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常储备 经常储备即周转库存,是保证生产所必须的库存。由于物资是一批一批的间断的进货和投料,在一般情况下,进货批量大,间断期长,而投料则是批量小,间隔期短。一次进货常常用于多次投料。进货后对还没有投料使用的那部分物资就要先储备起来以后使用。为了达到从上一批进货到下一批进货的整个期间投料都可以进行,需要有足够的适当的储备量。所谓足够就是任何时候投料仓库里都有物资,所谓适当就是不至于使储备量太大了,也就是实际周转量不要那么多,以免造成积压。 经常储备的计算方法 决定经常储备量的主要因素是正常周转储备天数。在一些库存理论中的正常周转储备天数包括供应间隔天数,验收入库天数和使用前准备天数三个方面。 (1)供应间隔天数是从上一批进货到下一批进货之间的天数。设供应间隔天数为T10,物资最低订货限额为 W,则有: 或者根据全年物资进货情况计算年度平均供应间隔天数。设年度平均供应间隔天数为 T11,全年物资进货m 批,第i批物资进货量为 Gi,进货间隔天数为 ti,则有: 这里的 tn应该是第 n批进货到次年第 l批进货之间的间隔天数。有的资料在实际计算中把这一次甩掉了这是不恰当的。 (2)验收入库天数。物资到货以后还不能直接进入仓库储存,需要验收以后才能入库储存。验收所需要的天数一般是根据验收能力确定的。设验收入库天数为 T12。 (3)使用前准备天数。工厂每次投料之前要有一个准备时间,如物资出库和搬运到使用地点等都需要时间。使用前准备天数是根据工厂的出库和搬运能力确定的。设使用前准备天数为 T13。 根据以上分析得到经常储备量计算公式:Q0 = C(T11 + T12 + T13)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 、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歈 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7、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除上八个方面外,签订合同时对材料设备采购、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条款也应充分重视,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任何一份施工合同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合同履行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调整各方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什么是配货管理[1] 所谓配货管理,是指将配送中心存入的多种类产品,按多个用户的多种订货要求取出,并分放在指定货位,完成各用户配送之前的货物准备工作的一系列活动。 配货在配送中心的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因为配货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分放、配装、送货等一系列后续工作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配送中心的实力和声誉,但另一方面配货又是一件复杂、工作量大的工作,尤其是在多用户、多品种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配货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配货管理的基本要求[1] 配货管理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1)准确程度。 这是对配送中心的基本要求,但现实是需要配货的品种、规格复杂且变化很大,这就需要我们采取适当的管理方法,例如选择有效的分货和拣选方式配货,来提高配货的准确程度。 (2)配货的速度。 随着准时物流概念的产生以及配送企业间竞争的加剧,配送的速度显得日益重要,已成为影响配送中心发展的关键因素。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选择合适的设备、工艺以及运输路线。 (3)配送的成本。 配送中心产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能有效节约经营成本,因此在保证配货速度、准确程度的同时更要考虑配货成本,选择适当的配货方式,在此消彼长的均衡过程中实现物流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配货管理方式 1、拣选式配货; 拣选式配货又称拣选式工艺,是拣选人员或拣选工具巡回于各个储存点将所需的物品取出,完成货物配备的方式。拣选配货的基本过程是:储物货位相对固定,而拣选人员或工具相对运动,所以又称作人到货前式配货。形象他说,又类似人们进入果园,在一棵树上摘下熟了的果子后,再转到另一棵树前去摘果所以又形象称之为摘果式或摘取式配货。 拣选式配货特点: 拣选式工艺采取按单拣选,一单一拣方式,这和目前仓库出货方式是很类似的,因此,在工艺上与现行方式可以不微太大改变就可以实施。由于采用按单拣选,所以这种配货工艺准确程度较高,不容易发生货差等错误。 这种工艺还有机动灵活的特点,其表现在: 1.由于一单一拣,各用户的拣选互相没有牵制,可以根据用户要求调整配货先后次序。 2.对紧急需求可以采取集中力量快速拣选方式,有利于配送中心开展即时配送,增强对用户的保险能力。 3.拣选完一个货单,货物便配齐。因此,货物可不再落地暂存而直接放到配送车辆上,有利于简化工序,提高效率。 4.其灵活性还表现在对机械化没有严格要求,无论配送中心设备多少,水平高低都可以采取这种工艺。 5.用户数量不受工艺的限制,可在很大范围波动。 2、分货式配货; 分货式配货又称分货式工艺,是分货人员或分货工具从储存点集中取出各个用户共同需要的货物,然后巡回于各用户的货位之间,将这一种货物按用户需要量分放下,再集中取出共同需要的第二种,如此反复进行直至用户需要的所有货物都分放完毕,同时完成各个用户的配货工作。 分货式配货特点: 分货式工艺采取集中取出共同需要的货物,再按货物货位分放,这就需要在收到若干个用户配送请求之后,在可以形成共同的批量之后,再对用户共同需求做出统计,同时要安排好各用户的分货货位,才开始陆续集中取出进行反复的分货操作。所以,这种工艺难度较 高,计划性较强,也容易发生分货的错误。 这种工艺计划性较强,若干用户的需求集中后才开始分货,直至最后一种共同需要的货物分放完毕,各用户需求的配货工作才同时完成。之后,可同时开始对各用户的配送送达工作,这也有利于考虑车辆的合理调配、合理使用和规划配送路线。和拣选式工艺相比,可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利用规模效益,这是分货式工艺重要特点。 3、直起式配货 直起式配货是人到货前,即拣选式配货的一种特殊形式。当用户所需种类很少,而每种数量又很大时,送货车辆可直接开抵储存场所装车,随时送货,而不需单设配货工艺。这种方式实际将配货与送货工艺合为一体,减少了几道工序。 在我国,尤其是大宗生产资料配送,直起式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方式。 参考文献 ↑ 1.0 1.1 孙明贵、潘留栓.《物流管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十一章 物流配送 第三节 配送中心的管理 相关条目 库存管理
什么是担保合同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担保合同的特征 1 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2 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3 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的内容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保证合同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抵押合同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合同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物流绩效治理概述 世界级的公司已经脱离了那种只局限于物流部门内部,通过对简单功能性指标进行分析来衡量物流绩效方法,他们总是站在公司整体及供给链的角度,制定和部署物流战略,通过公司对渠道联盟的业绩来衡量和控制物流绩效,监督物流资源的配置情况。 什么是绩效治理 绩效治理,顾名思义是解决让无形资产有效的创造价值的问题,它针对的是知识、技能和人的治理。绩效治理既是企业典型的人力资源治理问题,又是企业战略治理(Strategic Management)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绩效治理强调的是对过程的监控,通过对行动过程中各项指标的观察与评估,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它不是基于目标的治理(Management-by- Objective,MBO),而是基于事实的治理(Management-by-Fact,MBF)。因此绩效治理的出现,使得企业战略已不再是企业决策层少数几个人的任务,成为从CEO到每一位员工所有人的事。 绩效治理理念框架 目前被广泛应用的绩效治理框架主要是要害业绩指标法(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和平衡计分法(Balance Scorecard,BSC)。在我国国内,尤其在我国的物流、物流相关企业运用不多。 KPI的精髓,是指出企业业绩指标的设置必须与企业的战略挂钩,其“要害”两字的含义即是指在某一阶段一个企业战略上要解决的最主要的问题。例如处于超常增长状态的企业,业务迅速增长带来企业的组织结构迅速膨胀、员工队伍极力扩充、治理及技能短缺,流程及规范不健全成为制约企业有效应对高增长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便成为该阶段对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要害所在,绩效治理体系则相应地必须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设计治理指标。 根据赫兹伯格的“激励.保健理论”,我们可以把现有的KPI指数分为协调、管控与激励两类。协调与管控部分指的高层治理采用何种治理措施与部门直接互动 (包括流程的严谨度、时间的分配、治理重点等),一般包括“人力资源计划/流程”、“财务管控与计划/流程”、“营运管控与计划/流程”,可以直接用考评结果衡量;而“奖励”、“机会”、“价值观与信念”属于激励部分,指的是高层治理为激发整体治理团队所采取的明确激励措施,一般不好考评。 根据我国物流企业的机构设置、物流组织定位,及国外物流公司的最佳实践,物流绩效的治理最好是建立在以物流能力为核心,以供给链成本和最终客户满足度的灵敏性分析为基础,公司于物流部门的绩效考核。具体的衡量体系可以由三部分组成:供给链物流能力考核、公司物流绩效考核以及物流部门绩效考核。 供给链物流能力考核 1)供给链统一:努力统一与协调供给链作业及最终客户的满足,要求物流角色专一,利益分享,强调物流渠道的贯通。 2)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是应用硬件、软件与网络以便于物流信息的改进,强调可变性、整合性. 3)信息分享:信息分享在功能部分与供给链伙伴间交换物流战略与战术数据的愿望,强调物流、财务信息分享的形式与比例。 4)联系:联系是关于交换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5)标准化:标准化是关于不断寻找物流实践在组织之间共同应用的能力,要求与行业标准相符。 6)简化:减少物流过程和关系的复杂性。 7)纪律:取得高水平和标准化与简单化,追求共同的作业方针与程序。 公司物流绩效考核 1)物流成本考核 物流部门独立成为利润中心之后,物流成本考核更为直接地与产品事业部或销售部门挂钩,考核产品事业部或销售部门所发生的物流成本,公司物流绩效的最直接的衡量指标便是物流成本率。 物流成本率:物流成本率=年物成本总额/年销售额 这里的物流成本是完成特定物流活动所发生的真实成本。在企业统计的物流成本是运输成本和配送中心的运营成本,由于没有标准的统计和成本划分,很多隐性的物流成本被划入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科学的物流成本应该是以物流活动为基础的,所有与完成物流功能有关的成本都应该包括在以活动为基础的成本分类中。 2)库存周转率 库存周转率=年销售量/平均库存水平 库存周转率数值越高则反应产品销售情况越好,库存占压资金越少。以食品企业为例,根据调查得到的国内食品企业2002年销量数据和库存数据,目前企业的库存周转率在50左右,取得了较高的周转水平。在未来的组织中库存周转率主要考核的对象应该是产品事业部。 3)顾客服务水平 顾客服务水平主要是针对产品事业部或销售部门的考核指标。 4)订货的满足率 订货的满足率=现有库存能够满足订单的次数/顾客订货总次数 即对于顾客订单中所要的货物,现有的库存能够履行订单的比率。各配送中心的存货应该达到95%的满足率。而在通过调货来补充配送中心库存的情况下,达到这个比率较难,美智公司的调查结论反映,华东地区存货的平均可得性只达到80%,而这已经是在各个地区中运行的较好的,西部地区平均可得性甚至不到50%。 5)订单与交货的一致性 订单与交货的一致性无论在生产性的企业还是服务性企业中都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因素。主要的作业指标是无误交货率。 无误交货率=当月准确按照顾客订单发货次数/当月内发货总次数。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保证能够正确的按照客户的订单来交货。在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顾客最关心的也是这一点,所以没有按照顾客的订单发货给企业的服务形象造成的损害是最大的。因此在发货前必须根据顾客的订单反复审核所发货物是否符合顾客的要求。从这个角度上说,企业在配送中心设立订单治理员这个职位非常有必要,有专人从源头来跟踪和保证订单的传输和准确,降低订单的出错概率将极大的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 6)交货的及时率 交货的及时率=当月汽车准时送达车数/当月汽车送货车数。 很多产品目前的交货时间可以达到短途次日交货。解决方案是通过设立区域配送中心进行针对重点城市和地区的有能力接整车的一级批发商和二级批发商进行直运,在大区内其它省份设立二次分拨中心来支持县、乡、镇地区开展的深度分销策略,进行更小批量的配送。 7)货物的破损率 货物破损率=当月破损商品价值/当月发送商品总价值 这个指标用来衡量在向顾客配送过程中货物的破损率,一般最高限额是5%,破损情况很多是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在出货高峰期,由于没有足够的装卸力量而导致发货速度慢和较高的破损率,建议的解决方式是在销售旺季的出货高峰期,配送中心租用叉车来降低破损率、提高装卸速度。 8)投诉次数 承运商帮助企业将货物送达给客户,所以承运商在和顾客进行货物交接的过程代表着企业的服务形象,在这一过程中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将提高顾客对企业的忠诚度,但配送中心反应顾客投诉最多的还是承运商在和顾客交接过程中服务没有到位。针对客户的投诉我们的建议是企业应该细化和承运商的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提出帮助卸货、到货前通知顾客、以及代收退货等基本服务以及今后可能的代收货款。 物流部门绩效考核 作为一个利润中心,物流部门的绩效考核主要是在一定的物流费用率下的物流销售收益和客户服务水平的考核。 1)物流部门收益考核 物流毛收益。物流毛收益=年物流服务收入总额/年物流服务支出总额。 物流费用率。物流费用率=年物流费用总额/年销售额。 物流部门收益=(物流毛收益治理费用)×物流费用率权重×修正系数 虽然物流部门是一个利润中心,其利润贡献的最直接衡量指标是销售收益,但为了达到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物流销售收益必须是一定物流费用率下的收益,超过规定物流费用率,部门收益需要打折扣(这里的物流费用只包括运输费用、仓储费用、治理费用,不包括存货成本等)。假如实际物流费用率比标准费用率高出很多,超过权重上限,则部门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数。物流费用率标准的制定采用目标期望法,为达到费用率逐年降低的目标,可依据去年的物流费用率为本年度物流费用率,同时排除能源、劳动力的价格上涨或下跌,及交通法规等变化的影响。 物流效用增长率。物流效用增长率=物流费用年比上一年增长率/销售额比上一年增长率。合理的比率应该小于1。假如比率大于1,考核物流费用控制具有降低的空间。 物流部与产品事业部的物流费用结算,初期按照实际发生的物流费用计量,在形成一个稳定的产品运距预算后,物流费用的按照产品运距计量。 2)运营费用比率 运营费用比率=所支付的仓库租金和汽运铁路运费/支出总额。 该指标可作为物流部门考核指标,也可做为物流部考核配送中心的指标。
什么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1.运输量大。国际货物运输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地理位置和地理条件决定了海上货物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手段。国际贸易总运量的75%以上是利用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有的国家的对外贸易运输海运占运量的90%以上。主要原因是船舶向大型化发展,如50万~70万吨的巨型油船,16万~17 万吨的散装船,以及集装箱船的大型化,船舶的载运能力远远大于火车、汽车和飞机,是运输能力最大的运输工具。 2.通过能力大。海上运输利用天然航道四通八达,不像火车、汽车要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因而其通过能力要超过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如果因政治、经济、军事等条件的变化,还可随时改变航线驶往有利于装卸的目的港。 3.运费低廉。船舶的航道天然构成,船舶运量大,港口设备一般均为政府修建,船舶经久耐用且节省燃料,所以货物的单位运输成本相对低廉。据统计,海运运费一般约为铁路运费的1/5,公路汽车运费的1/10,航空运费的1/30,这就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的竞争条件。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由于上述特点使海上货物运输基本上适应各种货物的运输。如石油井台、火车、机车车辆等超重大货物,其他运输方式是无法装运的,船舶一般都可以装运。 5.运输的速度慢。由于商船的体积大,水流的阻力大,加之装卸时间长等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货物的运输速度比其他运输方式慢。较快的班轮航行速度也仅30 n mile/h左右。 6.风险较大。由于船舶海上航行受自然气候和季节性影响较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遇上狂风、巨浪、暴风、雷电、海啸等人力难以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袭击的可能,遇险的可能性比陆地、沿海要大。同时,海上运输还存在着社会风险,如战争、罢工、贸易禁运等因素的影响。为转嫁损失,海上运输的货物、船舶保险尤其应引起重视。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作用 1.海上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方式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虽然存在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的不足,但是由于它的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长处,加上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使它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我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80%~90%是通过海上运输进行的,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使货物运输向集合化、合理化方向发展,而且节省了货物包装用料和运杂费,减少了货损货差,保证了运输质量,缩短了运输时间,从而降低了运输成本。 2.海上货物运输是国家节省外汇支付,增加外汇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我国运费支出一般占外贸进出口总额10%左右,尤其大宗货物的运费占的比重更大,贸易中若充分利用国际贸易术语,争取我方多派船,不但节省了外汇的支付,而且还可以争取更多的外汇收入。特别把我国的运力投入到国际航运市场,积极开展第三国的运输,为国家创造外汇收入。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沿海的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建立自己的远洋船队,注重发展海上货物运输。一些航运发达国家,外汇运费的收入成为这些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3.发展海上运输业有利于改善国家的产业结构和国际贸易出口商品的结构 海上运输是依靠航海活动的实践来实现的,航海活动的基础是造船业、航海技术和掌握技术的海员。造船工业是一项综合性的产业,它的发展又可带动钢铁工业、船舶设备工业、电子仪器仪表工业的发展,促进整个国家的产业结构的改善。我国由原来的船舶进口国,近几年逐渐变成了船舶出口国,而且正在迈向船舶出口大国的行列。由于我国航海技术的不断发展,船员外派劳务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海上运输业的发展,我国的远洋运输船队已进入世界10强之列,为今后大规模的拆船业提供了条件,不仅为我国的钢铁厂冶炼提供了廉价的原料、节约能源和进口矿石的消耗,而且可以出口外销废钢。由此可见,由于海上运输业的发展,不仅能改善国家产业结构,而且会改善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结构。 4.海上运输船队是国防的重要后备力量 海上远洋运输船队历来在战时都被用作后勤运输工具。美、英等国把商船队称为:“除陆、海、空之外的第四军种”,原苏联的商船队也被西方国家称之为“影子舰队”。可见,它对战争的胜负所起的作用。正因为海上运输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国都很重视海上航运事业,通过立法加以保护,从资金上加以扶植和补助,在货载方面给予优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险别是用以确定保险人承担范围的基础。确定海上货物运输险别的两大因素是风险和损失。因此,要明确各险别的承保范围,必须首先分清各种风险和损失。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 (1)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 (3)外来风险 2、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1)全部损失:指保险标的的遭受海损后,已经全部毁坏,失去了原有的用途。 1)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 (2)部分损失: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应当由获救财产的受益人进行分摊。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人都赔偿共同还算的牺牲、费用和分摊。 2)单独海损:共同海损以外的货物部分损失。 3、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1)平安险: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主要特点是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8 个方面。 (2) 水渍险。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除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是最高险,责任范围最广。包括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所谓外来原因系指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所以,一切险实际上是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附加险包括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什么是报关活动相关人 报关活动相关人主要指的是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货物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这些企业、单位虽然不具有报关资格,也不直接参与进出境报关纳税活动,但与报关活动密切相关,承担着相应的海关义务和法律责任。 报关活动相关人在报关及与之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规定的海关义务,否则由海关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暂停其从事有关业务,直至撤销注册。 报关活动相关人的类型 1、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在海关监管区内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场所,一般存放海关尚未放行的进口货物和已办理申报、放行手续尚待装运离境的出口货物。 2)保税仓库,主要存放经海关监管现场放行后按海关保税制度继续监管的货物。 3)出口监管仓库,主要专门存放已向海关办完全部出口手续并已对外卖断结汇的出口货物。 4)其他经海关批准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库、场所。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的企业必须经海关批准,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其仓库的海关监管货物必须按照海关的规定收存、交付。在保管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仓储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2、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加工的企业 这里所称的从事加工贸易的加工企业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接受加工贸易经营单位的委托,将进口料件按经营单位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规定加工成品后,交由其委托人即经营单位办理成品出口手续的生产加工企业。这一类企业虽然没有报关权,但因其从事保税料件的加工,也需向海关办理登记手续,接受海关监管。 3、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 转运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须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其从事转关运输的运输工具和驾驶人员也须向海关注册登记。运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装备应具备密封装置和加封条件。在运输期间转关运输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什么是电子采购 电子采购是由采购方发起的一种采购行为,是一种不见面的网上交易,如网上招标,网上竞标,网上谈判等。人们把企业之间在网络上进行的这种招标、竞价、谈判等活动定义为B2B电子商务,事实上,这也只是电子采购的一个组成部分。电子采购比一般的电子商务和一般性的采购在本质上有了更多的概念延伸,它不仅仅完成采购行为,而且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对采购全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治理,有效地整合了企业的资源,帮助供求双方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以说,企业采购电子化是企业运营信息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采购使企业不再采用人工办法购买和销售它们的产品,在这一全新的商业模式下,随着买主和卖主通过电子网络而联结,商业交易开始变得具有无缝性,其自身的优势是十分显著的。 电子采购的发展及其优势 电子采购最先兴起于美国,它的最初形式是一对一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EDI,该电子商务系统大幅度地提高了采购效率,但早期的解决方式价格昂贵、耗费庞大,且由于其封闭性仅能为一家买家服务,尤令中小供给商和买家怯步。为此,联合国制订了商业EDI标准,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关于标准问题在行业内及行业间的协调工作举步维艰,因此,真正商业伙伴间EDI并未广泛开展。90年代中期,电子采购目录开始兴起,这是供给商通过将其产品上网,来提高供给商的信息透明度、市场涵盖面。近年来,全方位综合电子采购平台出现且通过广泛连接买卖双方来进行电子采购服务。 电子采购是一种在Internet上创建专业供给商网络的基于Web的方式。它能够使企业通过网络,寻找治理合格的供货商和物品,随时了解市场行情和库存情况,编制销售计划,在线采购所需的物品,并对采购订单和采购的物品进行在途治理、台帐治理和库存治理,实现采购的自动统计分析。实施电子采购,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交易成本低,信息公开程度透明,的确是一种很有发展前途的采购方式。实现电子采购的方式有两种: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的电子采购和使用Internet的电子采购。电子采购门户站点对购买简单商品最为有效,它可以让供给商创建和维护其产品的在线目录,其它公司可以从这些目录中搜索商品,下定单以及当场确定付款和装运选择。在试图购买那些必须定制的产品时,经常需要人力判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协商,首先,要整理叫做RFP(建议请求)的信息包,其中包括有某一商品的技术规格和供给要求。其次,必须找到能够满足该请求的供给商。为了节省时间和资金,只需要与有资格的供给商联络,这样花费的精力最少。使这一过程自动化的一种方式就是使用EDT网络,它能够让供给商和买主交换采购信息。只要交纳一点事务处理费,就能通过EDI网络提交信息包,并通过同一网络收到答复。 电子采购的优势 电子采购比一般的电子商务和一般性的采购在本质上有了更多的概念延伸,它不仅仅完成采购行为,而且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对采购全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治理,有效地整合了企业的资源,帮助供求双方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一全新的商业模式下,随着买主和卖主通过电子网络而联结,商业交易开始变得具有无缝性,其自身的优势是十分显著的。 A) 提高采购效率,缩短了采购周期。采购方企业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竞价采购,可以根据采购方企业的要求自由设定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大大地缩短了采购周期。自采购方企业竞价采购项目正式开始至竞价结束,一般只需要1~2周,较传统招标采购节省30%~60%的采购时间; B) 节约大量的采购成本。据美国全国采购治理协会(www.napm.org)称,使用电子采购系统可以为采购企业节省大量成本。采用传统方式生成一份定单所需要的平均费用为150美元,使用基于Web的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则可以将这一费用减少到30美元。企业通过竞价采购商品的价格平均降幅为10%左右,最高时可达到40%多。通用电气公司估计通过电子采购将每年节约100亿美元; C) 优化采购流程。采购流程的电子化不是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简单替换原有的方式方法,而是要依据更科学的方法重新设计采购流程,这个过程中,屏弃了传统采购模式中不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落后因素; D) 减少过量的安全库存。世界闻名的家电行业跨国企业海尔集团在实施电子采购后,采购成本大幅降低,仓储面积减少一半,降低库存资金约7亿元,库存资金周转日期从30天降低到了12天以下; E) 电子采购的另外一个优势是信息共享。不同企业,包括各个供给商都可以共享信息,不但可以了解当时采购、竞标的具体信息,还可以查询以往交易活动的记录,这些记录包括中标、交货、履约等情况,帮助买方全面了解供给商,帮助卖方更清楚地把握市场需求及企业本身在交易活动中的成败得失,积累经验。这使供求双方之间的信息更加透明; F) 电子采购能帮助采购方改善客户服务和客户满足度,促进供给链绩效,以及改善与供给商关系; G) 电子采购不仅使采购企业大大获益,而且让供给商获益。对于供给商,电子采购可以更及时的把握市场需求,降低销售成本,增进与采购商之间的关系,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 国内外无数企业实施电子采购的成功经验证实,电子采购在降低成本,提高商业效率方面,比在线零售、企业资源计划(ERP)更具潜力。电子采购的投资收益远远高于过去10年内已经在企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任何商业革命,包括企业流程再造、策略性采购等等。 电子采购的实现 在电子采购过程中,从招标方发布招标信息到最后的双方签约,主要实现环节如下: 招标方主要工作是编辑标书并且生成XML格式的标书文件,然后在将招标书生成XML文件,发送到系统,由系统将招标文件入库,招标方在标书发布后可以接收投标方的投标书,并且在开标后可以审阅投标书,在评标方评标后可以接收评标书,审阅评标书决定中标者,在决定中标者后给中标者发送定单。投标方主要工作是查阅招标书,编辑投标书签名,将投标书生成XML文件,加密,发送给招标方,假如中标接收定单。评标方主要工作是在开标后审阅投标文件,生成评标书,并且签名,生成XML文件,登陆、查看信息加密,发送给招标方。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采用XML技术与Java技术相结合而构建的Web体系,并且在此基础上实现电子采购,利用XML的Schema定义标书的文档,采用DOM动态的在线生成XML格式的电子标书;在显示时使用XSL技术处理视图,将显示与内容分离。在评标书,除了人工评审外,系统可自动对招标书XML文件内容进行分析,运算重组以及检索,利用XML可解析性,在评审中智能的判别筛选理想的候选。具体设计实现如下: 1. 总体设计实现 该系统能够使得在该系统中注册的招标用户能够在该系统中进行招标信息的发布,对投标书进行查阅,筛选,评定,辅助决策等功能。根据不同的用户和不同的权限为访问者提供不同的功能。系统中的招标书、投标书、评标书、定单比较多,根据大量动态访问关系数据库的特征,对于数据的显示我们采用了XML- XSL技术。总体采用Struts框架,该框架本身的最大特点就是将逻辑和显示分割开来。我们的设计依从于这种结构,所有的逻辑操作由事物体来完成,它是调度其它功能体的指挥中心,诸如注册,登陆,投标,投标,开标等操作的调用都会首先转到事物体来做判定,然后事物体选择适当的操作进行处理。 在主页面有两个链接针对所有的用户:登陆它可以让注册的用户登陆到系统;注册这个链接可以让新用户进行注册。对于合法的注册用户显示内容如下:添加标书显示一个表单来添加新的个人标书。个人标书它显示的是用户个人所发布的标书。公共标书显示一个表单用来显示当前系统所拥有的其他用户的标书,通过这个表单用户可以对所感爱好的标书进行查看,并且可以进行投标。修改信息这个链接显示一个表单用来显示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且通过它修改个人人信息。 2 .数据处理 由于访问数据库的操作比较单一,要访问的数据都集中在一个业务治理数据库中,对数据库的安全性要求比较高,因此,使用数据库的连接池来统一实现数据库访问功能。对于数据的处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第一,Schema文件的生成。对于XML中用到的元素,根据数据在关系数据库中的属性定义一系列的Schema文件 第二,招标书的XML文件生成。利用MOM对其进行操作生成招标书的XML,创建一个根元素,并将其添加到文档中,最后JDOM 转化为招标书的XML文本。 第三,招标书XML文件的显示。XML文件的显示是根据不同的数据建立不同的CSS文件,然而只采用CSS样式的话,在生成XML是就要受到CSS样式的限制,生成的数据就有许多的冗余。这样,XML的特点就没有体现出来,与用传统的HTML页面就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本方案使用了XSL, XSL不仅安样式显示XML,还可以过虑和分类XML数据。这样我们可以事先预生成一些常用的XML,在服务器端通过XSL按不同的要求过滤数据,以及将数据从一种格式转换成另一种格式。 用于索引公共标书记录的XML,它包含的数据有标书的ID,标书的名称和标书的编号,通过它用户可以检索自己需要的招标书。下面我们来看它的操作过程如下: 首先由页面得到提交的offerId号,并将其转发到XML解析器,XML解析器将参数offerId号继续传递给useroffer.xsl同时传递给XML解析器,由解析器对其进行转换后,将结果发送到html页面,这个页面里显示的即为标书内容。 电子采购平台 协同招投标治理系统,是一个协同的、集成的招标采购治理平台,使各种类型的用户(包括组织者、采购业主、投标商、审批机构等) 都能在同一且个性化的信息门户中一起协同工作, 摆脱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协同招投标治理系统,以招投标法为基础,融合了招投标在中国的实践经验,实现了整个招标过程的电子化治理和运作,可以在线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决标等整个复杂的招标投标流程,使招标的理念和互联网技术完美结合,从时间上、价格上、质量上都全面突破了传统的招投标方式,最大限度实现招标方的利益。协同招投标治理系统以自主开发的国内领先的工作流系统作为系统的核心,可以帮助客户快速高效地实现各种复杂的招标投标流程,包括各种内部审批流程。 企业竞价采购平台,是一个供给商之间以及供给商和采购商之间互不见面的网上竞价采购治理平台,使得供给商可以远程地参与采购竞价。竞价采购,又称反拍卖采购技术(RAT),是由采购招标和网上竞价两部分有机结合在一起的采购方式。它用电子商务取代以往的谈判公关,帮助采购商最大限度地发现卖主,并引发供给商之间的竞争,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有力地变革了采购流程,是对企业具有跨时代意义的零风险采购辅助手段。 在传统招标采购中,供给商总是在确保低价中标的同时尽量争取价格最高,并且由于比值、比价、招投标过程较长,供给商之间相互见面等因素,轻易产生供给商之间价格同盟,因此不能在最大范围内挑起各投标方的反复竞价,从而使降价空间缩小,导致采购品降价不足;而RAT技术则是根据工业采购品的不同特点,由采购商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竞价规则,通过B2B的方式,使采购商得以更好地发现卖主,并挑起供给商竞争。成交价格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一组,对供货方来说只有竞争价格是透明的,搏弈阵容对其并不透明,从而很好地强化了降价竞争,使采购品价格大大降低。经过各个卖主之间一番激烈的降价竞争,一条降价曲线会自动输出,竞价结果客观、公开,不再需要人为的议标过程。 电子目录采购系统是一套基于国内领先工作流技术的集办公自动化、产品目录治理、供给商治理以及电子采购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可以帮助客户快速高效地实现内部采购供给系统的任意商业运作流程及业务规则,搭建符合其自身需求的涵盖包括招标采购、竞价采购、商务谈判在内多种采购方式的在线采购平台,并能有效地治理供给商和产品目录。主要功能模块包括工作流引擎、可视化流程定义工具(WFVISIO)、流程监控工具(WFMONITOR)、流程节点定义、信息发布系统、视图定义、综合查询统计定义、文档自动生成、电子文档治理、组织结构治理、权限治理、供给商治理、专家治理、产品目录治理、在线投标、开标大厅、在线评标、竞价大厅、谈判大厅、合同治理、采购效果分析、项目任务治理、日志治理、在线编辑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