的恰当控制。七要素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5)组织结构;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重要性 控制环境决定了企业的基调,影响企业员工的控制意识。它是其他要素的基础,提供了基本规则和构架。控制环境因素包括:员工的诚信度、道德观和能力;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管理层授权和职责分工、人员组织和发展方式;以及董事会的重视程度和提供的指导。影响因素 影响控制环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个合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班子和监事会。股东会从资产所有者的角度做出重大决策,监督经营者的经营,有效地防止资产流失。同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有利于经营管理岗位人员的选拔并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分设,有利于企业的科学化的管理和经营。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现状 目前,我国很多公司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误区,董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且缺少必要的常设机构。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要强化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其次是实行独立董事制度。通过对董事会这一内部机构的适当外部化,引入外部的独立董事,以期对内部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制约力量,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再者是明确董事会内部分工,设立专门委员会,从而加强内部管理控制。 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绝对重要的作用,业务素质高低不同,对企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也完全不同。同时,管理者的品行及管理哲学也相当重要。因为企业制定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超越设立这些制度的人,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样也无法超越那些创造、管理与监督制度的人的操守及价值观。 目前国内不少管理者价值观低下,无法以身作则,不能带头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滥用职权。因此,应尽快提高企业管理者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在新经济条件下,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员工的价值,面对开放的经济环境,员工的高素质和高流动性是一种正常现象,这是高效率市场所必需的要素。面对这种形势,企业要用市场战略的眼光来衡量他们的价值,内部控制的功能之一就是提高员工的创新热情。
介绍 企业必须制定控制的政策及程序,并予以执行,以帮助管理阶层保证“为保证其控制目标的实现,其用以辨认并用以处理风险所必须采取的行动业已有效落实”。控制活动的主要内容 控制活动包括与授权、业绩评价、信息处理、实物控制和职责分离等相关的活动。 1、授权。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与授权有关的控制活动,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授权的目的在于保证交易在管理层授权范围内进行。一般授权是指管理层制定的要求组织内部遵守的普遍适用于某类交易或活动的政策。特别授权是指管理层针对特定类别的交易或活动逐一设置的授权,如重大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等。特别授权也可能用于超过一般授权限制的常规交易。例如,同意因某些特别原因,对某个不符合一般信用条件的客户赊购商品。 2、业绩评价。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与业绩评价有关的控制活动,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分析评价实际业绩与预算(或预测、前期业绩)的差异,综合分析财务数据与经营数据的内在关系,将内部数据与外部信息来源相比较,评价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项目活动的业绩(如银行客户信贷经理复核各分行、地区和各种贷款类型的审批和收回),以及对发现的异常差异或关系采取必要的调查与纠正措施。 通过调查非预期的结果和非正常的趋势,管理层可以识别可能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情形。管理层对业绩信息的使用(如将这些信息用于经营决策,还是同时用于对财务报告系统报告的非预期结果进行追踪),决定了业绩指标的分析是只用于经营目的,还是同时用于财务报告目的。 3、信息处理。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与信息处理有关的控制活动,包括信息技术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 各种措施被审计单位通常执行各种措施,检查各种类型信息处理环境下的交易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授权。信息处理控制可以是人工的、自动化的,或是基于自动流程的人工控制。信息处理控制分为两类,即信息技术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 信息技术一般控制是指与多个应用系统有关的政策和程序,有助于保证信息系统持续恰当地运行(包括信息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安全性),支持应用控制作用的有效发挥,通常包括数据中心和网络运行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修改及维护控制,接触或访问权限控制,应用系统的购置、开发及维护控制。例如,程序改变的控制、限制接触程序和数据的控制、与新版应用软件包实施有关的控制等都属于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信息技术应用控制是指主要在业务流程层次运行的人工或自动化程序,与用于生成、记录、处理、报告交易或其他财务数据的程序相关,通常包括检查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审核账户和试算平衡表,设置对输入数据和数字序号的自动检查,以及对例外报告进行人工干预。 4、实物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实物控制,主要包括了解对资产和记录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对访问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文件设置授权,以及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记录与会计记录相核对。例如,现金、有价证券和存货的定期盘点控制。实物控制的效果影响资产的安全,从而对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及审计产生影响。 5、职责分离。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职责分离,主要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如何将交易授权、交易记录以及资产保管等职责分配给不同员工,以防范同一员工在履行多项职责时可能发生的舞弊或错误。当信息技术运用于信息系统时,职责分离可以通过设置安全控制来实现。控制活动的注意点 企业在制定控制活动时,尤其要注意以下三点:必须通过合理授权的方式 授权控制是指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企业最高管理层必须通过合理授权的方式,使各中间管理层和员工以所授权力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管理层在授权时,合理把握授权的“度”至关紧要,建立授权控制时要注意授权的范围、授权的层次与责任。做到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制衡得到落实。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方式 也是现代企业制度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制度保障。全面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企业经济业务规划的某种授权。科学地编制和执行预算,控制有关经营行动,以合理配置所拥有的经济资源,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全面预算是一项集体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的相关合作。会计系统控制 企业的会计系统为企业提供成本信息、营运信息、生产信息、库存信息等。因此,企业应加强会计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规范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规范和监督制度,明确权责,相互制约;统一企业内部会计政策;统一企业内部会计科目;规范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