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国际收支平衡表报道一国在一定期间(一年、半年、一个季度或一个月)国际收支总额的对照表。又称国际收支帐目表。国际收支项目众多,各国统计和编制方法也不尽相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国际收支手册》作为范本,以求得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内容大体一致。典型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如下:国际收支平衡以货币金额计值,既可用本国货币,也可用国际通用货币;借贷复式记录,按应收应付制记帐。平衡表上项目大致可归并成下列几种:1.贸易往来,即各种物质商品的输出入。出口列为贷方金额,进口列为借方金额。2.非贸易往来,主要包括劳务收支、投资所得等。收入列为贷方金额,支出列为借方金额。3.无偿转让。从外国转入本国列为贷方金额,从本国转向外国列为借方金额。4.资本往来,分为长期和短期。从外国流入本国的资本列为贷方金额,从本国流向外国的资本列为借方金额。5.储备,包括本国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分配得到的特别提款权以及作为国际储备的黄金和外汇等。储备本身是存量,其增减额是流量。本年度储备增加额列为借方金额,其减少额列为贷方金额,二者相抵得出储备净增额或净减额。6.误差与遗漏。由于采用复式记录,国际收支的全部项目同时列在借贷双方,借贷总计应是相等的,每个项目都是一类国际交易,有相应的统计。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数据不全,记录有失误,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借贷总计难以恰巧相等。表上的“误差与遗漏”一项,实是抵补差额,使表上借贷总计得以平衡。“误差与遗漏”的具体内容,各国并不相同。主要内容国际收支平衡表项目表(一)经常项目经常项目主要反映一国与他国之间实际资源的转移,是国际收支中最重要的项目。经常项目包括货物(贸易)、服务(无形贸易)、收益和单方面转移(经常转移)四个项目。经常项目顺差表示该国为净贷款人,经常项目逆差表示该国为净借款人。(二)资本与金融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反映的是国际资本流动,包括长期或短期的资本流出和资本流入。是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第二大类项目。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和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出售,前者主要是投资捐赠和债务注销;后者主要是土地和无形资产(专利、版权、商标等)的收买或出售。金融账户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间接投资)和其它投资(包括国际信贷、预付款等)。国际收支平衡表总纲表(三)净差错与遗漏为使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借方总额与贷方总额相等,编表人员人为地在平衡表中设立该项目,来抵消净的借方余额或净的贷方余额。(四)储备与相关项目储备与相关项目包括外汇、黄金和分配的特别提款权(SDR)特别提款权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利用国际金融合作的形式而创设的新的国际储备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按各会员国缴纳的份额,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记账单位,1970年正式由IMF发行,各会员国分配到的SDR可作为储备资产,用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也可用于偿还IMF的贷款。又被称为“纸黄金”。 释义国际收支平衡表资产表国际收支总表虽然平衡,但各类项目却经常是不平衡的。贸易项目中商品输出大于输入,则贷方金额大于借方金额,形成外贸顺差;相反,则形成外贸逆差,或称外贸赤字。资本项目中流入大于流出,则贷方金额大于借方金额,形成资本净流入;相反,则形成资本净流出。储备项目中本年度增加额大于减少额,则借方金额大于贷方金额形成借方净增金额,即本国的国际储备增加;相反,则形成借方净减金额,即本国的国际储备减少。通常所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是指某一类或某一个项目国际收支不平衡。国际收支总计平衡而分项又不平衡,正说明项目之间有一种补偿关系。外贸逆差通常伴随资本净流入或国际储备减少,而外贸顺差则通常与资本净流出或国际储备增加同时发生。资本净流出如果不是由外贸顺差补偿,则只能动用国际储备;资本净流入如果不是去补偿外贸逆差,就会增加本国的国际储备。一国如提高其国际储备,必须有相应的外贸顺差或资本的净流入。各类项目间补偿关系状况的不同,就形成国际收支的不同格局。一国基本经济条件对国际收支的格局有制约作用,一国经济的发展要求国际收支格局作相应的变化。意义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各项国际交易的记录,因而从每笔交易和从借贷总计来看总是平衡的。但国际交易所引起的国际收支事先无法达到平衡。反映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的交易实际有两种:一种是事先的自主性交易,另一种是事后的调节性交易。贸易项目一般是前一种。在自主性交易中如发生差额因而只能动用国际储备或借入短期资本以弥补上述差额,则属于事后的调节性交易。自主性交易的国际收支如果能基本相抵,则调节性交易就不必占重要位置。在这个意义上,国际收支就基本上达到平衡;如果情况相反,则国际收支就不平衡。这里说的国际收支平衡不是指平衡表上借贷总计的平衡。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是各国重要经济目标之一。本国经济中许多因素,诸如生产波动、产业结构变动、金融动荡、物价升降等,都能影响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外经济、政治、金融状况的变化也能产生不利影响。为避免和抵消这些影响,需要调整国际收支。这不仅为了使国际收支能保持基本上平衡,而且也为本国汇价、物价的稳定以及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增强创造条件。在制定适当的政策措施以调整国际收支时,要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作全面的分析,并把国际收支与国内经济统一起来考虑。用途(1)进行国际收支平衡表状况分析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分析,重点是分析国际收支差额,并找出原因,以便采取相应对策,扭转不平衡状况。(2)进行国际收支表结构分析对国际收支结构进行分析,可以揭示各个项目在国际收支中的地位和作用,从结构变化中发现问题找出原因,为指导对外经济活动提供依据。参考资料[1] 国家统计网 http://www.stats.gov.cn/tjzs/tjcd/t20030807_96585.htm[2] 证券之星 http://www.stockstar.com/info/Darticle.aspx?id=SS,20080605,30170360&columnid=3284,3283[3] 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jingji/1197491.htm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根据中国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设有34个分局、2个外汇管理部。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局;在北京、重庆设立外汇管理部;在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厦门市、宁波市设立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在有一定外汇业务量、符合条件的部分地区(市)、县(市)分别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分支机构与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历史沿革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外汇资源短缺,中国一直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战略以来,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沿着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培育市场机制的方向,有序地由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转变。1996年12月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严格管理,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汇管理体制。建国以来,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和1994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三个阶段。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53-1978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实行外汇集中管理制度,通过扶植出口、沟通侨汇、以收定支等方式积聚外汇,支持国家经济恢复和发展。当时私营进出口商在对外贸易中占很大的比重,国内物价波动较大,中国采取机动调整人民币汇率来调节外汇收支。人民币汇率政策以出口商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为主,同时兼顾进口商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和侨汇购买力平价,逐步调整,起到鼓励出口,奖励侨汇,兼顾进口的作用。二、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79-1993年)(一)实行外汇留成制度(二)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三)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四)允许多种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五)建立对资本输出入的外汇管理制度(详见本文第四部分)(六)放宽对境内居民的外汇管理(七)外汇兑换券的发行和管理三、1994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这为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四、中国现行的外汇管理框架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促进国内经济和对外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二是有序可控地拓宽资本流出入渠道,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四是规范和引导境外人民币流通使用,促进人民币区域化。五是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经济安全。六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发展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1996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底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后,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近年来,对建国以来的各项外汇管理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中国的外汇管理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人民币完全可兑换的长远目标。不断改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手段,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措施,围绕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加强银行外汇收支监管,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最终实现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内的人民币完全可兑换,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局领导介绍胡晓炼易纲:2007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胡晓炼: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简介:硕士,研究员。1984年加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外汇储备司副司长、司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现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邓先宏邓先宏: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简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总体规划司年度方案处副处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试点司总体规划处处长、副司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综合调研司巡视员;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正厅局级)。2004年10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方上浦: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简介:经济学硕士,副研究员。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资金融通中心主任;福建兴业银行党组成员、副行长;福建兴业银行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06年6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小奕王小奕: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简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体改办、计划司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预测处副处长、经济预测处处长;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司长,统计司司长;中国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国家外汇管理局总经济师。2007年12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超李超: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简介: 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副处级秘书、人事部机关人事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人事教育部机关干部管理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秘书一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08年12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即期外汇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称为现货交易或现期交易,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但可以满足买方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以避免外汇汇率风险。即期外汇市场交易通常在当日或两个营业日内交割,一般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内进行交割,如伦敦、纽约、巴黎等市场。在中国香港市场,港元兑美元的即期文易是在当天文割,港元兑日元、新加坡元、澳元等则在次日文割,除此之外的其他货币则在第三天即成文后的第二个营业日文割。参与者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即期外汇市场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市场,由银行和外汇经纪商组成,公司和个人只能作为银行的客户,通过银行进行即期外汇买卖,他们不能成为市场的直接成员。目前,即期外汇市场无论在总文易额上还是每笔文易的干均文易额上都有远远超过外汇市场的其他交易方式。如期货、远期和期权等。在中国.个人外汇交易主要是在即期外汇市场,个人不能直接进行文易,必须通过银行,想从事这一业务的个人可以到已开展外汇文易业务的银行去开户。买卖方式1、顺汇方式的外汇买卖顺汇(favourable exchange)是一种汇款方式,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以某种信用工具(如汇票),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其过程是银行在国内收进本币,在国外付出外汇。因其汇兑方向与资金流向一致,称为顺汇。在顺汇方式下,客户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汇票,等于该银行卖出外汇。顺汇涉及的当事者:(1)汇款人(remitter),通常为债务人或付款人;(2)收款人(payee),是指债权人或受益人,(3)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向收款人汇款的银行;(4)解付行(paying bank),是受汇出行委托,接收汇出行的汇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款项的银行,也称汇入行。汇出行与解付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银行收妥本币,卖出外汇后,按照客户的要求采用电汇、信汇和票汇方式通知债权人或收款人所在国的分支行或其代理行,按当天汇率将其外币存款账户上的一定金额的外汇支付给收款人。这样,该外汇银行在自己账户上增加了客户支付的本国货币,而在国外的外币账户存款却减少了相应的外币额。顺汇的三种具体形式:据交割方式不同,可将即期外汇交易分为三种。电汇交割方式,简称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银行卖出电汇是汇款人的申请,直接用电报、电传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交割方式就是用电报、电传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银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帐。电汇的凭证就是汇款银行或交易中心的电报或电传汇款委托书。票汇交割方式,简称标汇(Demand DRAFT,D/D)。银行卖出汇标是指汇款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国外汇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前往,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交割是指通过开立汇票、本票、支票的方式进行汇付和收帐。这些票据即为汇票的凭证。信汇交割方式,简称信汇(Mail Transfer)。银行卖出信汇是汇款银行应汇款人伯申请,直接用信函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交割方式是指用信函方式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帐。信汇的凭证就是江款行或交易中心的信汇付款委托书。上述三种汇款方式的成本与效益是不同的。在汇款收付过程中,收入本币与付出外币之间因汇款方式的不同存在着时差,从而决定不同汇款方式的不同汇率,而汇率高低又取决于时差的长短。汇款在途时间长,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多,收益就大,但费用会变小,因此银行报价也较低,反之,时间短,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短,收益就小,但费用会变大,这就是银行报价较高的原因。一般来说,电汇在途时间最短(1~2天),银行无法利用这笔资金,因而电汇汇率较高。信汇与票汇主要是靠邮寄,传递时间较长,银行有机会利用这部分汇款来获利,其汇率要比电汇汇率为低。实际上,这之间的差额,相当于邮寄期间的利息收入。现阶段汇率一般都是以电汇汇率为基础来计算的,电汇汇率成了即期交易的基础汇率。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国际通信日益电脑化,邮期也就大为缩短,因此几种汇款形式之间的差别正在逐渐缩少。2、逆汇方式的外汇买卖逆汇(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指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就称之为“逆汇”。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相关术语美国交易员1、交割指买卖成交后“钱货两清”的行为,交割日为成交当天,称当日交割(value today);交割日为成交后第一个营业日,称翌日或明日交割(value tomorrow),交割日为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称即期交割或即交割(value spot)。2、营业日指两个清算国银行都开门营业的日期,一国若遇节假日,交割日按节假日天数多少顺延。3、交易员指外汇市场上的经办人。其职责是每天将企业、公司或私人客户买卖外汇的命令集中起来,按各种外汇将这些用书面或电话陆续发给银行的命令进行登记,尔后根据头寸和价格决定买进或卖出,使银行之间很快地找到对象而成交。外汇交易员之间,往往使用神秘性的技术语言(行话),并且要在几秒钟之内当机立断,交易技术性强。例如,客户向一家银行询价,银行交易员必须考虑对方的资信、买入或卖出的币别和数量、银行本身外汇头寸情况以及市场汇率趋势等,立即决定报价。4、报价指外汇银行在交易中报出的买入或卖出外汇的汇价。一般采取“双档”报价法,即外汇银行在交易中同时报出买价(bid rate)和卖价(offer rate)。如US$1=HK$7.7516~7.7526,前者为买入价,后者为卖出价。银行的买卖价格之差(spread),就是外汇银行买卖外汇的收益,一般为l‰~5‰。在实际操作中,外汇交易员不申报全价,只报出汇率小数点后的最后两位数。同上例,如果当时汇率为US$1=HK$7. 7516~7,7526,则香港银行接到询问时就仅报出:16~26或16/26。这是因为外汇汇率变化一天之内一般不会超过最后两位数,用不着报全价,这也是银行报价的习惯。如果汇率在一天内暴涨暴跌,打破惯例,又当别论。交易实例例:在1998年9月10日,纽约花旗银行与日本东京银行通过电话达成一项外汇买卖交易,花旗银行愿意按1美元兑136.85日元的汇率卖出100万美元,买入13 685万日元;而东京银行也愿意按同样汇率卖出13 685万日元,买入100万美元。9月11日,两家银行分别按对方的要求,将卖出的货币解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内,从而完成这笔买卖。
区域货币指在某一特定区域流通的货币。根据最优货币区理论,任意两个区域,他们可以使用各自的货币,也可以使用共同货币,也可以同时使用两种货币。这取决于是否好处多于弊端。一般说来,区域是一个国家或政治上相对独立的地区。多个国家组成的区域区域可大可小,大可以大到包括多个国家(共同货币,货币一体化趋势),比如欧元区。一个国家内的区域货币小区域则可以小到一个社区。一般而言,区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但是不是非法的。 区域也可以是小于一个省。在美国,目前有85种区域货币。有学者就建议在中国大陆实行多于一种货币。还有很多国家都允许区域货币的存在。中国大陆的区域货币比如说在新疆发行新疆币,只要区域货币的实行所带来的好处多于所可能带来的弊端。当然,发行区域货币的地区并不阻碍人民币的流通。这个研究在目前对中国有意义应当很有意义。只有在中国,各区域之间才如此地不平衡。显然,在中国,区域货币的发行有如下好处:1. 当人民币实行紧缩政策时,本区域货币还是可以使扩张政策。毕竟房地产泡沫没有发生在西部。独立的货币政策能很好的促进西部的开发。2. 区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实行完全市场决定的浮动汇率,很快就会培养出大量熟悉浮动汇率体制并有抗汇率风险能力的企业和机构。3. 流通速度快。4. 促进当地就业。5. 促进当地生产,因为区域货币只能用于购买当地物品和服务。
利率平价理论 Interest Rate Parity 定义认为两个国家利率的差额相等于远期兑换率及现货兑换率之间的差额。由凯恩斯和爱因齐格提出的远期汇率决定理论。他们认为均衡汇率是通过国际抛补套利所引起的外汇交易形成的。在两国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下,资金将从低利率国流向高利率国以谋取利润。但套利者在比较金融资产的收益率时,不仅考虑两种资产利率所提供的收益率,还要考虑两种资产由于汇率变动所产生的收益变动,即外汇风险。套利者往往将套利与掉期业务相结合,以避免汇率风险,保证无亏损之虞。大量掉期外汇交易的结果是,低利率国货币的现汇汇率下浮,期汇汇率上浮;高利率国货币的现汇汇率上浮,期汇汇率下浮。远期差价为期汇汇率与现汇汇率的差额,由此低利率国货币就会出现远期升水,高利率国货币则会出现远期贴水。随着抛补套利的不断进行,远期差价就会不断加大,直到两种资产所提供的收益率完全相等,这时抛补套利活动就会停止,远期差价正好等于两国利差,即利率平价成立。因此我们可以归纳一下利率评价说的基本观点:远期差价是由两国利率差异决定的,并且高利率国货币在期汇市场上必定贴水,低利率国货币在期汇市场上必定升水。但这一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1. 利率平价说没有考虑交易成本。然而,交易成本却是很重要的因素。如果各种交易过高,就会影响套利收益,从而影响汇率与利率的关系。如果考虑交易成本,国际间的抛补套利活动在打到利率平价之前就会停止。2. 利率平价说假定补存在资本流动障碍,假定资金能顺利,不受限制地在国际间流动。但实际上,资金在国际间流动会受到外汇管制和外汇市场不发达等因素的阻碍。目前,只有在少数国际金融中心才存在完善的期汇市场,资金流动所受限制也少。3. 利率平价说还假定套利资金规模是无限的,故套利者能不断进行抛补套利,直到利率平价成立。但事实上,从事抛补套利的资金并不是无限的1. 与持有国内资产相比较,持有国外资产具有额外的风险。随着套利资金的递增,其风险也是递增的。2. 套利还存在机会成本,由于套利的资金数额越大,则为预防和安全之需而持有的现金就越少。而且这一机会成本也是随套利资金的增加而递增的。基于以上因素,在现实世界中,利率平价往往难以成立。
概况人民币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市场经济国家一般以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为基准利率;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优惠利率也具有基准利率的作用。市场利率的形成及其变动都参照此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计划经济国家,由中央银行制定。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在中国的利率政策中,1年期的存贷款利率具有基准利率的作用,其他存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经过复利计算确定。基本特征人民币基准利率历次调整(1)市场化是显而易见的,基准利率必须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且不仅反映实际市场供求状况,还要反映市场对未来的预期;(2)基础性基准利率在利率体系、金融产品价格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它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利率或金融资产的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3)传递性基准利率所反映的市场信号,或者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所发出的调控信号,能有效地传递到其他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价格上。从一般国际经验看,只有结构合理、信誉高、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的利率,才能作为基准利率。利率上调的影响货款利率上调对房市影响1、意味国家经济过热、社会上流通的货币较多、购买力太强、物价涨幅过快。2、存款利率上调是鼓励你把钱存银行,减少在社会上的货币流通量。3、贷款利率上调是限制你到银行借钱,同样减少社会上的货币流通量。4、目的就是抑制通货膨胀,把物价指数降下来,这只是金融工具的一种,还有如:央行发行票据、提高银行普通存款准备金率等,目的都一样。中国基准利率一、来源金融市场盼望已久的中国基准利率雏形2007年1月亮相,这个由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正式运行。有了Shibor这杆“标尺”,央行的金融宏观调控措施能更精准有效,也可以作为统一度量衡的工具,推动利率市场化、为央行货币政策转向价格型调控创造条件。Shibor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6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Shibor的形成是这样的:每个交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对于多个金融市场而言,作为基准利率培育的Shibor有着多方面意义,一方面,Shi-bor的推出加速了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也为央行的金融调控从数量型转向价格型调控创造条件,即将现行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转变为以通货膨胀或利率为中介目标的框架。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政策室主任彭兴韵如是说。同时,对于市场经济下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而言,Shibor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变量,它能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核心作用,并能制约其他利率。央行以后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整基准利率,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进而传导并影响微观经济行为, 使其调控更加精准和有效。二、影响(1)人民币基准利率的出台为货币政策转向价格型创造条件。从目前来看,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包括四个方面,即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劳动就业和国际支付平衡。客观环境决定了央行很难追求单一的货币政策目标,因此央行行长周小川也表示,当前难以将货币政策由数量型转向价格型调控。但实践证明,价格型调控的效果要好于数量型调控的效果。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政策室主任彭兴韵表示,Shibor的推出,将为央行的金融调控从数量型转向价格型调控创造条件,即将现行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转变为以通货膨胀或利率为中介目标的框架。也就是说,央行可以通过影响Shibor水平,进而达到调控的目的。作为市场基准利率的Shibor,既可以帮助实现资本的合理定价从而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也可以建立新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更认为,没有市场为基础的利率,就很难讨论市场决定的汇率。利率改革也是资本市场发展、宏观经济政策改革、甚至资本账户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市场人士还指出,有了以Shibor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框架,央行还能在外汇储备管理、汇率形成机制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2)依赖吃利差的银行压力增大随着Shibor的推出和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往依赖吃利差的银行将更感头疼,同时也推动银行主动开展更多金融创新。国泰君安分析师伍永刚就表示,基准利率形成后,贷存款利率的浮动空间有望进一步放开,短期内,很有可能会经历净利差收缩的阶段,这对目前主要依赖于利息收入的商业银行会带来较大压力。开展零售业务、中间业务较好的银行,所受负面影响会小一些。他还表示,基准利率的形成有助于金融机构产品开发和定价能力的提高,也为致力于产品创新且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机遇。新产品开发、定价是外资银行的优势,“在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之际,培育基准利率有利于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提升金融服务的综合竞争力。”Shibor解释:Shibor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Shibor的形成是这样的:每个交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3)对银行股的影响:基准利率形成后,贷存款利率的浮动空间有望进一步放开,短期内,很有可能会经历净利差收缩的阶段,这对目前主要依赖于利息收入的商业银行会带来较大压力。开展零售业务、中间业务较好的银行,所受负面影响会小一些。该基准利率出台,招商银行等零售业务比较强的银行股将获得更多利益,股价或会从中获得利益,而依靠吃利息差的其他多数银行股,可能在短期内股价受打压。三、现状2007年央行6次调整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中国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基准利率的依据只能是货币政策目标。当政策目标重点发生变化时,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变化。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重点放在稳定货币时,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该适时调高,以抑制过热的需求;相反,则应该适时调低。比如,1987年针对温度回升的经济空气,国务院提出“压缩经济空气”,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中央银行明确提出“紧中有活”的货币政策,提高了中央银行贷款利率,从第四季度起,将年度性贷款和短期贷款的利率由3.4‰和5.4‰提高到6‰。1988年第四季度,面对经济过热和明显的通货膨胀,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一系列旨在紧缩银根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其中包括继续提高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年度性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由6‰分别提高为6.9‰和6.3‰,以控制信贷资金的过度需求。截止2007年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4.14%,贷款基准利率为 7.47%三、截止2008年5月基准利率2008年最新贷款基准利率 项目 年利率%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5.67六个月至一年(含) 6.39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6.57三至五年(含) 6.75五年以上 7.11三、贴现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加点2008年最新银行基准利率 项目 年利率%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活期 0.72 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1.98 半年 2.43 一年 2.79 二年 3.33 三年 3.96 五年 4.41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1.98 三年 2.43 五年 2.79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二、协定存款 1.44三、通知存款 一天 1.08 七天 1.62参考资料[1]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2]中国人民银行 http://www.boc.cn/cn/static/index.html
概述人民币人民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和回收。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的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发行人民币以来,历时50多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除1、2、5分三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目前流通的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以来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199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两套人民币同时流通。主要种类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以第五套为主,还有部分第四套人民币。 市场流通的人民币共有12种券别,分别为1、2、5分,1、 2、5角,1、2、5、10、20、50、100元。按照法律规定,人民币中元币以上为主币,其余角币、分币为辅币。 形成主辅币三步进位制,即1元 =10角=100分。按照材料的自然属性划分有金属币(亦称硬币)、 纸币(亦称钞票)。无论纸币、硬币均等价流通。 第一套人民币 人民币票样:第一套人民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第一套人民币,共12种面额62种版别,其中1元券2种、5元券4种、10元券4种、20元券7种、50元券7种、100元券10种、200元券5种、500元券6种、1000元券6种、5000元券5种、10000元券4种、50000元券2种。统一发行人民币是为迎接全国解放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清除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结束了国民党统治下几十年通货膨胀和中国近百年外币、金银币在市场流通买卖的历史,促进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在建国初期经济恢复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同时收回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和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10000。第二套人民币共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11个面额,其中1元券有2种,5元券有2种,1分、2分和5分券别有纸币、硬币2种。为便于流通,自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1分、2分、5分三种硬币,与纸分币等值流通。1961年3月25日和1962年4月20日分别发行了黑色1元券和棕色5元券,分别对票面图案、花纹进行了调整和更换。由于大面额钞票技术要求很高,在当时情况下3、5、10元由苏联代印。第二套人民币设计主题思想明确,印制工艺技术先进,主辅币结构合理,图案颜色新颖。主景图案集中体现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风貌,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战斗历程和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主题思想。在印制工艺上除了分币外,其它券别全部采用胶凹套印,凹印版是以我国传统的手工雕刻方法制作的,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其优点是版纹深、墨层厚,有较好的反假防伪功能。第三套人民币人民币票样:第三套人民币第三套人民币于1962年4月20日发行,共有 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7种面额、13种版别,其中1角券别有4种(包括1种硬币),2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1966年和1967年,又先后两次对1角纸币进行改版,主要是增加满版水印,调整背面颜色。第三套人民币票面设计图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中国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农轻重并举的方针。在印制工艺上,第三套人民币继承和发扬了第二套人民币的技术传统、风格。制版过程中,精雕细刻,机器和传统的手工相结合,使图案、花纹线条精细;油墨配色合理,色彩新颖、明快;票面纸幅较小,图案美观大方。第四套人民币人民币票样:第四套人民币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中国的货币制度,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共有1角、2角和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种面额,其中1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与第三套人民币相比,增加了50、100元大面额人民币。为适应反假人民币工作需要,1992年8月20日,又发行了改版后的1990年版50、100元券,增加了安全线。第四套人民币在设计思想、风格和印制工艺上都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主景图案集中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团结一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主题思想。在设计风格上,这套人民币保持和发扬了中国民族艺术传统特点,主币背面图景取材于中国名胜古迹、名山大川,背面纹饰全部采用富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图案。在印制工艺上,主景全部采用了大幅人物头像水印,雕刻工艺复杂;钞票纸分别采用了满版水印和固定人像水印,它不仅表现出线条图景,而且表现出明暗层次,工艺技术很高,进一步提高了中国印钞工艺技术水平和钞票防伪能力。第五套人民币人民币票样: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共有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八种面额,其中1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第五套人民币根据市场流通需要,增加了20元面额,取消了2元面额,使面额结构更加合理。第五套人民币继承了中国印制技术的传统经验,借鉴了国外钞票设计的先进技术,在防伪性能和适应货币处理现代化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各面额货币正面均采用毛泽东主席建国初期的头像,底衬采用了中国著名花卉图案,背面主景图案通过选用有代表性的寓有民族特色的图案,充分表现了中国主要汇率人民币票样: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人民币从1949年到1952年用浮动汇率制度。从1953年到1973年,以计划经济制度,人民币与美金有正式的挂钩,汇率保持在在1美元兑换2.46元人民币的水平上。但是在这时代中国大陆的外国贸易很少,所以人民币汇率意义不是很大。1973年,由于石油危机,世界物价水平上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汇率波动频繁。为了适应国际汇率制度的这种转变与现实中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有利于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便于贸易,为国外贸易所接受的原则,人民币汇率参照西方国家货币汇率浮动状况,采用“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为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1973年的l美元兑换2.46元逐步调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对人民币贬值了39.2%,同期英镑汇率从 1英镑兑换5.9l元调至3.44元,英镑对人民币贬值41.6%。从1980年到1994年,中国大陆有双重汇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初步实行双重汇率制度,即除官方汇率外,另行规定一种适用进出口贸易结算和外贸单位经济效益核算的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该价格根据当时的出口换汇成本确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人民币官方汇率因内外两个因素的影响,其对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调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复归单一汇率制度。汇率继续向下调整,从 1984年7月的2.30下调到1985年1月的2.80,之后又多次下调。这阶段虽然恢复了单一的汇率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随着留成外汇的增加,调剂外汇的交易量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因此名义上是单一汇率,实际上又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1991年4月至1993年底。这一阶段对人民币汇率实行微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度调低,但仍赶不上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的变化。到1993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分别为5.7和 8.7。可见,这时期人民币汇率制度演化与改革的特点是: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官方汇率逐渐向下调整。人民币在1994年起与美元非正式地挂钩,汇率只能在1美元兑8.27至8.28元人民币这非常窄的范围内浮动。1971年以来历年美元兑人民币均价(1美元兑换)年份 价格 年份 价格 年份 价格1971年 2.462 1985年 2.937 1999年 8.2781972年 2.245 1986年 3.453 2000年 8.2791973年 1.989 1987年 3.722 2001年 8.2771974年 1.961 1988年 3.722 2002年 8.2771975年 1.859 1989年 3.765 2003年 8.277人民币1976年 1.941 1990年 4.783 2005年 8.0702(年末价)1977年 1.858 1991年 5.323 2006年 7.8087(年末价)1978年 1.684 1992年 5.516 2007年 —1979年 1.555 1993年 5.762 2008年 —1980年 1.498 1994年 8.619 2009年 —1981年 1.705 1995年 8.3512010年 —1982年 1.893 1996年 8.314 2011年 —1983年 1.976 1997年 8.290 2012年 —1984年 2.320 1998年 8.279 2013年 —纪念币人民币普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限量发行的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从1984年发行第一套普通纪念币至今,共发行了63套75枚(张)普通纪念币,总发行量约8.5亿枚(张)。这些纪念币选题丰富多彩,设计独具匠心,规格材质多种多样,图案新颖美观,面额有1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不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50多年的辉煌成就及重大历史事件浓缩于纪念币的方寸之间。这些纪念币是人民币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中国货币制度,弘扬了中国货币文化,并不断探索和创新,为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扩大对外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发行背景第一套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以元(圆)为单位。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 。以¥为代号,取“元”字汉语拼音 yuan的首写字母大写加两横。发行后,陆续收回各解放区发行的地方性货币,1951 年4月全部收清。随后又用收兑办法肃清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为了建立独立、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国家规定禁止金银、外币在市场上流通。在控制了自抗日战争以来绵延不断的通货膨胀后,国家为保持人民币币值的长期稳定,消除通货膨胀的遗迹 ,自1953 年 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按1元新币折旧币1万元进行兑换,物价 、工资 和一切 债务也按这一比率 折算 。人民币票面额有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主币,5角、2角、1角、5分、2分、1分的辅币,和1元、5角、2角、1角、5分、2分、1 分的金属辅币 。外汇兑换券是于指定范围内同人民币等值流通的票券,于1995年7月1日停止流通。人民币1947年12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的牌子,挂在了平山县离西柏坡一里许的夹峪村一家农民小院里。1948年秋,筹备处迁至石家庄,正赶上国民党飞机来轰炸。筹备处同志在弹片飞啸中去抢救赶印的人民币和其它备用物资,南汉宸带头在火海中搬运抢救,没有一个人顾及到个人的安危。 董必武有一天把南汉宸找去,对他说:“你们设计的人民币票版样中央工委同志都看过了,前几天我又打电报给毛主席,告诉他票版正面印的是毛主席像。 我们是独立自主的国家,在票版的正面和背面,除了必要的阿拉伯数字外,一律用中文,不能像某些货币那样,掺杂着英文字。” 南汉宸回去,告诉了设计师王益久、沈乃镛,根据董必武的意见对钞票重新进行设计,并将董必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钱数的一些字也一并带过去。两位设计师很快就设计出拾元、贰拾元、伍拾元三种票版来,所有的图案都是工人、农民搞生产的图案。拾元的正面:左侧是农民车水,右侧是矿井场区;贰拾元的正面:左侧是农民牵驴驮货,右侧是火车在铁道上行驶;伍拾元的正面:左侧是毛驴井边车水,右侧是煤矿的煤车。以至后来发行的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壹仟元、伍仟元、壹万元的票面,也都沿用这种工农业生产的结构。第二套发行1953年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负责设计工作的是著名画家罗工柳。开始时,他们参照苏联货币都印有列宁头像的做法,设计出的各种票版也都是毛主席的像。毛泽东审定时又否决了。第二次送审时周恩来还是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 原来伍元券主景民族大团结中,有人高举毛主席画像,周恩来指示说:毛主席的意见不要把他的像画上,这里还有画像,应当改为标语牌。壹元券主景画面天安门上,原来有红旗、彩灯和毛主席像,周恩来也指示将画像取下。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贴出布告,宣告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全国统一的货币人民币。南汉宸同志被任命为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就在这一天,第一批伍元票面的人民币,在河北省平山县银行正式对外发行;接着,又在石家庄发行贰拾元、拾元票面的人民币。识别假币假人民币指仿照真人民币纸张、图案、水印、安全线等原样,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非法制作的伪币。假币的主要类别有:机制、复印、拓印、石、木刻版,手工描绘 等。1、纸张识别人民币纸张采用专用钞纸,主要成分为棉短绒和高质量木浆,具有耐磨、有韧度、挺括、不易折断,抖动时声音发脆响等特点人民币;而假币纸张绵软,韧 性差,易断裂,抖动时声音发闷。2、水印识别人民币水印是在造纸中采用特殊工艺使纸纤维的堆积而形成的暗记。 分满版和固定水印二种。如现行人民币1、2、5元券为满水印暗记; 10、50、100元券为固定人头像水印暗记。其特点是层次分明、立体感强,透光观察清晰。而假币特点是水印模糊,无立体感,变形较大,用浅色油墨加印在纸张正、背面,不需迎光透视就能看到。3、凹印技术识别真币的技术特点是图像层次清晰, 色泽鲜艳、浓郁,立体感强,触摸有凹凸感,如1-10元券人民币在人物、字体、国徽、盲文点处都采用了这一技术。而假币图案平淡,手感光滑,花纹图案较模糊,并由网点组成。4、荧光识别1990年版50、100元券人民币分别在正面主图景两侧印有在紫外光下显示纸币面额阿拉伯数字“100”或“50”和汉语拼音“YIBAI”“WUSHI”的金黄色荧光反应,但整版纸张无任何反应。而假币一般没有荧光暗记,个别的虽有荧光暗记但与真币比较,颜色有较大差异,并且纸张会有较明亮的蓝白荧光反应。5、 安全线识别真币的安全线是立体实物与钞纸融为一体,有凸起的手感。假币一般是印上或画上的颜色,如加入立体实物,会出现与票面皱褶分离的现象。6、仪器检测可用紫外光、放大镜、磁性等简便仪器对可疑票券进行多种检测。如鉴定为假币时,应立即通知或送交就近银行,由银行开据没收凭证,予以没收处理,如有追查线索的应及时报告就近公安部门,协助侦破。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与制、贩、使用假币的不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维护国家货币的信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残币兑换人民币残缺人民币是指有的人民币由于某种原因明显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币,称之为残缺人民币。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残缺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中规定: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两种情况的,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全额兑换。1、票面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能照原样连接的。 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可半额兑换。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半额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不能兑换。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的;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不能辨别真假的;三是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的。不能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并销毁,不得流通使用。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整洁,维护国家信誉,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有不宜流通的损伤、残缺人民币,应不要再次使用或对外找付,而要将其挑拣、粘补整理好,随时送回银行或办理兑换。文字鉴赏书写演变在新中国的五套人民币上,有几个汉字曾出现多种写法,这反映了中国汉字的发展演变过程,也标志着中国人民币逐渐走向完善和规范化。1、关于“贰”字。1987 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2角、2元券以后,不少人发现新版人民币上的“贰”字同旧版不同,认为新版人民币的“贰”字印错了,有人还传出人民币上出现了错字,银行将收回这些人民币,致使货币流通受到影响。其实,这完全是无稽之谈。第四套人民币上的“贰”字是规范的汉字,与《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 字典》等辞书的写法完全相符,是标准的简化字。众所周知,中国汉字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人们长期形成的书写习惯,很多汉字有两种或多种写法。“贰”字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从不同历史时期各种货币上看,“贰”字有近十种写法。第一套人民币的“贰”字有三种写法:20元六和塔票券、20元帆船火车票券、20元打场票券、200元颐和园票券、200元割稻票券写成“贰”;20元运肥火车票券、20元推车票券、20元工厂火车票券、200元长城票券、200元炼钢票券写成“贰”;200元佛香阁票券写成“贰”。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的2分券、2角券和2元券均写成“贰”。 在前三套人民币的流通过程中,人民群众曾对使用不规范的贰字提出过意见,在设计第四套人民币时,按照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的设计,采用了规范的“贰”字。第五套人民币20元券沿用了规范的“贰”字。2、关于“国”字。中国发行的各套人民币上,“国”字共有三种写法,第一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即国字的繁体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第四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即规范简化字。在第二、三套人民币上的国是当时为人民币题字的马文蔚先生参照魏碑体的一种写法,称“张黑女碑”体,是书法的一种惯例,并非错字。但是,为了汉字的规范化,中国人民银行在设计第四套人民币时,按统一简化的汉字写成“国”,即由繁体字改成简化字。第五套人民币也沿用简化字。3、关于“角”字。在各套人民币上(第一套人民币没有辅币),辅币面值“角”字有两种写法:第二、三套人民币写成“角”,即里边的竖未出头,写成了“土”,这种写法早在甲骨文就已形成,因此是有出处的。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1999年10月1日开始发行第五套人民币,按照规范化写法把旧体字“角”写成了新体字“角”,即里边的竖出头。民族文字中国在货币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由来已久,如西夏、元、清诸代的钱币上,分别铸有西夏文、八思巴文和满文。新中国的人民币上除了采用汉字为主要文字外,也曾先后采用过蒙、维、藏、壮四种少数民族文字。这些少数民族文字均由该少数民族书法高手书写,并经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签批,国家民委校审,最后由国务院批准采用。由于少数民族文字的书写习惯不同,所以人民币上的藏文、维文、壮文为自左至右横排,蒙文却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直排。 在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1951年5月17日发行的5000元蒙古包券和10000元牧马券两张票券背面花符人民币上,分别印有蒙文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这是首次在人民币上采用少数民族;1951年10月1日发行的500元瞻德城券、1000元牧马券、5000元牧羊券、10000元骆驼队券四张票券背面花符上都印有维文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这些票券上的少数民族文字印制位置固定一致,规格对称统一。在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13个票券的背面花符中间,全部印有蒙、维、藏三种少数民族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各票券设计、印制格局完全一致,其位置均在票券背面大花符中央浅淡的底纹部位,三种少数民族文字与汉字行名、面值有机布局,上下左右错落有序,对称和谐,上为汉文,下为蒙文,左为维文,右为藏文,艺术效果极佳。在第三套人民币中,1962年4月20日公布发行的1960年版枣红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角券,票券左侧花符正中首次出现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由上至下分六行排列,依次为蒙、藏、维、壮文,其中藏文、维文各占两行位置,内容也是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镶嵌在由两个正方形重叠组合的八角图形内,犹如悬挂的红灯笼,很具有民族特点和风格。正是从这张票券起,人民币纸币上采用蒙、藏、维、壮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相对固定下来。这不是简单的一种票面设计、印制工艺的改进和完善,而是反映了中华各族之间传统的、空前的大团结,表现了文明进步、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字文化,也体现了党对少数民族人民的关怀。另外两种1962年版1角券及2角、5角券,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排列与上述枣红色1角券相同,但其位置均改在票券背面右侧国徽图案之下,在底纹衬托下与国徽交相映衬,文字效果格外醒目突出。而1元、2元、5元、10元四种主币,其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均设计在票券正面左上角花团部位,与花团明暗相衬,具有极佳的艺术效果。在第四套人民币中,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的排列又有新的变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1、2、5、角券和1、2、5、10元券均印在票券背面,由左至右横向按蒙、藏、维、壮文字顺序一线排列,其中1、2、5、角券的四种文字设在整幅图案之下,与全部图案等长,成为整个构图的有机组成部分;而1、2、5、10元券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则移到图案下边深色边框之内,有隐含效果。二是50、100元券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竖向四行排列,印在票券背面右下角花团部位,与花团互为衬托,艺术效果突出。第五套人民币上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设计更趋合理,它与汉语拼音行名平行,位于票券背面右上角,并且右侧竖印面值,这对少数民族人民识别辩认极为方便,同时也增强了美感。人民币上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均为这些少数民族的通行标准文字。蒙古文是蒙古族使用的文字,最早是元世祖忽必烈聘请西藏喇嘛八思巴用藏文字母制定的,公元14世纪初,又以回鹘文字母为基础重新制定,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现行蒙文由29个字母组成。藏文据藏族史记载,为7世纪图弥三世菩扎参照梵文字体创造的,是今天藏族人民所通用的文字。维吾尔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突厥文、回鹘文等,后改为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1959年,我国维吾尔族设计了以拉丁字母 基础的新文字方案,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推行,因此,第三至第五套人民币上的维文与第一套人民币不同。壮文最早是南宋时由壮族祖先利用汉字的形、声、义及上下边旁构成的方块字,1955年改为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字母,1957年由国务院批准推行。所以,第三套人民币开始采用的壮文为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新文字。人民币上采用少数民族文字,既体现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又反映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字的发展演变过程,可以说,这也是人民币的主要特点之一。盲文符号 以往的世界各国货币上无盲文符号,纸币主要通过由小逐级增大票幅,使盲人靠触觉区分不同的面值;而金属硬币则是通过逐级增大钱径,或采用不同的币材使盲人感知大小、轻重来辨认面值,抑或在不同面值硬币上改变币形(如图形、正方形、菱形、多角形、波纹形等)、加大厚度等,使盲人能正确辨认这些不同面值的硬币。但当代世界各国硬币开始注意采用盲文符号,以方便盲人使用,例如:意大利的500里拉硬币上就铸有盲文符号,该币是双金属镶嵌,背面外圈上部有10余个凸点;泰国的10铢双金属镶嵌币背面外圈上部也铸有4个凸点;墨西哥的10、20、50、100比索不锈钢币,正面头像左或右侧均铸有数目不同的凸点,这是目前世界仅有的一套成系列铸有盲目文符号的硬币。看来,将来镌刻人民币盲文符号的硬币会越来越多。相对而言,目前世界各国纸币上加印盲文符号的还不多见。我国第三套人民币纸币均未印有盲文,在设计和印制第四套人民币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了方币便盲人使用人民币,指示中国人民银行在主币上增印盲文符号。于是,1元、2元、5元、10元券在正面左下角分别加印1个、2个(竖列)、2个(斜列)、4个小黑点;50元、100元券在正面右下角分别加印5个、7个小黑点。这些小黑点错综排列,仔细触摸,可感觉微微凸起,盲人通过触摸黑点多少及分布便可区分面值。盲文,也称盲字,因均以点状表示,故又称“点字”。它是专门供盲人书写摸读的文字符号。现在国际上通用的盲文是由1个到6个不同数目、不同排列位置的圆点组成,表示各种文字、数字及标点符号。这些点凸印在特殊的纸上,盲人用双手触摸读文。盲文源于法国,法国路易.布莱叶3岁时双目失明,但他在命运面前没有屈服,经过多年探索和无数次挫折,终于在1829年发明了盲文。最初,盲文曾遭到一些人的非议,直到1838年才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盲文印刷品。布莱叶去世之后的第三年,盲文才被法国人公认。由于盲文易读易写,1879年在柏林举行的国际盲人教师代表大会,决定采用这种盲文进行教学。1887年国际上公认盲文为正式盲人文字。1953年我国教育部推行由盲人黄乃设计的以注音字母为基础,以普通为拼音标准,参照布莱叶盲文符号体系的汉语盲文点字,作为全国统一的汉语盲文,使用至今。第四套人民币上的盲文就是这套统一的汉语盲文。中国现在有几百万盲人,他们是一支特殊的消费队伍,应该得到社会的重视。在人民币上印有盲文符号,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些盲人的关怀。 有关法律人民币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三章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第十八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第四十一条:伪造人民币、出售伪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运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流通领域1、港澳人民币在中国香港和澳门不是法定货币。他们有按基本法自行决定发行的香港元和澳门元。但是现在港澳地区有些商店接受使用人民币交易,而一些香港的银行亦开设人民币户口,容许市民存入﹑提取或转帐人民币现钞。2003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2、台湾台湾的法定货币为新台币,所有的买卖交易皆以新台币进行。所以,在台湾境内一般商家不接受使用人民币。台湾法律亦仅认为人民币是“有价证券”,不具有通货身份。台湾之银行一般均不接收人民币的兑换,但马祖和金门的金融机构、码头及航站分别在2005年10月3日和10月4日开办兑换人民币,每次上限为人民币两万元。3、其它地区人民币在朝鲜的外汇商店可以自由使用。人民币在越南少数地区主要是北部边境可以使用。2010年8月12日在上海举行的津巴布韦商务论坛上,津巴布韦旅游部部长沃尔特·穆曾比(Hon.WalterMzembi)他表示,一定要改变津巴布韦的货币体系,让人民币到津巴布韦去流通,成为津巴布韦的流通货币之一。[1]相关新闻2010年8月,第四版人民币交易火热 80版50元单张最高2000元。[1]罕见叁元面值人民币叁元面值人民币面值为叁元的人民币确实在我国的货币市场上流通过。这种1953年发行的纸币是我国唯一一种面额为叁元的人民币,由于历史原因曾被回收,目前存世量极少。这种纸币整体为淡绿色,长16厘米,宽7.2厘米,比现在流通的1元人民币稍微大一些,正面的两端各有繁体叁元字样,下面标着“1953年”,正上方为“中国人民银行”六字,中间是井冈山龙源口石桥图景,石桥周围的花边为深绿色,中间的底纹为黄色,纸币的背面图案是花纹和国徽,中间有汉、维、蒙、藏四种文字。[2]元面值人民币的历史福建省一位收藏专家介绍说,该版人民币的10元券、5元券和3元券为苏联代印,后因中苏交恶,苏方利用手中的印版继续印刷,并通过新疆和东北边境投放到中国境内,企图扰乱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从1964年4月开始,限期一个月对上述三种面额的1953年版人民币回收销毁,过期未收兑的一律作废。[3]汇率数据国际清算银行(BIS)2010年8月18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7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延续6月的回落趋势,环比下跌近1%。7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为117.88;名义有效汇率指数为115.72,环比下跌1.45%。两者的差异,反映了中国与美国、日本、欧洲等主要贸易伙伴通货膨胀情况的不同。[3]
产生背景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形成于19世纪初叶,它产生的经济背景如下:银行(1)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2)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频繁出现。(3)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客观要求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为中央银行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又为中央银行的产生提供了客观要求。(1)政府对货币财富和银行的控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相应的货币制度和信用制度。资产阶级政府为了开辟更广泛的市场,也需要有巨大的货币财富作后盾。(2)统一货币发行在银行业发展初期,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和银行机构增多,银行券分散发行的弊病就越来越明显,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资力雄厚并在全国范围内享有权威的银行来统一发行银行券。(3)集中信用的需要商业银行经常会发生营运资金不足、头寸调度不灵等问题,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中央银行的产生,它既能集中众多银行的存款准备,又能不失时宜地为其他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周转资金,为银行充当最后的贷款人。(4)建立票据清算中心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每天收授票据的数量增多,各家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由各家银行自行轧差进行当日清算已发生困难。这种状况观上要求产生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5)统一金融管理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必要的管理,这要求产生隶属政府的中央银行这一专门机构来实施政府对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管理。发展演变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其雏型是瑞典银行,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成立于1656年,并于1661年发行银行券。1833年英国议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无限法偿币,标志着第一家中央银行的诞生。19世纪初形成较完善的中央银行制度。1920年在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上提出的发行银行应脱离各国政府控制的观点,成为各国建立中央银行最重要的理论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央银行国有化成为当时改组和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原则。同时,在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国家加强了控制。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召开加强了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在此基础上,1945年12月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推动了各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中国的中央银行萌芽于20世纪初。清政府因整理币制,于光绪三十年(1904)由户部奏准设立户部银行,额定资本白银400万两,后又增拨20万两,1905年8月在北京开业。1908年户部更名为度支部,户部银行改名为大清银行,经理国库、发行纸币。清朝灭亡后,1912年1月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尔后与交通银行一起受北洋政府控制,部分承担中央银行职责。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组成中央政府时曾经设立中央银行。1926年北代军攻克武汉,同年12月在武汉设立中央银行。但这两大中央银行实属当时军事需要,随军事进退伸缩,故没有全部执行中央银行职能。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中央银行条例》,1928年11月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上海,额定资本2000万元,由政府拨款。该行行使经理国库和统一发行货币权力,并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原广州的中央银行1929年3月改为其分行,1933年改称广东银行。尔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与中央银行一道享有货币发行权。1937年7月成立四行的“四联总处”,统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42年7月货币发行权收归中央银行,同时集中黄金、外汇储备统一管理,统一经理国库。1948年12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又合并东北银行、内蒙古人民银行等地区性金融机构,成为全国统一的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与一般银行的职能。1979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随着专业银行的恢复和设立,一般银行业务逐渐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1984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结构特征结构中央银行单一制,即国家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它又分为一元制和二元制。一元制只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执行其职能,大多数国家属于此类;二元制是中央和地方两级各自设立中央银行,分别执行其职能,即联邦式,如美、德、南斯拉夫等国属于此类。复合制,即国家银行既具有中央银行职能又具有专业银行(商业银行)职能。又分为一体式和混合式。一体式中央银行集所有银行业务于一身,形成“大一统”的国家银行体系,社会主义国家在体制改革前多采取此结构;混合式是指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分设,但中央银行兼办专业银行业务。跨国制,即参加货币联盟的成员国共同拥有一个中央银行。其中央银行发行共同货币,监督各国金融制度,平衡贸易,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如西非货币联盟,中央银行总行设在达喀尔,参加国为塞内加尔、尼日尔、科特迪瓦(象牙海岸)、贝宁(达荷美)、多哥、布基纳法索(上沃尔特)。特征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稳定货币为宗旨,是非盈利性金融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许多国家从立法上规定中央银行在执行银行法时不受政府干预,并规定其总裁任期与政府首脑任期相分离,以免受其操纵。地位超然,不办理普通银行业务,交易对象是银行和政府机构,各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准备金也只是代为保管,不付利息。银行资产具有极易清偿性。除平时保持一定的现金和可迅速转换的有价证券外,中央银行资产不应具有长期性。不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职能垄断货币发行。发行货币是各国中央银行的特权和独占权,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有利于调节货币流通,稳定货币,满足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政府作为中央银行的后盾,有助于提高货币的信誉。参与制定和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代理国库事务。具体内容包括: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制定再贴现政策、调整法定准备率、开展公开市场业务、调整基准利率来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代理国库、管理财政收支、经办国家财政预算收支划拨与清算、执行国库出纳职能、代办国债发行和支付利息、通过透支和借款暂时向国家财政融通资金;代为国家管理黄金、外汇储备、买卖黄金外汇,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活动。管理全国金融机构并提供各种服务。内容包括:根据立法对金融机构设置、撤并、迁移进行审查、批准、注册、登记,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预防性管理、稽核,监督金融机构保持清偿能力和较佳的资产负债结构,规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范围,仲裁金融机构业务纠纷;作为金融业的票据清算中心办理票据清算和资金划拨;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充当“最后贷款人”。金融地位(1)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是金融业或银行的监管。(2)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的唯一主体,已无法适应新的金融格局。这是因为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传统作用正受到挑战,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是许多国家通过另设监管机构来监管越来越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3)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监管体制可分为四类:分业经营且分业监管,如法国和中国;分业经营而混业监管,如韩国;混业经营而分业监管,如美国和香港地区;混业经营且混业监管,如英国和日本等。是否由中央银行担当监管重任也有不同情形:有中央银行仍负责全面监管的;有中央银行只负责对银行业监管的;也有在中央银行外另设新机构,专司所有金融监管的。监管内容完整的金融监管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它由市场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以及市场退出等相关要素和环节组成。银行(1)机构功能定位所谓功能定位,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运作、发展的空间,具体体现在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2)市场准入广义上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机构准入,是指依据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3)业务运营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当局(如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风险。这是监管当局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4)风险评价风险的综合评价是金融监管人员在综合分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结果及来自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被监管机构所存在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做出的及时、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5)风险处置金融监管当局要针对金融机构所存在的不同风险及风险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主要作用中央银行在支付体系中的作用世界银行(1)作为支付体系的使用者。中央银行需要自行交易以转移资金,主要包括通过支付体系清算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货币政策;进行政府债券的支付结算(包括发行和兑付)。(2)作为支付体系的成员。中央银行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户(如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收付。(3)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这些服务包括为商业银行在支付体系的运作提供结算账户;单独或与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一起,为支付体系提供系统硬件、软件、操作程序或通信网络。(4)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人。这个作用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支付体系管理者;支付体系的成员的监督者;为支付体系提供管理和计划;仲裁争议和处理赔偿,提供技术标准。还可以作为结算的担保人。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1)提供账户服务在各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实践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作为银行间清算中介人,为银行提供清算账户,通过清算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来实现银行间转账。(2)运行与管理支付系统除了提供账户服务以外,中央银行参与和组织行间清算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即是运行与管理重要的行间支付清算系统。一个稳定的、有效的、公众信任的支付系统,是社会所不可或缺的。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通常包括账户体系、通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3)为私营清算系统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很多国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私营清算组织,而一些私营清算系统尚在实施差额清算,为了实现清算参加者间的债权债务抵消,很多清算机构乐于利用中央银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后者通过账户进行差额头寸的转移划拨,即可完成最终清算。(4)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不仅运行管理整个支付系统,还以提供信贷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央银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尤其是当大额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支付指令为不可撤销的终局性支付指令时,中央银行的透支便利更为重要。二战后中央银行的变化(1)由一般货币发行向国家垄断发行转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对中央银行的认识有所深化,从而强化了对它的控制。加快了中央银行的国有化进程,由此实现了中央银行由一般的发行银行向国家垄断发行即真正的发行银行转化。(2)由代理政府国库款项收支向政府的银行转化。随着中央银行国有化进程的加快,中央银行对国家负责,许多国家的银行法规明确规定了中央银行作为政府代理的身份,从而实现了中央银行向政府银行的转化。(3)由集中保管准备金向银行的银行转化。进入20世纪中叶,中央银行不与普通商业银行争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银行的职能并成为金融体系的中心机构,这标志着它向银行的银行转化。(4)由货币政策的一般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离不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在具体运用中大大加强并注重其综合功能的发挥,即由过去的一般性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5)各国中央银行的金融合作加强。随着各国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保证各国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稳定,各国中央银行为了共同抵御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彼此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世界主要的中央银行亚洲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除了10元纸钞的发行由它负责外,发钞权由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及中国银行负责)蒙古银行(蒙古)韩国银行(大韩民国)日本银行(BOJ)欧洲欧洲中央银行(ECB)英格兰银行(BOE)瑞士中央银行(SNB)美洲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FRB)加拿大中央银行 (BO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