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市场正文 商业票据发行和买卖交易活动的总括。商业票据又称商业证券,其内涵不同于以商品信用交易为基础的商业汇票、本票等广义上的商业票据,而是一种没有抵押和担保,出票人凭自身的信用发行并允诺到期付款的短期流动票据。 商业票据是从商业信用工具逐渐演化而来的。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每笔交易的成交,通常在货物运出或劳务提供以后,卖方向买方取款,买方则可按合约规定,开出一张远期付款的票据给卖方。卖方可以持有票据,也可以拿到金融市场上去贴现。由此可见,这种商业信用工具既是商品交易的工具,又可作为融通资金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这种工具的融资职能与商品交易相分离,变成了单纯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工具。促使企业以发行商业票据的方式筹集短期资金的外部原因是银行对单一借款人放款金额的限制。西方国家为了使商业银行放款风险分散,减少银行倒闭对经济的震动,通常用法律限制对单一借款人的放款比例。这样需要大量资金的企业就不得不直接向社会发行商业票据集资。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一些大公司为刺激销售,实行商品赊销和分期付款,因需要大量资金而开始发行商业票据。此后,商业票据的发行不断扩大,成为工商企业筹资的重要方式。 商业票据发行市场由发行人、包销商和投资人三方面参加。由于商业票据是一种无担保的筹资工具,因而其发行人主要是一些资信等级较高的大工商企业。各国对商业票据发行企业的评级标准基本是根据资产负债和业务状况,由高到低把企业划分成若干个等级,信誉等级高的企业发行的商业票据易于销售,信誉等级低的企业发行的商业票据易遭违约风险,有到期不能偿还的可能。 大部分商业票据是通过包销商发行的,发行公司将商业票据全部卖给包销商,由包销商再转售给投资人,发行公司按包销金额支付给包销商一定的手续费。也有一部分商业票据由发行公司直接销售给投资人。 商业票据的投资人主要是金融机构和个人,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年金组织、投资公司等等。 商业票据通常用贴现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两者差额部分为投资人的利息。商业票据的利率一般高于短期国债的利率,但低于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这一特点,使大企业更热衷于发行商业票据以取得资金。其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商业票据的偿还期限较短,通常平均偿还期限为1个月左右,因而对商业票据的流动性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当投资人面临资金困难时,发行人可以提前偿还。 中国的一些企业在开拓金融市场过程中,于1987年开始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也属于商业票据范畴,但其流通市场尚未形成。配图相关连接
定义 私募市场(Privatemarket) 私募市场是因私募融资而形成的金融市场。私募融资是针对特定对象、采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规范的证券发行方式的融资方式.私募融资是与公开融资相对应,同为金融市场中的融资渠道,满足融资人不同的筹资需求。私募融资一般可分为股票(份)私募、债券私募和贷款私募。鉴于其特性及所受规范,私募融资尤其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的发行人:希望更快捷简便地融资,希望以更经济、节省成本的方式融资或者融资规模不大。 特点 没有公开募集那么多的约束。成本比公开募集低得多。更易于创新,条款的灵活性很强、这非常有利于投资者在证券缺乏流动性的情况下以其他手段处理风险和收益等问题。目标性更强、可以有针对性地面对特定的投资者、这就可以使发行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 作用 (一)有利于高科技企业的创立和高科技的产业化 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低是中国的一个大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融资难。高科技成果一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成果拥有者和投资者之间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高科技成果很难从正式的、传统的金融部门获得资金,此时私募就能起很大作用。私募既可以突破正式金融时融资者的信用记录、规模、赢利性、担保等方面的限制,又能够以灵活的条款设计(包括高利率)来吸引投资者和补偿投资风险,所以能成为高科技产业化融资的一个好方式。美国的许多高科技企业在初创时都是以私募的方式进行融资的。 (二)有利于民间企业、特别是正式金融力量薄弱的中西部地区民间企业的发展 我国民间企业很难从正式金融获得资金,这种状况不可能在较短的时期内就得到扭转,即使金融市场极为发达的国家,小企业也较难从正式金融受益。适当发展私募资本市场,就能够在这方面起到促进作用。 (三)有利于大企业更灵活地募集资金和实行财务管理 中国有一些企业向职工紧急集资用于生产经营就属于此类,这些企业可能负债率已经很高,银行不愿贷款,也没有别的企业愿意担保,但企业领导可能会给职工“交底”,职工知道所集资金的确能够带来赢利和保证回报,所以私募在某些情况下更能够消除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四)有利于中国的企业改制 中国许多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的其中一个重要方式是实行职工持股或骨干层持股。这种改制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完全是将存量资产分给个人,而是通过增量募集来稀释存量资产,所以这也牵涉到私募问题。中国通常把这类情况归于走向募集,这实际上并不确切,更重要的是没有合适的定向募集法律来规范这种行为,所以很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甚至欺诈。我们应该一方面允许这种方式的改制,另一方面,将这种募集界定为私募,有利于通过法律手段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利于防止纠纷、欺诈等社会问题。 构成主体 (一)私募资金的需求者 私募市场构成在私募市场上,私募资金的需求者是各类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目前中国私募市场的资金需求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由于自身发展而产生资金需求,由于公募程序的复杂性,在可以私募的条件下,工商企业一般会选择私募融资。由于中国中小企业和部分高科技企业由于信用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原因而在公募融资上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私募市场吸引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另外部分金融企业出于资本金扩张的需要也通常选择私募融资的方式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如中国证券公司的几次增资扩股都是选择了私募的形式。 (二)私募资金的供给者 私募资金的供给者包括了个人、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多种机构,资金超过公募形式的回报是吸引这些机构和个人提供私募资金的主要原因。 (三)私募市场中介机构 私募市场相对于公募证券市场来说,没有正式的组织和具体的场所。其业务大多经过许多证券商及金融机构的合作完成。中介机构是私募市场能够正常运转的核心组织,是参与私募融资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是投资银行 在金融机构中,投资银行与资本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他们不仅承办公募证券的发行,也承办公司私募债券、私募股票的发行承销。在中国国内,私募业务过去并没有受到中国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重视。虽然券商普遍为企业做过一些私募业务,但仅仅是作为公募发行的一个配套手段。不过从2003年以来这种状况逐渐开始改变。券商的私募业务规模明显增加,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将私募作为一项独立业务加以开拓。例如,最近华夏证券、东北证券在北京成立了创新业务部,天同证券也成立了金融创新部。目前中国部分券商的私募业务已经做到了能与公募相提并论的程度,例如中金公司等。 2)是信托公司和各类金融公司 信托和各类金融公司由于较高的信用度,在私募资本市场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大多参与证券金融活动,并与特定产业有着特殊关系。与证券公司一样,私募业务原来并不是信托和各类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但是随着信托业的重新定位和中国私募市场规模的增大,许多信托公司和金融公司出于和证券公司一样的考虑开始纷纷将重视私募业务。 运作工具 私募市场上的市场工具主要分为私募股票、私募债券和私募贷款三种。 (一)私募股票 私募股票是指企业通过私募形式发行的股票。与公募股票相同,私募股票也包括了普通股、优先股两种形式。私募普通股是指企业通过私募方式发行的不对股东加以限制,享有平等权利,并随着公司经营业绩优劣而取得相应受益的股票。私募普通股是企业私募发行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种类。私募优先股是指企业通过私募发行的在盈余分配上或财产分配上的权利优先于普通股,但表决权受到限制的股份。根据优惠的条件不同,优先股还可以分为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 (二)私募债券 私募债券是指企业通过私募形式发行的企业作为借款人实行其职能直接向债券投资人融资而发行的一种负债凭证,即企业作为借款人以私募形式向其债权人一定利息承诺而进行的融资。按照时间的长短,私募债券可以分为一年以内的短期债券和一年以外的长期债券,根据利率的浮动与否,私募债券可以分为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 (三)私募贷款 私募贷款是企业通过私募形式直接作为借款人直接向贷款人融资的一种贷款形式,与私募债券不同的是负债凭证的不同。私募债券是债券形式的负债凭证,而私募贷款是贷款合同形式的负债凭证。按照时间的长短,私募融资可以分为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和一年以外的长期贷款,根据贷款的抵押与否,可以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等等。 中国发展状况 私募市场漫画中国私募市场起步于80年代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80年代苏南乡镇企业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明显有私募痕迹的资本动员方式的成功。浙江温州一带经济的迅速发展也要归功于资本动员方式的灵活性,市场化的民间借贷和私募使得温州民营经济能够快速地发展壮大。 90年代中期以来,私募在中国进入新的高速发展阶段。三方面的动力进一步推动了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长期形成的民间资金拆借市场随着藏富于民的现象愈发明显而规模越来越大;海外风险投资理念的引入,大量海外投资公司的进入和本土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很多大型企业集团也纷纷介入到风险投资领域,它们的经验对众多中小企业的成长帮助更大;中国国内股票市场的发展也使金融意识深入人心,客观上促进了私募融资的发展。 (一)私募市场规模显现 据统计,截至11月份,中国国内证券市场发行A股筹资640.26亿元币,A股配股筹资额49.33亿元,而去年这两项相加接近960亿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私募融资却有了长足进展。有数据表明,私募融资正在成为企业融资的新渠道,随着市场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扩大,甚至大大超过公募融资。2002年仅向海外投资者私募的金额就高达几十亿美元。中国国内投资者也大幅增加了通过私募渠道进行的投资。对于那些业务成长较快,急需资金发展的开发商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融资渠道。 (二)私募市场成为中国国内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 对于企业来说,私募具有公募所不具备的优势,比如说,不用通过层层审批,手续简单,融资效率可以大大提高,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此外,私募融资不仅仅意味着获取资金,同时,新股东的进入也意味着新合作伙伴的进入,这无论是对企业的当前还是未来,影响都是积极而深远的。另外由于中国中小企业和部分高科技企业由于信用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原因而在公募融资上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私募市场吸引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例如,2004年2月17日,全球最大B2B电子商务网站阿里巴巴在北京宣布,阿里巴巴通过私募形式再获8200万美元的巨额战略投资此次投资人包括软银(SOFTBANKCORP),富达(Fidelity)创业投资部,GraniteGlobalVentures,和TDF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另外部分金融企业出于资本金扩张的需要也通常选择私募融资的方式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如中国绝大部分的证券公司的几次增资扩股都是选择了定向私募的形式。 (三)私募市场中介机构开始深度介入 在中国,私募业务过去并没有受到券商等市场中介机构的重视。虽然券商普遍为企业做过一些私募业务,但仅仅是作为公募发行的一个配套手段。如果拟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不符合要求,券商会通过自己的渠道为其先行引入一些投资者,将股权结构调整到合乎规定的状态。只有在企业最终无法上市的情况下,该笔业务才会转化成单纯的私募融资。 不过2003以来这种状况逐渐开始改变。券商的私募业务规模明显增加,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将私募作为一项独立业务加以开拓。最近,华夏证券、东北证券在北京成立了创新业务部,天同证券也成立了金融创新部。事实上,部分券商的私募业务已经做到了能与公募相提并论的程度。例如被业内普遍认为在私募业务上做得较大的中金公司,08年初为中国某著名IT企业进行了一轮私募,募集资金高达几十亿元人民币。 券商之所以愿意开始着力拓展私募业务,其原因在于,由于目前承销商推荐企业上市实行通道制,导致一些券商投行部无法开足马力,一批前景不错但又急需融资的项目积压在手里,此时,通过私募途径融资就成为券商的另一选择。私募对券商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些暂时无法上市的项目如果不进行私募,就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随着资本市场越来越向国际化方向靠拢,中国企业对私募的接受程度也逐渐提高。 (四)私募市场发展仍有法律障碍 中国的私募资本目前仍处于地下和半地下状态。由于中国正式的法律文件中并没有私募的概念,加上监管部门对于民间金融活动的风险性和诈骗性的担忧,私募实际上是被抑制的。采取一些措施,适度发展中国的私募资本市场,可能是一条可行之道。 政府应该在法律层面上为私募搭建可持续发展的平台。要使私募成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并对其范围作出界定。应该允许以私募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很严格,如有关法律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规定了自然人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必须多于五人,而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又必须公开募集,这就加大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难度。如果私募的法律地位能够确立,承认以私募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性,这对于小型公司的创立和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这其中就要求对《公司法》、《证券法》做出相应的修改。 5000亿灰色揭秘 私募揭秘《基金黑幕》事件之后,有关基金的话题一直没有停止,开放式基金已经出现,现在许多人开始把目光投向私募基金。尤其当私募基金被写入《投资基金法》草案第五稿之后,一个2000亿-5000亿元规模的灰色市场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一再被记者追问有关私募基金的话题,《证券时报》进行了私募基金系列报道。他们关心的是,中国式的老虎基金何时能够出现,谁又能成为中国的巴菲特、索罗斯。 揭开私募基金灰色面纱 简单地说,私募基金指的是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又可以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巴菲特的柏克夏哈斯威公司、因亚洲金融危机而知名的量子基金都属于这种类型。与私募基金对应的是公募基金,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如基金开元等,都是这种类型。 由于私募基金所具有的“私下”性质,加上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一直处于“地下工作”状态。据包括王连洲在内的权威人士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已经形成至少2000亿-5000亿元的市场规模。 私募基金最简单、最原始的形式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委托。某人炒股小有心得,三姑六姨便把自己的买小菜铜钿交给他去炒股,这就是私募基金的雏形。当然,王连洲也表示,这种亲朋好友自愿集资、委托其中某人来管理的小范围私募基金,国家不该管,投资基金法也不应该涉及。 经纪人 和私募基金有某种形式类似的是“经纪人”。 例:马先生炒股9年,小有声望,现在上海某证券公司营业部有几十位股民的数千万元资金跟着他操作,是某种意义上的“经纪人”。不过,马先生和他的“客户”之间没有什么协议,客户只是根据他的建议操作,输赢都是自己的。虽然马先生称自己的客户一般可获取每年30%左右的收益,但他无法向客户收取费用,他所提供的服务只能通过营业部返佣的形式获得补偿。据了解,目前上海几乎所有的营业部均有几位较为成功的“经纪人”,根据他们“客户”交易量的大小,他们每月可从营业部获得数千乃至数万元的佣金返回。不过,营业部一般不对外承认有“经纪人”存在。 工作室 与“经纪人”不被人承认相比,有“执照”的证券咨询机构至少可以以自己的真名示人。他们公开的业务是成立“工作室”,招收会员,许多没有“执照”的咨询机构同样也或明或暗地开设“工作室”。 例:上海金汇是一家有“执照”的证券咨询机构,去年8月开始,他们设立了“哈老板工作室”,每天向会员提供操作建议,价格是每月1500元会费。据公司副总裁鞠文军介绍,“哈老板工作室”会员每月增加100-120位,每位平均资金量为70万元。鞠文军说金汇非常希望介入私募基金领域,“哈老板工作室”可以看作是他们为此所进行的准备。目前,“哈老板”向会员提供虚拟操作盘,显示操作的实际效果。5月份开始,他们将以自有资金推出50万元的实盘,以建立更加实在的信誉。因为,私募基金成功的关键是管理人要有良好的信誉。 老鼠仓 与“工作室”谨慎小心的态度不同,被外界称为“老鼠仓”的操作更大胆,其形式更接近于私募基金。注册分析师、广发证券的童志荣向记者描绘了“老鼠仓”的大致操作方式: 委托方和操作方在第三方(一般是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介入下签订协议,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出资(例:委托方出资300万元,操作方出资50万元),操作方负责操作,但没有提款的权力,以保证资金安全。 证券公司方负责监督操作,如“老鼠仓”内的资金损失超过一定比例(如15%),或者是接近操作方的出资量(例:50万),证券公司会通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和操作方协商,或是就此平仓,损失由操作方承担,或是操作方增资(例:50万),继续操作,直到协议期满。协议期一般为半年或是一年。 “老鼠仓”到期后,双方按照协议分配所得。分配方式一般有三种:纯保底、纯分成、保底分成。如采用纯保底方式,委托方的收益一般在8%-10%,其余收益为操作方所得;如采用保底分成,保底收益一般为6%-8%,超出部分二八或是三七开,操作方得大头;如采用纯分成,分成比例可以达到五五开。 按前例,总量350万元的“老鼠仓”,如收益在30%,按五五开纯分成方式,委托方、操作方的收益均为50万元左右,委托方收益率为17%,而操作方则高达100%,达到了借鸡生蛋的目标。证券公司则因为资金、交易量的增加而增加了佣金收入。 资产管理 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非常接近私募基金,与“老鼠仓”的偷偷摸摸不同,他们的业务已经获得承认。去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一些证券公司开始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国泰君安在2001年初与德国德累斯顿银行签约,筹建基金管理公司,以更好地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申银万国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开拓由来已久,直接接受政策法规认可的企事业单位客户的委托,提供自有资金理财业务,目前管理的资产已经超过10亿元。 投资公司 私募投资当私募基金公司化之后,它便可以称为投资公司。上海淮海路、复兴路口的一幢并不引人注目的小洋房内,有一家可以称为公司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上海邦联投资。 据董事长徐涵江介绍,上海邦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由金华信托、浙江商业财务公司、山西大同银星金店,上市公司中的上海强生、联通国脉、大众出租、亚通股份、巨化股份、物贸中心、特变电工、宁波海运、钱江生化共12家公司,几乎以均等的2000万元出资,筹集1.85亿元组建的公司制投资公司,由金华信托代为管理。 例:1999年初,中国开始整顿信托公司,金华信托尽管被保留下来,但投资银行业务被停止了。当时公司已谈妥的配股公司有10多家,都不得已放弃了。面对此种情况,徐涵江及金华信托大部分投行人员加盟上海邦联。 上海邦联的主体是投资部,集体对大势作判断。如果确认大势向上,则由相关人员选择股票,交公司大会讨论,一旦通过,则积极建仓。董事会要求公司的年回报率为14.4%,因为公司的回报率不应拖上市公司的后腿(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才有配股资格 。2000年,每位股东得到了每股0.25元的投资分红收益。 上海邦联现正进行增资扩股,希望股本规模扩大到5.6亿元。而且,从今年开始,公司将淡出二级市场,转入以实业为投资重点。 “私”字的第二种含义 面对庞大的私募基金灰色市场,管理层开始考虑让它们浮出水面。现在人们最关心的是谁可以名正言顺地经营私募基金,谁可以在这个有着数十甚至数百亿元的市场上抢得一席之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对此均虎视眈眈。尤其是投资咨询公司对此最为热衷,由于他们的私营性质,这又可能使私募基金的“私”字增添第二种含义。 中国的金融市场是一个高度垄断的市场,基金业也不例外。目前管理公开上市基金的管理公司只能由证券公司或者是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资产管理业务也只能由证券公司开展。民间的或者说是私有性质的力量无法涉足这一领域。 在上海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的李康指出,在加入WTO之后,外资参股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比例可达33%,3年后达到不超过49%的比例,这对中国的基金业和证券市场都将产生重大冲击。在对外开放之前,应该首先实行对内开放,让中国的市场力量迅速成长壮大,随后才有和国外资本抗衡的力量。 目前,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性强、研究力量雄厚,符合专家理财的特征,而且他们自身也亟需业务创新,他们是最有希望介入私募基金领域的市场力量。一些咨询机构也表达了这一愿望。 同时,很多地下的私募基金性质的资产管理组合已经发展成为所谓的“庄家”,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和保障而隐身地下,逃避监管,成为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因素。而一旦这些群体公开化,对于他们的监管将变得容易和可以控制,这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他们也有可能进入私募基金市场。 离私募基金还有多远 私募基金要真正浮出水面还有许多障碍,包括法律建设和制度安排。日前出台的投资基金法草案第五稿中,对私募基金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不过,有专家认为,私募基金、信托投资公司的代客理财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等等,其性质均属于信托的范畴,必须制定一部高层次的信托法,它应该是规范所有财产管理制度的基本法和母法。 在上海的一次信托业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非银司司长夏斌指出,由于中国缺乏财产管理制度的安排,造成监管方面的制度不统一,有的得不到有效监管,在社会活动中间有的财产管理活动蜕变成变相高息揽储和非法集资行为,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还扰乱了金融秩序。基于此,夏斌认为,信托投资公司的代客理财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以及私募基金等等,其业务性质均属于信托的范畴,必须制定一部高层次的、规范的、统一的、能够适用于所有财产管理活动的信托法,它应该是规范所有财产管理制度的基本法和母法。 信托法起草小组组长张肖认为,信托制度是社会主义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法》是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信托制度的基本法律,信托行为没有《信托法》作为支撑就难以保证市场运作的顺利进行,《信托法》依然有抓紧出台的必要。据了解,《信托法》今年4月份将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并有可能获得通过。 至于私募基金具体如何操作,王连洲指出,目前无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都提出要做资产管理业务,因此在这方面需要有一个全面的制度设计。 王连洲透露,新的投资基金法将考虑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进行界定,必须是有足够资金量和承担风险能力并且对所投资基金有相当了解的成熟投资者,但目前对“足够资金量”的准确数字还未确定,暂时定为100万元人民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私募基金将是富人的游戏。 此外,私募基金的管理者必须严格履行市场准入条件,包括一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管理资金能力等。投资基金法同时要求私募资金应托管给银行,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和管理人要签订合法的、透明的委托协议,定期、不间断地向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披露信息等。他建议,对私募基金,要先搞试点,然后逐步放开。 新法 新《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新《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人们对新《证券法》的理解是,对向累计低于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行为不属于公开发行,从而新《证券法》为中国的私募市场留下了发展空间。 一级资本市场包括私募股权、公募股权、私募债务和公募债权等四个子市场。在欧美等成熟资本市场体系中,除了庞大的公募市场外,还存在极为发达的私募市场。在美国,所谓私募融资是指发行证券的公司(发行人)以豁免形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证券发行申报和证券注册登记的方式,向社会投资者发行一定数量的证券,以募集一定数量资金的融资方式。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任何企业在市场上公开发行证券融资,必须在公开发售前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发行证券即构成欺诈,将被处以刑罚。然而,上述强制性登记注册的要求,存在若干例外或豁免,其中一个重要的豁免,即私募融资。与中国不同,在美国证券市场,企业通过公募上市融资(公募融资)前通常会有一个私募融资阶段。因其私募的性质,尽管针对的是社会上的投资者,但并不被视为公开发行。通过私募,发行人可募集100万-500万美元的资金,从而能迅速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为企业进行公募融资打下良好的基础。 美国的私募融资虽具有“私募”的性质,但其针对的是社会上不特定的投资者(D条例对参与私募融资的投资者的资格和数量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融资亦是通过在社会上招募完成的。同时,认股条件、投资者的权利义务等通常已经由公司预先确定,对参与私募融资的所有投资者一致适用,没有另行协商的余地。尽管私募证券的发行不需要进行证券注册登记,但是,公司必须在证券发行后向 S E C报备,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该义务在美国联邦证券立法中规定较少,主要受各州的证券交易法的制约)。由于有以上与一般的初始融资和增资扩股不同的特点,因此私募融资可以被视为一种在限定条件下的“准公开发行”。 私募融资在美国企业上市融资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私募融资中可供选择的形式包括:向投资者发行普通股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即在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后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即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为普通股的优先股),或上述形式的结合。 随着新兴市场的快速发展,欧美等国的私募基金也急剧向境外扩张。2005年上半年,以亚洲为主的新兴市场已出现15个私人股本基金,每个规模都超过了10亿美元。中国是最为看重的投向地之一。其经典的成功案例是摩根士丹利、鼎晖、英联三家境外投资机构投资蒙牛一案。这三家私募投资者向蒙牛投入约5亿元人民币,短短三年内获投资回报约26亿港币,投资收益回报率约500%。除了投入资本以外,摩根等私募投资者给蒙牛还提供了提高市场知名度、公开上市等高附加值的综合服务。 由于中国内地资本市场不发达,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困扰其发展,尤其是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严重足。同时,在正规金融体系以外,中国还存在规模庞大的地下融资活动。据最新研究成果显示,目前中国地下信贷规模已近8000亿元,地下融资规模占正规途径融资规模比重平均达到了28.07%左右。 就证券行业而言,证券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关系。目前中国内地的证券公司在上市承销和经纪、自营业务大大减少后,开始做财务顾问等高附加值的投资银行业务,并涉及私募股权投资中的直接投资或过桥融资等。投资银行将通过私募股权投资来物色好的融资项目,为企业提供上市承销、兼并收购等综合服务,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目前中国急需一个与其经济体系相匹配、支撑其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而发达的私募市场是其完整资本体系的有机组成之一。新《证券法》实施后,中国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促进中国私募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市场风雨兼程 中国私募市场中国正在失去看不见的国际竞争力,正在丧失一些潜在的发展机会。解决这一问题有很多途径,而建立健康的、和国际接轨的中国私募股本市场无疑是这些途径中比较重要和卓有成效的一个。 私募市场是因私募融资而形成的金融市场,私募融资是针对特定对象、采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规范的权益出让方式。与公开融资相对应,私募融资同为金融市场中的融资渠道,满足融资人不同的筹资需求,一般可分为股权私募、债权私募和贷款私募。鉴于其特性及所受规范,私募融资尤其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的出让人:希望更快捷简便地融资,希望以更经济、节省成本的方式融资。因此我们说,私募融资将成为中小企业,起步公司的主要融资手段。 2007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中国应该更多地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无疑为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私募基金带来一丝阳光,也为中国过剩的民间资本带来新的投资渠道。 如何实现共赢 资本市场成熟的标志就是在懂技术、会管理、能认清市场的没钱人和不懂技术、管理落后、跟风投资的有钱人之间形成共赢。 创业投资并不会永远是创业者的股东,在时机合适的时候,他们会以10-30倍的盈利率退出,寻求下一个投资目标。 创业投资可以通过上市、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转卖给行业中的战略投资者而退出,创业投资投资企业的目的只是为了赚钱。因此,创业投资能够甘于在所投企业中做小股东,不过分干涉经营,还能影响管理层共创价值,把双赢作为双方的主导思想。 目前境外的法律对创业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相当完善,而在中国,需要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主、企业主的家人成为密友,才能保证不在有所收益的时候,被企业一脚踢开。 中国对以创业投资为代表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的需求非常之大。目前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往往会引发争议,而大家往往忽略的是,要获得产业重组的主导权就需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助;企业从扩张期进入成熟期,也需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助;企业的收购兼并也需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助。大企业业务重组和产业整合,过度依赖信贷,会造成企业资金链脆弱,而寻求外资或境外融资,争议又很大。区域分割导致的体制制约,使企业重组面临巨大压力,企业并购艰难。 满足高增长企业的客户价值,需要专业化的桥梁人员,这就是私募股本的管理人员,通过他们可以克服企业和投资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高成长企业这种高风险、不定期限的融资需求得以满足,并能调和冲突,强调共同价值和利益。 同时完善的资本退出市场的建立也将能够更好地理顺私募股本投资者和创业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共赢。 为什么“肥水流了外人田” 中国目前民间存在着大量的闲置资本,然而遗憾的是,这些闲置资本一方面很难找到很好的增值路径,另一方面,中国业绩上乘的企业纷纷前往纳斯达克上市,让境外投资者赚足了优秀的中国企业的投资回报。 与之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境内融资很难。中国在高成长企业和民众之间出现了资本供需的鸿沟。民间融资的利率一般在百分之十几左右,交易成本过高,风险过大;另一方面,民众投资渠道狭窄,多数人只能把富余的金钱投资在房产项目上,造成房价上涨。而传统的私募一般强调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很多投资者,包括一些很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家投资的前提都是控股,这也是促使国内企业为了保持自主权而寻找境外创业投资资金融资的一个重要因素。 以蒙牛乳业的上市为例,蒙牛当时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国内A股上市审批时间长,如果等待A股可能就会错过中国乳业的快速发展期,因此只能选择境外上市。然而国内的民众却因此丧失了一次极好的赚钱机会,新浪、网易、百度的境外上市也是如此。 中国的高发展、高回报的境外上市企业,一方面因在种子期接受境外创业投资的资助,在IPO(首次公开发行)的时候以高市盈率让境外私募股本的投资者大赚特赚,另一方面,在IPO后又让境外的证券市场投资者们尝到了绩优股所带来的稳定、高额的股市回报。这两个环节,国内的投资者都无法参与,不能分享本国企业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中国不是没有比尔·盖茨,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短视、缺乏长期预期以及彼此缺乏诚信的融资方式让社会支付了大量的“隐性成本”。企业家由于缺乏资金的支持,很难有把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的产品的机会,同时也很少能够把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的机会,只能自生自灭。同时依赖国际投资者,也使中国的企业始终不能摆脱政府之间的政治风险以及其他国际风险。那么中国巨大的闲置资本如何支持本国企业创新? 中国正在失去看不见的国际竞争力,正在丧失一些潜在的发展机会,长此以往,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还会逐渐减弱。解决这一问题有很多途径,而建立健康的、和国际接轨的中国私募股本市场无疑是这些途径中比较重要和卓有成效的一个。 本土PE“多条腿走路” 在国外风险资本的提供者包括投资公司、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等等。以美国为例,其创业基金的来源也经历了明显的变化,在创业基金发展的早期阶段,富裕的家庭和个人是私募基金的主要来源。如,在1978年海外资本的资金构成中,年金基金大约占15%,保险公司占16%,大产业公司占10%,国外资金18%,个人和家庭占32%。而现在美国私募基金来源出现较为明显的变化,个人和家庭作为私募基金来源的重要性减小,而年金基金等等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私募基金的主要来源。年金基金占46%,保险公司9%,大公司11%,国外资金占14%,而个人和家庭则仅仅占8%。 在美国,私募基金的管理者一般抽取2.5%的管理费,一旦基金升值,其中的20%作为回报奖励基金管理者。假如基金管理者是行政官员,那他考虑风险更多的是政治风险,而不是金融风险,本土PE目前面临的正是后者的局面。 虽然,本土PE业在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持续发展了十年,但是在“只投不出”的限制下,目前很多相关公司已经没有过多的储备资金可用,他们要想募集到新的投资资金,只有走公司增资扩股的道路,但是在过往账单并不理想的状态下,如何说服投资者继续增资?作为投资的一种主流模式,创业投资基金模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其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独特的法律架构,为创业投资基金的高效运作提供了保障。但是在本土PE/VC中,资金还担负着扶持中小企业的使命,而不是单纯的追求资本价值最大化。 现在,许多实收资本金较大的本土PE/VC逐渐开展“多条腿走路”的原则:一方面充分利用自己在本地的政府资源优势(3502.844,13.13,0.38%);另一方面,加快同国外的海外资本合作,运用中外合作基金的方式,来完成新一轮的资金募集,并且可以结合中外创业投资公司的资源整合实现利益的双赢。但是这仅仅是一种合作的尝试,其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调和的矛盾,比如,在成立新公司时,双方的出资并不一致,中方是以人民币出资,外方以美元出资,由于外汇管制、公司法及国内资本市场等制度性的制约,较为规范、专业及有全球化运作经验的外资PE很难和本土PE相融合。况且一旦汇率发生变化,将会形成双方利益的损益。但是本土PE能走出这一步,对于今后进一步的改革创新发展也是一种可以借鉴的尝试。 综上所述::PE带给中国民间资本真实机会。PE希望投资民营企业,最好是那种中小型的、成长型的、很难拿到银行贷款的民营企业,然后培育它们,最终把它们带到国内或者海外的资本市场,然后功成身退并获得丰厚回报。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一方面,通过引入PE,摆脱了短期的融资困境;另一方面,经过包装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后实现上市的可持续融资模式则是一条充满诱惑的光明大道。在PE们看来,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腾飞的发动机。而作为发动机的民营企业,也需要更多的燃料来释放动力。机会就在眼前,如何把握,就要看各方的努力了。 中国:全球第二大 我国私募市场第二大目前,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在国内逐渐升温,成为近期金融领域的新热点。 如何满足中国经济发展中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如何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在“第一财经研究院成立仪式暨2007年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与PE发展论坛”上,多位专家就此发表各自精彩观点。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 产业投资基金目前是当今世界上资本市场股权融资方面仅次于IPO的一种方式。但在中国如何发展产业基金以及产业基金的发展路径、PE的存在形式等,在大家的讨论当中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曹文栋认为,在中国发展产业基金还有一个引导和“抓大放小”的概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个如何把资金和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相结合的问题。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 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推动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力量。我们认识到,要实现中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从去年以来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A股市场需要达到新供需平衡,就需要我们以各种方式增加供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未上市企业,这些企业在不同的成长阶段需要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后者在寻求投资回报的同时,通过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利于提高其所投资公司的治理和运营,这客观上有助于培育上市资源。 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景学成: 中国的PE发展要有个战略,要有一个路线图。从国家的安全角度来讲,也要有所考虑,比如,在一定的时期内做到多大的规模、多大的量?我们要有一个规划,哪怕是一个粗线条的规划也好。比如,外资进来是多少?我们自己募集多少?使用信托或者是其他的方式募集多少?投资怎么投?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情况?这些需要有提前考虑。我觉得,设计好路线图将使我们都心里有数,这样发展起来会更为积极。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 胡汝银个人认为,应该鼓励更多的民间机构去发展PE的形式。至于产业投资基金与PE是否会给A股二级市场定价造成影响,胡汝银认为,A股二级市场的定价是依赖其本身的规模和供求关系。如果有影响,那应该是A股二级市场本身的问题,而不是其他的问题。目前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场总流通市值是5万亿元,居民存款超过了16万亿元左右,整个银行的储蓄存款是40万亿元左右。从这个角度上说,产业投资基金与PE对A股市场的影响并不大。 复旦大学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史正富: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以超越常规的速度发展,也许不到10年的时间,中国就会成为全球最大的私募市场之一,很可能仅次于美国,从而成为全球第二大私募市场。同时,私募股权资本在中国的发展将改变和影响中国人几千年来形成的合作关系。中国是否可以成为持续的世界经济强国而不简单地是一个大国,最后的一仗是在金融体系。而没有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不可能有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美国弗劳尔斯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原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宣昌能: PE之所以在全球可以成功,很重要的是他们“用手投票”而不是“用脚投票”。PE可以通过股权交易,通过改造董事会、改造管理层,在战略定位上重新定位,从公司成本控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以及新的业务方向的发展,可以起到非常强力的推动作用。现在很多上市公司最后变成“绅士俱乐部”,出现了“你好我好”的局面。但是PE进来之后是“用手投票”,激励机制使得这类投资者非常关注企业的生死、成长,创造价值,所以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真正可以起到完善作用。同时,PE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能提供很好的帮助和服务,对降低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起到很好的帮助。 中国市场滞后阶段 在监管层对外资私募股权基金所投资企业跨境换股和上市审批日趋严格的同时,融资领域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得国内私募股权投资的环境大为改观,发展根植于本土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开始热议。在厦门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投洽会上,众多业内人士与专家认为,当前中国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但相关法规制度仍待进一步完善并亟须加强监管。 本土私募股权基金不足5% 有数字显示,2005年全球私募股权基金共募集金额1730亿美元,2006年达到2150亿美元。目前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总额是7380亿美元,资金主要来源于机构投资者,并且日益多元化,特别是一些养老金、捐赠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0%。2006年全球的并购交易总额是3.79万亿美元,比上年增加了38%,其中全球并购交易中的20%,美国并购交易中的27%都是由私募股权基金来完成的。从每年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额占GDP的比例来看,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占全年GDP的比例是0.6%,欧洲为0.35%,亚洲为0.2%,而目前在中国该比例还不到0.1%。 第一财经研究院近日发布的名为《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市场发展新格局》的报告指出,外资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的步伐在2005年后明显加快。2006年外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机构在中国内地共投资129个案例,参与投资的机构数量达77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29.73亿美元,其中尚不包括总额达17.78亿美元的创业投资。今年一季度共有17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完成募集,募集资金76亿美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三倍,比上年第四季度增长71.2%。 与公募市场的发展相比,中国的私募市场发展相当滞后。有数据显示,2006年只有6只由中国本土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募集金额达到15.17亿美元,平均每只本土基金的募资额为2.53亿美元。由于基础薄弱,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速度仍跟不上日益增大的融资需求。统计显示,2006年中国市场投放的创业投资总额中,本土机构的比例仅为18.4%。目前活跃于中国资本市场上的私募股权基金95%以上是外资背景,真正本土私募股权基金不足5%,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有巨大的发展前景。 所谓“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是指通过募集人民币资金而发起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与目前“境外外币融资”的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相区别。 试点管理办法正在讨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认为,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已初步具备条件:一是2006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证券法》、《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为股权基金及有限合伙制股权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资本市场股权分置问题的基本解决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加快,为股权基金的投资和退出提供了更多机会。三是国内资金充裕和中国政府强调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取向,以及个人与社会财富得到迅速积累,也为人民币股权基金创造了发展时机和基础条件。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北京大学金融系主任何小锋透露,由他主持起草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管理办法》)已经上交发展改革委,正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讨论。这也预示着长期以来私募股权基金“身份不明”的尴尬境地有望结束。 据悉,《试点管理办法》草案将产业投资基金定义为,在境内以产业投资基金名义,通过私募形式主要向特定机构投资者筹集资金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境内主要从事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活动。办法认定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包括国有企业、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机构投资者。 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政府的支持、法律障碍的清除预示着未来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将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期,但现阶段仍有几大瓶颈有待解决。与会专家认为,目前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难题: 一、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 为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必须严格界定对人民币股权基金的监管边界,即只对其投资人数量、资格和销售方式进行限制。人民币股权基金应在强调自律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对投资人数量和投资人资格的控制。 二、以审慎原则界定合格的投资人。 吴晓灵认为,对于自然人,应以其净资产或年收入进行限制则更为合理;对于机构投资人,应以资格认定和行为规范为监管重点;应该借鉴欧美等经验,允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及投资机构作为合格的机构投资人;放松金融机构投资范围的限制,但应设定关键性控制线;更好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三、《合伙企业法》相关配套政策尚需明确。 首先,《合伙企业法》在具体落实中,缺乏相应的有关有限合伙企业个人纳税申报等具体操作流程的指导和规定,应进一步明确税收政策和操作方法。 其次,部分地方工商局对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条件上还存在地方特色的规定,亟待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如颁发营业执照的版本、新系统数据录入、添加合伙人等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四、培育基金管理团队。 一是相对于国外的股权基金管理人,本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还是太少,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二是通过合资的方式,引进境外股权基金的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是培育本土管理人才的一条有效途径。三是用行业自律的形式,逐步形成职业基金管理人市场,是在中国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途径。 迎接正规军 私募市场正规军2008年1月28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里,自然人明确可以成为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继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之后,券商也有望正式介入一对一的民间资金理财市场,私募市场将逐渐迎来正规军的大量加盟。 所谓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客户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资产可以是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这种理财模式本质上与目前民间流行的接收帐号、投资管理的私募活动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2007年末,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试点工作即将正式展开,从而拉开了基金介入私募业务的序幕。在业务类型上,试点阶段先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5000万以上“一对一”的单一客户理财业务。尽管有关规定并没有把自然人排除在外,但业内普遍认为,由于5000万的门槛相对较高,这一私募业务的目标客户应主要以公司法人为主。 而根据此次券商资管业务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的最低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该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本公司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一些券商资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在此前内部征询意见的一份初稿里,最低标准被定为800万元,本次正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对最低标准作出明确界定,但从业内的反馈来看,未来最低标准应该不会高于800万元,甚至可能大大低于这一标准。 “个人定向理财业务的需求很强,很多自然人客户都向我们征询过相关内容,但由于相关法规没有明确,所以我们公司一直没有开展这项业务”,沪上一家创新券商的资管部负责人称。他表示,随着未来规定的明确,券商除了已有的机构定向理财业务之外,有望在个人大户私募业务方面迎来大发展。而有关专家指出,与目前流行的民间私募理财行为相比,券商和基金作为正规军,在风险控制、投研实力和管理水平上无疑有着较大的优势。 相关文献 1.尚福林:《深刻认识中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特征》 2.吴晓求刘纪鹏:《4000点估值合理要坚守》 3.周炜:《解读私募欧洲共同市场权基金》 4.刘鹤扬,盛立军,潘蒂:《私募融资230问(中小企业融资操作全程指导)》 5. 中信出版社 (2007-05出版) :《上市公司私募融资》[1]
作用 信贷市场的主要功能是调剂暂时性或长期的资金余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另外信贷市场也是中央银行进行信贷总量宏观调控,贯彻货币政策意图的主要场所。 信贷市场 (一)信贷市场的基础功能是调剂暂时性或长期的资金余缺 在经济生活中,资金盈余单位有多余的资金,而它们又并不想在当前作进一步的开支;而赤字单位想作更多的开支,但又缺少资金,计划不能实现。信贷活动的实质就是储蓄资金从盈余单位向赤字单位有偿的转移。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体系的介入形成了信贷市场机制,极大地推动了这个转移过程,对经济体系的顺利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二)信贷市场的发展推动了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信贷市场促进了资本的再分配和利润的平均化。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靠的是各部门的协调发展,而这主要是通过资本自发转移来实现的。资本总是从利润低的行业向利润高的行业流动,以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然而资本并不能够完全自由流动的,信贷市场的出现使这些限制不复存在,从而使得一国国民经济能够较为迅速的发展。 (三)信贷市场也是中央银行进行信贷总量宏观调控,贯彻货币政策意图的主要场所 中央银行对货币和信用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货币政策是收缩或放松两个方向调整信贷市场上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和货币乘数来影响货币信贷的总量。另一类是用各种方式干预信贷市场的资金配置,从而引起货币信贷结构变化。这两大类政策都主要发生于信贷市场,离不开信贷市场的支持。 构成主体 信贷市场信贷市场上的市场主体可以划分为信贷资金的供给者和信贷资金的需求者两大类,信贷市场的主要功能就是在上述双方间融通资金。 (一)信贷资金的供给者 1、商业银行 信贷资金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主要是商业银行,资金融通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最主要业务。商业银行是信贷市场上最活跃的成分,所占的交易量最大,采用的信贷工具最多,对资金供求与利率的波动影响也最大。在中国信贷市场上,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这个市场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不过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表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在中国农村信贷市场上,农村信用社是最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2、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以外的城市信用社、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也是信贷市场的重要资金供给者。在混业经营的金融市场上,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积极的在信贷市场上拓展信贷业务,实现业务和收入的多元化。在中国分业经营的格局下,非银行金融机构还不能直接进入信贷市场,但是也存在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渠道间接进入信贷市场的情况。 3、企业 企业由于销售收入的集中性会形成企业资金的暂时闲置,它们通过与合适的贷款对象以私下约定的的形式向信贷市场注入资金。在中国私募融资市场上,具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在解决中小企业非主流渠道融资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信贷资金的需求者 信贷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主要是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 1、企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经常出现临时行和季节性的资金需求,同时企业由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经常产生各种长期的资金需求,于是就在信贷市场上通过借款的形式来筹集所需的资金。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信贷市场是它们融资的最主要渠道,但是广大中小企业在这个市场上的融资难度还比较大。 信贷市场2、个人 个人由于大额消费和不动产投资也经常产生短期和长期的信贷需求,他们也经常到信贷市场中通过借款的形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中国信贷市场上个人业务最主要的一块是住房信贷业务,随着中国国民收入的提高,汽车信贷和信用卡信贷业务也正快速的发展起来。 3、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一样,各类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也经常会产生短期和长期的融资需求,例如中国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一度曾经是信贷市场的重要资金需求者。 (三)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 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也是信贷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通常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信贷市场上通过准备金率、贴现率、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控信贷市场的规模与结构。中国的信贷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 2、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部门作为保证金融机构合规运作业务的主管机构,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着监控,防范化解金融业务风险。中国信贷市场上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挥着金融监管职能。 主要工具 信贷市场贷款是信贷市场上的最主要的市场工具,贷款业务至今为止也是商业银行最为重要的资产业务,贷款的利息收入通常要占到商业银行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根据不同的标准,贷款可以分为不同种类。 (一)按贷款抵押与否分类 按照贷款抵押与否,可以划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二)按照贷款的定价分类 按照贷款的定价,可以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三)按照贷款对象 按照贷款对象,可以分为工商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同业贷款等。 (四)按贷款金额分类 根据贷款量金额,贷款可以分为批发贷款、零售贷款和其他贷款。批发贷款由工商业贷款、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一部分不动产贷款。农业生产用途贷款。 1、批发贷款 批发贷款可以是抵押贷款或无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可以是短期、中期和长期。其中,工商也贷款比其他批发贷款种类变化较多。工商业贷款包括季节性的短期库存商品贷款,对机器、建造物的基本建设部分的长期贷款等。工商业贷款是批发贷款业务的主要部分。 2、零售贷款 零售贷款包括个人贷款以及某些种类的不动产贷款。个人贷款的使用包括购买汽车,信用卡,循环周转限额贷款,购买住房的分期付款,以及其他零售消费商品。消费者不动产贷款主要用于占有不动产及其追加设施等。 3、其他贷款 其他贷款是指在实现之前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外项目。包括贷款承诺、信贷限额、备用信用证、商业信用证等。 发展原因 有学者分析,认为以下原因造成了中国信贷市场由“惜贷”向扩张的格局突变。 (一)汽车、房地产等高增长行业了扩大有效贷款需求 房地产行业了扩大有效贷款需求 2002年以来,中国出现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经济自主性增长因素不断增强的良好势头,与近年来采取的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有关。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实行了扩大内需的方针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经过数年努力,扩大内需的方针、政策对国内需求的引导、培育逐步见效,累积政策效应在2002年开始明显释放。此外,经过几年的累积发展,特别是扩大内需、启动消费的努力,房地产业与汽车这两个针对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高增长行业发展迅猛,显现出巨大活力。宏观经济向好及新的高增长行业的出现彻底扭转了经济无热点、贷款无投向的问题。一方面,经济升温使得企业贷款需求更加旺盛,另一方面,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好转,高增长行业的出现也促使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二)融资结构过于单一,经济增长过度依赖银行信贷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直接融资比例偏小,经济发展过多地依赖于银行融资。2002年以来,与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相反,股市基本上萎靡不振,资本市场筹资力度下降。2003年前6个月,贷款在企业融资格局中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72.8%大幅攀升到97.8%,而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由于受股市低迷的拖累呈下降态势。 (三)金融体系流动性偏松 2002年上半年,由于经济增长形势还不明朗,在外汇占款大量增加导致基础货币投放较多的情况下,央行为支持经济增长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货币回笼,从而造成商业银行流动性偏松。这为2002年下半年贷款局势的突变创造了条件。2003年以来,外汇储备规模迅速扩张,使得外汇占款增长大幅加快。此时,尽管央行尽力采取了“对冲”措施,但由于疲于应付,通过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仍在增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仍相当充裕。 (四)地方政府扩张欲望强烈,从外部推动贷款扩张 (五)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出现变化 商业银行变为积极放贷,除了由于放贷的外部经济环境有所改善外,还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机制出现的一些新变化有关。 首先,银行业内的生存竞争加剧,各银行对市场份额展开激烈的争夺。股份制银行日渐壮大,在国内存贷款市场所占份额不断上升。四大国有银行无疑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国有商业银行在2002年下半年开始奋起直追,积极发放贷款。2002年下半年新增贷款的格局发生逆转,国有商业银行一举占到贷款增量总额的55%。2002年下半年新增贷款占全年的79%,远高于上半年。2003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占比持续上升,直到7月份央行进行多次“窗口指导”,提示贷款风险后,国有商业银行才对贷款偏快的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控,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占比才略有下降。 其次,商业银行内部考核标准的变化,导致商业银行经营策略与以前相比大为不同。银行的内部激励机制一直是影响银行信贷的最重要的因素。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大为加强,在内部考核上要求严格控制信贷资产的质量,强调信贷员的责任制,从而导致银行放贷面临很强的风险约束,出现相当长时期的“惜贷”局面。 2003年以来,基础建设贷款和票据融资成为商业银行新的贷款增长源。这两项业务均有利于商业银行扩大贷款额,压缩不良贷款率,同时完成收息指标,成为利润增长源。基建贷款由于期限长,且主要面对有政府背景或担保的基础设施投资,收益较为稳定,而且短期内不会出现不良资产。而对票据融资而言,在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中,票据贴现业务被视为信贷业务,并占用信贷规模,但却不会出现逾期现象,传统意义上该类信贷业务的不良资产几乎为零。因此,各家银行把发展票据贴现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手段。[1]
特点 亚洲货币市场1、交易额的90%以上是美元。存款净额仅为整个欧洲市场的9%。 2、以短期借贷为主的市场。(它实际上是银行同业间市场。) 3、它在时差上填补欧洲和美洲。(形成全球24小时运转的金融服务网。) 4、它是政府诱导而形成。(以新加坡政府为代表) 5、东京已发展成为仅次于伦敦和纽约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世界离岸金融市场三足鼎立。 形成和发展 亚洲货币市场亚洲货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68—1970年为亚洲货币市场的形成阶段。 亚洲境内早已存在可自由兑换的美国境外美元,但作为境外借贷交易对象的美元资产,只是在60年代未才出现的。60年代初,美元过剩危机过后,美国加强了对国内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管理,致使境外美元的存贷成本相对优惠。获得独立不久的新加坡政府为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需要,为金融形势的发展制定了把新加坡发展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到1970年,新加坡共批准16家国际大银行在该国设立分支机构,这些机构设立的“亚洲货币帐户”与非居民外币存款和放款业务,就是亚洲美元市场的开端。 第二阶段,1971—1975年为亚洲货币市场的巩固阶段。 1973年新加坡政府颁布《所得税修正法》,把外币经营所得税率从原来的40%降为10%,鼓励外国银行到新加坡设立分支机构。新加坡金融管理当局还放宽了对外国金融机构亚洲美元业务的管制,规定对亚洲美元存款免缴存款准备金,并允许本地公司和居民在亚洲货币帐户上开立外币帐户,扩大了亚洲美元市场的经济基础。 亚洲货币市场第三阶段,1976年以后为亚洲美元市场的稳步发展阶段。 亚洲货币市场的发展大大扩展了新加坡、香港等地的国际金融业务。1975年在香港持有执照的境外银行为49家,由于香港当局宣布不再颁发新的银行执照,希望进入香港美元市场的外国银行只能通过购买股权和直接投资控制现有银行来达到目的。外国银行也通过开设银行代表处来扩大业务联系。1976年香港已有80多家外国银行代表处。新加坡市场的美元资产由1968年的3000万美元增加到1987年底的2174亿美元,美元资产的年增长率达到90%。经营亚洲美元的外国银行有121家、外国证券公司54家。世界最大的50家银行中,有40家在新加坡设有分行或子公司。 经营范围 亚洲货币市场亚洲货币市场的经营范围较广,业务种类也增加较快,交易中90%的业务是以美元进行的,联邦德国马克、瑞士法郎、日元、英镑等十几种货币仅占很小的比重。亚洲货币市场是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基础上进行经营的: 1、一方面它接受自由兑换货币的活期和定期存款; 2、另一方面它又把这些货币资金贷出去,以供亚大地区以及国际性的企业和公司在贸易与投资方面运用。 亚洲货币市场的同业拆借是这一市场的最大组成部分。在1980年的存款总额中,银行同业存款为408。8亿美元,占总额的75%;在贷款总额中,银行同业拆借为395。5亿美元,占贷款总额的73%。 资金来源 亚洲货币市场亚洲货币市场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以下方面:各国中央银行和政府机构的存款,跨国公司调拨资金和闲置资金,各国进出口商、外国侨民的存款及银行同业存款。 亚洲货币市场基本上是一个短期资金市场。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工具创新和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发展,亚洲美元市场出现了很多筹资方式,其中美元存单是发行得最多的一种筹集中、短期资金的工具。美元存单不记名,随时可在市场上转让,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在新加坡等市场上享受免税优惠。美元存单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分,但大多是浮动利率,利率通常比新加坡同业6个月期拆放利率高0。125%到0。1875%,期限为1—5年。 发展中国家在亚洲货币市场上筹集的数额日益增多。亚洲美元市场上贷款的申请手续简便,贷款费用比较低。贷款机构还可以根据借款的需要提供不同的还款期限、还款计划表、还款优待、取消贷款及抵押条件等各种便利。亚洲美元市场上筹措长期信贷的主要形式是亚洲美元债券的发行。亚洲美元债券是一种由一个联合银团包销的国际性债券。债券必须在新加坡证券市场上挂牌,包销团中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在新加坡注册,债券的支付代理人必须有新加坡的金融机构,债券一般主要在亚大地区销售。 亚洲债券 亚洲货币市场亚洲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亚太地区的银行、企业和各国政府。70年代以来,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也进入这一市场筹措资金。亚洲债券的购买者主要是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投资公司、年金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 1971年亚洲美元债券创设之初,发行者多采用固定利率。80年代以来,由于通货膨胀率和利率波动引起的风险难以确定,浮动利率为越来越多的筹集者和投资者所接受。到1987年,亚洲债券市场共计发行了171笔美元债券,筹资总额达92。99亿美元。[1]
银行长期信贷市场 正文 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长期贷款的资金交易。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之一。 长期贷款主要由商业银行、长期信用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其资金来源于储户和投保人的长期存款、保险金以及短期存款中的一部分,有的金融机构还有一些特定的资金来源。需求者主要是工商企业、政府部门和国际金融机构等。长期贷款的特点是期限较长(1年以上,甚至高达20年),利率较高,风险也较大。 长期贷款的主要用途是形成实物资本。在不同国家,实物资本形成的途径是不一样的。有些国家金融市场十分发达,企业资本的形成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在金融市场上实现,如美国、英国等。而有些国家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或由于其他历史的原因,企业资本的形成主要依靠银行的长期贷款,如日本、德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等,在这些国家,银行长期信贷市场的地位就十分重要。 银行长期信贷也是国际信贷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有项目贷款、出口贷款以及自由外汇贷款。贷款方式有双边贷款或多边贷款。双边贷款是一家银行单独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特点是灵活方便,成本较低,便于加强同借款人的联系;多边贷款是由几家或十几家银行共同参加的向一个公司或一个国家或某些大型工程项目发放的贷款,特点是可以增加银行资金供给能力,并减少单个银行的风险。国际间长期贷款的利率一般采用浮动利率。 长期贷款一般采用抵押放款的形式,抵押品主要是一些长期不动产(如土地、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抵押的目的在于减少银行在发放长期贷款时所面临的风险。 中国从1979年银行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开始,陆续办理长期贷款业务,主要集中于基本建设贷款、设备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及开发性农业贷款等。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银行吸收的长期资金(如定期存款、专项基金等)。中国长期贷款的总量受到严格的计划管理,贷款发放必须经过必要的评估和论证;贷款利率由中央银行统一制定;贷款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的大型贷款项目须经国家计委统一平衡、审定、批准。 中国长期贷款大多采用信用放款形式,即在对借款单位经营状况和技术、资金情况的调查基础上,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并签订贷款合同书,以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按期归还贷款。中国的抵押贷款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将自己生产经营的在产品、产成品、在途商品等作为抵押物品向银行取得贷款,银行对其作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管理,一般不属于长期贷款。 配图 相关连接
基本特征 1.转让与受让的标的物是信用债权。销货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出商品和提供劳务后向购买方索取的应收帐款,是建立在对购买方的商业信誉的基础上的,从本质上说,应收帐款是一种信用债权。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将其转让出去,实际上是转让信用债权。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 2.转让方、受让方与债务方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将应收帐款转让出去后,即失去该应收帐款的所有权,转让的实质是卖。受让方付出一定价格后,接受了应收帐款的索债权,也承担了无法收回应收帐款的风险,这一点与应收票据贴现不同。债务方欠债的多少,并不因债权人的变更而改变,只要有偿还能力,债务方必须如期归还。由此,三方形成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3.转让价格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且通常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才有可能到市场上转让,其间含有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转让价格必须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否则无人受让。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之间的差额多大,依据转让方与若干个受让方之间的供求关系、风险大小、资金松紧情况,通过市场竞价决定。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帐面值之差,是受让方的劳务收入和风险收入; 4.转让应收帐款的最终承受者,可能是债务人,也可能是受让方。应收帐款转让后,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已经丧失,债务方可能在受让方的催款和某些经济措施下,按原帐面值还款或分次还款,也可能确实无偿债能力,永远无法还款。因而,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转让结果,可能是受让方如数收回帐款,取得转让收益,也可能是受让方损失受让应收帐款的价款,成为坏帐损失的承担者; 5.应收帐款转让可以是多次的。即可以将受让的应收帐款在市场上再转让,不限定转让次数; 6.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可以有固定地点,也可以没有固定地点。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政府指定的地方,采用公开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交易。非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通过协议方式,将应收帐款所有权转让出去,并不在特定地点进行转让交易,这种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在民间早已存在。 基本条件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国家银行对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实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并对债务方付款进行监督,在托收承付到期日,若购货方不提供拒付理由书,银行从购货方帐号上将帐款划转到销货方帐号上。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国家银行根据企业托收帐款中的销货成本额为其提供短期贷款,这保证了企业资本流通的顺畅。可以说,原体制下不存在形成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基本条件。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相关财务书籍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使中国结算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各种适应市场经济的结算方式普遍采用,为经济交往提供了方便。但是,由于出现债务方支付能力、银行无能力强迫企业如期支付等问题,原来长期实行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不得不暂停使用,后来,虽重新恢复使用这一结算方式,但银行监督企业付款已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购货方是否有能力和及时足额承付货款,销货方是否能足额按期收回货款,全由购销双方自行负责,各商业银行基本不将企业应收帐款作为提供短期贷款的依据。一些单位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为了应付日常开支需要,多头开户,有意拖欠债务,人为加大商业信用支付难度。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已使商界和政府普遍感到头痛,尽管政府全力解决这一问题,但仍难于根治,且日渐沉淀成疾。 从理论和实际的角度看,中国已存在形成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现实基础: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单个资本流通和总资本流通具有一般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流通的基本特征,W’-G’的跳跃同样关系到企业生存问题,解决企业应收帐款回收问题仍是企业经营的关键;2.债务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存在,并日益向刚性发展,一家企业不能及时支付,会引起一连串的支付不能实现;3.资本市场在中国初步形成,但并不发达,票据贴现市场基本上未发挥应有作用,企业利用现有资财融资,只限于用固定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的范围;4.企业之间拖欠债务已成顽症,故意偷逃债务渐成时尚;5.应收帐款不能及时转化成现金,大大缩小了社会资本流通的规模,也给社会扩大再生产制造了障碍。 基本框架 1.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参与者。卖方主要是国内企业,买方主要是商业银行、资产经营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企业,中介方主要是公证机构、资产评估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者是各地政府。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 2.各参与者的职责。企业作为转让方,在按转让价收回帐款后,让出应收帐款所有权,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应收帐款索取凭证给买方。买方的职权是利用合法渠道,向债务方收回应收帐款,其责任是按买价将款项付给债券转让方。中介方的职权是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其责任是根据“公正公平”的原则,向买方提供或公布债务方应公开的信息资料,并承担由于失察、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引起买方经济损失而连带的赔偿责任。组织者的职权是组织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正常运转,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应收帐款转让与履约信息,监督债务方在财务情况好转时如期承付,其责任是保证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秩序正常,转让各方遵纪守法,违规违法者必受制裁。 3.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运作程序。其日常工作由组织者负责,主要是承接应收帐款转让方的委托,向外发布转让信息,中介组织对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相对固定的媒体对外披露,供购买方参与决策。购买方亦可自己进行市场咨询、或委托其他中介机构调查,落实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市场竞价转让。竞价购买行为一经确认,购买方应及时支付买价和相关中介费用,组织者办理有关转让手续。此后,受让方按规定向债务方追索应收帐款。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固定时间开市,事前预先交纳押金,区域范围内竞价拍卖,落槌认定买主,不许反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监管机制。主要由行政监管机构、经济监管机构、执法监管机构、舆论监管机构和买卖方监管组织组成。其中,行政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运行过程中公务员有无越权行使职权,以权谋私行为。经济监管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中的参与者有无谎报应收帐款或对债权债务方资产评估不实的虚假行为。 执法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应收帐款购买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追债,监督债务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推迟还债,或在条件许可时如期还债。舆论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中的参与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对武力追债、恶意拖欠、赖债等行为进行舆论谴责,从道义上规范参与者的行为。买卖方监管组织一般由双方协议组成,系临时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向有关部门申诉,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市场作用 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是社会资本流通顺畅与否的重要环节。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在单个企业资本的循环公式中,G-W―P―W’-G’是一个不可断裂的过程,应收帐款回收位于W’-G’这一最敏感、最关键的跳跃阶段,这一跳跃如不能顺利实现,即G’不能顺利回归企业,将迫使企业再生产萎缩乃至停止。单个企业的资本循环受阻,有可能引起一连串的企业资本循环不畅,最终影响社会总资本的循环和周转。在社会总资本流通公式中,G-W与W’-G’的转化过程是若干个购进企业与若干个销售企业的买卖过程,其中的相当部分采用赊购赊销方式进行。这一过程不仅与购销企业相连,而且与社会生产各部门密切相关,其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社会总资本流通量的大小、速度的快慢。尽力保证这一过程顺利进行,可以采用很多方式,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加快社会资本流通的一种有效形式,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并加快应收帐款回归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客观基础。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比任何时候都发达,赊购赊销已成为商品交易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结算现象。如何将应收帐款及时回收,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应收帐款未收回之前、企业急需资金之际,用转让应收帐款的方式融资就成为一种有效的选择。一些企业为了防止应收帐款到期不能回收,存在提前转让应收帐款、回避回收帐款风险的意愿。与多个供销单位有“连环套”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亦愿意采用转让应收帐款方式互抵债务。对债务方资信比较了解的一些经济组织,愿意受让应收帐款债权,取得盈利。应收帐款转让市场适应这些需要萌芽、生长和壮大,弥补了资本市场的不足,促进了信用关系的发展,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现实基础。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已是常见的经济现象,具有一定的交易规模,其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可以为借鉴。 主要意义 在中国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对于形成并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 1.帮助债权企业融通资金,加速资本周转。通过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债权方可将其逾期不能回收的应收帐款、或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将未到期的应收帐款转让出去,收回部分帐款,从而加快资本周转速度。 2.有利于缓解企业之间的“三角债”矛盾。通过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在市场上通过债权转让与债务互抵,解决部分企业相互拖欠债务的问题,缓解“三角债”矛盾。 3.为债权受让方开拓了一条新的获利途径。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敢于承接应收帐款债权的经济组织,对债务方经济状况至少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或与债务方有相应的债务关系,有能力使债务方还款或抵付债务,用低于帐面值的价格受让应收帐款所有权,取得两者之间的差额,获取利润。 4.对拖欠债务、逃避债务的企业有督促的作用。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公开拍卖转让款或用债务抵充方式收回债权,会使拖欠应收帐款的债务方经济上得不到好处,这将督促债务方如实及时履行偿债义务,改变拖欠陋习。 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中国应考虑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为企业融资增加一条新渠道。 建立这一市场应遵守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政府宏观控制原则。即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设立、地点选择、交易范围、相关政策法规,由政府控制,高级管理职员由政府委派; 二是统一管理原则。即政府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交易时间、操作过程和信息披露方式等统一管理,不允许其他非政府机构插手市场管理,以保证管理权限集中; 三是公开操作原则。即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对应收帐款的转让方式、运作程序、竞价地点和时间、承接应收帐款的抵押、转让手续费的支付、帐款的回收等,预先公布,置于买卖双方监督之下,防止不规范的暗箱操作; 四是法制原则。即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整个运行过程实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不允许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和政府官员出现违法行为,一旦有违法活动,必依法查处。 发展途径 1.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一种风险转让市场,在实际运作中时刻可能发生风险损失,难免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即承接债权方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并且不排除原债权人将死帐推向转让市场的可能性。因此,参与各方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对此要有正确态度,不要动摇建立该市场的信心。 2.建立健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要涉及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问题,只有从法律法规上规范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其正常运行。至少应建立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商业信用管理条例、应收帐款转让操作管理办法、企业债权资产抵押拍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准入规定和行为禁止规定,债务企业赖债的惩治办法和新闻曝光制度等。 3.严格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日常管理。重点是防止欺诈行为发生,尽可能减少欺诈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对市场上转让的应收帐款,市场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债权企业的相关合同和会计凭证,并要债务方出示资信证明、书面承认债务。应收帐款转让时,严格采用公开、公平竞争竞价方式,市场转让的帐款实行公证制度,转让手续费定额收取等。 4.把好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人员素质关。对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考资格认定制度,在此基础上,实行公开招考选聘,保证人员素质。[1]
市场职能 现代租赁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融资、融物方式, 租赁市场在国内外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租赁中的出租人是指出租租赁标的物的自然人或法人,出租人要出资购买其所租赁的租赁标的物,在法律上享有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承租人是指支付租金,享有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自然人或法人。现代租赁既不像一般的银行信用那样借钱还钱,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信用,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是以分期偿还租金的方式进行的将融资与融物二者结合在一起的特殊的金融业务。 (一)租赁市场对承租人的功能 租赁市场对承租人来说不但可以节省资金投入,使资金的流动速度得到加快,而且租赁可以避免因通货膨胀而造成的损失。由于租赁合同事先签订以原有的价格来计算租金,以后年度―般按原定标准支付租金。这样,承租人可以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减少投资风险。此外租赁可以防止设备陈旧过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于在租赁业务中,设备可以到期后退还给出租人.承祖人租期结束后可以重新租用更为先进的设备,从而可以保证企业生产设备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同时由于租赁具有金融与贸易双重性质,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 (二)租赁市场对出租人的功能 租赁市场对于出租人来说,首先可以扩大设备销路,加速资金周转,其次能获得较多的收益,三是可以得到税收上加速折旧的优惠待遇。采用融资性租赁而出租的设备,一般国家均不把它作为开展租赁业务的企业的资产处理,可以在本国获得免税的优赢;用经营性租赁形式,出租人也可要求将租金作为折旧费和投资免税额处理。此外,还可以分期缴纳应缴税金。这可以缓解资金不足的困难。 (三)租赁市场对对设备制造企业的功能 租赁市场对对设备制造企业来说,有利于开拓产品市场,扩大商品销售。一项新的先进设备大量生产后,由于有租赁公司投资购买,能使那些需要设备而又缺乏资金的企业添置设备,使产品市场扩大,销售增加,从而使设备生产企业的商品价值尽快得以实现,加快资金周转。 (四)租赁市场对于国家的功能 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大量使用租赁方式来引进先进技术,可以弥补、缓和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加快发展国内经济。而且对于一般国家来说,租赁可以改善国际收支失衡状态。由于租赁公司兼有银行和进口公司的双重职能利用外资和引进设备可以同时进行,既可加快引进外资的速度,又便于获得优惠贷款。 市场主体 承租人、出租人与供货商是一项租赁交易中的基本当事人,三者通过买卖合同、将兼有传统租赁和金融特征在内的租赁合同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因此,租赁市场的市场主体就相应地被划分为三类。 (一)出租人 出租人是指出租租赁标的物的自然人或法人,出租人要出资购买其所租赁的租赁标的物,在法律上享有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租赁市场的出现,为社会投资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领域。在租赁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投资人不仅可以通过直接投资建立租赁公司来经营租赁业务,还可以通过投资于租赁基金、杠杆租赁等交易,只投资但不参与经营来进入租赁行业,并以此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租赁公司的资产管理功能是在上述促销功能基础之上派生出来的,但租赁公司在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时,也承担着租赁物件所有权的风险。 中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出租人主要分为两种性质,三大块。即: 内源融资之一 金融机构类的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金融机构类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改革开放以来由人民银行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曾经有16家,经过近几年的金融机构的治理整顿,截止2002年底尚存有12家。另外近100家财务公司、近百家的信托公司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截止2002年底,由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有32家。 另外还有为数众多从事经营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主要是工程机械、集装箱、信息和办公设备的出租服务。合资租赁公司中的外方投资者中,有近 70%是日本的银行、商社和租赁公司。90年代中期以后,欧美的跨国公司开始介入中国合资租赁业。IBM、HP、西门子、CIT等。中方股东一般为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国有外贸公司。80年代中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资和机电公司也开始积极探索设备流通中的融资租赁业务,各类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江南北。但由于当时对融资租赁业务功能作用认识的局限性,融资租赁业务被界定为金融业务,对内资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行政许可立法至今尚未制定,非金融机构的内资租赁公司的发展一直受到抑制。 (二)承租人 承租人是指支付租金,享有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融物的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是租赁交易的基本功能。但租赁对承租人的优势还不仅如此。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当租期短于租赁设备法定耐用年限时,承租人可以按租期作为租入设备的折旧年限。对于盈利企业, 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以使其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从而使租赁融资成为一种具有节税功能的融资方式。对承租人而言,通过出售回租方式,将其流动性较差的物化资产转变为流动性最强的现金资产。承租人可运用这些现金资产进行还债、再投资、资产重组或增加流动资金等多方面的用途。 (三)供货商 供货商是指租赁市场上生产或出售租赁对象地厂商或个人。租赁对于供货商来说发挥这重要的促销功能。租赁对设备制造企业来说,有利于开拓产品市场,扩大商品销售。一项新的先进设备大量生产后,由于有租赁公司投资购买,能使那些需要设备而又缺乏资金的企业添置设备,使产品市场扩大,销售增加,从而使设备生产企业的商品价值尽快得以实现,加快资金周转。 主要工具 按照租赁业务性质地不同,租赁可以主要分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和联合租赁。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事实上,出租人除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及其相应的处置权外,将关于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收益权,及其与该设备有关的维护、保养、培训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都转给了承租人。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 因交易方式的不同,融资租赁可分为直接融资租赁(通常简称“融资租赁”)、转租式融资租赁和回租式融资租赁三种。转租式融资租赁(简称“转租赁”)是融资租赁交易的另一种方式,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回租式融资租赁(又称“售后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也是融资租赁的一种交易方式。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二)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服务性租赁,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这样一种租赁形式。经营租赁是一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主要特点有如下几点;一是在经营租赁中,出租人根据市场需要选购租赁标的物。二是合同期内,承租人可中止合同、退回设备,以租赁更先进设备。三是在一次租赁期内,出租人只能从租金中收回设备的部分垫支资本,需通过该项设备以后多次出租给多个承祖人使用,才能收回投资并产生利润。四是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一般退交给出租人,承租人不承担所有权风险。 (三)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货币资金财产的使用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运用和处分的行为。杠杆租赁也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 中国现状 中国租赁市场的发展是始于80年代中国的改革开放,相对于国外租赁市场的规模来说,中国租赁市场的规模还比较小,但它成长的空间却不可小觑,租赁业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从总体上看,中国租赁市场发展迅速,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业务品种灵活创新,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颇多障碍。 (一)租赁市场发展迅速 租赁业融资模式 租赁业在中国是个小行业,但成长的空间却不可小觑。比较美国固定资产投资中,银行、证券、融资租赁三分天下的融资格局,再比较跨国公司利用租赁占领世界市场的现象,租赁业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据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统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金融租赁业全行业总资产近214亿元人民币,较2002年净增55亿元,同比增加35%。中国的民航、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移动通讯业基本都是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飞机、汽车和设备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云南烟草业的腾飞、江浙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众多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军品转民品都有融资租赁公司给予的宝贵支持。有的企业正是在租赁公司的支持下扭亏为盈并逐步发展成上市公司。迄今为止,中国民航系统通过融资租赁引进国际先进机种300多架,累计金额达150亿美元。邮电系统引进移动通信和程控电话设备累计金额20多亿美元。中国已有6000多家企业利用融资租赁进行技术改造,累计金额276亿元人民币。 (二)市场主体日益多样化 金融机构类的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金融机构类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改革开放以来由人民银行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曾经有16家,经过近几年的金融机构的治理整顿,截止2002年底尚存有12家。另外近100家财务公司、近百家的信托公司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截止2002年底,由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有 32家。另外还有为数众多从事经营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主要是工程机械、集装箱、信息和办公设备的出租服务。合资租赁公司中的外方投资者中,有近70%是日本的银行、商社和租赁公司。 90年代中期以后,欧美的跨国公司开始介入中国合资租赁业。IBM、HP、西门子、CIT等。中方股东一般为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国有外贸公司。80年代中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资和机电公司也开始积极探索设备流通中的融资租赁业务,但由于当时对融资租赁业务功能作用认识的局限性,融资租赁业务被界定为金融业务,对内资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行政许可立法尚未制定,非金融机构的内资租赁公司的发展一直受到抑制。 (三)业务品种灵活创新 各金融租赁公司纷纷推出新的业务品种,以灵活多样的业务创新来开拓市场,其中最有特色和锋芒渐现的是共同委托租赁、飞机租赁和厂商租赁。 在风起云涌的理财新品中,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的理财创新产品―共同委托租赁吸引了不少企业的目光。继2003年首个共同委托租赁计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成功实施后,尝到甜头的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又推出了一个更大规模的新的共同委托租赁计划―电力投资共同委托租赁项目,而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以房产为标的的共同委托租赁计划也在悄然酝酿中。种种迹象显示,共同委托租赁正在成为金融租赁公司手中撕开企业理财市场缺口的利器。 厂商租赁较之一般租赁模式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由供应商向租赁公司推荐客户,是一种营销机制的创新。通过厂商租赁,供应商抓住了客户,多销售了产品,加速了资金的回笼;客户得到了想要添置的设备,赢得了竞争先机,中小企业也因此获得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新的融资途径;而租赁公司则不用太费力气,就能寻找到优质客户,扩大了业务量,最终实现了三赢。 (四)政府政策的支持 从法律方面来看,中国最早发布有关融资租赁的法规文件是1996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10 月1日又发布了《合同法》,该法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作为列名合同单独列项,从而使融资租赁的法律地位率先得到了保障。 会计准则方面,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该准则的制定,使租赁行为在公司财务方面有法可依,避免了以往会计处理混乱的局面。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这一制度适用于租赁公司。中国租赁会计在准则层面和制度层面都有了相关规定。 租赁市场 监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6月30日,正式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确立了金融租赁公司的金融企业的地位,同时也将强化对其的监管力度。2001年8月14日,外经贸部又颁布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税收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月15日颁布了《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租赁企业营业税的计税基础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范了租赁公司的市场行为,为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配套的政策环境。 (五)发展中仍有颇多障碍 中国融资租赁业起步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换的历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经济政策、管理体制、信用机制的变化以及租赁公司自身管理的原因,融资租赁业也发生了不少问题和困难。 如:一些成立较早的租赁公司大量租金被拖欠;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太少,高负债经营,抗风险能力太差; 一些金融租赁公司由于经营不规范,租赁主业不突出,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后,缺乏资金来源,资金周转发生严重困难,资产状况恶化; 一些合资租赁公司由于合营期限到期或因中外方股东投资政策变化及自身经营状况的原因,停止了新业务,一些外方投资者处于观望状态,有的租赁公司已开始做清盘准备。 [1]
原理 本质上,资本就是财富,通常形式是金钱或者实物财产。资本市场上主要有两类人:寻找资本的人,以及提供资本的人。寻找资本的人通常的工商企业和政府;提供资本的人则是希望通过借出或者购买资产进而牟利的人。 资本市场只是市场形态之一。市场由卖方和卖方构成,有时候在游行的空间里,例如农贸市场或者大型商场,有时候在电子化的环境里。金融市场就是交易金融产品的市场。例如,货币市场是给各国货币确立相互比价的,市场参与者通过交易各种货币满足需要或者进行投机。同样,商品期货市场和资金市场也是为了满足参与买卖的双方的不同金融需要。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部分和典型形态。 参与者 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资金供应者为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人寿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资金的需求者主要为国际金融机构、各国政府机构、工商企业、房地产经营商以及向耐用消费零售商买进分期付款合同的销售金融公司等。 相关类型 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上资本出让的合同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这是资本市场与短期的货币市场和衍生市场的区别。资本市场可以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在一级市场上新的吸收资本的证券发行并被投资者需求。在二级市场上已经发行的证券易手。假如一个市场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则这个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资本市场。一般来说通过时间和地点的集中这样有组织的市场可以提高市场流通性、降低交易成本,以此提高资本市场的效应。 主要特点 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特点主要有: 1、融资期限长。至少在1年以上,也可以长达几十年,甚至无到期日。 2、流动性相对较差。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的资金多用于解决中长期融资需求,故流动性和变现性相对较弱。 3、风险大而收益较高。由于融资期限较长,发生重大变故的可能性也大,市场价格容易波动,投资者需承受较大风险。同时,作为对风险的报酬,其收益也较高。在资本市场上,资金供应者主要是储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各种基金和个人投资者;而资金需求方主要是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机构等。其交易对象主要是中长期信用工具,如股票、债券等等。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中长期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 基本构成 资本市场中国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资本市场包括四部分: (1)国债市场。这里所说的国债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基本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的发行与交易市场。 (2)股票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 (3)企业中长期债券市场。 (4)中长期放款市场,该市场的资金供应者主要是不动产银行、动产银行;其资金投向主要是工商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扩建和新建;资金借贷一般都需要以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等作为担保品。 对国民经济的意义 在国民经济中资本市场拥有将金融资本转化为世纪资本的作用。其意义在于 1、接受不被用于消费的金融资本(投资)。 2、通过建立市场价格来达到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的市场平衡。 3、将资本导引到最可能有效的投资上。 4、通过资本需求者之间的竞争资本可以投到最有效的用途上,这样可以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财富。 在国民经济中的任务 资本市场 1.期限转换 通过期限转换受资人和投资人之间的期限要求得到协调。 2.批量转换 资本市场可以将许多小投资者的钱集中在一起结合成一笔大的投资款项的作用。 3.风险转换 未来不保障的收入可以转化为目前有保障的收入。 4.完美市场和银行 为了简化国民经济的模型理论家有时假设一个完美的市场。在一个完美的市场中银行失去了其意义,因为其赢利为零,它失去了对储蓄者和企业的影响。 制度新变化 资本市场1、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市场重大制度性缺陷得以纠正,全流通机制形成,资本市场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时期。 (1)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截至2006年12月30日,沪深两市已完成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比达98.55%;(2)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进入全流通板块。 2、新《公司法》和《证券法》:为资本市场发展和创新消除了诸多限制。(1)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要求批准的规定,缩短企业改制时间;(2)发起人出资方式多样化,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提高了知识产权在公司资本构成中的地位;(3)取消了间隔一年才能再融资的要求。(4)取消了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额50%的限制。 3、IPO新政:辅导期取消、发行条件更细化、程序简化、预期明确。(1)明确财务指标,企业自己能做出是否能上市、多长时间上市的判断。a、净利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为正且累计大于3000万元。b、营业收入或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大于5000万;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收入累计大于3亿。c、发行前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2)取消一些限制性规定。a、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市盈率不得超过20倍;b、辅导期一年方可申请发行上市,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c、不能在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扩股引进新股东。(3)发行方式与定价方式更加市场化:机构投资者投标询价及上网定价发行。 资本市场4、新的再融资政策:更加便利的再融资方式。(1)根据各种融资方式,分设不同的盈利条件,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a、增发和可转债: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b、配股:连续三年盈利,取消6%的要求;c、定向增发:无盈利要求。(2)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确定了再融资定价与市价之间的比例关系。a、增发: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b、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c、配股:无要求;d、定向增发: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5、股权激励:股票或期权可作为激励手段。(1)《公司法》:允许公司收购不超过5%的股份用于奖励职工。(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a、激励对象: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自主确定,独立董事和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b、激励数量: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个人获授部分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6、创新融资工具: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灵活、多样化的手段。(1)认股权证:a、由权证标的资产的发行人发行,然后再行使认购权以获得标的股票;b、长江电力的权证正在上市交易,存续期12个月,预计在2007年5月行权后募集67亿资金。(2)定向增发:名流置业:公司非公开发行1.2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105%。